官术网 > 科幻灵异 > 高一夏天恋爱未遂 > 第五章 交换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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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的沉默,他竟也安静下来。没有说话,也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安安分分蹬着脚踏,仿佛方才的一切冲动和呱噪都成了我的错觉。

    安静下来的他给人完全不同的感觉,有种说不上的沉寂,却那般自然。如果不是见识过他的举动,我几乎要以为他是那种惯于沉默的人。

    诡异的,沉默辗转在小小的车上,两个人,一前一后,静静地走在午时的路上。阳光依然骄人,和风吹着,我的清汤挂面缓缓飞扬,而他的褐发舒展在空中,跟那个时候一样亮得刺眼。

    道路两旁属于城郊的景色不断后退,大片的田野、遥远的风车、城乡结合的墟市都在悄然离去。入眼的景物渐渐散发出浓郁的都市气息——高尚的住宅小区、玻璃膜墙的办公大楼、色彩缤纷的橱窗和精品店,一种许久未感受的世俗尘嚣不由分说扑面而来。

    我们都沉默无语,只有陈旧的车链子随着他的动作细微而有节奏地响动,可是这样的声音也渐渐湮没在街道两侧的商铺传出来的流行歌曲中。

    穿过一条商业街,拐个弯,开始沿着一堵长长的围墙。抬眼便看见墙内葱郁的树木,枝头在和风中悠悠晃动,一种静谧缓缓流淌出来,而墙外不远却是繁华热闹的大街,一墙之隔,区分了两个空间。

    到了围墙的尽头,车子终于刹住了。

    我下了车,看了堵在前头的人流和车流,再看他,忽然晓得了他是哪个学校的学生,就是这堵围墙后头的领域——阳依高中。

    阳依高中在市内,占地却比良秧高中还宽广,极富现代感的教学楼坐落在郁葱的树丛间,校园里有四时常开的诺大花圃和如茵的草地,还有罗曼蒂克的吊金钟林荫道。

    跟良秧高中比起来,阳依高中像书香门第的公子哥儿,良秧则像戴着厚框眼镜的书呆子,书卷味十足,却不免迂腐,少了一份明净大方,当然还有贵气。

    每次回家都要经过阳依高中,路过的时候总是这样,停泊在校门口的轿车总会让附近的交通堵塞一阵子。学生们身穿名家设计的校服,从高大的校门走出来,腰杆挺得笔直,脑袋仰成特定的角度,再猫着身子优雅地钻进自家轿车。其余学生,即使步行,也带着高端的姿态。

    说阳依是贵族学校绝对不会有人反对,也只有这样的学校会赋予学生充分的自由,那么他的染发、逃课,似乎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都已经放学了,这时候才回来,他还真是奇怪,身上穿的还是良秧的校服,也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

    “谢啦。”

    他拍拍屁股,大方地把车子推给我就转身走向校门,双手插到裤兜里,微微躬着背,到处乱瞄,一副时下流行的小流氓模样,可惜他相貌俊朗衣着得体,装不出那种猥琐。

    如果他不是中途变坏的模范学生,那想必他的家庭条件很不错,不然进不了阳依,更不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干净的气息,哪怕他装得像个痞子。

    说白了,是个别扭的少年而已。

    推着车子慢慢穿插在扎堆的汽车和人流间,忽然听见他在后面大喊:“小宛同学——小宛同学——”

    ……不想回头,假装没听见或者根本不理会,但是呼唤一声比一声高亢,到后来周围不少人看向我,还有多管闲事的插嘴:“这位同学,好像在叫你……”

    抿紧嘴,回头,看见他露出得逞的灿烂笑容,他的牙齿很白,眼睛很亮,褐色的头发看似很柔软……都是午时的阳光太过晃眼的缘故。

    “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告诉我全名——”

    声音很嘹亮,哪怕在喧闹的校门口也是那么突出,而他站的位置正在校门中央,“阳依高中”几个大字在他高高的头顶上沐浴阳光。

    这样的戏码总能吸引爱玩闹的学生,周围开始有小小骚动,好些男生开始“惺惺相识”地起哄。

    我一言不发地摇头,不认为我们之间有互道姓名的必要。

    他依旧知难而上,先发制人。“别这么小气嘛!我叫单锋,单于的单,锋利的锋!你呢?”

