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里除了向南是农村来的之外,其他三个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城市孩子,但是难得的几个人身上都没有那么城市人的骄气和傲慢,跟憨厚老实的向南倒也处得来,向南借了曹秋冬的手机往自己那个用了十几年的手机号拨了过去,机械的女声提醒他号码不存在时,向南还是有那么一点失落,没有人会厌恶自己的身体吧,即使这副身体丑陋无实。
曹秋冬坐在上铺,两条腿吊在半空中甩来甩去,见向南脸色黯淡的把手机递回来,不由问道,“怎么了?”
向南摇摇头,弯腰坐在床延上,两只手撑在下巴处,望着某个点发呆,也不知道坐了多久,曹秋冬接了个电话,然后就从床上跳下来,扯了扯他,“向南,我朋友生日,反正你也没事,咱们一块儿去吧。”
向南本来就不是那种喜欢凑热闹的人,更何况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去别人的生日会自己连个像样的礼物都没有,他并不是没有吃过苦的人,但是早上他无意中翻到原主小衣柜里的私人物品时还是觉得心里发涩,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拥有的东西却屈指可数——绣了脆竹的小荷包,一张发黄的旧照片,还有一张用过的火车票。
原主的财产就装在那个复古又难得的荷包里,向南数了一下,零零角角的加在一起一共只有223块。这大概是原主所有的钱了。
现在这个年代两百多块能干什么呢,随便出去吃个饭也不止这个数了,但这个农村来的孩子却守着这份微薄的钱生活学习,向南一时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这一切,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占了这个身体,剥夺了一个孩子本该美好而充满斗志的未来,向南心里那点刚刚长出来的愧疚立刻就满溢了。
但是现在事已至此,向南觉得,只有替那个同样叫向南的少年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才不算辜负。
曹秋冬其实挺喜欢向南的,而且两人年龄只相差几天,但是向南平时就很懂事,做事情也很细心,所以比起许斌和叶伟,曹秋冬更愿意跟向南玩儿,也觉得他从农村到大城市来读书的实在很不容易,所以平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想着向南,这时见向南说不去,曹秋冬也猜到了他的心思,便说,“那人是我哥们,许斌和叶伟周末都回家了,我一个人去怪没意思的,你就当陪我呗。”
向南其实真不愿意去,想自己一个三十好几的人跟一帮十几岁的小孩子处一起算什么呀,但是架不住曹秋冬三寸不烂之舌,加上向南也实在不怎么会拒绝人,最后没法只好跟着曹秋冬去了。
过生日的同学家里挺殷实的,过个生日也包了个酒店整层。
向南跟曹秋冬到的时候,只见被包下的这层做了自助餐厅,三三两两的人扎成堆,学生党里还混着不少社会人士,曹秋冬拉着向南的袖子,生怕一错眼就把人给弄丢了,向南一路被拖着走,还不忘从服务生手里顺了一杯香槟,他刚开始虽然不愿来,但既然来了,怎么着也得喝点东西,这一路走来他也快渴死了。
曹秋冬拉着向南扎到了寿星身边。
寿星看起来比曹秋冬大了好几岁,穿着很休闲,衣服看起来不怎么起眼,但是向南做服装生意做了十几年,眼力见还是有的,寿星身上这套行头随便扯一件出来也得四位数嘛,向南砸砸嘴,有钱烧的。
曹秋冬跟寿星拉完话,给向南介绍道,“这是颜浩,我哥们儿,这是向南。”
曹秋冬介绍完了,颜浩把爪子伸到向南面前,眼睛在向南身上扫了一圈,神色莫测的一笑,“你好,小南。”
