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加入强烈推荐的行列,起点的管理说有可能是下期有可能几个月都没有消息——他们做中国政府的投诉接待员最好了,含糊得好就没有一句实话!
几天没有怎么写了,郁闷!《劫杀》9章了还只400多次浏览,不想再为了吸引眼球而改名字破坏自己的东西,我要对得起自己的作品,但写完了的还是发出来算了。
如果情况还是这样或许我会考虑换地方,这里人气虽还足但管理不怎么样,有一个好的环境没有好的机制也是不行的,一些好的东西也是容易泯没的。
纯文学的东西没有人欣赏了,现在“主流”的网络文学显得轻浮、浅薄,中国教育的功劳吧?唉,现实的社会是一个这样的样子又能要求他们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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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头时,父亲已经消失,他原有的位置显露出一片虚空,悬挂着北斗七星,那是伟大的转折形象,竖在天地间发出晕光。我怔怔地立在当场,手中的火花再次湮灭。
满天星斗下,我的女人已走上山岗。
看完豆角先生的文章,我对他在黑夜中的恍然大悟持怀疑态度,依据我的人生经验,现实并不耐人寻味,豆角先生将自己所经历的一切升华出恢弘的意义,只是为了回避自己的经历,出于生物自我保护的本能,篡改了记忆——也许我错了,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一段耐人寻味的时光,永远找不出明确定义,很久以前我曾经追查过一个女人,那次追查行为早已放弃,豆角先生的自述里,却涉及了她,将我带回到我不确切的过去。
先自我介绍:
我来自于另一个人群。我的地点是长沙。长沙
在上海这座城市中活着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易羽,这个名字既不好听又不好记,为这个名字我付出代价。当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对于她的美丽发出感叹:天啊。
我愿意接近她有一半的原因是她胸部的饱满,她属于这座城市。
自从我认识了她之后,她就像咒语般左右了我的生活。我是偶然遇到她的,那时她刚好有个男友在,他俩相互依着慢慢行走。我之所以能够看见,是因为他们在电视上,他们这样走着,突然被一个记者拦住,然后他俩便开始对“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的话题发表看法。从电视中,我知道了她家在新民路一带,以后即便买盒烟也要去那里,期然不期然地就遇到了她,她又和她的男友在一起,刚刚从一家饭馆出来,似乎喝了点酒,她像个强盗似的哈哈大笑。
那天的情况就是这样,当她的男友贴着她的脖子小声说了句什么,再次逗得她失态地大笑,我出现了,我很紧张,所以就说了句后悔终生的话:“请不要随便在大街上大哭大笑。”这句话一出口,我就闭上了眼,认定自己将被暴打,但身上各处并无疼痛的感觉,再睁眼发现他俩已经走远,在男友怀中的她恰恰回头看了我一眼——她看我了,我引起了她的注意,我对自己发誓,一定要成为她生命中的熟人,过了一会我才明白,她将我当成了神经病。
那是难过的一天,晚上睡觉时,我决定忘了她,每当这个决定要动摇时,就说两句话给自己听,我的声音古怪,我是个配音演员,一张口便强烈地自卑。
我配过许多外国匪警片,配的都是匪徒,比一般的人更懂得什么是犯罪。的确,我动过将她男友干掉的念头,那段日子我活得兴冲冲的,每分钟都在修改行凶方案,我采纳了各大惨案的精华部分,后来当我在地铁里被人偷了钱包后才领悟到:“虽然我知识丰富,但不是天才。”但能想想是多么过瘾的事!我后来就是这样向她求爱的,我说我想将她以前的男友杀掉,于是她就接受了我的爱情,她告诉我,既然我那么卑鄙,就说明我真的爱她。
她有男朋友——这太麻烦了!随着情况的发展,我发现了更大的麻烦。
全长沙的街道中,我最有感情的是新民路,可在这里再没遇到她。而我遇到了一件改变我命运的事情。那天早晨我叼着根油条去录音棚,却见一帮人挤在那里,一个束着辫子的大胖男人坐在麦克风前抽着香烟,其余人嘴巴一凹一凸地嚼着口香糖,弄得棚里一股刷厕所的味道,在他们的中间有一个瘦胳膊瘦腿的女孩。我一进屋便咳了一声,用的是给外国杀人犯配音的腔调,他们立刻都流露出畏惧的表情,我隐约地听见那个女孩嘀咕了一声:“真酷!”
