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何处笙箫 > 第六章 那些岁月

?    年轻时代

    郑智化

    喜欢上人家就死缠着不放

    那是十七八岁才做的事

    衬衫的钮扣要故意松开几个

    露一点胸膛才叫男子汉

    总以为自己已经长大

    抽烟的样子要故作潇洒

    总以为自己已经长大

    受伤的时候不需要回家

    总以为地球就踩在脚下

    年纪轻轻要浪迹天涯

    年轻时代年轻时代

    有一点天真有一点呆

    年轻时代年轻时代

    有一点疯狂有一点帅

    年经时代年经时代

    有一点执着有点无奈

    年经时代年经时代

    有一点甜蜜有点悲哀

    所有欢笑泪水我就是这样度过

    那一段日子我永远记得

    或许现在的我己经改变很多

    至少我从没改变那个做梦的我

    大年初四,终于走家窜户地把亲戚家的年都给拜了。如今拜年越来越没趣,还记得小时候拜年,穿着新衣裳跟着大人们(一家族浩浩荡荡的队伍能有几十人)徒步穿过一个又一个村子,一路上说啊笑啊跳啊跑啊打架啊放炮啊,到一个亲戚家便大吃一顿,快乐极了,如今呢,摩托车轰隆隆一阵儿就完了,觉得好无聊,可能是自己也长大了的缘故吧!(农村的经济进步在另一个方面真的造成很多东西的流失,比如我再也不能站在阳台上眺望远方的竹林,视线已经被小洋楼彻底遮盖;比如再也没有《天堂电影院》中人们端着凳子聚在一起等待一场露天电影或者社戏的情景。)

    终于可以和同学们一起混一段时间了,其实回家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借大家的温暖来驱逐被北广冷落的感觉?

    维、萍、还有猪一起来我家玩,结果维忘了在我妈面前避嫌,竟然和猪亲亲热热地“动手动脚”,被我妈丝毫不差地看在眼里。我笑着提示她,维一拍大腿:坏了,荷包蛋泡汤了!果然,我妈给他们的碗里的鸡蛋,维第一次没比别人多,于是她硬生生地从八戒碗里抢了一个,说都是猪害得她“欲罢不能”,结果露了馅儿,从此不再享受特权,要他赔偿。维野蛮起来时我简直不能想象她在国庆长假快结束从南京回上海的火车上,能给我发短信娇滴滴地说:我好舍不得和他分开!我好想哭!(虽然维的行为给我家省下不少鸡蛋,但也导致我妈看我的眼神多了些鄙夷,仿佛很难相信她的宝贝儿子竟然竞争不过一根瘦竹竿。)

    在萍家,我们三人(八戒不在)一边帮萍妈妈看摊子,一边聊天。每年的寒暑假,我们仨都会有这么一天。去年暑假,我就是在这水果摊前听了维和猪的故事并大笑不已,最终被她狂捶的。(八戒向维表白的最后一句是:就是这么个情况。我一想到猪那理科的条理性极强的思维,就感觉这场“爱的宣言”像是猪在做的一道数学证明题,最后一句:命题得证。)青年男女在大街上又打又闹的明显有伤风化,结果当时把那些本想过来买苹果的阿姨们吓得都不敢靠近我们,生意特差劲。

    去年暑假我下决心重新向娟表白也是在这个水果摊前,因为她俩都说支持我的任何行动。刚才她们问我,和楠的关系怎么样了,有没有恢复或者恢复的希望?我说:我最痛恨背叛,既然是我背叛了她,我就没有资格再和她一起了。我觉得我说的是真心话,但鬼才知道是不是?到底我是真的觉得自己对不起楠,还是在为甩开了她而庆幸?或者干脆还在想着利用她的感情来安慰自己?总之我从石家庄落魄地回到北京,过完自己的十九岁生日后,就给晨写了封情书,在校园的小径把根本不认识我的晨拦了下来,而对对自己那么好的楠却置若罔闻。(后来我似乎有些明白了,很多人都像我一样,宁愿玩一场未知的冒险游戏,也不愿意拴在一个确定的木桩上。)

    一夜后(每次在萍家给老妈打电话说晚上不回家,妈的语气就好像萍家只有一间房似的),我们又飞到了维家,和她妈妈打麻将,我依然像往常一样老给维妈妈点炮,这就是为什么打牌一般很少赢的维妈妈会想我的原因。下午,胚(肉胚的爱称)打来电话说今晚上他老爸老妈都不在,让我们过去聚餐。(由于萍和fn其他成员不是很熟,她去了另外的同学家玩。)