向南被他这自来熟的称呼弄得浑身不自在,但还是伸手过去跟颜浩握了握,正想抽手时,颜浩却不动声色的抓住了他的手,手指还在向南的掌心暧昧的划了划,一股恶寒自背后窜起,向南脸色一变,迅速的抽回手来,颜浩却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笑得一脸的无害,“秋冬,你同学很可爱。”
曹秋冬瞥了他一眼,“喂,你别打他的主意啊,否则我第一个不放过你。”
颜浩夸张的笑了两声,眼睛却时不时的落在向南身上,向南觉得自己像只被大灰狼盯上的兔子,处境危险得很。
曹秋冬在这里面熟人挺多的,向南趁他被人绊住的时候,自个儿溜到自助餐桌边上搜罗好吃的,要说三十几岁还没成家的男人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就是穷得没钱娶媳妇,但是这两样向南都没有,他只是纯粹的怕跟女人接触,大概是小时候彪悍蛮横毫不讲理的母亲形象留给了他太深的印象,这种印象在岁月的不断催化下就演变成了他一跟女性说话就精神高度紧张,除了奶奶以外。
快奔三十的时候,也有朋友试图给他介绍女朋友或者安排相亲的,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久而久之,连朋友也不敢给他介绍了,向南就一个人这么孤零零地走过了十年光景。
向南平时最大的爱好除了赚钱之外就是吃,吃遍五湖四海天下珍馐是他的梦想。
眼下的自助餐做得挺好,但向南才吃了几块糕点就已经觉得胃里撑得不行,以前知道奶奶没钱变不出好的花样给他,所以他也很懂事的给什么吃什么,但那时候向南是个大胃王,经常把奶奶给准备的带到学校吃的午餐在上学的半道上就吃了,然后中午就眼巴巴的看着别的同学吃自己挨饿,大概正因如此,所以才让向南对美食充满了一种偏执的执念,等他开始工作之后,除了让奶奶生活得更好之外,向南在吃这方面越来越能折腾。
自助餐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曹秋冬回来了,手里端着一杯红酒,凑过来看他放在餐桌上的盘子,“怎么?不好吃啊?”
向南摇摇头,“吃不下了。”
曹秋冬皱了皱眉,“都跟你说了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你别为了节约钱就不吃饭,看吧,现在胃都给饿小了。”
向南想想也是,这的确是一个没钱的孩子会干的事儿,这样一想不觉更加心疼那个不知道正飘在哪里的魂魄。
“等下去酒吧续摊,你去不去?”曹秋冬问他。
向南摇摇头,“我不太喜欢那种场合,要不你去吧,我等下就先回去了。”
曹秋冬也知道他肯定在那种地方呆不惯,所以也没强求,倒是颜浩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插话道,“今天是我生日,小南不去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向南无语,十八|九岁的小屁孩子,挥霍着父母赚来的辛苦钱,张口闭口的面子里子,现在的孩子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
“向南跟我们不一样,你别想带坏他。”曹秋冬转过头瞪了颜浩一眼,表情已经有些不高兴了。
颜浩像是没注意到他的脸色,走过来勾住向南的肩膀,凑过来时一股刺鼻的酒味,“小南,去嘛,等下有惊喜哦,你一定会喜欢的。”
向南很不喜欢这样的相处方式。
他从前交的那些朋友虽说不上有多富有,但起码温和厚实,不像眼前这个颜浩,虽然穿得人模狗样的,但是眼神里尽是挪揄,满脸的市井之气用再多的名牌都掩不住,向南朝旁边退了一步,不着痕迹的避开了颜浩的手,“我今天有点困了,改天吧。”
颜浩被人拒绝了,脸色立马就难看起来,曹秋冬知道这人一生起气来什么胡事都干得出来,忙拉过向南,对颜浩说,“这里也吃得差不多了,咱们散了吧,等下酒吧见。”说完也不等颜浩反应,拉着向南就走。
直到两人进了电梯,曹秋冬才放开向南,有些抱歉的看着他,“对不起啊向南,今天真不该带你来。”
