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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丽的梦留下美丽的忧伤

    人间天上,代代相传

    但是,心

    真能变成石头吗

    ——舒婷《神女峰》

    窗外的雨渐渐止住了,天空开始布置夜的颜色。按照旧例,除掉预备偷口的情人,这种情境,这个时间不会有人到这教室里来。我的灵感像这蒸闷温浓的空气,给窗外刚过的一场洗礼冷缩、吸敛了,半个下午尽写了一堆自己也读不明白的文字。心里挤紧地沉闷,放下对着出神的诗集,捞好书包,直下楼来。

    教学楼靠东的一壁,是这片校区最为繁盛的情侣地带,即便是像这雨意尚未敛尽的天,也依然没有少掉缀上的几对情人。石板凳是湿的,我靠住石围栏,意图从这片空间里抽取些写东西的好情絮,然而什么也没有。我正把一根烟点了,预备把杂乱的心思理直平顺下去,手机铃响了,是呈怡发的短信:“今天晚上,老时间,老地点。”

    我素来自以为是个好学生,乖孩子。认识呈怡不过是两个月前的事,跟她见面后的几百个小时里,我才发觉自己原来也如这里的大多数男生,拥有多而不实的理想,思想比身体更庸俗。那天,刚是新学年的第二个周假,大家似乎忘了这是个可以藉口庆祝的好日子,只照着平日的例子,睡觉然后打游戏。已是晌午,我还躺在床里。打通宵游戏,不吃早饭,晚上聚会开抽,这是我们寝室节日活动的三大定律。寝室的电话突然恐怖地聒噪,等他女孩子朋友的那位兄弟奔过去接的电话,然后他一脸没趣地把电话搬到我床头。电话的那头是呈怡的一个同班,我在文学社还算不上认识的一个姐妹。她的说话很让我怀疑她是打了草稿在对着朗诵,先是一番废话,说有个女孩子非常崇拜我,想成为我的朋友,绕道说上一次的文学沙龙我怎么没有参加;文学社即将改组,她可能会加进小说组,最后才把呈怡推出来。我喜欢呈怡电话里的说话,带满单纯女生的诱惑力,又不加繁琐的客套,开口的第三句便提出跟我见面。我说我还躺在床上呢,全身上下只挂着条裤衩子,怎么见面?她说我可以在五分钟内起床刷牙,洗脸,再跑到公用电话亭旁边。我想完蛋了,照老例子,有女孩子主动上门,我只须给出第一个拒绝的提示,对方必定变得非常客气,顶多再说一些无关大体的闲话,譬如问我什么时候开始学的舞蹈啦,她买了一本我的书,能不能送她一个签名啦,然后轻声轻气地说“再见”。好容易跟她扯淡完毕,我挂上电话,躺平了身子,突然想不明白我到底在哪个地方拥有特别的性别气质,至于让那么多的女孩子倾倒?端着床头的木匣子镜子照了半天,镜面里的另一个自己,头发篷散,皮肤黑糙,熬过夜的眼睛红红的,兜着一夜慵懒的眼腺产品。

    四年前,我自以为没有性别概念的清水时代。那时候,我的长相很像一个大葱头,有点胖,整个人都像未脱尽模壳子,未见发育的样子。形容方面,除掉皮细肉嫩之外,还有两个极显著的特点。一个是眼睛大,可是并不因此见得明亮于他人,视野较别人宽阔。相反,这双眼睛患有极严重的夜盲症,天一含糊,它也含糊了,后来还微微得了近视,这个问题更甚严重。可是,我经常看见女孩子的眼光一片光地看着我的眼,照得我像动物园里被囚住的小动物,像是该被供作欣赏的。这个时候,我总是傻住不敢乱动,直到她把眼光移走,心里像给火灼过似的。另一点是鼻子宽厚。我不顶喜欢这一特色,只好在没有哪个女孩子对它提出批评,建议我把它做掉。不过,这只鼻子颇受老一辈人们赞许,说我是有福气的,将来是要做大官的。谁也没有想到,我这团血肉混沌的家伙会在两年时间里长成个像模像样的男孩子。可以在挂粘在寝室墙壁上的一面大梳妆镜里照见自己的脸,带一点点忧伤的清秀,充满男生气质的冷漠。我很满意自己的样子。到我因为诗歌而在学校里出了名之后,就常发现自己的书包里会莫名地多出一些纸条子,用一种不属于男孩子的笔迹写着一首诗或者散文一样的东西。我喜欢这种纸条子,可是并不乐意收集;上面的文笔实在不怎么见得好。这时候,我已经开始像个有思欲的男孩子,明白人事斯文的悲哀,也懂得了点含混的学生爱情。然后发现自己像摩蝎座的蝎子,心底里窝藏起另一只蝎子。这只蝎子的眼是清亮透明的,爱笑,触目可闻一阵通感的桂花香的味道。我还没有孵化之前,便注意过这个笑,并由它割划了我的清水时代。

    后来,这个女孩子进入了我的小说,并且这个小说拿了当年文学社征文的一等奖和最佳人气奖。这些对我而言毫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文章被校内的几个副刊转载,并且公开在了文学专栏上。我很相信那只蝎子一定能够看到,并且因此感动得一塌糊涂。那是我因为舞蹈在学校里再度成名之后的故事。那个小说的开头这样写道:

    凤凰主楼正对的池塘里养下了许多鱼苗,池水渐被这些调皮的生命涤洗干净,清可见底,同时可以照见池底一张爱笑的脸。x坐在池塘边的石栏上,一壁偷偷留意从池塘上的石桥走过来的一个男孩子。她拣起一颗石子丢进池塘里,看见自己的影子被离辙漾开。池水恢复平静时,她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后面叠着另一张脸……

