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夜已深,人未睡。
窗外冷风阵阵,屋内烛光摇曳。
宫海天已经在窗前站了足足两个时辰,却还是愁眉不展。
他并不老,才四十五岁,但眉头上却已密密麻麻的刻满了皱纹。
——做柳家堡的总管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二十五年了,自从二十五年前做了柳家堡的总管,他就没睡过一天安稳觉。
刚开始的十年,是柳家堡的声名最响亮的十年,每天都有天南海北的人前来拜庄。
这些人各色各样,有的是成名多年的大侠,有的是默默无闻的小辈;有僧人,有道士,甚至还有烟花女子。但来者为客,无论是谁,宫海天都要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他绝不能让柳家堡在江湖人眼中落下半点“名声大了就瞧不起人”的影子。
后来拜庄的人少了,宫海天的担子却更重了。除了处理柳家堡大大小小的事情外,还要亲自负责柳九的饮食。
——虽然柳九的名声威震八方,但他的仇人也不少。
——一个人能在江湖成名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一道光环的背后都流着无数人的鲜血。
——这就是江湖规则,一个人的名总是建立在无数人的死亡之上的。
——也因此江湖中总是恩怨不断。
柳九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今天他杀了人,明天就可能被人杀。虽然他的武功已难逢对手,但明枪易躲暗剑难防,他不能不小心。
能让柳九信任的人并不多,但宫海天却是其中一个。如果不是宫海天,柳九至少已经死过五次了。
虽然宫海天为此牺牲了自己,但他却没有半句怨言。
如果有人现在看见他,谁还能相信眼前这个满脸憔悴、身材佝偻、手背青筋暴突、看上去很老实际上还正当年的人就是二十五年前在泰山顶上大败少林寺的掌门师兄笑弥勒的“一掌飞天”宫海天呢?
夜更深,寒意更浓。
一阵北风吹过,屋顶上飘飘洒洒的飞落几片雪花。
宫海天看了看自己一双满是老茧的手,幽幽的叹了口气。
“你为什么不能过来坐下喝一杯酒呢?这酒很不错。”一个声音在宫海天身后问道。
屋子不大,里面摆者一个书架,一张红木桌子,两把太师椅,看上去很像一间书房。
也许这本来就是一间书房,因为一个月以前柳九还来过这里。
现在柳九虽然不在了,但书房还是一样可以供人使用。
桌子上摆着一坛酒,两个酒杯,刚才说话的人正悠闲的坐在桌边。
宫海天转过身,紧紧的盯着他。
这个人一袭黑袍,中等身材,年纪大约三十岁。他握酒杯的手很白,似雪,脸却黝黑、削瘦,尤其是那双眼睛,闪着精光,仿佛能刺透人的五脏六腑。
宫海天盯着他的时候,他正仰着脖子,用那只白的像雪的手端着酒杯缓缓的把酒倾入嘴中。
宫海天看着他喝完了那杯酒,慢慢的在他对面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酒是好酒,是陈年的竹叶青。
江南的女儿红和陈年的竹叶青本来就是难得的好酒。
据说酒楼里花雕的价格远在竹叶青之上,但味道绝对比不上竹叶青。花雕味香浓烈,但后劲不足;竹叶青入口绵绵,但后劲十足,并且越饮越香。尤其是陈年的竹叶青,更是难得的好酒。
宫海天不是一个喜欢喝酒的人,但好坏还是分得出来的。
“确实是好酒。”
对面的黑衣人眨了眨眼,“既然有好酒可喝,你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宫海天沉默了一会,忽然问道:“你的计划已经完成了多少?”
黑衣人道:“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了十之六七。”
宫海天道:“五龙寨的大寨主彭天虎,海鲨帮的帮主海明、海昆弟兄,司马世家的当家人司马萧萧,南宫世家的老爷子南宫海,武当派的掌门人灵虚道长,少林寺的主持空色大师,现如今都被你送过了葡萄。”
黑衣人道:“不错。”
宫海天道:“你现在还有几颗葡萄?”
