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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翔只觉得一身的轻松,他突然觉得这街道好像很宽很长。
“汪叔,我这有钱,要不,我们买两个包子吃。”街上炒肉、炖肉的香味铺满大街,不小心钻进了李成翔的鼻子,便走不动路了。
“好吧,我们喝碗稀饭再走。”
于是,他们找了一个挨着街面的小吃店坐下。
“两碗稀饭,八个包子。”在等包子的时候,汪叔说,你坐着,我去解个小手。
店小二端来了包子,还有稀饭,除此之外,还有一盘泡菜。
汪叔还没有来,李成翔小口小口地喝着稀饭。李成翔从来没有觉得稀饭也会有香味,在他看来,吃稀饭没有用,吃了也等于没吃,本来吃的饱饱的,但不一会儿,两泡尿一冲,肚皮里什么都没有了,所以他不喜欢吃稀饭,他更愿意吃红薯或是洋芋。只有吃点硬东西,肚子才不觉得饿。
汪叔终于来了,李成翔的稀饭已经喝下去一半了。“汪叔,你去哪儿了,怎么才来?”
汪叔光笑不答,端起自己的碗,倒了一些稀饭在李成翔的碗里。“吃,快吃,一人四个。吃完了再给张叔带上四五个包子,只是我们要快点吃完,快点赶路,快点追上张叔,不然这包子冷了,怕吃坏肚子。”
他们又要了五个包子,用油纸包了,放在李成翔背的背篓里。
“你先背,等会儿换你。”汪叔快步走在路上,“关键是要快,早点追上张叔。”
两个人小跑着上了路。他们不说吃饱喝足,但也可以说是差不多了。是差不多了,李成翔觉得只有半饱,心里还有点空落落的,但他又想到,如果吃得太饱,反而走路不方便,走快了会肚子疼。但如果是让肚子半饱走路方便还是吃饱了让肚子疼,李成翔仍是愿意选吃饱了,在这个时候,吃了上顿,还不知下顿在哪儿呢?
不知道张叔怎么样了,在李成翔眼里,张叔是他们这一伙人的主心骨,缺了汪叔,当然了还有自己,这个团队都仍然可以重组,但汪叔和自己就完成不了,就没法担起这个责任。张叔身上那种坚定沉着,那种有条不紊的做派,是李成翔要学习的。当然,他也明白,要在一个团队中起到中心作用,自己必须有超过他人的本领,这个本领不是别的,就是能吃苦耐劳,对任何人任何事没有怨言。
李成翔想到此,他觉得仍有很大差距,只有以后多多学习,加强锻炼才可能独闯天下。他想到他的爸爸真不容易,他们三个人都有这么多困难在等着他们,都有这么多脑袋来思考,都有这么双手来解决,而父亲是独自一人,一路的孤独,一路的艰险,他独自一人承受,真让人佩服,反正父亲早已在李成翔心中是最最了不起的人。
汪叔从李成翔背上接过背篓,依然走在前面,李成翔在后面一路小跑都还跟不上,好像脚下生风一样,看不到一点软劲,嘴里还哼着小曲儿,李成翔听不出叫什么名,但看得出汪叔的那股子高兴劲。偶尔还看到汪叔从坎上抠出一个石头,打那在路上跑来跑去的松鼠,不是想打着松鼠,而是一种高兴的宣泄。
“汪叔,你高兴些啥呢?”
“有好事,当然高兴啰!”