除了刚刚被颜浩搂那一下子,其他向南倒没觉得什么,当下笑了笑,“没事,你朋友其实挺有趣的。”
“他啊,”曹秋冬长长的叹了口气,“大家族出来的人,从生下来命都已经给他定好了,也怪不得他把自己搞得那么臭,不能在物质上反抗,那就在精神上示示威吧。”
电梯内明亮的灯光下,曹秋冬脸上的愁绪一闪而逝,向南垂下眼眸,心想或许表面越疯的人越能藏得住心事,把那些内心不愿示人也不能示人的东西大大方方的掩在光鲜疯狂的表象下面,才更加不会让人察觉,亦能活得更加自在些。
两人来的时候天空还是亮的,这时候外面已是华灯初上,这个寒冷的城市被路灯广告牌粉饰一番,竟也在这苍凉的冬夜里显出几分温润来,向南朝着空气哈了一口气,气体立刻卷起一圈白霜徐徐的消散在凉寒的空气里。
“等会儿我自己回去就行了。”向南说。
曹秋冬摇摇头,“我跟你一起回吧,反正我也不想去续摊了。”
于是曹秋冬掏出手机给颜浩打了个电话,然后跟向南出了酒店。
两人才刚出了大门,一辆车刚好停在了门口的地方,曹秋冬下意识的停了脚,向南也跟着停下来,酒店的侍者拉开后座的车门,一个身形高挑的男人走了下来。
很英俊的一个男人,真正眉目若画丰神隽朗,向南的目光在对方脸上停留了两秒,然后便移开了,虽说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长得这么俊的男人,但盯着别人看到底不礼貌,而且向南也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看这人一身黑衣黑裤的,走路都似带着风,再看对方坐的车,也知道这是个平常人惹不起的角色。
转眼间,对方已经大步走了进来。
向南清楚的感觉到当那个男人的脸出现在灯火通明的光照下时,曹秋冬的身体有一秒钟的僵直。
曹秋冬很怕那个与他们擦肩而过的男人,更确切的说,是无措。完全没有在这种时候与对方相遇的准备,然后对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出现了,杀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虽然这个想法来得凶猛而莫名,但是向南就有这么一层清晰的认识。
回去的路上,曹秋冬意外地沉默,向南也多少猜到了些什么,所以他没说话,陪着曹秋冬一起沉默。
两人回了宿舍,曹秋冬说了句困了就蒙着被子躺平了。
向南盯着床上隆起的那个部位,在心里叹了口气,现在的孩子心事也越来越重了。
现在时间还早,向南睡不着,就拿过叶伟共享在书桌上的电脑连了网上网,除了手机号是空号以外,他的Q号微博还有其他网络帐号却奇迹般的存在着,而且密码也是他设定的那个,银行帐号也还在,只是被冻结了,意思就是一分钱都提不出来。
向南把企鹅头像设定成隐身,这些天第一次上来就发现“他”已经死了。
几乎所有与他有交情的人都发过一条名为“向南,一路走好。”的心情,时间是两年前的7月,正是夏季。
其实向南并不觉得意外,事实上,遇到这样的事情,不管他觉得多莫名其妙匪夷所思,这几天过下来也多多少少有了心理准备,现在只不过有一种最坏的打算终于摊在面前的一种苍凉之感,既然手机号码已经不存在了,也衍射着做为三十几岁的个体户的向南大概也不存在了,只是他毕竟没有更玄幻的消失得悄无声息,至少,还有人知道他做为向南存在过,虽然已经是曾经了。
向南蹲在电脑前面,宿舍里没开灯,只有电脑屏幕发出的蓝光照着一方小小的天地,冬夜的宿舍里安静无声,向南一手撑着下巴,看着花花绿绿的界面发呆。
他生活了半辈子的那个城市在遥远的南方,离这里很远,虽然现在已经有了非常便捷的交通工具,但是他一时也凑不到那么多车费,更何况,向南有些懦弱的想,只要他不踏足那个他生活了三十几年的城市,那么,个体户向南就不会消失。
一直蒙在被子里的曹秋冬突然伸出头来,看着那个蹲在电脑前纤细的身影,叫了一声,“向南。”
向南回过头,脸颊陷在阴影里,声音有些嘶哑,“是不是口渴了?要不要我给你倒水?”