    我不喜欢这样的开头,因为这注定我不能用第一人称来写以下的故事,而做为故事的当事者,这很缺少真实的味道。这文中的x叫庄席蓓,是我表妹的同班。那时候,我还住在我姑妈的家里,研究我的诗和现代舞蹈,所以认识她跟我的表妹有所关系。现在往回回想,那时候要认识一个陌生的女孩子实在不容易,不比现在,可以直接打个电话直抒胸臆,然后提议见面,就像呈怡认识我。那个时代谁这么干,肯定被认为流氓或者神经病。我素来自以为不是个流氓,也没有神经病,所以做不到。那是高三最末的一场文艺汇演表演。我表妹告诉我她们班准备了一个模特表演的节目,并且有她的角色,表演用的服装是由姑妈赞助的。后来她还说它们排过几回练习表演,效果很好,一定比我的狗屁舞蹈强,因此我跟她记了一仇,不肯再教她猫的步伐。在故事里,庄席蓓是这么引出的。彩排的前一天,表妹带她过家里试服装,她不知怎样居然知道我懂一些model的理论,肯请我帮忙。这当然是个趁机而入的好机会,我自然不会错过,除了大谈理论之外,还做了许多方便于肢体接触的实战指导。

    当天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接了我们班的节目,拟好排练一个现代舞蹈,可是一个星期下来,排练的效果毫无长进,有人因为害怕怯场退了场,所以我遭了表妹的嘲笑,所以彩排前只好将节目改为独舞,单刀付会。这次汇演的结果是,我表妹一班得了一等奖,我们班只得了优秀奖,我拿了个人的最佳表演奖。这就是我能够再度成名的原因。上大学以后,我参加了两届学校举办的创新舞蹈比赛,也都没拿到一等奖,全是“最佳表演奖”。这很说明两点:1、我的舞术实在精湛;2、我实在不应该搞舞蹈——这两个说明可以这么解释,两次舞台成名的结果让我有机会认识庄席蓓,同时让呈怡有机会认识我,这两个“有机会”注定了这个故事的结局,这个注定的结局让我不喜欢。这是后话,不关当天的事。那天,我在姑妈家的客厅里大开着音响,正排练得一头大汗,表妹就带着庄席蓓进来了。表妹没有先理会我,拖着庄席蓓进房间里换衣服去了。我觉得有故事要开始了,进洗手间洗了把脸,再把头发梳理好,然后回客厅里沏了茶,坐在沙发上,改听一首英文歌曲,十分有绅士风度。后来两个人从房间里出来,除了要我鉴定她们穿仪的好坏之外,还要我看她们的排练。照道理,我遭表妹的嘲讽,不应该做得太认真,况且她们新来的班主任跟我在一场诗歌演讲上有点过结,我很不愿意她在这次的文艺汇演上比我表现出色。但当时我似乎忘记了这一点,表现得非常热心,像个专业的舞蹈教师。后来它们还决定请我到正式的咖啡馆里喝咖啡。其实这是我的主意,目的自然显而易见。而事实的最终结果是我付的帐,我觉得在表妹的这位同班面前有必要做出做表哥的气度。

    彩排的当天没有出现意外。那天我穿得格外有新意,样子很像日本动画里的星失斗士。庄席蓓问我从哪里弄来的衣服,我告诉她是自己动手做的,用纸做的材料,一次性用品。她笑得很开心,我也笑得很开心。然后是我在舞台上出了名,她也在美女学生里脱颖而出,回头率打进男学生开列的排名前三,再然后是我们有了进一层的联系。我的小说里这样写道:

    x回过头来,看见余小月笑意未尽的脸。他手上拿着一本她为做过表面帧包的书和一叠稿件,略呼了一口轻气,向她说:“走罢。”这已是第七天的惯例,到凤凰楼右翼的阶梯教室里,余小月要做完两份考试的模拟试题,然后写几百字他的小说。她则在一边写掉作业,然后等他把当天的小说写完,要过来读。她喜欢随身携带一本诗集,做等读小说时的消遣,有时候还会拿旁边的余小月当标本画上一幅漫画。她读他的小说时,余小月同时也会要过她画,题上几句俏皮话。

    有个故事背景必须交代。那时候,我在念高三,而庄席蓓在读高二。文学社征文是在高三最末的事,这次征文的结果除了让我的知名度再度打响之外,还给我带来了许多无必要的麻烦。我是文学社小说组的编辑,可是有作品通过了初审,不得再参做复审的评委。通过复审,内定的获奖名单上并没有我的名字。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文学社的几位复审主席的名字都出现在了获奖名单上。这是校学生会内部的故障,与我没有太大的关系。那时候我已经进入了把模拟考卷当作业的阶段,我锁掉了自己的手稿,认真读起书来,也不想与这件事情有太大的关系。可是获奖名单在正式公布时,我和我的小说出现在了红榜的第一栏里,并且当月的最佳人气奖颁发给了我。在颁奖仪式的发言上,我没有忘记说几句刻薄文学社的俏皮话,结果给我带来了麻烦。