黑衣人道:“四颗,两颗红的,两颗黑的。正好程锦风和李如水每家两颗。”
宫海天道:“哦?”
黑衣人道:“程锦风虽然消失了十几年,但现在我们已经有了他的踪迹,给他的葡萄我已经让人给他送去了。相信不久就会有好消息传来。”
宫海天道:“李如水呢?”
黑衣人皱了皱眉,道:“唯有这件事情比较麻烦。”
宫海平道:“为什么?凤凰山庄不是早已名存实亡了吗?”
黑衣人道:“就是如此,才更麻烦。凤凰山庄建立了二百多年,却有一百多年一直不参与江湖是非,虽说凤凰山庄传下来的三十二式”凤凰萧“威力无比,却是除了他们庄内的人谁也没有见过。而到了李如水这一代,更是不与外界往来,也更让人难以捉摸凤凰山庄的实力。”
宫海天道:“江湖不是传言李如水已经归隐了吗?那你岂不是了许多力气?”
黑衣人道:“传言毕竟是传言,谁知道是真是假?”
黑衣人又道:“据说李如水有一个儿子,竟然不愿意学这威震武林的凤凰萧,小小年纪就想着归隐,终于在他八岁那年离家出走,从此不知所踪。李如水夫妇也随后不知去向,相必是找他儿子去了吧?”
宫海天道:“你是怕他再现身武林?”
黑衣人道:“不错。只要凤凰山庄存在一日,我的计划就有一日的危险。”
宫海天点了点头,忽又说道:“那么柳九呢?他是不是死定了?”
黑衣人道:“不错。边成是一个做事很让人放心的人。”
宫海天道:“哦?你可知道今天是几号?”
黑衣人道:“正月十三。”
宫海天道:“边成是什么时候出发的?”
黑衣人道:“十二月初六。”
宫海天道:“这么说已经三十八天了?”
黑衣人道:“不错。”
宫海天道:“可是他还没有回来!”
黑衣人道:“不错。”
宫海天道:“你自然知道边成的轻功。”
黑衣人道:“不错。早在十年前,边成的轻功就可以列在江湖前十名之内。”
宫海天道:“从这里到三合,以边成的轻功要走多少天?”
黑衣人道:“三天。”
宫海天道:“可现在已经三十八天了。”
黑衣人道:“你刚才已经说过了。”
宫海天道:“难道你不担心?”
黑衣人道:“我很清楚边成的功夫。行走江湖决不能只靠轻功。”
宫海天道:“你对边成很有信心?”
黑衣人道:“不错。”
宫海天道:“你还应该知道一件事情。”
黑衣人道:“你说。”
宫海天道:“柳九绝对不会死!”
黑衣人道:“你当然很了解他。”
宫海天道:“你自己也说过,行走江湖决不能只靠一种功夫。”
黑衣人道:“柳九的紫金刀还不够厉害?”
宫海天冷笑道:“好的刀法并不是人人都可以练成的。”
以气御刀,刀由心出,才是学刀的最高境界。
黑衣人道:“你是说——”
宫海天道:“不错。紫金功才是紫金刀法的基础。”
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脚步声稳定而有力,显然来人功夫不弱。
黑衣人微微笑道:“虽然回来的晚了一点,但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二>
风大,马车奔的更急。
马是从最有名的黄洋马场买来的俊马,膘肥体壮,全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
车夫是从黄洋马场聘来的有名的车夫,身格健壮,一胸黑毛,两臂有万斤之力。
马车外面用绒毛缎子包得严严实实,马车内感不到一丝寒冷。
车内有张小桌子,上面摆着一坛陈年竹叶青和一盘鲜嫩的兔肉。
程锦风最喜欢吃兔子肉,尤其是鲜嫩的兔肉。
程锦风已经老了,但他永远给人一种年轻的感觉。他的手指修长,坚定而有力,仿佛无论什么东西,只要被他抓住了就别想逃脱。
程锦风三十年前就凭一双肉掌横扫长江十九寨而扬名天下,但他最擅长的还是软鞭。
据说刀为百兵之祖,剑为兵器之王,但兵器中最难练的却是软鞭。
程锦风五岁就开始练鞭,十三岁开始杀人,十五岁因杀了姑苏程霸山而小有名气,十九岁忽然弃鞭练掌,但却一直鞭不离身。
江湖中没有几个人知道程锦风的软鞭,但他却把软鞭传给了他的女儿程慧。
程慧现在就坐在他的对面。
程慧并不是一个爱打扮的女孩,但她却天生丽质,明眸皓齿,玉腕圆润,眉宇间带着一种自然清新之气。
现在这个女孩的眉宇间却流露出一种幽怨。
难道她有心事?