    于是fn半年后重聚首,队长阿s、锋线尖刀城,以及组成后防铁闸的八戒、老妈子(嘉的外号)、肉胚,自然先到球场与人大战一场,只可惜半年没见,配合自然有些生疏,不过还好,对场下不太懂球的女球迷来说,有些人(如小贝)永远踢得好,有些人永远踢得不行。在我们班的女生看来,我们都是前者。

    我是在98年世界杯后开始踢足球的,之前我仅仅在诅咒霸占电视机的老哥时顺便从荧幕上发现足球果然是圆的。14岁的年龄显然不能让我成为鲁伊科斯塔,然而在高年级的同学先是惊讶接着称赞最后不得不告诉我“你很有足球天赋”之后,我就不得不真的觉得自己是天才,开始玩儿命地踢,最终成为一名小有名气的校园球星(同时也把自己一张本就不白的脸晒成了印第安)。并且偶尔想象一下有一天突然接到霍顿米卢祥子的紧急征召(按时间顺序先后破灭)。直到来了广院,看见石磊这般人物也仅仅只是教教女生脚弓推球,我才彻底打消了投至阿里汉麾下的念头——决定还是去Ac米兰帮科斯塔报仇,把卡卡干掉。

    高一的时候,班上踢球几乎的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斌。但我们并没有走到一起,他走的是“官方路线”和高一很多男生组成了一支高一联队,我走的是民间,不属于哪一个队伍,无组织无纪律。可是到了高二,班上一下子唰唰地冒出整整一支球队,其主力阵容为3-2-3-2:

    斌城

    辉哥阿s阿龙

    涛哥晓风(旭哥)

    肉胚八戒老妈子

    阿文

    于是日后威震碧岭(我们中学坐落的小山)的高三五足球队之前身——高二五足球队成立了。在经历了头场比赛0:8败给隔壁萍他们六班的队伍后,我们逐渐成长起来,成为碧岭足坛走技术路线的杰出代表(这当然与我这位身体极差的队长兼中场核心的足球理念有关),然而就算在颠峰状态,我们依然对六班(身体与速度型)负多胜少,即使我们总是能轻松地战胜六班的那些克星们,可见足球也是个相生相克的东西。(需要补充的是,与六班大战时我们场下的啦啦队往往能为我们报仇,因为当时刚从五班转到六班的维为了避嫌,将她那韩红般的尖叫声收了起来,而萍又比较稳重,光靠可爱的甘甘是远远不够的。)

    那会儿我们的年级组长阿祥和校长共同来自我们县最穷的一个乡,他们哥俩简直不能想象这群孩子不急着跳农门却要花那么多本该用来做题的时间大汗淋漓地去踢什么“脚球”(鬼才知道阿祥顾义思名的本领为何如此强),于是下令围剿校园所有的“脚球”队伍。还好我们的与**只差一个字的班主任比较开明,对我们睁只眼闭只眼,仅仅告诫我们一周顶多只能踢三次球(他显然不知道事实上我们每周只踢一次)。然而隔壁班就惨了,他们班主任正是年级组长阿祥!因此假如有一天我们来迟一步,发现场地已经被六班的小子们占了,只需要大叫一句:阿祥来了!眨眼的工夫小子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让人不禁想在地上找找有没有抗日战争遗留的地道入口。于是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空旷的场地,地上还铺着些甩掉的球鞋或护膝——他们那撒开丫子欢跑的速度估计连周星星射出的少林足球都赶不上,用我们方言来说就是:射得狗赢。(跑得比狗还快。)

    我们班用的是阿根廷的队服,自然是蓝白剑条的拥趸(所以当我穿着四丫队白色的英格兰时老是有背叛的感觉),2002年高考前夕,我们一起翘课在电视机前陪着巴蒂流泪——结果被年级组长通报批评。还好大家比较争气,高考基本上都还不错(隔壁班的球友们可就惨了,很多不得不彻底抛下皮球重拾一年课本),于是那个暑假,我们便挨家挨户地喝酒,踢球,打牌,通宵玩fifA……那是过得最爽但同时又有些伤感的一个假期,因为高考终于走了,而我们,也要走了……

    两年的时光,两年的汗水,足球将一群孩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那座停产的火力发电厂的篮球场上,那火辣辣的太阳,那生锈了的大水罐……记得那次突然下起雷雨,我们跑进那个废弃的候诊室,对着那面大镜子把汗水和雨水擦干,把发型整理好,又再次冲回球场,看见空中飞旋的皮球奋力地将身上的水滴像箭一般甩下;那块长满杂草的被弃荒的农田里,我们的球被踢进一个院子,院子里传来了凶狠的狗吠,结果谁也不敢爬墙把球捡回来;不远处有一口水井,阿龙用那根绿色的长绳将盛满水的灰色的小桶拉出地面,大家抢着水瓢去挽桶里的清澈甘凉的泉水;还有那个一下雨就泥泞不堪的球场,不时有人摔倒啃泥巴,用那沾满泥浆的手去抹脸上的污痕但却越抹越多,可滑稽的泥脸里却透出一双双灿烂的眼睛……一次次的摔倒,一次次的抽筋,一次次的站起来,一次次地看着伤口的淤血被她们的棉花球擦干……