    我会得奖的原因是这样的。那是最后一次语文模拟考试里,我的考场作文打破惯例,几乎拿全了所有的附加分。教我语文的老师找我谈天,说我以往的作文风格都太过张扬,很不合高考评分标准的时宜,也就是说考试要求在我的脑袋上加一个方框子,我的脑袋就必须长成方形的。我很理解做为老师的用心良苦。然后她告诉我隔壁班的一个女孩子拿过一个国家级的奖项,并且此次文学社的征文她也得了一等奖,意思让我向她学习,向她靠近。不排除是因为知道了内定的获奖名单上没有我的缘故,有点怀恨心里,表示我对那个奖项毫未放在心上,顺便损了文学社一通。正所谓祸从口出,这位好心肠的老师也许在与同事闲聊的时候,提到了我的一些闲事,然后,负责征稿的那位老头子决定重新评定我的稿件,然后我得了奖,再后他找到我,有了一次私聊。

    我的麻烦是这样的。我和那位语文组的老头子在休息室里侃侃而谈,聊得非常开心,其中我同他谈了,我一生以来拿到的所有奖项和所发表的小说与诗歌。然后事情平静下去,我参加了高考。考试的结果并没有自己意料的那么理想。考试结束的当天晚上,我和庄席蓓坐在操场的草地上,仰头看星星。在操场里我从头到尾只说了一句话:“我突然觉得想抽根烟。”然后我们出了校门,在一家杂货铺里买了一盒烟。她还陪我到就近的酒吧里坐了两个小时。我抽掉了半包烟,从鼻到嘴都像中了麻药毒似地干涩难受。从酒吧出来,庄席蓓还吐了两回——这些只是未写进我小说的补充,都跟我的麻烦无关。考后的第三天,我们进行了所谓的估分,我的结果很有希望进入名牌大学。当天校长找我谈过一回天,告诉我已经取得了某所高校的保送资格,但是要求我出示所有奖励证明,做为保送依据。我把这件事告知了庄席蓓,她真心地恭喜我,然后就不说话了。我知道,假使此次保送成功,凭她目前的成绩,我们的故事就该就此宣告over了。这就是我的麻烦。

    在当时的酒吧里,我们喝了些啤酒,我对庄席蓓讲到有关于我的小说的打算。她也同我坦白最初对我的印象。她那时候还在念初三,对我酷似洋葱头的样子十分好感,并且觉得十分滑稽,路上碰见我总是忍不住想笑。她没想到,几年后我会留起长发,长成这个样子,并且成了名。更没想到,她会因为我的表妹跟我做成了朋友,现在一起坐在这里喝啤酒。一生当中,我没有想到的事不计其数,譬如我会得文学社征文的奖,并且取得保送资格;再譬如后来我会烧掉做为保送凭据的奖状,剃了个光头,然后喜欢上舞蹈。我记得当时酒吧里的气氛很岑静,让人忘了这不是中学生该来的场所。再后来,未知什么缘故,庄席蓓说话的声音哽住了,哭了起来。我拿卡桌上的手巾纸为她擦眼泪,然后端详她进入我的梦里数个春秋的脸,一股像亲近接触的感觉从心底浮升上来。如前所述,我抽了不少烟,满嘴里全是烟草的熏味,我害怕这个味道会影响仪式宣誓的错觉,所以没有发生故事。我没想到这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机会。而我的仪式的第一次交给了呈怡。那时候我们坐在海边聊着天,她把腿搁在我的大腿上,头靠着我的肩膀,然后出我不备地用嘴在我嘴唇上给了一下。那时候我也抽了不少烟,所以有点被欺骗捉弄的感觉。

    从酒吧出来,我送庄席蓓回的家。在公交车上她吐了一回,吓得我们没胆再坐下去,提早了一个站下车。我买了包纸盒装的绿茶让她漱口。当天晚上,其实她比我喝得还多,而且还要生猛,结果把眼泪喝出来了,还吐了两回。她另一回吐在西城花园里;她醉熏熏的样子回到家里,教她爸妈知道,我们就都完了,所以跑到公园里清醒了半天。她的这两回吐让我后来做了一项重大的决定,改变了故事的发展。填完志愿的当天,我约她到野外爬山烧烤,并且带去了我所获得的奖状,将它做了烧烤的燃料。后来我们像这个时代的傻子,击掌发了誓,要彼此忠诚一生一世。我一生当中与人这么击掌发誓过三次。一次是跟我的一位唐叔,说我考上大学他给我什么奖励,我高三那年他被卡车轧死了,所以没有兑现;一次是跟我表妹,说定都要考进名牌高校,我做到了,但是没有实现,一年后,她做到了,并且实现了;另一次就是我跟庄席蓓的誓约,一年后也没有兑现。我得到的提示是,只要现实不允许,小说当中的一切誓言都的废物。两年后,我们的故事除了一个小说,结束了,而呈怡认识了我,进入了我的世界。

    我的小说记录过这么一件事情。我与x到野外飙车,碰见一辆水果运输车,我们出低价买了两个西瓜,可是当时我们都没有带削刀工具,就决定把它们驮回来。可是在半路上,西瓜摔成了两半,只好把它就地吃掉。当时是下午时分,西瓜被曝晒得热气烘烘,很失味道。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吃相都过拙。我觉得她吃西瓜的样子很像一只蝎子,她则说我像猪刨南瓜。我们俩都吃得满脸都是,可是忘了带纸巾,只好到溪里洗脸。洗脸的时候,她没留神跌进了水里,弄得一身全湿,身体的线条全投映出来。我也滑了一跤,摔疼了屁股,还弄得一身青苔。总之我们一下子摔进了原始社会,成了原始人。这件事我讲给呈怡听过,并且令她起了妒忌。她在海边把我纠住,说,了不起啊,要不要我们也摔一次?