天已明,还未明,夜色依然很浓。
如果在家中,这个时候正是睡意最浓的时候。
而对离家的游子们来说,这却是最难熬的时刻。
实际上,这几天来程锦风就没闭过眼,程惠也是一样。
程锦风用手撕下一块兔肉递给女儿,“等到了天亮,我们就到家了。”
一提到家,程锦风的嘴角就现出一抹笑容。
离家十年了,现在就要回到阔别已久的家,怎么能不让人高兴呢?
——家是什么?家是无论什么时候想起都会让人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的地方。
——家是受伤时可以哭泣的地方,家是委屈时可以流泪的地方。
——有了家就有了爱,有了爱才有了世界。
十年了,如果不是程锦风要找一个偏僻之地教她练鞭,现在的家里该是怎样的一种温馨呢?
程慧默默的接过兔肉,眼里似乎有泪花闪过。
程锦风道:“你还在想着他?”
程慧道:“我们就要到家了,可以一家人团圆了,可是他呢?”
程锦风道:“他什么也没有。”
程慧道:“你为什么不肯带他回来?”
程锦风道:“因为他只不过是一个野小子,又会偷懒。”
程慧道:“你明明知道他并不懒,只要他想干,他可以养活自己,养活我,养活你。你嫌弃他,只不过因为他不懂武功,还没有朱大少那样的家世,配不起你姑苏城家的盛名。”
姑苏程家、朱家,江南南宫世家,长白司马世家,川中柳家堡,闽南凤凰山庄,本来就是江湖最有名的“六大家”。
程锦风看着女儿,叹了口气:“我这么做,一切都是为了你。”
程慧忽然哭道:“为了我!为了我你就可以不顾我的感受把我许配给朱大少!”
程锦风闭起了嘴。
马车风一般的向前疾驰,程慧忽然一把拉开车帘跃了出去。
程锦风没有动。
或许这变化太过突然,让程锦风追之不及;或许他根本就不想阻拦,因为他的眼里似乎也有泪花闪过。
程锦风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妻子林小萍,当年林小萍不就是不顾家里人的反对跟他私奔的?
