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九、擦肩而过
课间,前一天晚上熬夜看完激动人心的欧洲杯法国补时阶段齐达内神来之笔,2:1逆转英格兰的经典比赛的我正在打盹,生活委员朝我们仨走来,扔过来一封信。老c惯性地伸手捡起就撕——一般而言,**之后三人中只有老c还能收到几封信,**之前还是有几个高中同学飞鸽传书的,只不过后来懒了。委员同志一见赶紧喊:老s的,老s的!我一听兴奋地不得了,一下脱离混沌状态,条件反射地一把从他手里把信封抢了过来。可惜为时已晚,封口已被老c撕开。我用土改时期翻身农民斗地主的神情瞪了老c一眼,骂道:“你他妈的拆我信干嘛?”他说:“我拆了,但没看啊!”我刚打算把凶神恶煞的表情收起来对其进行夸宽大处理,他加了一句:“就像我把你女人的衣服脱了,但没干。”我去!
是芳的信。
有点意外,毕竟这是收到的芳的第一封信,而且,自从寒假那次见面之后,自己几乎没有记起过她——尽管当时甚至还对芳产生了想法。
芳是关于郑智化迄今为止我遇见的唯一一个知音。我能在高中有幸认识从来没有跟自己同过班的独一无二的芳,阿龙有很大功劳。
阿龙在高二的上学期读的是理科,但是下学期他改学文科,于是他认识了我一直想认识的芳,于是在我和芳认识之前,我们就是通过阿龙进行着交流。我和芳就是这样,在还不认识的时候就想认识对方(早在我们知道对方也喜欢郑智化之前很久,我们就想认识了),在自己想认识对方的同时绝对不会想到对方竟然也想认识自己,所以当我们在高三上学期终于认识的时候非常庆幸我们没有擦肩而过。然而,最终我们还是擦肩而过了——因为高考让我离开了家乡,而她却必须再留下一年,一年过后她也离开了,但依然和我相隔千山万水。
第一次见到芳是在高一的时候,她和我的同桌,就是八戒,一起值周——每天早读时到高二年级各个班查人数。早读开始的时候,靠窗户的同学就会大声喊八戒的名字,示意窗外有人找他。于是我就和猪一起朝窗外看去,便看见芳戴着值周干部的袖章,在对着我们笑(其实是对着八戒一个人笑),然后八戒就戴上袖标,出门,和芳一起走了。然后教室里就会有人大喊:猪八戒真有艳福啊!于是我便知道了这个很漂亮的女孩是高一某班的班长,叫做芳。
芳是我在莲花中学六年里见的最漂亮的一个女孩,大家都说她长得像徐静蕾——我想起1998年看《将爱情进行到底》的时候,甚至就梦想过自己的大学能有一个徐静蕾这样的恋人,但这个念头仅仅闪出一瞬间,然后马上就被忘记了,因为那时的我百分百地确信我这一生只会爱着一个人而且会和她一直在一起,娟。所以当我看见芳的时候,我也仅仅是感叹了一下她的美丽,便马上又沉浸到了对娟的深深眷恋之中——就像海豚从水中跃起然后又深深扎进海水。回想起来,我想或许可以把自己比作海豚这样的海洋哺乳动物,留恋海水却需要空气的滋养,否则必然要在海水中失去生命——但空气也仅仅为了延长潜在水中的时间。这样的话,那么在我的高中时代,芳,似乎就扮演着这样一个海水之外的空气的角色。
这个比喻真不错,因为我记得那几年每当娟让我痛苦失望到极点的时候,我似乎都会突然地想念一下芳,尽管只是一下。需要说明的是,那时的自己,和芳根本还互不认识。
促进自己对芳的这种“空气”般感觉的,是在2000年元旦的学校的文艺汇演上,我坐在台下对高高的舞台上的芳的一次深深的仰望。芳穿着淡绿色的长裙,头上还戴着一个花环,和一群美丽的女孩一起翩翩起舞。我就坐在台下,用我的视力极好的眼睛将芳从花丛中萃取出来,我只盯着她,看她的举手投足,看她的一笑一颦,看她的顾盼生辉的双眼,看她的擦了胭脂的原本有些苍白的脸庞透露淡红的光泽。那一刻,似乎整个操场上只剩下我和她,我在台下,她在台上,在柔和的音乐中,只为我一个人,翩翩起舞。