    我现在的学校靠近一片海,所以看海是件很方便的事。靠着海傍并排开着许多饭馆和旅社还有各星级的酒店。这些店面当中,我最喜欢去的最近海区的一家川菜馆子。到这里吃饭,并不是为着吃川菜,而是品尝这里非川菜系的菜肴。呈怡打电话给我的当天,我躺在床上直到黄昏时候才起来。人饥肚空,食堂的粗食饭菜又绝对咽之不下,非找个人陪着上馆子不行。我找出文学社发的通讯录,给我的那位文学社的姐妹打电话,问她们吃过晚饭了没有,我预备好等她拒绝,找个男同胞顶替。可是呈怡在电话里说,饭已吃过,可是不介意我再做一顿请,于是我们见了面,并且吃了一顿饭。出于做主人的客套,我请她们来点菜。呈怡拿着菜单,只略略问我能不能吃辣,开了一桌子川菜的单子。平素里同学聚会吃川食,我统要另叫一杯清水,把辣椒末子尽数泡去,小心翼翼地吃。这回对着两位陌生的女客绝做不得这种毫不斯文雅致的事情,所以这顿饭真吃的之乎者也,一坛子未加辣的清汤大部分进了我的肚里。两个月来,我同呈怡在这家馆子里吃下许多川菜,我也渐养起了吃的另一习惯。我在吃辣方面的进步,呈怡大有功劳。这家馆子在我们之间也注进了许多新鲜意义,她所说的“老地方”便是指这里。

    我和呈怡见面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她们的宿舍门口等上了老半天,好容易才等到两位装备过的小姐出户。那时候,已经是秋天的边缘时节,呈怡穿了一套花纹的连衣裙子,还没烘干竖披的好头发下一张轻柔爱笑的脸,眼睛明亮而且会说话,但不是大得像要暴凸出来的那一种。似乎女孩子的鼻子较少为人尽致描写,也许是因为作家们认为鼻子乃涕物的出口,无关于面貌的大体,可以忽略;《红楼梦》里对女性的描写可谓精致,可是找不到一段描绘鼻子的珍品。并且,据我一位同窗的研究,《红楼梦》里的描写手法,多为现代色情小说所引用,经典作了庸俗的参考。眼前这位叫呈怡的女孩子的鼻子如我曾经的那位蝎子,不必选择观察角度都可以进行审美。跟庄席蓓在一起,我早养起了眼观鼻,鼻观心的坏习惯。

    呈怡问我老盯着她鼻子看做什么?

    我想说:“难道要我盯着你的眼睛或者嘴看么?”可是移开眼说:“起程罢,再等下去,会饿出人命的。”

    我的小说里写了这样一件事。x说喜欢一种虚拟的存在,扮演各类生活角色,如同拍一场戏剧。余小月把她带去了他姑妈的服装城,让她试各式服装,最后带了一套衣服出去。事实的背景是这样的,那服装城是我老头子投资的,我姑妈在那里做着所谓的经理,那套衣服我在那里挂了个免费是虚帐。庄席蓓与我在那次汇演中都拿了最佳表演的个人奖,她穿什么服装都格外绚丽撩人,我姑妈在那里百般赞扬,鼓励她买。她没想到最后会由我挂了帐。所以再后我老头子知道了这件事,给了我一顿修理。这些事我都没有放在心上,我放在心上的是小说里的事实。x在一次聊天里无意说,小月现在已经的学校里出了名的人物,她觉得自己同他的好关系毫无保障。这是庄席蓓知道我常会收到一些没有名目的信件之后的事。我很认为这属于我很私人的事,一定是表妹漏的风。她觉得没有保障的第二天,我理掉了头发,剃了个光头。我以为这是令她有保障的最现成的方法。

    原以为剃光头是件很好玩的事情,可是其实一点劲头也没有。这光溜溜的头皮亮着,实在太招人的眼光,我只好戴顶帽子充做现成的伪装。只是大热天戴顶帽子,燥热异常,一个下午下来便满头的臭汗,很不好受,并且这帽子并不比女孩子的雅致。后来呈怡看过这个小说,不乐意之外对我的发型产生了兴趣。她在海边不住地抓弄我的头发,设计出许多造型,还用手盖掉我脑袋上除眉毛以外的黑色,研究这颗东西光着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约好的七点半。我到那边时,呈怡已经点好菜,正把一杯自助的清茶浮着喝着。我拣了位子坐下,呈怡伸手为我捞出一根断出的头发,说:“又干什么啦,脸色这么不好?”

    “没什么,今天没有一个字写得像话而已。”我受不了她这甜蜜缠绵的温柔,同时不大喜欢。我更喜欢她带一点点刁蛮无理,说话像会管家的老婆对丈夫下命令的态度。她今天穿着一件大衣领的女式风衣,大约因为下过一点雨,天气着实降冷的缘故,她把手紧了紧衣服,尽将自己整个身体缩起。这样给人感觉那大衣里是空的,赤条条的只是她的好身体。我说:“这天很冷么?”她拧着鼻子说:“不是,今天我有点着凉。”