    可爱的足球就是这么可爱地让可爱的人们变得更可爱。

    在胚家,我们洗了澡换下了踢完球满是臭汗的衣服,接下来要解决晚饭问题了。我们三个躺在客厅看电视,八戒和肉胚分别被维和菲拉进厨房帮厨。假如在一年前,娟也应该在的,那么,城也会被拉进厨房。

    我们喝了许多酒,我们喝得醉醺醺,我们疯狂地猜着拳,我们狠狠地碰着杯。

    女生回家去了,整个屋里乌烟瘴气,我们一边抽着烟一边不断地咳嗽。有人坐着,有人躺着,有人站着,有人在床上,有人在沙发上,有人在地板上,一起跟着刘德华喊着:男人哭吧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

    一群为情所伤的大男孩,终于学会了抽烟,终于哭了出来。

    也许很难看出胚与菲之间与一年前有什么不同,可是,他们分手了,不再互换着眼神一起唱着《约定》,不再浪漫地在雨中追逐。看过一句话:如果分手后还是朋友,那么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当初没付出彼此最真的感情;或者,必定有个人是在默默地付出而无怨无悔。胚就是那个默默付出无怨无悔的人。

    或者,根本就是红颜薄情。

    嘉,当年他很瘦,瘦的跟老太婆一样,可是后来他肥了起来(他的外号老妈子却延用下来),然而不管肥瘦,他都是那个容易冲动的愿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男人,傻得空望着一个早就注定要高飞的燕儿,总是不相信他的诚意永远不能打动一个心比天高的女孩的心。

    城,2002-2003,我逃避了一年,他空等了一年。娟让我和城无法毫无顾忌地相处,但又紧紧地把我们连在一起。

    我呢?城毕竟还有娅,尽管娅还未能让他彻底地忘记过去。可是我呢?我什么也没有。

    只有猪,只有他,默默地坐在角落里,默默地抽着烟,默默地看着他那受苦难的兄弟们。

    第二天很多同学一起聚会,我见到了娟,虽然我不想再看到她。从石家庄回到北京那天起,从我19岁生日那天起,我就不想再见到她了。可是毫无预兆地我们碰见了,也许她以为我会和她说些什么,她匆匆地走了,没有跟任何人告别,转身就走了。我笑了,你以为我还是原来的我吗?你以为你不走我就会在你面前哭吗?我不再是那个没有骨气的人了!!!

    芳送我去回家的车站——芳是我最特殊的一个朋友,她独立于我的那个朋友圈,如果说我与其他的朋友生活在一个丝丝相扣错综复杂的网中而有时不得不顾虑些什么的话,芳和我之间就是简简单单的直线的关系。大学的一个学期没能把两次高考从她身上榨取的血汗完全补回来,但她那似乎永远苍白的脸蛋多少还透露出了点点鲜亮的色泽——她在朝我微笑。我突然忆起这就是那个高一时我坐在舞台下看到的一群跳舞的女孩中最漂亮的芳,就是那个和我在认识以前就相互慕名的“神交”,就是那个用跳级的方式免除了许多“必需的程序”和我成为朋友的女孩,就是那个迄今为止我遇到的唯一一个也喜欢郑智化的音乐的知音。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也许,她可以成为我的娅?

    在家呆了几天,我去了阿熊家。

    如果真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浪费时间,又何必活着?朋友,总是朋友,让你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的美好。

    维和萍,我的红颜知己,我们用心和语言,相互鼓励,相互提携。而芳呢,更多的是远远地相互欣赏,而不需要接近。fn,和他们在一起,总是那么大喜大悲。三剑客,不断地碰撞出各种耀眼的火花。

    而熊,则是最能让我安静的一个朋友。

    我们在一起,甚至不需要更多的言语,我们能给对方一种归属感,仿佛对面是另一个自己。

    那年高考,他失败了。家里人劝他复读,可是他不想。那天我接到叔叔的电话,让我去劝熊复读,叔叔知道我们的关系。

    可是我到了他家,只和他说了一句话。

    “你决定了吗?”

    “决定了。”

    于是我就什么也没再说,就像黛玉也仅仅只对宝玉说:你改了吧!

