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这确实使我大吃一惊,因此我对他的分析能力也就更加钦佩了。
但是在我心中仍然潜藏着某些怀疑,唯恐这是他事先布置好的圈套,打算捉弄我一下;至于捉弄我的目的何在,我就不能理解了。
当我瞧着他的时候,他已读完来信,两眼茫然出神,若有所思。
我问道:“你怎么推断出来的呢?”
他粗声粗气地问道:“推断什么?”
“嗯,你怎么知道那个邮递员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呢?”
“我没有工夫谈这些琐碎的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微笑着说,“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
“了解这件事是比较容易的,我隔着一条街就看见这个人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况且他的举止又颇有军人气概,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因此,我们就可以说,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他的态度有些自高自大,而且带有一些发号施令的神气。——所以根据这些情况,我就相信他当过兵。”
我身边的程广元情不自禁地喊道:“牛!真牛”
“又来事了——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短信扔到我和程广元的面前。
我草草地看了一下,因为我英语很一般,只能看个大概,说,“这比周杰伦的歌词还绕口呢。”
福尔摩斯很镇静地说:“这件事看来确实不寻常。请你大声地把信给我念一念好吗?顺便练习一下你的英语”
于是我尽力一边翻译一边念那封信: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夜,在伦敦花园街博物馆发生了一件盗窃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忽见该处有灯光,故而怀疑出了什么差错。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地上有名片,上有“威尔士”等字样。但是圆明园的大瓷瓶,丢失了。我们百思莫解,深感此案棘手之至。希望您在十二时以前亲临该处,我将在此恭候。
葛莱森上
福尔摩斯说:“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中不愧是首屈一指的能干人物。他和雷斯垂德都算是那一群蠢货之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人也称得起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了,但都因循守旧,而且守旧得厉害。他们彼此明枪暗箭、勾心斗角,就象两个卖笑妇人似的多猜善妒。如果这两个人都插手这件案子的话,那就一定会闹出笑话来的。”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起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惊讶。程广元毕竟在中国干派出所长习惯了,他大声叫道:“你们还在这闲聊,一分钟也不能耽误了,要我背着你们去现场吗?”
“连去不去我还没有肯定呢。”
“什么?这不正是你一直盼望着的机会吗?”
“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如果把这件案子全盘解决了,肯定地说,葛莱森和雷斯垂德这一帮人是会把全部功劳攫为己有的,他们会因此多得几张毛爷爷。而我是个非官方人士,什么都得不到。”
“但是他现在是求助于你呀。”
“是的。他知道我胜他一筹,当我面他也会承认;但是,他决不愿在任何第三者的面前承认这一点。虽然如此,咱们还是可以瞧瞧去。我可以自己单干,一个人破案。即使我得不到什么,也可以嘲笑他们一番。走罢!”
他披上大衣,那种匆忙的样子说明他跃跃欲试的心情已压倒了无动于衷和消极冷淡的一面。
他对我和程广元说:“戴上你们的帽子,防止他们见我带着外国人,感到奇怪。”
一分钟以后,我们就坐上了一辆马车,急急忙忙地向布瑞克斯顿路驶去。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我和福尔摩斯兴致勃勃地谈起了中国音乐,他说:“我最近听了一些中国歌,比如邓紫棋等人的,还不错,谱曲、歌词都没的说,我喜欢的歌曲应该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沉的”。
我说:“是的,很多人越听歌曲越消沉,导致看什么都灰蒙蒙的,所以我们听歌曲的时候,应该警惕起来,避免被伤感蒙蔽心智,要积极地活下去。”
旁边的程所长,终于打断了我和福尔摩斯在音乐方面的议论,他说:
“看起来你们,似乎不大考虑眼前的这件案子。”
福尔摩斯回答说:“这只是你这个派出所长的职业习惯,案子没破之前,我绝不会想别的,因为还没有任何现场材料哪,没有掌握全部证据之前,先作出假设来,这是绝大的错误。那样就会使判断产生问题。”
福尔摩斯一面说,一面用手指着前面,“若是我没弄错的话,这就是伦敦博物馆,那里就是出事所在的房子。”
“停下,车夫,快停车!”急躁的程广元在我们离那所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他就坚持要下车。
伦敦博物馆,这里一连有四幢房子,离街稍远。每座房前都有一小起草木丛生的花园,把这几所房子和街道隔开。小花园中有一条用黏土和石子铺成的黄色小径;一夜大雨,到处泥泞不堪。花园围有矮墙,高约三英尺,墙头上装有木栅。一个身材高大的警察倚墙站着,周围有几个闲人,引颈翘首地往里张望着,希望能瞧一眼屋中的情景,但是什么也瞧不见。
我当时猜想,福尔摩斯一定会立刻奔进屋去,马上动手研究这个神秘的案件。可是他似乎并不着急。他显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样子,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我认为这未免有点儿装腔作势。他在人行道上走来走去,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又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以及墙头上的木栅。
他这样仔细地察看以后,就慢慢地走上小径,或者应该说,他是从路边的草地上走过去的,目不转睛地观察着小径的地面。他有两次停下脚步,有一次我看见他还露出笑容,并且听到他满意地欢呼了一声,哼起邓紫齐的歌来:“阳光下的泡沫是彩色的--”。
在这潮湿而泥泞的黏土地面上,有许多脚印;但是由于警察来来往往地从上面踩过,我真不明白他怎能指望从这上面辨认出什么来。
在这所房子的门口,有一个头发浅黄脸色白皙的高个的人过来迎接我们,他的手里拿着笔记本。他跑上前来,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你来了,实在太好了。我把一切都保持原状未动。”
“可是那个除外!”福尔摩斯指着那条小路说,“即使有一群牛从这里走过,也不会弄得比这更糟了。葛莱森,你准自以为已得出了结论,所以才允许别人这样做的吧。”
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我在屋里忙着,我的同事雷斯垂德先生也在这儿,我把外边的事都托付他了。”
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嘲弄似地把眉毛扬了一扬,他说:
“有了你和雷斯垂德这样两位人物在场,第三个人当然就不会再发现什么了。”