但我爱的、想的依然只是娟。我想正如我坐在舞台下必须要仰望芳那样,芳只是一个让人欣赏的空中楼阁,正如我曾经跟楠说的:有些人是用来看的,有些人是用来爱的。我必须承认我很喜欢看到她,但我根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接近她,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已经有了娟,这个我发誓要用一辈子爱她的女孩,这个我相信她会爱我一辈子的女孩。
于是依然只是在八戒值周的星期,连续几天看到她在教室窗外的笑容,依然只是在校园闲逛的时候,远远地看到她晃动着马尾巴匆匆地行走,依然只是在为娟伤心落泪的时候偶尔脑海闪过她透出淡红光泽的脸庞,只是一闪而过。
高二那年是我很迷惘的一年,因为我确定不了娟是依然喜欢着我还是已经将我遗忘。那一年里我靠着自己的两个最大的爱好获取或多或少的寄托、发泄与自我愉悦——我拼命地踢球,虔诚地写作,从球场上获得激情,在文字里得到沉淀。我成为了班上的足球队长,也当上了学校碧岭文学社的社长。
于是我有机会经常坐在文学社的办公室里,阅读全校的同学们给社刊《碧岭》投来的稿件。从厚厚的来稿中一篇篇地抽出来读,读完之后或欣赏,或鄙夷,或感动,或批斥——大部分的时候我都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去看那些文章的。直到有一天,我被一份只有两页纸的文字深深地震动了,看完它们我立刻觉得了自己的狂妄——我根本没有资格坐在此刻这把椅子上。我被作者的超脱的情思锐利的文笔深深地感染了,我迫不及待地找到最后一行,于是我看到了一个名字,芳。
从她的文字中能看出来,芳是个很独特的女孩子,她似乎早已跳出这个烦躁的世界,用一种冰凉的眼光看待浮躁的人群,用很尖锐的语言撕破人们的虚伪的外衣。可是,我也能看得出来她的无奈,看得出来她的渴望,她口口声声说对生活很绝望但是我知道她也在渴望,渴望纯洁的爱情,渴望能寻觅一个知音。
于是后来再见到她,在欣赏她的美丽的外表之外,就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这张有些苍白的脸庞这双顾盼生辉的眼睛里,隐藏着也许只有某一个人才能解除的深深的忧伤。有时甚至会雄心壮志地想,那个人,就是我。
但我依然爱着娟。这是两个不同层面上的人,对我而言。
于是我继续在那间办公室阅读芳的文字,陪着她一起感伤,一起愤世嫉俗。(我真傻,那个时候我竟然没感觉出来她也是郑智化的信徒!)我越来越觉得那是另外一个的自己,因为那些念头那些感悟何曾未被自己写进那些只给自己看的日记本里?在芳的感染下,我不再刻意隐藏自己,开始也在社刊上刊发自己的日记中的文字。然而,刊物的定稿权毕竟是在老师的手里,于是,芳的有些悲观的文字很少能登上版面,而我的那些搞怪的扯淡的随笔以及顺应形势的那些“主旋律”的文章则充斥在每一期的《碧岭》中。但我知道,那里面的我不是真正的我,真正的我在我的日记里,在芳的文字里。
但我没有芳那么彻底。我是个很两面性的人,我心中也充满像她那样的失望与忧伤,但不同的是面对这样的世界她的方法是唾弃是冷嘲热讽,而我呢,则努力从这个冰冷的世界中去寻找温暖,寻找感动。就像对待爱情,她在保持渴望的同时却对这样的渴望表示绝望,但我则相信自己一定会有最美的爱情——和我的娟之间。