    这时候,我发现呈怡捂着鼻子,像在偷笑的样子十分好看。其实也许不光是拧鼻子,就算是她当着面掏耳朵也未必见得不雅。提到掏耳朵,呈怡在这方面至少有过于我的艺术。一把小掏耳勺,可以做弄得你又痛又痒,心旷神怡,不像自己亲自动手的结果,不是耳朵疼痛得要命,就是弄得它半天失灵。本来我的耳朵就是头部灾难较为频繁的的区域,失于敏锐。曾经有个教过我书的老师对我的生理做过批评:一身聪明,偏偏傻瓜了两只耳朵。这件事对笔者刺激极大。虽然说“世无完人”,可是偏比别人输了点天生定的东西,不失为一样痛苦。后来这两只耳朵的卫生经起呈怡的管理,享受了她掏耳朵的艺术之外,亦有补遗,日来渐觉这两个零部件愈尤清爽,感觉灵敏。我为什么见到呈怡,即便陷在她的世界里,说来跟这两只耳朵大有关系。

    当然不仅仅因为耳朵让我爱上呈怡。我觉得她严严实实是个女孩子:纯女性的,同时是个孩子——我算不算是个严严实实的男孩子呢?很难说明。新人文进化的结果,直接的,似乎就是社会性别概念的淡化。有字典用“与男相对”来定义女,同时用“与女相对”来诠释男。这说明,在相当的伦理条件下,可以把“会喜欢女人”的一类称为“男”,反之也是。可是据说,同性恋结婚已写入某国法律,这条准则已经不严密。其实在逻辑推理上根本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事情,比如说余小月剃了光头,也许保证了不再被x之外的女生喜欢上,可是保不准不会讨到男孩子的喜欢,况且,关于女孩子的保证根本就很难成立,剃掉的头发可以再长。偏巧我不是同性恋者,庄席蓓对我肯剃光头的态度很是高兴,并且老喜欢摘我的帽子,触摸光头皮上的粗毛根的感觉。我也喜欢她摸我的光头的感觉,这时候我总觉得自己升了级,成了稀有保护动物,或者她私养的宠物。

    进大学前的最后一个暑假,我找借口在姑妈家里多住了一个月。这段时间里我同庄席蓓几乎踩烂了环城的清莲路。好在沿河一带繁花密柳,风景不差,是个休闲做修的好所在,足以供予无聊时暇的消遣。一个月后,我拖着厚重的行旅离开了这座城市。她到车站送我,临走时塞来一包水果,我没舍得吃,供在寝室的柜台里,结果发霉掉了。半年后放寒假回家,

    正好赶上一场原中学的文明学校达标验收的文艺汇演,我托一位老师的关系带进了会场。那里,重新看到庄席蓓的model表演。不知怎样,我突然感觉眼前的舞台如流水崩逝而开,仿佛隔过世,不再亲切。后来,我在后台找到她,她正在帮别人做化妆,忙得乱七八糟,只让我在休息室里等。在休息室里,我碰到庄席蓓的班主任,我曾经在文艺上的一个对手,搭讪攀谈了起来。她告诉我这半年来庄席蓓变得很沉默,不爱说话,还意味深长地说她也许受了什么大的精神刺激。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酸溜溜的,看得我浑身一阵不自然,好像我就是庄席蓓的精神凶手似的。她还告诉我,庄席蓓现在学习很认真,文艺上也有很大进步,像当初的我。我虽然不是那种喜欢别人拍我马屁的人,可是很愿意别人借我拍别人马屁。有个背景必须说明,庄席蓓的这位班主任原是学校里唯一的名校保送生,身名非常之大,并且天生的好模样,又里里外外主持着各类文艺活动,回头率一直压着我同她谈的这位学生。据说她每日收到的匿名信件未必比我少。我们班有一位情涉高手曾经偷偷送过她一束花,结果发现他的花第二天出现在一只垃圾箱里。我虽然对她的才华带有嫉妒的仇恨,可是很欣赏她对这班无聊学生的态度。那时候我们除了谈到庄席蓓,还谈了些关于名校保送的事情,很是投机。后来我们还切磋了些现代舞蹈的艺术。如前所述,我多次拿过舞蹈表演的个人奖,这个命题很有火药味道。后来庄席蓓进来了,从饮水机里倒了三杯水,然后同我走到会场外的空草地上。我们还没有说话,我的手机铃响了,老头子问我现在在哪,我老实说已在学校的会议大厅里看节目,那边却换成了姑妈的声音。她开口便骂我的不像话,回来也不先与她打招呼,拖着行旅到处跑。我只好借口说在车站碰到一位教过我书的老师,被他拉了到这边看节目。她说我爸到她家里找我来了,让我尽早回去。挂上电话,庄席蓓先开口让我先回去,不敢让做长辈的死等。她也有未尽的事要做,回头再给我电话。

    第二天等了一整个上午,终于没有她的电话。下午打电话过去,那边说她出去了,还没回来,让我等会儿再打。等了一个小时,又打过去两回,才算把她约出来。我们对坐在“蓝色七月”的咖啡厅里,她带去了一本大开本的铜版印的书,交给了我。这是一本文学社出版的历年校刊作品经典,今年的部分,收录了我的那个小说。我陪她喝了杯咖啡,决得很烦闷,找不到说话的线头。我想到小说里,x的一段日记:

    今年的夏天似乎比往常加进了许多异样。我再也找不到初次见到余小月的感觉,日子变得仿佛烧开水里的气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向上升浮,最后幻化于无。这几天余小月一直在忙着写他的小说,做他的模拟试题,我坐在他旁边看点闲书,画漫画,心里满是期待。他做完一切事情总是满是疲倦,然后送我到家门口,对我说“再见”,一点要发生故事的含义也没有。这样的生活无聊而且单调起来。其实我并没有什么奢求。可是我发觉自己与余小月的距离越拉越大,像是隔了时代的两个人,走在两条平行线上,然后坐在一起,一个画着漫画,一个写着他的小说。

