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和清辞并没有一起赶城中的热闹,而是来到城外农郊。因为上次楚湛暄亲自出城迎接,守城的认得他们,于是恭恭敬敬地放了行。
自天都重返人间后,想想他们就一直在奔波。忙着赶路、忙着驱鬼除妖、忙着寻找神器。真正悠闲的日子,也不过解封最初的那五天而已。回想起来,真是很辜负这难得生活在人间的时光。
郊外风光无限,一片盛景。农田、草地、树群,不一样的绿意争相竞春,生机盎然。稍远处的一座小村,此刻吹吹打打颇为热闹喜庆,只不知在庆祝些什么?反正无事,何不前往一观。
他们循声找去,原来是村中有人家娶亲,在办大喜事。屋门口挂满了大红灯笼,惹眼的喜字贴得到处都是。淳朴的农家人自发前来帮忙张罗,一个个虽忙进忙出,脸上却都挂着最真心的笑容。
没过多久,前头遥遥传来一阵喜庆的唢呐乐声,大伙儿立刻放下手中活计,急急地跑出门来迎接。乐声由远及近,只见道口的拐弯处,骑着高头大马、胸戴大红花的新郎满面红光,喜气洋洋。一顶大红花轿紧跟其后,伴着一众乐手、媒婆的迎亲队伍,吹吹打打好不热闹。新郎走在最前面,还时不时地回头望望花轿,满脸满眼都是合不住的笑意。
待花轿停稳后,新郎下马至轿前,朝轿门轻踢一脚,一身花哨的媒婆立刻扭着身子上前,笑盈盈地将轿中一身大红喜服的新娘搀下轿来。过后又是跨火盆、跨马鞍、走棕垫,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这对新人被迎进了正屋堂前拜天地。
凌霄和清辞站在院子的篱笆墙外,观看这场仪式。清辞头一回见识,心中惊叹之余,不由得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这是人间的嫁娶之礼。代表着从今日起,这对新人结为夫妻。”可能是受喜事的影响,凌霄看起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温柔。多了一抹笑意,让他看来不再那么冷漠,真真是一位温润如玉的美男子。
“这么讲究啊?我看刚才轿子里下来的那个姑娘,她的一身红衣服可真好看。也是为了今天特地准备的吧。”清辞边说着边踮起脚,张望此刻正在堂中行礼的新人,
“是啊,那衣服真的很漂亮。”凌霄静静地注视着她,温柔道。
“礼成。送入洞房!”随着礼制先生意味深长的一声高喊,众人嬉闹着将新人送入新房。同时,酒宴也就开始了。
看了一场好戏,也该离开了,他俩刚刚转过身,这时,里头却有人注意到他们。农家人好客,赶紧追了出来,挽留道:“二位留步!二位留步!!”
他俩诧异地回过头去。那人看清他二人的品貌不凡。大喜道:“来者是客,今日我家大喜,二位定要进去喝杯喜酒!”
这完全不曾预料啊!清辞同凌霄对看一眼,不知如何是好,婉拒道:“不必了。”
里头又有不少人注意到他们,一名憨实的农妇见状,也赶紧出门来热情相邀:“我们乡下人不懂什么规矩礼数,但哪有观了礼不请人喝杯喜酒的道理。这大晌午的,二位就留下来喝一杯吧。我们乡下人办喜事就图个热热闹闹的,您二位今日可一定要赏脸了。来来来!!”说着,拉起他二人就往正屋的主桌走去。
“这……这多不好意思啊。”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一会儿要是能劳动二位,为咱们这对新人斟杯酒,就是他们天大的福气了。”
“斟酒?有什么说法吗?”清辞很不解。
“咱们村一直有个习俗,新人进门当天,必要请到三对有情人为新人准备合卺酒。沾沾这三位的福气。这三对有情人啊也有要求,一对是健康长寿的老人。得了他们的祝福,必能白头到老;一对恩爱的中年人,寓意夫妻和睦;最后一对,就是容貌人品出众的有情人,希望能沾点他们的贵气,将来的孩子能有出息。今日居然碰上二位,可真是大幸事,这对新人真有福气了。”
“哦。好讲究啊!”清辞恍然大悟。
“是啊,有新人入门,做长辈的当然事事要为他们考虑周全。盼望他们小两口,日后能过得美满安康,顺顺利利。”
一路被拉至主桌,在一屋子的陌生人中坐下,颇有些唐突。但农家人本就热情,在这种大好日子里,更是见人就是客。大伙儿立刻熟络得招呼起来,又是添置碗筷、又是盛汤夹菜,忙得不亦可乎,倒叫他们俩觉得不好意思了。
几杯黄汤下肚,对面媒婆的一双三角眼,开始精明地来回打量起凌霄和清辞。如此俊男美女的搭配,实在罕见,怎么看怎么登对。让一贯阅人无数的媒婆,都禁不住多瞄两眼。笑叹道:“我活了大半世,做过多少桩大媒,从未见过这么俊的小伙子,和这么俏的小姑娘。姑娘小伙,几岁了呀?可定亲了?家住何方?可还有什么长辈?”她媒婆的职业病一发作,一连串的问题像倒豆子般铺天盖地而来,叫人应接不暇。
有嘴快的调侃道:“哟,这儿的谢媒金都还在怀里没捂热呢,就打算起下笔生意了?挣钱这么勤快,这辈子还花得完吗?”