高三了,我们换了一个教室,就在芳所在的文科班的楼上。于是,课间经常靠在走廊的栏杆,看着楼下的芳摇荡着马尾巴匆匆地赶来上课——那是个很叛逆的女孩,人们说除了她高一值周的那几个星期,她从来没有哪天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的。后来她跟我解释,她不是厌恶上课,只是厌恶那些所谓的纪律,最重要的是,她喜欢睡到自然醒——让我心中一动的一个理由。高三了,和阿龙一起住在那间平房里,有时候阿龙会带一些文章给我看,芳的。阿龙从理科班搬到文科班交的第一个朋友,就是芳。芳很喜欢阿龙写的诗歌,而当阿龙告诉芳说他和我住在一起而我也很喜欢芳的文章时,芳非常非常惊讶——因为她也看我的文章而且一直都想认识我。而当阿龙把这些告诉我的时候我则更是惊讶:真的吗?她会想认识我?我很想认识的人也会想认识我?那个高高在上的翩翩起舞的我只能仰望的美丽的女孩想认识我?——我受宠若惊。
但我们依然没有认识。高三了,紧张的学业和失恋的情绪之余,我没有太多的精力去刻意地认识谁,也觉得没有必要,只是偶尔晚上阿龙会带来芳的一些文章给我看。除了她的文采,芳的钢笔字也写得相当得漂亮,这是让我很佩服的一点。看完之后往往我也会写下一些东西,然后再由阿龙带回去给芳。我们就这样,通过阿龙这个信使进行着交流,交流越深入我越觉得她跟我很像,可是我还是比芳晚一步——她就是比我聪明。有一天她写来一张纸条:“我觉得咱们俩挺像的,你有相同的感觉吗?问你一个问题,你是不是也听郑智化的歌?”那天晚上我真是被吓住了,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天下会有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人?一直没想过自己能在现实中找到一个同龄的喜欢郑智化的歌迷的我的心里,满是找到知音的幸福感。
芳送来了一张很漂亮的纸,纸上用她的漂亮的字抄了李清照的一首词:
《永遇乐·元宵》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人在何处?染柳烟浓,吹梅笛怨,春意知几许!元宵佳节,融和天气,次第岂无风雨?来相召,香车宝马,谢他酒朋诗侣。
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铺翠冠儿,捻金雪柳,簇带争济楚。如今憔悴,风鬟雾鬓,怕见夜间出去。不如向帘儿底下,听人笑语。
芳说,里面那句“中州盛日”包含着我的名字,一时兴起就抄了下来给我。(到现在这张漂亮的纸还和娟初中送我的那条皮带以及我的第一封情书烧成的纸灰一起保存在我家中书房的抽屉里。)阿龙也看了,他开玩笑地说:“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中盛同学啊,我时间挺多的,尤其是周三和周五。”我笑着把阿龙按在床上打了一顿。
但我的内心的确起了波澜。我想起了娟,我无法控制自己开始将娟与芳放在一起比较。那时的自己正遭受城与娟飞速发展的打击(想想真是很巧,在我无意间碰到一个知音的同时,娟也把城当成了知音),她给我的冷眼可真不少,而芳呢,她这么漂亮,我甚至早在高一的时候就知道她了,高二的时候那么喜欢读她的文字,现在竟然还和她进行这么好的交流,甚至还发现她也喜欢郑智化。还有比这更巧合的事吗?还有什么更配叫做缘分吗?我甚至想,假如文理分科的时候我选择了文科,会不会像娟忘记我一样忘记她,会不会和芳……?我甚至想,以前自己觉得芳只是用来仰望的而娟是现实中的爱人,如今看来,也许娟才是仰望的对象,而芳则是现实中的女孩?