    很想说你叫什么名字与我何干,凭什么我要礼尚往来?!然而四周的起哄的声浪越来越大,而他站在不远处的阳光中,咧开嘴唇笑着,晶亮的眼睛直直望过来。

    十多米的距离,我们之间隔着一字排开的汽车和纷纷交错的人影,而他的笑容在扩大,和着阳光,竟有种不容抗拒的迫力。

    “莫宛璐。”我极快地扔下三个字,随即听到周围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欢呼,觉得脸上莫名其妙一阵发热,也不知道究竟为了什么。

    他一下子将嘴唇咧得大大的,露出了两只虎牙。“莫、宛、璐!记住了,下回学校见!”

    不作声,匆匆推车离开,却无法抑制脸上的热度升温。终于穿出车群,坐上自行车用力地蹬着,速度飞快,五月的凉风拂在脸上,微微的沁凉,却不知道是消减了热度,还是让炙热的感觉更加明显。

    江城是亚热带沿海城市,依山傍海,得天独厚。除了刮风下雨,天空总是一成不变的澄清的蓝色,偶尔路过棉花糖或者天鹅绒一样的云朵,又被风追逐着,在明晃晃的柏油马路和高耸的建筑外墙投下快速移动的阴影,好像匆忙赶路的小孩。这之后的几年,我到了北方最响负盛名的城市,看着漫天的风沙,才明白我曾经拥有的,是最好的。

    回到小区,熟悉的人、熟悉的声音,缓和了一直无法平静的心跳。

    爬上六楼的家,在门外已经能闻到老妈独家春砂仁炒小排骨的香味。深吸一口气,觉得这样的味道就是归属的味道,所有的浮躁都自然而然地沉寂下去。推门进去,老爸和老妈都围在餐桌边,正等我回来开饭。

    老爸工作和应酬都很多,中午回家吃一顿不容易,若不是今天我回家,老爸也不会推了饭局往家里跑。

    “学习忙吗?”老爸挟了排骨到我碗里,随口问道。

    “还行,高一功课挺轻松的。”我礼尚往来顺道借花敬佛,把老妈挟给我的东坡肉堆到了老爸碗里。

    “学习不要用太努力,身体要紧。宿舍还住习惯吧?”老爸吃了口东坡肉,对碗里剩下的露出厌弃的神色,然后物归原主,又都堆到了老妈的碗里。

    “老爸,我都住一年了,哪还有不习惯的。”含着饭嘟囔,略微表达了一下不满。总是没日没夜地工作,老爸估计都忘了今夕是何年了。

    “含着饭不要讲话!”老妈喝斥,借题发挥,表达了对我们不领情的严重抗议!“上次回来不是说学校把你们当兔子养,净喂青菜萝卜吗?这么好的肉不吃!?”

    “妈——”我语重心长地说:“作为一个家庭主妇,你到现在还搞不懂肉——和肥肉——是两种多么不一样的概念!”

    我对整盆东坡肉露出了深恶痛绝的表情,顺便用眼角余光传递了一个可以让老妈理解为鄙夷的眼色。

    老爸表情同上。

    老妈大怒,拍案而起,桌上的碗碟齐齐跳了一下。

    老爸赶紧安抚。

    于是乎,一家三口的一席饭照例吃得这么乐也融融。

    帮老妈洗完碗出来,老爸已经收拾整齐准备出门了。天气已经炎热起来,尤其是中午,可是老爸还要西装革履。就算工作环境有全天候自动空调好了,我还是替老爸感到辛苦。然而作为海岭旅游区一家五星级酒店的经理,他在人前的形象不容马虎。

    虽然老爸从来不在我面前表露什么,但是要管理手底下数百员工,要应对酒店层出不穷的各种状况,加上那些繁琐却不能推却的人际交往……这几年来,老爸的身体的确不如以前了。最重要的是,海岭离市区上百公里,回来一趟都要凑时间,这样一来家里反倒成了老爸的“酒店”,酒店却成了他的“家”。

    “记得注意身体,学校条件不好的话就回家,学习不用太努力,过得去就可以了。记住了!”

    “记住了,老爸也不要工作太努力。”我递上公事包,那不是一般的沉,老爸工作强度之大可见一斑。

    老爸揉揉我的脑袋,接过公事包就匆匆下楼了。

    趴在阳台上看着车子绝尘而去,很快变成模糊的小点。正午的阳光把马路照得发白,一切都明晃晃的刺眼。

    抬头,这五月的最后一天,天空清明安泰,蓝得浑然一片。想象里,这样的好天气似乎可以延伸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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