——感情的事情本来就是不能勉强的。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这个样子的,勉强只会给人间带来痛苦。
懂得了这个道理,日子就会过的比较舒服。
所以他就眼睁睁的看着女儿离去,看着唯一的女儿消失在茫茫夜色和呼啸的风中。
俊马一嘶长鸣,马车已稳稳的停在程锦风的门口。
程锦风忽然全身一紧,他已经感到一种无形的杀气就在附近。
程锦风轻轻一扭腰,人已狸猫般悄无声息地落在车顶。他知道车顶绝对不是藏身的好地方。
一个黑影在墙角一闪而过,程锦风鹰一般飞掠过去。
就在这时,车夫和马忽然同时发出一声惨呼声,程锦风用不着回头看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再一闪,黑影已与程锦风拉开五丈的距离。
程锦风虽然软鞭天下无人能及,但轻身功夫并不十分高明,所以他只有看着远方的黑影叹气。
当他到家的时候,他忽然看见门上面嵌着一颗红樱桃。
红樱桃,要人命的红樱桃。
看着这颗让很多人哭都哭不出来的红樱桃,程锦风反而笑了。
他的目光深邃而幽远。
他想起了自己的女儿。虽然自己难逃过此劫,但至少他的女儿安全了,因为三合只不过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罢了。
程锦风的手在门上轻轻一拍,嵌在门上的红樱桃忽然就跳到了他的手中。
<三>
门开了,同样一身黑衣、瘦削、身体挺直、脸上永远带着一副冰冷冷的表情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坐在桌边的黑衣人道:“你回来了。”
边成道:“是。”
黑衣人道:“你来回用了三十八天。”
边成道:“是。”
黑衣人道:“你以前杀人从来不超过十天。”
边成道:“是。”
黑衣人道:“但这一次你却用了三十八天。”
边成道:“是。”
黑衣人道:“之所以这么长时间只因为在这中间你遇到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
边成道:“是。”
黑衣人道:“也因此柳九没有死。”
边成忽然脊背透过一阵凉意,垂头道:“是。”
黑衣人柔声道:“柳九还没有死,你却活着回来了。”
边成的瞳孔开始收缩,手心已经渗出汗来,只觉得喉咙正被一双无形的手紧紧扼住。
是不是他心里清楚,当黑衣人对一个人最温柔的时候,也就是这个人快要倒霉的时候?
宫海天突然说道:“你活着回来也许是想给我们带来另一个消息。”
边成抬头感激的看了宫海天一眼,又低头道:“是。”
宫海天道:“这个消息很可能比柳九的生命还重要。”
边成道:“是。”
宫海天和柳九在听着。
边成道:“柳九的紫金刀法虽然不弱,但最多只能支撑我三十二招。”
黑衣人点点头表示同意。
边成道:“但他却连一招也没撑住就倒下了。”
宫海天道:“所以你虽然感到惊讶,但却还是很相信自己已经杀死了他。”
边成道:“是。”
边成咬牙道:“我探了他的气息,确实已经断气了,但却没想到他是装死!”
——自然界的动物遇到危险时往往会本能的装死,人也一样。
——装死岂非本来就是江湖上逃脱危险的一种本能?
宫海天叹息道:“这才是紫金功的真实所在。”
边成道:“我当时以为柳九已经死了,可等到我发现他被一个人救走时就知道自己错了,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黑衣人道:“哦?端端不是说,三合只不过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那里的人并不懂武功。”
边成深吸了一口气道:“那个人本来并不是三合村的。”
黑衣人道:“你知道他是谁?”
边成一字一句道:“他就是程锦风。”
黑衣人道:“程锦风?他在那里干什么?”
边成冷冷道:“他也没干什么,只不过在那里教女儿乌龙鞭法。”
黑衣人道:“乌龙鞭法?”
黑衣人喃喃道:“江湖传言乌龙鞭法自乌龙老人死后就失传了,没想到却被程锦风学会了。”
边成道:“这也许只不过因为乌龙鞭法本来就是程锦风的祖传鞭法。”
黑衣人轻轻叹了口气。
宫海天道:“有程锦风为柳九疗伤,你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程锦风虽然多年不在江湖露面,但当年的威名还在那里。
——树的影,人的名。
边成道:“是。我又不甘心就此离去,所以就在那里暗中观察。”
“程锦风在大年初一的那天带着女儿回了姑苏老家,柳九在初三那天也走了。”
黑衣人道:“去了哪里?。”
边成道:“凤凰山庄。”
虽然凤凰山庄几乎与外界隔绝,但上一代的庄主李天水跟柳九却是过硬的交情。柳九现在去了凤凰山庄,自然是想找一个安全的避难所。
黑衣人道:“很好。”
“很好的意思就是,虽然你没有完成任务,但这件事情你处理的还可以。所以你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
边成道:“我还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程锦风虽然回了老家,他的女儿却可能会留在三合。”
“因为那里有一个人,可以让她留在那里的一个人。”
“而且这个人也是柳九的救命之人,恰好柳九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柳家堡的盛名远播,并不是只因为紫金刀法天下无人能及,柳家堡的乐善好施更是为江湖好汉们津津乐道。
一颗爱心远比武功更能让人尊敬。
更何况,柳九没有儿子,没有弟子——要拜他为师的人自然不会少,但他一心找一个心地善良的年轻人作为紫金刀法的传人而不可得,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了,他怎么可能就此罢休?