    庄席蓓说:“你开的好玩笑!弄得全世界都知道我是x的影子。”

    我们在这家咖啡厅里的说话很简单,除掉那个小说,我问她的学习,她也问我一些大学里的事情,失去了共同的聊天主题。我也浅浅地感到今年的冬天比往常加进了许多异样,我的生活也如水里的气泡,终于变成一片空白。庄席蓓,坐在我对面的这个女孩子,也将如我的那个小说的结局,悄悄隔时而逝。但是我从来不做无用的幻想,我的梦里如我的真实,清晰而且触目可及。半年后,她考进了一所名高校,去报到的那一天,我送了她一本小说,扉页上我这样写道:

    会忠实不变地喜欢这本书,并不仅在于其刻薄语言的精彩,更在于它对真实的揭示,像割开人文伤口的刀,让人看见人事悲哀的脓血。

    她也送我一只为我求的护身符,里面装着我的生辰八字和我们的一句未成熟的爱情誓言。分手的情景,根据小说作者的本意,也许可以有多种设定。余小月与x相拥抱而泣,举行隆重的感情仪式,然后依依不舍地分离。场面可以尽致夸张,惊天地,泣鬼神。三年前读到过这样分手情景的小说,我以为很媚俗,可是我却很愿意我的故事就是这样媚俗。另一种假设更为夸张,余小月追着启动的火车一路奔跑,x在车上突然想通,决定为对方选择一次放弃,如我当初的决定。事实的情况终究不如小说的假设,我们彼此说些祝福的话,然后庄席蓓到点准时上了车,向站着不动的余小月挥手了手。余小月回过头来,环顾了一下四周,觉得很烦躁,掏出纸盒,抽了根烟。一位车站的民警走过来指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牌子,给了我一顿教训和一张罚款单。整个事实只有一句话进入了小说,余小月背过x的父亲,偷偷在她耳边说:“如果能等到你毕业,而庆幸我还没死掉,我再讨你做老婆。”

    事实的结果愈来愈不近小说的假设,真实的生活像空中划落的物体,在无可避趋地走向淳朴与庸俗。我的生活也从绵绵的复杂变得简单,睡足了觉,睁开眼睛吃完饭,然后翻开手稿,记录一个不真实的真实。各自的大学里,我们联系很少,假设这短短的四年都无法做到对彼此的信任,我们的誓言直接等于一句空话。我也试着不让自己喜欢上呈怡,可是我做不到。正如庄席蓓后来所说,她也想试着如我为她地放弃她的大学,可是她做不到。我一直认为,事实上的许多事情多缘于许多也许不应该的机缘巧合。我机缘巧合地爱上了呈怡,庄席蓓机缘巧合地爱上了她的大学。

    庄席蓓上大学后第一个寒假,她并没有回家。这段时间里只给我写了一封短短的信:

    小月,我现在才切身感到现实不能如小说那样流放,除非你把她驯服了,让它做了你的墨水。我无法驯服现实,相反是现实驯服了我。假使很庆幸地有那么一天,我能够拥有自己的墨水,我会用它来写你和我的小说。

    在寻找墨水的席蓓

    这个寒假里,生活很像自己的格言:“活在自己的死祭”。一年后,我忘记了这个死祭与呈怡坐在我们的“老地方”,吃让人寻味又让人掉眼泪的川菜。呈怡是个湖南的好山水润养出来的女孩子。可是看她的吃法,也需将粘在肉片上的辣椒片沫挑干净了才肯小心地送进嘴里。我很喜欢看她吃得这么细腻的样子。她突然把筷子停在空中,然后打个转,指着我鼻子说:“干什么老看我?”

    我老实说:“你吃东西的样子好看呀。”

    “懒得理你,”她的筷子调回头去,“你要是饿死了,可千万不要冤魂不散地跟着我啊!”

    呈怡的这句话很有艺术性,让我无法强词夺理。假设是我对着庄席蓓像一头狼的样子,并且说她好看,她必定红了脸,把头低着,手里摆弄她的勺子或者筷子,然后羞涩万千地轻声说:“是吗?”我也必定会注释一段俏皮话,说文学作品里常会用一些称赞的词语来贬损他人,这是文字手法的一种。可是对呈怡我却毫无开这种玩笑的心力。我只觉得,她吃饭的样子好看就是好看,没有必要借一些滥情陈词为这好看虚张声势。至于呈怡的“懒得理我”就让她懒得理我,既然吃饭比理我更重要,就让她更重要罢。

    呈怡问我上一篇小说的手稿怎么样了。我说正在做进一步修改。她放下筷子,觉得理我比吃饭更重要了,说她可以帮我整理,省得我工作量太大,吃不销。我捏了捏她的脸,指甲轻轻陷进肉里,说:“化妆了?”她拨开我的手,说:“才没有呢!色情狂!我今天试了试你送我的那盒粉饼,感觉很不舒服,洗掉了。怎么,还有痕迹?”

    我说:“没有。既然不好,扔了算了。”

    呈怡没有理我,紧了紧衣服,挑些菜在我碗里,下命令似地道:“吃饭!”