可是我很快就不能容忍自己继续想下去了,我怎么可以这样呢?我爱的是娟,我一辈子只会爱她一个人,不管她对我如何我都会一直爱着她。背叛感情?那是天底下最可耻的事!——那时的自己是多么地幼稚,真的是宁人负我我不负人,真的是人已负我我仍不负人。我几乎没费多少力气就将那一点点的动摇打发掉了,现在看来是如此的简单、封建、幼稚的自欺欺人的爱情观在当时的自己的心里是多么的牢固多么的天经地义。
于是我依然将学习剩下的几乎所有空闲(尽管只有几分钟)用来想念我的娟。
我深切地感觉到,自己和芳,是注定要擦肩而过的。我们曾经如此地相互欣赏,我们甚至都曾有过同班的机会,却要一直等到高考的几个月才开始相互接触,这么短的时间是不可能撼动我也不允许她撼动我的多年的感情的。我想,是上天给了我们缘分,但只是给得太晚了或者这些缘分被我们发现的太晚了。我们注定要擦肩而过,擦肩而过注定是遗憾的,也许少一些幸福,失去的时候就会少一些遗憾?(那时的娟与城之间,是不是也有相同的想法呢?可是后来他们还是没有坚持住,从知音转向了爱情,在失去时遭受了更多的痛苦。)我把这些想法告诉了芳,我还说:如果时间可以倒流的话,我们一定不会擦肩而过。
于是我把芳定位成为自己的“神交”,神交是不需要太多的世俗的交往的,我当然愿意去享受和芳的心意相通,但我只希望那是在文字里,在郑智化的歌声中。芳接受了,于是在现实中我们遇见时非常默契地不打招呼,我们不需要“认识”。
这样度过了高三的上学期,我迎来了一个冰凉的寒假,一个属于娟的17岁的寒假。回到学校后,娟一反常态地对我“好”了起来,然而这种补偿性的好很快就在我的消极抵抗下消失殆尽。正好那时芳送来了两条小金鱼,透明的玻璃缸挤走了我和阿龙共同的书桌上的几本书,我们就这样盯着鱼儿在反射出窗外阳光的水中轻轻游荡,偶尔尾巴的摆动还能激起小小的一阵波光粼粼——于是心情一下豁然开朗。
眼看就要高考了,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小屋里做题,阿龙进来说:芳今天要送你一件特殊的礼物。我说什么。阿龙说你等着就行。就在这时候,窗外传来了熟悉的歌声,郑智化的。
让我拥抱你入梦
郑智化
让我拥抱你入梦
在我温暖的怀抱中
虽然明天要说再见
今夜为你守候
让我拥抱你入梦
在我温柔的歌声中
虽然声音已沙哑
依旧是最美的歌
唱着唱着忘了短暂的拥有
唱着唱着仿佛爱你到永久
玩火的孩子烫伤了手
让我紧握你的小拳头
爱哭的孩子不要难过
让我陪着你泪流
芳的声音传了进来:最后一次坐在播音间里,因为我快要毕业了。这是我第一次在这里放郑智化,一直以来都把他的音乐当成自己的私房歌,可是今天我用最后一次给大家放歌的机会选择了郑智化,只是为了送给一个人,一个同样喜欢郑智化的人,一个很快就要说再见的人。朱自清说时间有脚,那它一定就会走路了。我想说,不管它可以浪子回头,还是继续往前走,我希望,我们不会只是擦肩而过……
我就这样坐在书桌前,对着窗外的树影,一首又一首地听着属于我和她的歌声。我的眼睛湿润了。
然后我站了起来,出了门,朝广播台走去。《让风吹》的旋律中我远远地看见芳从广播台里走了出来,我知道她也看见了我。她站在远处,破例地披散了她的马尾,风在卷动她的长发遮住她的眼睛,她用手捋开它们。
她在朝我走来,我迟疑了那么一秒,便也坚定地朝她走去。
风中,我握住她的手。郑智化的歌声,将我们从上课前的茫茫人流中萃取出来,似乎只为我和她歌唱——我想起了两年前,我坐在舞台下,看她在台上,只为我一个人,翩翩起舞。
我说:谢谢你。
这是我和芳说的第一句话。
然后,依然在风中,我松开了她的手。
郑智化沧桑的歌喉,依然在吟唱。
让风吹
郑智化
让风吹吹动天边飘过的云
让风吹吹痛红尘飘泊的心
让风吹吹动你飘啊飘的发
让风吹吹痛我痴啊痴的傻
让风吹多少年少轻狂的梦
是谁和谁在风中松开的手
是真情谁在乎天长地久
是梦境怨只怨不能回头
让风吹依稀记得来时的路
是泪和泪在风中纠缠的眼
是思念就让风吹也吹不断
吹不散吹不醒生死不变的约定
让风吹吹痛我痴啊痴的傻
痴啊痴的傻
是谁和谁,在风中松开的手。
我们擦肩而过了吗?没有吗?
她说,我们不会擦肩而过。可是我不知道,当我们的手握在一起的时候,是宣告了之前“擦肩而过”的状态的结束,还是新的“擦肩而过”的开始?