“呸呸呸,促人姻缘是积福积德的事。怎么能说成是我挣人钱呢?就是东家大方客气,打赏给我的红包,犒劳我这些日子两头跑的辛苦而已。”做媒婆的能言善辩,立刻大惊小怪起来。一番话里还不忘提到自己的辛劳。可是谁不知道,媒婆上门就意味着家中有喜,谁家不是好吃好喝好脸相待着?说来也是份“有面儿”的行当。
刚才拉他们进来的妇人,笑骂着从新人房中出来:“人家小年轻哪有你们这些老家伙皮厚,可别把客人给吓跑了。我跟阿土兄弟费了不少力气才给拉进来的呢。”玩笑完,这才想起正事,立刻忙急忙慌道:“哎呀,看我都把正事忘了。赶紧的,准备合卺酒。”
“早备好了。”院中,一名妇人应声。说着,就将早已备好的一坛子老酒搬了进来。
一对白发苍苍、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夫妻,从另一桌起身朝这边挨过来。老妇手上还拿着一个看来颇笨重的木托盘,就是寻常木料,掸过红漆,手工也算不上很精细。从木料的情况看,应该很有些年头了,但看得出是被一直小心保存的,还很完整。她先用手将桌面一角抚净,然后宝贝似得将托盘放上去,道:“盘子也准备好了。这还是五十几年前,我跟我家老头子成亲时用过的。”
“这个托盘可是婆婆您最宝贝的东西啊!不得了不得了,我家小子真是太有福气了!!”
“阿烈是我看着长大的,经常帮我们俩老的挑水砍柴,是顶好的孩子。今天他成亲,我这盘子不给他用,给谁用啊?”
说完,另一对中年夫妻也立刻站过来,接过他们递来的酒坛和斗子,非常小心,一滴不撒地将酒灌入准备好的小酒壶中。
农家人将这酒当做福运。一滴不撒地将酒灌入,象征着“福气”不掉,“运气”不少。那对中年夫妻一丝不苟地将酒注入后,才如释重负地高声喊道:“好了。第三对是谁啊?该你们斟酒了!”
这时,新郎也出来了。他这主人公一现身,免不了要被大家调笑一番。
“哟哟,有人等不及要入洞房了,你们的酒倒是快上啊!!”
“哈哈哈!新郎都出来催了,还不赶紧的!!”
新郎被他们玩笑得脸红红,原本就黝黑的面容这会儿变得黑红黑红,还油亮亮的。弱弱地回着:“不是啊,不是的。”
凌霄和清辞也不扭捏,当即起身上前,接过酒壶和小酒盅各斟上一杯,也是一滴不撒。
放下酒壶,凌霄真诚地道上一句祝福:“祝你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那憨实的新郎愣愣地看看他,半晌才点了点头。
“还有,早生贵子!!”清辞也突然冒出一句来。她有些调皮的语调,配上那张清丽绝尘的容颜,尤为可爱。大伙儿立刻轰声一片,拍手鼓掌。就连堂上新郎的父母,都忍不住大赞:“好!说得好!!哈哈哈!!”
新郎的脸色再次变得黑红黑红,只好腼腆地跟着傻笑。
“你们俩也要早生贵子啊!!”院中,也有人喊进来回敬他们。清辞没想到他们会扯到自己身上来,窘迫地拉了拉凌霄,发现他也是一脸的笑意。
“凌霄……你!不许笑!”
这下,大伙儿笑得更加直不起腰来了。
正欢笑一堂之际,空气中却隐约有熟悉的气息传来……
魔族!