    到吃完饭,付了帐出来,时间还早。我问呈怡下一步往哪里走?她把衣领往上翻了翻,护起脖脸,说去海边兜风。我们到了那边,海风正起。找了个林荫隐蔽的地方坐了。呈怡把手包围住我的腰,头靠着我的背贴着。半天突然问我,她比起庄席蓓,我更喜欢谁?我有点唐突,像做毕业问答时的学生没有准备充分。我说:“能不能不问这么没水平的问题?”她撒开手,一脸生气的样子。我转过身,看见她仰起的脸上,浅淡的月光照着她温柔淡红的嘴,选个格外别致的表情说,她的现在就如两年前的庄席蓓,像一只蝎子。如果一个男人敢在同一时间里,喜欢不同的两个,也许是几个女人,那么那个人就该抓去枪毙,或者出车祸,被卡车轧死。她说我从她认识我开始就没有听我说过一句好话。

    我说:“那不是刚好,你不是喜欢坏一点的男孩子么?”

    她夸张地“呸!”一声,说我“臭美”,“就你这种三流的坏水平,还缺修炼呢!”

    我说:“没天理啦!除掉我,恐怕没人敢要你!”

    呈怡居然认真起来,说:“是,就你这种人每天能收到一叠匿名情书!”

    我很了解呈怡的脾气,她生气的时候最好不要理她,等到吵架的气氛降下去,她的脾气自然会挥发一空。我很安然地坐了五分钟。呈怡说觉得有点冷,刚才吃饭的时候还闷热的要死,可是现在鼻子有点抽。我不是个会仔细关心的人,不懂把自己的外衣给她披,然后变成自己在抽鼻子,只问她要不要紧,说海边太凉,我们干脆回去罢。呈怡说不要,把身子往我怀里挤着,我想这倒不失是个取暖的好物理方法。她则欣然躺好,观察起我的下巴,说有几根胡须异军突起,动手要帮我拔除掉。

    这时候的海像沉死的梦,铺平得像死却了呼吸,隐露出渔田的轮廓。岸边的远远近近,稀昵朦胧的全是含糊的雾水。我又想起那个没有写完的小说和写废的诗。这一切都极像眼前的情景,都只有个草稿,从黑色里浅浅地渗透出来,糊涂得没有个明确的样子,像出土未修复的古代山水画。可是眼前的这一片比不了古山水画的情境艺理,做不得美学批评。我们安静地做了十分钟,我低头看躺在大腿上的呈怡,她正安娴地闭了眼睛,欣然熟睡的样子。我下意识把腿撑好些,怕惊动了她。呈怡却亮了眼睛,然后我们都笑。她先合了嘴,说:“笑什么?”

    我说她刚才躺着很像一只大杂蟹。

    她坐起身来:“你才像一只大杂蟹呢!这比喻一点都不和情理。”同时把手做成鹰爪的样子扣住我的脖子,阻止掉呼吸。我只好举手投降。呈怡就着势,靠着我的肩膀,要我讲跟庄席蓓的故事。我说我跟她本来就“没有故事”。她死活不答应。我只好说明,过往的事情,如自己撰写的小说,都是不诚实的故事。比如说,沿着我与庄席蓓的过去,我可以在小说里如理想的结局来改写,写我们终于走到了一块儿,现在她就坐在我身边,人有点感冒,鼻子有点抽,陪着我看海——呈怡这时候推开我,骂“去死!”——当然,这中间也可以戏剧化地插点纠折,比如她对我或者对自己的选择起了猜疑,甚至这猜疑有了恶劣的结果,她跟了其他人交往,也许一时还嫁了他人,生了成堆的子女,而人到终年的时候,突然对自己的人生大彻大悟,回到我身边,六十年后的现在,她坐在我的身边,人有点感冒,鼻子有点抽,陪着我看海——呈怡一拳抡在了我的头上,说我“尽会胡说八道!”

    后来,呈怡整个人坐到了我身上,身子反过来,用脚夹我的腰,手围住我的脖子,然后做出女性诱导男人的口吻,问我是不是因为她长得有点像庄席蓓,所以“呃……选择我?”我明知道这是个圈套,我的脖子已经在她的埋伏圈内,一不小心就完了。可是坦白说:“是。”果然,她的手略略夹紧,弄得我不能呼吸。我想叫她停手,可是开不了口,用手反抗也全是无用。呈怡的手突然变得无限温柔,放通我呼吸,把嘴来堵我的口。我想这不失是个让我困于呼吸的好办法,把头往后一缩,想笑。她又追着靠上来,在我的鼻子上停住。我想问题大了。像我这器官绝不比她的好。我痴迷于化学的时代,在自己私人的小实验室里,吸足了各类有毒的汽液,常冷不盯地多出个红痘疙瘩,痛苦异常。要是一个不留神,受蚊虫叮咬上,毒发区便迅速蔓延,伤及整体。我的皮肤素来敏感,一丁点海产不敢吃,平素的食谱也须费讲究。亏我是学水产的,这个天生的缺点,倒不失为日后俭省的好长处。我只害怕呈怡碰到这地方会倒头吐一口痰。好在她做得并不庄重,轻顺地便往下移。这个仪式很清淡,而且拙笨得很。呈怡看着我,像怕我会突然化成一团空气散掉似的,十秒钟后,笑。然后她问我:“我是不是很傻?”

    我想一个女孩子,傻得这么主动,着实有点不像话。当天晚上,我和呈怡并没有回学校宿舍,在外找了家旅社住下了。在此之前,我们还将这片区的商品街满满地逛了两遍,直到脚丫子生疼。我送了她一条孔雀石的手链,这是这个地方不正式的潮流定情信物。她一路上把玩着这东西,兴奋不已。绕过马路到旅社,其实离学校并不远。管理员为我们开了房间的门。今天实在太累,一跤翻在床上,放平了身子,便懒得再动了。呈怡也爬上床来,把头枕住我的手。我沉甸甸的便要闭眼睡去,突然意识到旁边躺着的呈怡,侧头看她的脸,也闭着眼睛,预备入睡的样子。她睁开眼,也看着我,说:“看什么?”