学了紫金刀法,就是柳九的弟子。
如果柳九死了,做弟子的当然要报仇。
斩草要除根,这就是江湖上很多杀人的人奉行的原则。
边成明白,宫海天明白,黑衣人也明白。
所以必须有一个人去对付紫金刀的传人,而且这个人还要能应付可能留在那里的程惠。
边成现在已经很累了,所以黑衣人可以派出去的人只有一个。
她的名字叫端端。
<四>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阳光灿烂。
正月十五。
现在早已过了吃早饭的时间,斯坏却还懒洋洋的躺在床上。
——其实那已经不能称作床了,或者说是一张大床,因为他从来都是睡在地上。
天做被,地为床,睁开眼睛数星星,也许这样更能接近大自然。
斯坏喜欢自然。
做事情也是一样,顺其自然,事情往往容易成功,日子也会比较舒服。
斯坏不喜欢竞争。
尤其不喜欢江湖上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好好的日子不过,干什么非要为了那个既不能拿来当饭吃又不能拿来当衣服穿的虚名拚个你死我活呢?”
安安稳稳的生活才是实在。
——什么是生活?
——生活就是想干就干,想睡就睡,无人约束的那种自由。
——生活就是一杯清茶、一把破扇、一本旧书、一根钓竿,柳树下的那种悠闲。
村子东边有一条河,河面宽不足两丈,深不足九尺,但还可以每天给他提供几尾鲜鱼作为饭食。
一把他偷偷从别人养的鹅身上拔毛编的破扇子,一本从他八岁起就早已翻烂的<<道德经>>,一只檀木紫杯,一根竹制钓竿,就是斯坏最珍贵的宝贝。
每天睡醒了就钓鱼,偏偏每次都有不大不小的收获,日子过的轻松而悠闲。
这就是斯坏的生活,让村里的很多人又羡慕又嫉妒。
于是村里的懒汉们每天都嬉皮笑脸的向他请教:“我们蹲一整天也钓不到一条鱼,你怎么一两个时辰就钓那么多?”
“寒冬腊月的你也能钓那么多鱼,是不是有什么秘密瞒着我们呢?”
“说出来嘛,大家都是混饭吃的!”
说是请教,偏偏一个个都紧握着拳头,瞪着眼睛,像是不怀好意的恐吓。
每当这时斯坏总是露出害怕的样子,偏偏眼睛里一点也不在乎。提着活蹦乱跳、死也不肯瞑目的馋嘴鱼儿转身就向小惠家里跑,因为他知道小惠最喜欢喝鲜鱼汤。
每次只要看到小惠出面,那些懒汉就会自动散开。
他们并不是害怕小惠的父亲程锦风的名字在江湖上让人提之色变,而是尊敬他,尊敬他的女儿,因为程锦风是他们村里唯一的一个医生。
——尊敬别人的人也往往容易得到别人的尊敬。
所以斯坏虽然没有教那些懒汉怎么样才能够钓到鱼,但是每次钓到鱼都少不了他们一份,嘴上却说:“我并不是可怜你们;只不过吃不了放着也是浪费。”
这么说只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尊,无论他是有钱人还是一个穷鬼都一样。
尊严跟有钱、权力完全是两码事情。
所以虽然懒汉们经常给他惹一些不大不小的麻烦,但斯坏从来没有鄙视过他们,所以他们也一直都是好朋友。
但程锦风却不同,他一直讨厌那些懒汉,认为那种人活着只不过是浪费粮食,也因此讨厌斯坏,“永远也不要让那些懒汉踏进我们的家门,还有那个斯坏!”