“什么好事,给我也说说呀,让我也高兴高兴。”
“你走快点,我们前面去喝水,我告诉你。”
到了箐底,汪叔就把背篓放在路边的坎上,“走,找水喝。”然后就小跑着下去了,“把你的葫芦也带上哟。”
李成翔拿出葫芦,摇了摇,还有几口水,然后他扯开盖子把余下的水倒了,等他跑到喝水的地方,才知道那水少得这么可怜,只见汪叔用了一张叶子,把它卷成一个小瓢模样,在那儿舀水喝呢,李成翔见状,心都凉了,气得直咬牙,想跺脚却找不到一块平整的地儿。
那一小塘水,李成翔这个葫芦是舀不到水的,仅够一只松鼠或狐狸之类的动物喝一次。“把葫芦拿来。”汪叔把葫芦放到滴水的下面,水只是一滴一滴的在滴,中间还要歇气的那种。“往年的水都比今年的大。”汪叔好像也觉得很无奈。
“你也来舀几瓢喝。”汪叔把手中的叶子递给李成翔,冬瓜树的叶子,这些山菁里,就冬瓜树最多,只要是长这种像冬瓜树的沟里,一般都会有水,即使没有水,也会很潮湿。如果有工具,也可以挖一个凼凼,一会儿就浸出水来了,当然,要让它变清,还要很长的时间。
李成翔舀了两瓢,水挺清凉,水一喝进去,那个凉气便充满整个胸腔,然后全身都能感觉出一丝凉意。但想多舀一瓢都很困难,因为基本上已经见底了,一舀便有一些小尘粒起来,跑到瓢里,然后,他们就坐在那里等。
“晚上,我带你到一个神秘的地方。”
“什么地方?”
“你别问那么多,到时候跟着我就行了。”
“你知道吃包子的时候,我为什么回来那么晚吗?”
“上厕所。”
“是。我在上厕所的时候,听到两个人在谈话,说他们晚上在哪里聚会,有人来讲课。”停了停,然后自己又补充道,“他们的谈话被我听到了,他们开始很惊慌,可其中一个人说道‘不用慌,他好像是贩猪的,我们一类人。’说完,还同我摆摆手,算是打招呼。”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但是同‘闹红’有关。”
又听到‘闹红’了,每次听到这个词,精神都会为之一振,他虽然不十分明白代表什么,就是觉得很神奇,越神奇越是让人充满向往。
“走吧,另外找个地方喝水。”汪叔把葫芦递过来,“不知道你张叔到哪儿了。”
汪叔又把背篓背在了背上,李成翔没有抢到。只得提了葫芦跟在后面。到了两条路合并的地方,只见汪叔蹲在路边仔细看了起来。
“张叔在前面,我们还要加快,尽快赶上。”说完一路小跑往前追去。
张叔就在眼前,他背着两个背篓,远远地高出他的头。“张叔,你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给你买了几个包子。”
汪叔叫李成翔把包子拿出来,然后背着背篓往前面跑去了,李成翔把包子递给张叔,然后接过张叔的背篓,“你们吃了吗?”
“吃了。”李成翔回答道。李成翔在想,这不是明摆着的吗,我们怎么会可能没吃呢?张叔这么问应该是客套的问候。
“你找个地方歇一下,我拿点水喝。”李成翔找到一个比较适合放下背篓的地方,让张叔好取水,也好让自己站起来。
“来,吃一个。”张叔把手中的包子递了一个过来。
“我们吃过了。”
“有点哽。”张叔硬是塞了一个进李成翔的手里。李成翔边吃边想,真是有点哽吗?不是有水吗?
难道是张叔不饿,这不可能的,自己吃了几个包子进肚里,到现在也感觉有点空了。
“你们还挺顺利的嘛。这么快就跟上来了。”
“是啊,那个店家挺同情我们的,一把状况给他说了,他就把猪收下了。”
“是啊,能伸出一只手,就伸出一只手来。别人也会记住你的好的。”张叔好像颇有所感地说道。
李成翔觉得是在讲给他听的,他于是回答道:“就是,你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一下别人,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才有人伸出手来。”
“你看元谋县城怎么样?”
“好像比华坪县城要大点,人要多点,店铺要多点。”
“是什么都多点,那是正常的,因为它是成都到昆明的必经之地。”然后接着又说道,“这个地方很重要。过路的人都要在这里把食粮补充足了,这个地方相当富实,出产好,东西便宜。还有就是因为前面有一座大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儿。”
“哦。是这么回事啊!”其实李成翔也没有完全弄懂怎么回事,但他记住了一点,元谋县城对过往的人很重要。
“所以说大一点,人多一点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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