    我说累了,想困。

    她说她也是。可是把手来拣我胸膛的护身符,问我里边装的是什么,是不是神符。我老实说这是我同庄席蓓相当于定情信物一类的东西,里面装的是我们的生辰八字和爱情宣言,“还要看么?”

    呈怡“哼”出一声,说:“我是爱吃醋的人么?”倒头便不说话了。

    这屋里的灯光掺混了夜的颜料,照得人心安静祥和。我看呈怡的脸在这照射里透着未熟透的红昏,让人口渴,没忍住吻她。她惊吓似地一缩,说:“吓!”然后勇敢地迎头上来,把手摸我耳后的头发。安静半分钟后,她说:“小月,我曾有个幻想,就是和你这么地躺着,然后一句话也没说,没想到这会是这么实现的。“

    我说这个实现是不是让她觉得很失望?

    她摇摇头说:“以前觉得你怪,现在觉得你土而已。”

    我觉得想笑,坦白告诉她我见她的第一面时,就觉得想抱住她。呈怡就顺势翻了个身,爬到我身上,压住我身体,说:“那我‘自投罗网’了。”她外衣没脱,只开了扣子,暴露出里边的衣服。其实并不如我原先的想象,外套里裹住的并不直接是她的好身体。淡粉色的外衬,并非是会吸热保温的好材料,难怪她要抽鼻子。她的外套耷下来,罩住我,像张穿在她身上的被单,温柔而且性感。我的手从里面抱住她,我想我因此不会再爱上其他人了,包括那只叫庄席蓓的蝎子。

    这一切都是秋天里的故事。冬天到来的第二天,呈怡打电话哭着说她觉得身体有点异样,她觉得很害怕。我也开始害怕起来,可是一壁安慰自己绝无可能。同呈怡约会在海边,她哭,我抱住她,吻她,然后我觉得应该抽跟烟,便把烟掏出来,点上。呈怡就紧紧靠住我,等着眼泪干掉,再然后我们什么话也没有说。两个月后,事情已经清楚了,我干净地害怕起来,觉得自己再经不起见到呈怡,可是有时候又迫不及待地要看到她,冒出一大堆话来要对她讲。呈怡似乎也回避着我,打她电话又找她不着。然后,这个时节,学校的期考周开始了,我一点认真复习的心力也没有,打电话到她寝室里,那边说她早回去了。我吓了一跳,难怪一直找不着她。打电话到她家里,那边一个女的声音大约是她妈,一听我是谁,电话就挂断了。又到海边,想起呈怡的脸,带笑,有一点点野蛮。迷信了四年的蝎子,成就我爱情的居然会是呈怡。我这才明白,爱情里边的废话也有意义。小心翼翼地又打电话到她家,接电话的是她爸爸,废话之外,只有教训。这一日,突然收到呈怡qq上给我的留言:“小月,我永远爱你。”我回复了好几条,请她原谅,并且保重,可是全无反应。两天后,突又想起她的这句留言,想完了!这小子想不开了!吓得忘了吃午饭,不顾一切打电话到她家里,扑头又是她妈的一脸冷口水。我放了心,可是这放心依然吊着,放不到底。期考结束的后一天,呈怡爸爸突然打电话找我,大意说她同呈怡谈过,知道她无可药救,要我绝不可辜负了她的好心。我满口答应,觉得这很像古代被逼婚的悲剧。

    期考的成绩已经公布了,一塌糊涂,老头子打电话过来问,我只含混说还不清楚。同寝室的人都相续走了,我还不想动身。没有奢望,也没有什么期待,总之回去是一种苦难。这次期考的结果如何收场,全是难事。我懒多想,反正越有思想就注定要越伤脑筋。可是呈怡我不能不想,我原以为自己特别不像一个人,没想到其实比谁都更像个有性别的动物。老头子催我回去了,随后老妈与老姐也都出动,这只更烦人。

    没预料庄席蓓会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还问我是否记得她给我写的那封短信,假使我驯服了现实,有了自己的墨水,会不会用来写我和她的故事。我只坦诚说,我的故事都属于过去和虚拟的未知,而我的墨水不会用来涂写一个未知。她在电话的那边笑,告诉说最近她想了很多事情,大学里差点失了一次恋。一个秋色迷人的夜里,她突然想起了同我的誓言,所以她对那个男孩子做了拒绝。我觉得这无所为奇。一位资力高深的学长曾对我讲他的速配观察,一句话概括:美女学生,一般熬不过大一。庄席蓓,这只曾经的蝎子,再考验半年再说吧。我只忧虑,半年后,这只蝎子尚未死心,我该做何选择?原本我的选择可以很简单,但是有了今年秋天里的故事,我已经不能对呈怡做出背叛。

    有时候,我只希望庄席蓓、呈怡,或者是自己根本就未曾存在。

    那天,我刚洗完漱,拿本诗集准备到海边寻找点属于诗人的神经质。门推开处,呈怡站在门口,眼睛红红的,脸全消瘦了,只有鼻子没有变。我吓了一跳,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呈怡塞进我怀里,手抱住紧紧的,哭了。

    沿着江岸

    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

    正煽动新的背叛

    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

    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不知怎样会想起这首诗。其实,我觉得哭永远必要,而眼泪对于这个时代已经多余,我们都只是被榨干的木头。

    20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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