那大胖男人急忙将屁股从椅子上搬开,一只小肥手夹着张名片递过来,上面印着:“彩色宽银幕故事片《血染长沙》导演——杜子语。”我面无表情地将名片扔在桌子上,冷冷地说:“找我干吗?”这回用的是变态杀人狂的腔调,那个瘦胳膊瘦腿的女孩立刻叫起来:“导演,他简直能把人吓死,多棒啊!”
杜子语以猪类的眼神看着我,忽然发出银玲般的笑声:“我们这片子既有历史性又有现实性,长话短说,就是写长沙解放前的事但对今天的人也有教育意义;我们这片子既有哲理又有趣味,简单说吧,就是写老长沙的黑帮,趣味性你不用担心,肯定通俗易懂、人见人爱-----你配什么音呀,站到镜头前当演员吧。”
经他们一说,我才知道自己已经很有名了,一些年轻妈妈总买我配音的电影vcd,小孩一不听话就放给他们听,那帮小孩立刻老老实实。既然我如此深入民心,杜子语他们就想让我从幕后站到台前,也是他们电影的一个卖点,宣传词已经想好:“你想知道最令人厌恶的声音是谁发出来的吗?”。
我要不是恋爱了,才不会去演什么电影,恋爱中的人总是爱慕虚荣,我天真地想象如果我的形象出现在大江南北,那个女人就会找上门来。我辞掉了工作,成了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长沙流氓。
我戴上礼帽,端着左轮手枪,照照镜子,架上墨镜后的面孔有一种牙痛患者的酷劲,惹得那瘦女孩时常用她的**碰我一下,她叫智力芳,很快我俩由无所不谈变得无所不作。影片首映时我才从演职员表上知道她是制片人,让我生气的是,影片放映后,我才知道我扮演的角色是个蠢货。
影片杀青那天,杜子语被一群红男绿女拉去喝酒了,第二天早晨,我看见他被人扔在大街上,**裸地睡得很香。昨晚摄制组其他成员聚在一家舞厅中庆祝,智力芳太瘦了,在拥挤的舞池中一闪一现,凌晨三点钟,她挤到我面前,让我用舌头舔舔她的耳朵,说这样特爽,看着这个在灯光中走形的女人,我说:“不。”
我差一点就离开了电影界,自从我的脸出现在银幕上,民众就不许我再配音,说失去了神秘感。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虽然我找不到她,但她很可能已经在电影上见到了我,她——我街头的所遇。
因为我的声音阴险无比,所以大家都认为我喜欢刺激,就将一切危险的事都交给我做。我后来心惊胆跳地成了个动作片明星,有不少崇拜者,以至于谁家摔死只猫,都要到法院去告我,说是受了不良影响。
我套着救生圈从五楼跳下,制片说这玩艺能起到降落伞的作用;当我穿着双胶底鞋时,美工认为就可以用高压电碰我了;我抹了点发蜡,摄影就觉得脑袋往墙上撞肯定没问题-----最后,我只有当导演才能免去这无休止的灾难,当别的还真不行,我们的摄影师为了拍个运动镜头,摔成了脑震荡;美工在搭景时,布景倒塌砸断了腿;一个女演员在化妆时舔了一下唇膏就中毒死了;灯光师浑身上下都是烫伤;服装师一身皮肤病;只有导演安然无恙,顶多像大胖子杜子语一样被人剥光,既进了影视圈又能保住一条小命,就只有当导演了。
我一直在导黑帮片,众所周知,一部影片要想赚钱,题材上最好是犯罪或是爱情,在我的黑帮片中,一到结尾所有角色全死。可能死来死去的让演员们受不了,以至于他们集体向我哀号:“导演,咱们拍爱情吧!”
拍爱情吧,当导演的得给演员说戏,我就将心中的痛苦讲了出来,结果没一个能演得了,都说太痛苦了,气得我追着他们讲,弄得全剧组人心惶惶,最后他们向我哀求:“导演,咱们还是犯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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