    于是我们躺在地上铺着的草席上,枕着同一个枕头,一人拿一本书,整整呆了三天。楼下的叔叔以为我正试图说服熊,不断地给我们做好吃的。

    习惯了。六年的住校生活,把两个十二岁的孩子一起变成成年人,六年我们并不都住在一个屋檐下,可是一有机会,我们就会躺着,看着天花板,交谈,或者无言。习惯了。

    六年的时光里,我们经常一起在周末从学校骑车回家,十几公里的路程经常让我们有机会看着夕阳落下后围绕着四周山顶的红彤彤的晚霞。在天黑的没有路灯的公路上我们凭着路旁的树影判断方向,也许顶着寒风,也许顶着暴雨,可是我们都是那么快乐地踏着,踏着。

    初三的某一个晚上,那个晚上星星很亮,我和熊躺在校园里一块草坪上,我清楚地记得陪伴星星眨眼的还有迎着夜风招展的五星红旗。看着远处不知多少光年远的星星,猜测眼前闪动的星光是多少万年前发出的,猜测我们躺在草坪这一场景会在多少万年后被另一个星球的人们看见,猜测假如当中有个人拿着一面镜子将这束光线反射回来,又要多少万年后地球上的人们才能看见……我们被浩大的宇宙吓坏了,我们突然觉得自己,还有人类,是多么的渺小。

    高一的那个晚上,老师说要把文理分科的志愿最后决定下来,于是我和阿熊挤在我的小床上,窄窄的蚊帐仿佛一个小帐篷,为我们撑开一片天地。我们在这片小天地里焦急而又平静地问自己,问对方,我该怎么选择?阿熊说:走了一条,就永远不知道另一条是什么样。这个晚上,我们站在人生的第一个岔道上,第一次地体会到了,命运无常。

    高考完的那个晚上,我和阿熊、阿龙,还有几个在学校的破败的平房里一起度过那漫长而又短暂的一年的几个同学,去了县城郊外的东门河里游泳。那天晚上有月亮,我们仰躺在水面上,一起顺着河水缓缓地漂移,什么也不说,什么也听不见,只是隔着沾满水的眼睫,看着天上的月亮,整个世界都是清静的,整个世界都和我们无关了,我清楚地记得那种轻松的感觉——那是一种终极的轻松。

    我和阿熊都不擅长与陌生人打交道,我们都喜欢熟悉的环境,熟悉的面孔,甚至可以说我们有一种共同的惰性,不想改变现状的惰性,这种惰性铸就了我们初恋的忧伤。陈染说:你的左脚自我怀疑地回顾环望,但你的右脚却依然被原来的惯性紧紧地吸附,稳稳地站立不动,那么脚下那块土地,就是你的选择。我们经常在面对选择时,放弃选择,可是放弃选择,也是一种选择。我们都曾深深地各自喜欢过一位女孩,可是我们什么也没对她们说,我们只是默默地看着她们,知道她们都在不断地躲开我们后,我们甚至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依然只是望着。

    可是我更主动一些,所以我会在高二最苦闷的时刻,给娟写了一封信。很多时候我都在违背自己的本性,我想突破自己,所以我能站在讲台慷慨激昂地讲演,虽然我更愿意呆在书桌静静地看书。然而熊没有,他并不苦闷,他觉得那就是他的生活。他总是安静地拥有着他所拥有的,而我却总是在自己不愿改变一切的同时责怪自己为什么不努力去改变。

    当我对等待和承诺产生怀疑的时候,他,还在快乐地坚守。

    他甚至在初中的时候,去邮局买张邮票,向营业员开口的瞬间都能脸红。在女生们笑他见到她们就脸红的时候,她们不知道,这个羞涩的男生,也有一颗厚重的心,里面包裹着那么多的丝丝缕缕。

    但是处在熟悉的环境,面对熟悉的面孔,我们又都是那样活跃,我们开玩笑的本领不相上下,熊的幽默与睿智不是那些只看见他脸红的女生能想象的。课间休息我们经常在一起,身边会围好多的很熟的同学,然后爆出一阵阵大笑。默契,三剑客的默契,远远比不上我和熊之间。

    后来熊去了江西一个并不怎么样的大学,我们有时会写写信,有时会打打电话,大多数时候我们并不联系,因为我们本来就不需要太多言语。见不到维和萍我会担心失去她们,可是熊不会。

    此刻,我们就像《激情燃烧的岁月》里老石和老胡的对酌,边喝边聊,边聊边醉,喝得摇摇晃晃东倒西歪,然后找个地方,躺下。看着眼前的熊,这个依然纯真的大男孩,我羞愧了。

    我几乎哭着说:我变坏了。

    一瞬间,我眼前闪过楠、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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