曹秋冬摇摇头,转过头去望着头顶黑漆漆的天花板,过了一会儿才慢慢的说,“刚刚我们在酒店里遇见的那个男人。”
“……差点成了我姐夫。”
向南张了张嘴,终于什么也没说。
曹秋冬似乎也没想等他说什么,径直说道,“我没想到再见到他的时候,我竟然还能第一眼就认出他来,他跟我姐订婚的时候我才七八岁的样子,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和我姐突然就退了婚,走得干干净净,然后我姐……就自杀了。”
向南觉得指尖颤了一下,因为曹秋冬的声音里已经有了哭腔,他从电脑前站起来,走过去站在曹秋冬的床边,电脑映照出来的光芒尚不足以照亮整间宿舍,所以向南看不到曹秋冬在黑暗中的脸上是什么表情,即使如此,向南还是在他的脸上摸到了一手濡湿,曹秋冬大概觉得别扭,扭了扭脖子,向南的手离开他的脸颊,转而揉他的头发,少年清脆的声音被黑夜染上了一层浓浓的亲切,“你恨他吗?”
曹秋冬的呼吸拖长了一些,“刚开始的时候我特别恨他,因为是他害死了我姐,可是我们家的所有人都不这样想,他们对他的态度比从前更好,仿佛那个做了对不起对方事情的人是我姐一样,我搞不懂,有段时间我都不想呆在家里,然后,然后我妈就跟我说了一件事。”
曹秋冬又沉默了下来,向南也不催他,右手缓慢而轻柔的揉在他的发丝上,空气似乎被静默无限的拉长了,直到曹秋冬的声音再次响起,“我妈跟我说,我姐其实是病死的。”
在这样一个静谧而沉默的夜晚,讨论这样的一个话题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因为疾病和死亡让人轻易的就联想到了失去和消失,而人的感情,往往在浓得化不开的黑夜里最脆弱。
那种亲人在自己的眼前慢慢的闭上眼睛,慢慢的失去呼吸和心跳,比任何遭遇都让人痛不欲生,想到从此以后这个世界上再没有这个人的存在,自己的生命也再没有这个人的参与,莫大的无助和绝望几乎能把人吞噬,失去至亲的痛向南比谁都深有体会,因为在这个世上他只有这唯一的一个亲人。
很多时候,拥有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
我喜欢,我想要,我要得到,然后就得到了。
于是,当你对一件事物投入越来越多的心思和感情,失去就变成了割肉一般的疼痛。
向南爸妈离婚的时候,他还没到懂得失去的年纪,只是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看着爸爸妈妈一起走出家门,然后分道扬镳。
他太小了,还没有那种伤心到不能自己的感觉,刚开始的时候还吵着要妈妈,后来慢慢地也就淡忘了,在向南的整个童年,只有奶奶朴素的衣角和脸上温暖如春却充满褶子的笑容。
“我妈说我姐很爱他。”曹秋冬闷闷的说,“爱到宁愿不要命也要跟他结婚,可是,她终究还是没有等到那个时候。”说到这里,他在床上翻了个身,趴在床延上,一双眼睛在黑暗里瞅着床边站着的少年,“我也觉得我姐爱惨了他,有次我无意中翻开我姐从前读过的书,书页上面全都是那个人的名字。”
向南理解不了这种爱到极致连命都可以不要的爱情,但是他打心底敬重那个连面都没见过的为爱死去的女人。
这一晚曹秋冬说了很多。
大概是在酒店遇见的那个男人触动了曹秋冬关于过去的很多回忆,一打开话匣子就收不住,向南扮演着一个好听众的角色,不厌其烦的听他从家里的亲戚说到亲戚家养的猫,终于到零晨两点多曹秋冬说累了,两人才双双躺平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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