也许都是。当我们不再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们擦肩而过了。
因为高考了,大家都得走了。如果说我和芳不得不擦肩而过的话,我和娟和维和萍和熊和fn和阿龙又何尝不是擦肩而过?在一起一个月和在一起好几年又有什么区别?还不是一样要分离?我们出生在一个偏僻的边远小县,我们如果想飞翔就必须离开它,可是离开了这片土地便也离开了世界上唯一理解你的人们。以后的你注定是孤独的,漂泊的。就像此刻的我。
继续讲芳的故事吧!
高考过后兴奋忙碌而又伤感的两个月过去了,我在经历了最后的挣扎之后,带着对娟的“决绝”与新生活的向往离开了生我养我的故乡——娟和芳则都留下了。接下来下的一年里,我给娟写了很多信,但却没有给芳写——也许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和芳的一切太像一部小说,把我们的握手与松手当作小说的结尾,会很凄美,我不想破坏这个美丽的结局。这一年里,从家带来的郑智化的五盘磁带依然像往常一样陪伴还没有买电脑的我,听着歌声我会想起芳,但我甚至怀疑,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人一个这样的故事吗?也许真的只是自己看过的哪部小说?如果不是在小说里,我这个碰一下娟的衣袖就会发抖的孩子怎么会那么坦然地,在人群之中握住一个从未和自己说过话的女孩的手?
2003年夏天,经历完**的我,带着对楠的愧疚对晨的留恋回到了家乡,却发现自己心里装着的依然是那个无法磨灭的人。但是在见到娟、维、萍之前,我见的第一个人,是芳。
我是在到家的当天就接到芳的电话的,妈妈把话筒给我时带着诡异的表情说这个女生已经打了好几次电话问你回家了没有,显然对自己的儿子的女生缘很是得意。于是第二天我赶到了县城,芳在电影院门口等我,我们去了刚刚开张的珍珠奶茶。
复读一年的芳更显得苍白了些,尽管她化了淡淡的妆——这在我们那边的女生尤其是还没进大学的女生中是非常罕见的。相比娟的特立独行,我觉得芳的独特更为简单,也更好理解。我们就在开着空调的茶吧里一边吸着珍珠奶茶一边聊天。这是我第一次和芳面对面地聊天,我终于确认了这样的一个人的客观存在。
我发现了芳与我毕竟还是不同。当这样一个小说般的人物出现在现实生活中时,我显得局促与拘谨,也许我还是太习惯将现实与理想截然分开——在理想中我早已把她当成了自己的知音但在现实中我依然记得这只是一个和我只说过一句话的女孩。她比我洒脱,比我放得开,也许就像以前她的文字里表现的那样,她跳出了世界,而我还停留在其中。
我们聊了很多很多,聊到了娟,当她听我说我是真的喜欢娟时她很惊讶,说,我一直都以为是绯闻呢!还说,六年的没有结果的思念,实在是太可怕了。当时的我和她一样,不知道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自己还要和娟发生一段纠葛。
我们聊得还算挺开心,尤其是当我知道她竟然和阿龙同被一个学校录取的时候。我说作为一个江西人我还没去过省会南昌呢,以后有空一定去南昌找你们一起玩。
我们一起走县城的街道上,不断地碰见放假回家的高中同学,当我发现他们看见我和芳在一起的那种眼神的时候,我一下不自然了起来,我特别想追上他们对他们说:别误会,我跟她只是朋友而已。
我的这种不自然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尽管在理想中我已经把芳当成知音,但现实中,我依然牢牢地记得我和她只说过两次话,我不能很好地连接现实与理想,这似乎有点像网恋的人们在现实中相见时,很难免除的尴尬的断层。第二,造成这种尴尬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把芳对我的主动以及洒脱,理解成为了爱情——我觉得她是喜欢我,就像一年前阿龙开玩笑的那样。而我面对这样的喜欢时有些不知所措。
不管芳是不是真的喜欢我,总之那个暑假我是确认了自己喜欢的依然是娟,于是抛开了在北京等我回去的楠,重新拾起中断了一年的梦想。接下来的石家庄事件之后,我停止了写日记,也停止了和很多人的联系。其中包括刚刚和阿龙一起走进江西财经大学的芳。
元旦前夕,很突然地收到芳的一张卡片。她写道:我现在真的觉得大学是个很恐怖的地方,盛兄你还会写东西吗,我已经开始唾弃文字了。我不知道她发生了什么事情,猜想,也许只是每个刚刚上大学的人都会经历的一段低落吧!