葛莱森搓着两只手很得意地说:“我认为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了。这个案子的确很离谱,我知道这正适合你的胃口。”
“你没有坐马车来吗?”福尔摩斯问道。
“没有,先生。”
“雷斯垂德也没有吗?”
“他也没有,先生。”
“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福尔摩斯问完这些前后不连贯的话以后,便大踏步走进房中。程广元跟在后面,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
有一条短短的过道通向厨房,过道地上没有平地毯,灰尘满地。过道左右各有一门。其中一个分明已经有很多星期没有开过了。另一个是餐厅的门,盗窃案就发生在这个餐厅里面。福尔摩斯走了进去,跟在他的后面,程广元心情感到异常沉重。这是由于那丢失的大瓷瓶是当年英国人从圆明园抢来的,这是中国的东西。
这是一间方形大屋子,由于没有家具陈设,因此格外显得宽大。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痕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平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
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作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情调。
一向瘦削而具有侦探家风度的雷斯垂德,这时正站在门口,他向福尔摩斯打着招呼。
他说:“这件案子一定要哄动全城了,先生。我也不是一个新手,可是我还没有见过这样离谱的事。”
福尔摩斯问道:“如果这是一件盗窃案的话,这就使我想起了一八三四年一个案子的情况。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不记得了,先生。”
“你真应该把这个旧案重读一下。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作过的。”
他说话的时候,灵敏的手指这里摸摸,那里按按。
他问道:“现场一直没有动过么?”
“除了进行我们必要的检查以外,再没有动过。”
福尔摩斯暗自笑了一笑,正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又来了,洋洋得意地搓着双手。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谈话的时候,他是在前屋里。
“葛莱森先生,”雷斯垂德说,“我刚才发现了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情。要不是我仔细地检查了墙壁,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时,眼睛闪闪有光,显然是因为他胜过了他同僚一招而在自鸣得意。“到这里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很快地回到前屋里。“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划燃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着墙壁。
“瞧瞧那个!”他得意地说。
我前面说过,墙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地方剥落了下来。就在这个墙角上,在有一大片花纸剥落了的地方,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在这处没有花纸的墙上,有一个用毛笔潦草写成的字:
“归”
“你对这个字的看法怎么样?”雷斯垂德象马戏班的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这个字所以被人忽略,因为它是在屋中最黑暗的角落里,谁也没有想起到这里来看看。这是小偷写的。瞧,还有墨汁顺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点就可以看出: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落写呢?我可以告诉你,你看壁炉上的那段蜡烛。当时它是点着的,如果是点着的,那么这个墙角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了。”
葛莱森轻蔑地说:“可是,你就是发现了这个字迹,又有什么意义呢?”
“什么意义吗?这说明写字的小偷,要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有什么事打搅了他,因此他没有来得及写完。”
程广元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因为这个说法太牵强。
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小偷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
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嘀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
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的样子。
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居然在现场捡到一个戒指,他小心翼翼地装了起来;他又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毛笔字,非常仔细地观察。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学习。”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福尔摩斯的动作。
他们两人齐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福尔摩斯说:“如果我帮你们,我就未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建树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
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现在我还要和发现这个现场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程所长,走吧,咱们去找他去。我告诉你们一桩对于这个案件有帮助的事情。”
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官方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盗窃案,小偷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小偷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几点迹象,或许对于你们两位有点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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