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的光透过身旁的落地窗,窗边盆栽里植物旺盛生长,大片大片的绿叶影印在小圆桌上,迎冬心里默默描画着这些影子的形状。撒谎的滋味并不好受,尤其是对孟奕恺撒谎。
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中衬得迎冬整个人更加靓丽,于浩初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儿,手托着下巴,歪着脑袋调笑:“哟,做贼心虚啦?”
被说中心事,迎冬强装得若无其事,从包里拿出装着戒指的首饰盒:“这个还你,我们两清了。”
于浩初脸上的笑变了味儿,冷眼讽刺地看着迎冬:“你跟他复合,不就是想利用他找到迎夏吗,恭喜你,现在目的达到了。”
这幅样子让迎冬更加反感:“总比跟你在一起好,你一直都知道迎夏在哪儿,却故意带着我兜圈子。”
“要知道,我可没权利告诉你他在哪儿。你这个女人还真是不简单,漂亮又聪明,懂得怎样走捷径达到目的,先是利用我来打击孟奕恺,发现我对你没用了就一脚踢开,最可恶的是,居然连一声通知也没有。”
“别弄得自己好像很痴情。”
于浩初挑着眉点点头,兴趣不减地盯着她:“本来我打算玩玩就算了,可我这人就是贱,谁越不爱我,对我越坏,我就越爱谁。在你之前,我还从没被女人甩过,更别提被劈腿了,这种感觉真是新鲜啊,好极了。”
迎冬收敛起一副看见变态的表情,眼神认真起来:“你多大了?”
于浩初没想到她会问出这个问题,摸着下巴,说:“23。”
“那不好意思,我已经26了,不会考虑姐弟恋。”
“是吗,这可怎么办啊,我最向往姐弟恋了。而且你没听说过吗,女大三,抱金砖。”
“恋爱对我这个半只脚已经跨入剩女队伍的人而言,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我现在只想着怎么快点把自己嫁出去。”迎冬想用恨嫁吓跑他。
“哟,巧了,别看我年级小,我心老啊,盼星星盼月亮盼着有个人来跟我结婚,咱们还真是有缘呐。”于浩初把脸凑了过去,笑得春光灿烂。
迎冬打量着他,思忖起来。他表现出来的状态并没有言语中那么痴情那么喜欢她,充其量只是有兴趣,这种兴趣在被她泼冷水后反而更加浓厚了。
“你年纪比较小,对爱情的理解可能很深刻,但对婚姻却未必。不过就算现在不谈婚姻只谈爱情,我们之间也是不适合的。”迎冬试图通过讲道理让他放弃,“对,我承认,一开始找你确实是希望你能够带我去找迎夏。后来找到孟奕恺,主要目的也正如你所说。但我现在选择他,是因为至少我们互相认识了很多年,我们之间有太多太深刻的回忆。喝醉时我喊的是他的名字,这是你亲口告诉我的。坦白说,我知道自己跟他很可能走不了太远,等我觉得该彻底结束的时候,我会想尽办法让他死心,也让自己不再回头,但在这之前,我想好好珍惜我们彼此拥有的每一天。”
于浩初勾着一边嘴角,笑得嘲讽:“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受虐狂,明明一副被他伤得不轻的样子,还那么深情,啧啧。”
“我没必要向你解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你这些,只是希望你尊重我,尊重我的决定和选择。”
于浩初端着咖啡,保持着一脸嘲讽的笑:“大姐,你还真是霸道,口口声声要我尊重你的决定和选择,请问你什么时候尊重过我的决定和选择?还是,你希望培养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备胎?”
“冒然去找你,我真的很抱歉,在没有跟你提出分手的情况下就和孟奕恺在一起,这点我也很抱歉。但你不觉得,就算我和孟奕恺没什么,你我之间发展得是不是有点太快了?我只知道你叫于浩初,有个开夜店的叔叔,其他的什么都不了解。而且就像你自己说的,一开始你也只是打算玩玩,既然这样,何必非要继续缠着我,弄得大家都不开心?”
迎冬将首饰盒留在桌上,起身往前走,被于浩初从背后拉住,耳边传来小而清晰的声音:“我父母双亡,家在省城,名下有一家西餐厅,是我去世的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去年大学毕业,现在主业是隔三差五管理一下西餐厅,副业是时来兴起去小天堂唱两曲儿。喜欢漂亮苗条聪明的女人。谈过三段恋爱,你是时间最短但最难忘的一段。有一首诗叫做《与浩初上人同看山寄京华亲故》,于浩初这名字就是我父亲为了表达对家乡的思念而取的。怎么样,了解得差不多了吗?我身家背景的确不如那个姓孟的,但我敢保证,你一定还会再被他伤害,而且那一天不会来得太晚,因为伤害这种行为,可是有惯性的。”
他把声音压得更小,气息缓缓呵出,喷在她耳朵上:“到了那个时候,千万别忘了来找我。”
于浩初拉开步子,绕道迎冬前面。她愣在原地,看着他往正给别人点单的服务员手里塞了钱,指了指她这边,看着他头也不回的走出咖啡厅,耳边还在回响他的话。
“我敢保证,你一定还会再被他伤害,而且那一天不会来得太晚,因为伤害这种行为,可是有惯性的。”
迎冬心里上下打鼓,告诫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今天见于浩初的事说漏嘴。转念又觉得自己可笑,既然最终决定要分开,为什么还要怕他知道,怕被伤害?
退一万步讲,就算会分开,会受伤,她也要让彼此在他回到省城之前这几天相安无事。
在附近的商场逛了一圈,她给自己买了条背带牛仔裙,穿上去看着年龄显小很多。她早就不喜欢这种类型的服装了,但孟奕恺喜欢。她以前常骂他变态,喜欢比自己年轻很多的小妹妹,孟奕恺坦诚地告诉她,自己有洛丽塔情结。
起初她不懂什么叫洛丽塔情结,他解释说,就是成熟男人喜欢年龄只有十二三岁或十二三岁以下的小女孩。
那时候迎冬已经十六了,缩在他怀里,鸟巢吊椅轻轻晃着,感觉自己像在天空中轻快地飞。
她两手张开,撑在他坚实的胸膛上,笑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可我已经十六岁了呀。”
他握起她的一只手,吻了吻手背,目光如同在看一件稀世珍宝:“看着小,心理年龄也小,跟她们没两样。”
“可跟我这种小孩儿待在一起,不会觉得无聊吗?”
他低头吻了下来,唇齿纠缠一番方才罢休,喉结滚动,粗哑着嗓子低喃:“你哪儿是什么小孩儿,分明就是小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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