就在上个寒假,那个尴尬的同学聚会——娟看见我转身就走,我在心对着她的背影喊你以为我还是原来的我吗?聚会完后,我跟所有人道了别,说我要回家了,八戒和维把我送上车,我等他们的身影一消失便走出车厢,向芳的家走去。我说过芳是我最特殊的朋友,独立于我的那个朋友圈,所以我不是很想让他们知道我和芳的交往——所以维和萍知道娟,知道楠,甚至还知道晨,但她们不知道芳。这种交往应该只属于我们两个人,如果去掉曾经为我们搭桥的阿龙的话。
在芳的家我们只是一边听歌一边翻看着书,没有说很多的话。我还是固执地把我们之间定义为“神交”,我们不需要知道对方太多的东西,所以我没有问她过去的她的大学生活的第一个半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她这么热爱写作的人将文字唾弃——真的,我和芳很有缘,因为也正是在这半年中我停止了已经坚持很多年的日记。芳也似乎比半年前的她更了解我的想法,她也没有提起娟。我拿了几本林语堂梁实秋的书,说借我看,然后芳就送我去车站。
在路上我们还是没有说很多,然而在即将告别的时候,看着眼前朝自己微笑的可以说更加漂亮了的芳,我想起了高一时舞台上翩翩起舞的她,想起了她给我抄的“中州盛日,闺门多暇”,想起了高三时我和她在风中握紧又松开的手。那一刻我突然冒出个念头:也许,她可以成为我的娅?
娅是在城失去娟之后,在一起的女朋友,那个从初中就开始喜欢城的女生。当我产生这个念头的一瞬间,我有一种亵渎的羞耻感,因为我毕竟还是把高高在上的“神交”拉下到了世俗之中。这种羞耻感在几天后依然纯真的阿熊面前夹杂着其他的羞耻感一起让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我变坏了。
是的,我变坏了。但变坏了我依然没有得到爱情,娟告诉我说她有了男朋友,说还希望和我做朋友;楠远渡重洋,说我从来只爱自己没有爱过她;晨仍然对我不屑一顾,在她的男朋友面前我有了自卑感;而此时,我手中拿着芳的这封信,会给我带来什么呢?
我掏出了信封里叠得很精致的那张淡绿色的信纸,展了开来,上面是芳的秀丽的钢笔字。
“盛兄:
近日来连着阴雨绵绵,下得人一点心情也没有,已是深陷沼泽了。听人说青山湖公园的荷花已开。我原想初次瞻仰青山莲池,应有晴空万里的天气,风和日丽,长发舞秀,裙裾飘飘。现在看来,好像绝无希望。天色像块弄脏了的抹布,斑驳陆离,每天清洗也不见干净。全世界都快要疯了。
我的上一次写信,距离现在快可以用年做单位来计算了。想起去年买的三本信纸和五张邮票,又觉得写信实在是项美德,便重拾遗物,奋笔疾书了。
又是我一个人在寝室。她们或自习或上课,各有各的忙碌。习惯了四个人在一起的喧闹,忽然安静下来,快乐的一天倏地枯萎了。像碎了脊椎一样,软软地摊在桌上。
我之所以疲于写信,是不想给别人传染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情,落井下石。而我委实没有丁点的情不自禁想要立即与人分享的那种喜悦。你不要骂我。
七拼八凑,越写越拙劣。
算了,下次再说。指望你寄过来的是一个好心情。
芳
2004.6.17”
手中拿着美丽的信,眼前浮出美丽的她。
她没能把“乱七八糟的心情”传染给我,相反我居然快乐起来,因为,有人在心情“乱七八糟”的时候想起了我。
嘿,哥儿们,发春了?!老c不服气我居然也能收到信,而且是女生的信,故意不让我有足够多的遐想空间,在我鼻子前乱挥手。
我没理他。
我在想,在《不要说黎明》中的“黎明”终究到来之后,是时候开始我的新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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