凌霄心中一凜,当即敛了笑容,看向清辞时,发现她的眸中,也是同样的警惕之色。
事发突然,两人必须立刻赶回去,再也不能多呆了。
凌霄起身:“凌霄和清辞今日承蒙诸位款待,感激不尽。但实在是另有要事,就此告辞。”说完,执起自己桌上的酒碗,再次朗声道:“这碗酒,祝各位平安顺遂,健康长寿。”说完,仰头一饮而尽。十分痛快!
言尽于此,大家也不好再多作挽留,一起起身干了这杯酒,就想送他们出门。
“留步。”凌霄嘱咐,大伙儿这才重回席位,目送这对风姿出尘的年轻男女。
出村时,清辞还特意对村子施了结界。她不想里头的融融氛围,被任何不受期待的事情破坏。
他俩火速往回赶。
越往城门处魔族的气息就越浓烈,而且十分杂乱。看来魔人数量不少,情况不容乐观。
清辞焦急担忧道:“恐怕现在的幽州城早已混乱一片了。”
“来得可真快啊!得赶紧找到天屠才行。”
“我记得,他跟微澜去了城南武场。书岳也不知道在哪里?还有晗儿跟境,得快点找到他们才行。”
“魔族这么大的阵仗,书岳应该也知道了。”
正商议着,一阵放肆的大笑声自城门上突兀地响起:“哈哈哈!炎烈那小子说守城门或许有意外的惊喜,我原先还不信,没想到真被他料中。”
他们俩立刻警惕地朝城楼上望去,一名身着霓裳霞衣的女子,独立于幽州城门之上。迎风而立,气定神闲。只见她足下轻点,翩然而下。顿时无数花瓣自林中而出,围绕她周身,层层飘舞。衬着她的五色霞衣,在这风中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彩蝶一般,如歌如画,如痴如醉。
凌霄眸色一沉:“花仙子。”
魔五将之一的花仙子,实力在五人中排列第三。六界之中,闻名丧胆。她极美,风姿绰约,舞姿更是柔媚,妙不可言,令人一见倾心。如此佳人,却一贯以残忍著称。最出名的,便是狐裘事件。
为了一件能够衬得上她的狐裘,她先后三次亲自来到人间,宰杀了不下两千头狐狸。却因为毛色始终不如意,这些狐狸毛皮全被弃之如敝屣。后来,她居然看上了花都灵狐的毛皮。众所周知,狐妖两百年化人。而灵狐等同于半仙,能修到这种顶级级别的,再有慧根少说也要三千年,这还不是每一头狐妖都能达到的境界。所以灵狐在花都的数量,是所有顶级妖类中最少的,相当罕见。
花仙子却不管不顾,开始在花都狩猎灵狐。灵狐的毛皮因受其灵力的滋养,确非一般人间狐狸可比。但她还嫌不够华贵靓丽,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持毛皮原色,竟然想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办法——活剥毛皮!所有灵狐被她一网打尽,全都没有逃过被生剥的残酷命运。灵狐不同于普通牲畜,它极具灵性,就算被剥了皮也不会立刻死。而那种剥皮后就被随意丢弃、生不如死的下场,才最是凄惨无比。那一张张血淋淋的狐狸皮,有些还粘连着血肉,血腥恐怖地叫人无法直视。这些绝无仅有的顶级皮毛,最终成型两件火狐裘、一件银狐裘和一条墨狐围脖。而狐妖族至少三千年内,都不会再有灵狐的踪迹了。
花仙子面朝他们而立,拦住了去路。开口,如老友谈天般的口吻道:“又见面了,凌霄。”
“又?”
“你忘了?七百年前,九重天上。你跟魔帝的决斗,我也当了一回看客呢。”她说话很斯文,单论言行举止,实在是无法将她与冷酷杀手作联想。
“那你就该知道,你不是我的对手。”
“怎么才认识,就说这么粗鲁的话?我只是单纯地想同你交个朋友,难道不能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聊两句吗?”她美目流转,说话时别有一番风情韵致。难怪会让她来拖住凌霄,面对如此美人,谁能下得去狠手?
“她分明就是在拖延时间。你赶紧去找天屠,这儿交给我。”清辞心中着急,花仙子一味缠着他们,明显是为城中其余魔众作拖延。于是对凌霄小声地嘱咐了一句,自己迅速展开了风破术,向花仙子主动出击!花仙子也毫不避退,周身的花瓣被她再次唤起,一改方才舞蹈般的柔美优雅,片片凌厉!对上风破术,一时间难分高下。
她们两个也算旗鼓相当。况且,清辞手中还握有上古神器墨玉扇,胜算不小。凌霄心中快速地分析了下,这才安心,再不停顿地朝城中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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