这就是程锦风最经常对他女儿说的话。
幸亏程惠虽然害怕父亲不敢让斯坏进自己的家门,但程锦风却阻止不了程惠去找斯坏。
因此每天吃早饭时程惠都跑去找斯坏,给他送去一些刚炖好的鱼,一边用力敲打斯坏的门一边大叫:“死坏,还睡懒觉呢,起来吃饭了!”
而这个时候,斯坏不过懒洋洋的翻个身,便又忽忽睡去。
于是程惠就一脚踹开屋门,揪着斯坏的耳朵大声问:“鱼都凉了,你到底要不要吃?”
“鱼都凉了?”斯坏一咕噜坐了起来,睁开眼睛才想起程惠已经走了十五天了,还有谁会炖鱼汤给他喝呢?
他只有苦笑。
已经快正午了,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虽然冬的意味还很浓,阳光还是刺的斯坏的眼睛有一些疼痛。
斯坏眨了眨眼睛,忽然笑了。
因为这个时候他忽然看见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年青而又漂亮的女人。
我们每天都可以看见很多人,认识的,不认识的;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年轻人。
看见一个女人并不是很奇怪的事情。
奇怪的是这个女人竟然坐在斯坏的墙头上,一边吃樱桃一边对着斯坏吃吃的笑。
<五>
程锦风一向起的很早,今天也不例外。
屋顶上的白雪还没有完全融化,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耀眼的光芒。
程锦风草草吃完早饭,慢慢踱入梅园。
梅园很是宽阔,地面落满了积雪。正中一株腊梅枝枝桠桠伸向四周,梅枝上还挂着白雪,一树梅花正在怒放。
冷风吹来,花儿随风摇曳,白雪纷纷飘落,程锦风忽然打了个冷颤。
一个佝偻的老仆人颤巍巍的走了进来,手中托着一封信。
老人的满脸憔悴、眼睛混浊,眉头密密麻麻的刻满了岁月的皱纹,一双手皴裂的就像老树皮,整个人皱缩的就像一棵枯死的老树。
是不是人老了都会这样?老,实在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老人哆嗦着手,把信递给程锦风,忽然顺势一掌切向程锦风的左胸。
这个走起路来哆哆嗦嗦的老人,一双手却是灵敏、迅急、狠辣。
程锦风的反应更快,左手反拿老人的右手脉门,身子急转老人背后,右肘快速而准确的击向老人左肋。
老人身体忽然前倾,右脚踢向程锦风小腹。
程锦风急向后撤身,老人却借前倾之势向前掠去,眨眼间已经掠上了墙头。
忽然一条长鞭毒蛇般的缠住了老人的右脚,程锦风反手一带,老人跌在地上,程锦风向前一脚踏在他的胸部。
程锦风一掌掴在老人的脸上,抬起时手里已经多了一张人皮面具。
这个刚才还一脸憔悴的老人,忽然就变成了中原的第一杀手卢小云。
刀光一闪,两把飞刀一上一下闪电一般刺向程锦风后背。
程锦风脚尖在卢小云胸部一点,人已斜斜飞出,同时右手挥出,长鞭已卷住了一把飞刀。
另一把飞刀却已经到了卢小云的咽喉。
<六>
人有很多种。
有的人可能你每天都看到他,但是下次再见到他却还是不认识他;有的人你虽然只见到过一次,但却很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
端端就是一个不太容易让人忘记的女孩。
火一般的红裙,白雪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清泉般的眼睛,醇酒般的醉人。
尤其是她笑的时候,简直可以勾男人的魂摄男人的魄。
她现在就一边吃着从温室里培育出来的葡萄,一边对着斯坏吃吃的笑。
斯坏好像看呆了,一双眼睛眨也不眨的紧盯着端端。
他根本就想不到,这个看上去笑的那么甜美的女人竟然是江湖上人人闻名丧胆的“红樱桃”杀手,并且现在就是来杀他的!
斯坏忽然道:“外面风很大。”
端端道:“我知道。”
斯坏道:“你为什么不下来?”
端端道:“因为下面有一条小色狼。”
斯坏惊讶道:“小色狼?在哪里?我怎么看不到?”
端端笑道:“因为那就是你,你就是小色狼。”
斯坏笑道:“我是吗?最多不过眼睛看直了罢了。”
端端又拿了一颗樱桃塞在嘴里。
斯坏问:“樱桃是不是很好吃?”
端端道:“是。”
斯坏道:“你很喜欢吃葡萄?”
端端道:“是。你想不想尝一颗?”
这还用问吗?
斯坏道:“可惜我们离的远了一些。你不想下来,我又爬不上去,你说怎么办?”
端端柔声道:“我扔给你好不好?”
斯坏道:“你有那么大的力气?”
端端道:“你能接的住?”
斯坏道:“你为什么不肯试一试呢?”
端端忽然冷笑道:“好。”忽然一扬手,一颗红樱桃箭一般射向斯坏的咽喉。
斯坏忽然瞪大了眼,似乎有些反应不过来,没想到眼前这个看似弱不经风的女孩子,居然有这么大的手劲!
就在斯坏迟疑间,红樱桃已经到了斯坏的喉咙,眼看斯坏就要倒下去。
忽然一条长鞭无声无息的由墙外卷了进来,鞭鞘穿着一颗檀木樱桃堪堪的停在斯坏的喉咙前方。
墙头身影一闪,程惠已脸色苍白的到了斯坏跟前。
程惠急急问斯坏:“你没事吧?”
斯坏拉起程惠的手,笑道:“你看我像有事的样子吗?我可是福大命大呢!”
程惠吁了一口气:“好了,就算你命大好了。只要你没事,随便你怎么说!”
程惠转过身,对着端端道:“想不到这种地方也会有劳红樱桃的大驾!”
端端笑道:“真想不到程老爷子竟然在这种鬼地方隐居了十年。”
程惠道:“难道端端姑娘真的那么喜欢坐在墙头??”
忽然一扬手,软鞭已毒蛇般刺向坐在墙头的端端。
端端轻袖一甩,人已翻到半空,同时双手打出两颗红樱桃。
随后脚尖一点鞭鞘,人已轻烟般掠走,风中送来端端的笑声:“相请不如偶遇,既然程姑娘喜欢墙头,我让给你就是了。”
“我还会来的。”
程惠跺着脚对斯坏大声道:“都是你!如果当初你跟我学了乌龙鞭法,就不会有今天的事情了!”
斯坏轻轻拉起程惠的手,笑道:“武功真的那么重要吗?如果跟你学了乌龙鞭法,恐怕我还活不到今天呢!”
程惠道:“你总是有理!”
“她一定会回来的,你又不懂武功,我们还是先找一个地方躲一阵子好了。”
斯坏道:“躲?躲到哪里?”
程惠道:“姑苏。”
斯坏道:“姑苏?”
程惠道:“不错,我父亲现在已经到家了,只要在我父亲身边,红樱桃一定不敢找我们麻烦的。”
“哦,这样呀,”斯坏伸了个懒腰,“你还是省省吧。”
程惠道:“为什么?”
斯坏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等我们赶回你的姑苏老家,你的父亲早就走了。”
程惠道:“走?”
斯坏道:“不错。”
程惠道:“哦?你知道我父亲要去哪里?”
斯坏点了点头,道:“凤凰山庄。”
程惠道:“凤凰山庄?”
斯坏道:“不错。”
程惠道:“他为什么要到哪里?”
斯坏道:“跟我们一样。”
程惠道:“你又怎么知道的?”
斯坏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你难道忘了我从小就很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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