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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风中仍有严冬时的寒意,却冷却不了杨叶心中一团熊熊烈火。
河水仍然汹涌,滚滚滔天,虽是初春时节,其势仍不亚于雨季洪流,杨叶闭上了眼,心内狂跳:“跳下去,只要跳下去就能出去,外面有亲人,有仇恨,有你曾经失去的一切。”
“但还有一个可能,就是丧身巨流之中,舍弃了亲人和一切”杨叶自语道:“值得吗?”
心中却另有一个声音响起:“终老绝谷,一生活在最低谷,与死人何异?跳下去。至少还有一半的机会。”
“对!”杨叶睁大眼睛,自语着大声道:“死也要搏这一次,若真是天要亡我,我也要与天抗争”
“争……争……争……”对面群山回应着他。
杨叶咬牙闭眼,终于踏出了他与命抗争的第一步……
有风吹起,有泪滴下,清晰可见,犹如天籁,一个童音道:“娘,爹爹不要我们了是吗?”
“不是,爹爹永远都不会不要我们的,无论天涯海角,他都在我们身边,永远在我们心里。”
……
江西抚州。
市容繁华,行人往来,如流水不息,而且大多衣着光鲜,华丽优雅,可见当时百姓生活富裕,天下太平,繁荣昌盛。
行人大都是干完了活,穿上新衣在街上闲逛,买点东西,凑凑热闹,又或三五朋友进饭馆喝杯酒聊聊天,一派休闲之色,大街小巷,布衣摊贩吆喝叫卖之声不绝于耳。
大街之上,本应是三教九流,龙蛇混杂,贩夫走卒不一而足,但你会发现少了一样东西,就是乞丐!
乞丐这一项原始古老的职业,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从古至今,虽不说热门,但总是不会少的。几乎已成一个城市必不可少的陪衬,这个城市却例外,不是少,而是绝对的没有。
原来,此处乃属抚州的临川,此地外来人口极少,本地人则勤劳节俭,以至于多数发家致富,富甲一方,人人崇尚劳动,贬低不劳而获,久之形成风气,加上本处土质肥沃,年年丰收,自然没有乞丐讨食,天下太平。
但这个时候如果出现乞丐,那他的下场必定成为过街老鼠。
天下的事总是没有绝对,因为这个时候就真的有一个乞丐在街上走着。奇怪的是居然并没有人打骂他,甚至还自动给他让路,就这样一个乞丐大摇大摆走在拥挤不堪的大街之上,如入无人之境。
更奇怪的是这个乞丐也不伸手向人讨要东西。
天下从来都是乞丐怕人,何时见过人怕乞丐,这本是个奇谈,但你若见着这个人,就会知道天下间还真有这样的奇谈了。
因为他的身上脸上脚上腿上手臂上尽是大大小小的伤痕,有的已结了疤,有的却还在滴着鲜血,用“体无完肤”来形容他,是再形象不过了。
他身上所穿的,也并不是正规的衣服,而只不过是一块毛茸茸的狼皮,就像一个来自洪荒的野兽而非人类,而全身散发出的活力和亮如星辰的眼神,却让人不敢正视他一眼。他的肩上,居然还扛着一只很肥的山鸡,鸡头犹自滴着血,一滴一滴都滴在他的腰间,再看向腰间,可以看见一柄斜插着的发着绿光的刀,刀气阴森逼人,刀刃上似还带有血迹……
况且他还只有一只手,另一只很明显齐臂断去,使他整个人看起来又像个凶残成性的强盗,或者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马贼。
有谁会不害怕这样一个“乞丐”?
他没有理会所有人的目光,径直走进了一家裁缝店。
重重将山鸡“砸”在柜台上的声音使掌柜的腿和舌头都在发抖:“客官……有……有什么可以效劳?”
“我想看看它值多少钱,能否换得一套衣裳”他语气很温和,令掌柜的贪心大起:“山鸡不值钱,不过……客官身上的狼皮,到绝对足够换上几套象样的衣服”
他苦笑,自语道:“早知如此,我那两大捆狼皮,几乎可以换到一家店的衣物了。”
他的确就是杨叶,有一句话叫做“吉人自有天相”,杨叶觉得说得很有道理。只是他从水里爬上岸的时候,早已丢失了带出来准备换银两的狼皮。
外界不同绝谷,身上没有钱,简直寸步难行,其实人类发明了货币,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但从某方面来看,也使人类变得庸俗丑陋。
这个问题太深奥,杨叶不愿去多想!
他还能活着来到这文明的世界,就已经是一大奇迹,直到许多年后回忆起来,杨叶都还心有余悸:汹涌翻滚的巨浪一波接一波向他劈头盖脸打下来。他咬紧牙关任其扑打,冰冷的水渗透全身的毛孔还在其次,光是洪流中夹杂的碎石及巨流中的巨石暗礁,就使得他像进入刀山一般,若非他拼命护住胸口及脑袋这些身体的重要部位,只怕早已撞死巨石之上。
在大自然的巨大力量面前,一个人的力量是多有限,可想而知。
就这样忍受了将近两天的时间,水势才有所减缓,水流不急了,他才拼尽余力爬上岸,只是不但丢了狼皮,更险的是他发现自己除了左腿骨折以外,至少还断了四五根肋骨,全身大小伤不下于四五十处,完全的体无完肤。
换作别人,至少已死了几十次,可是杨叶偏偏是个专门创造奇迹的人。只是糟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那里根本荒无人烟。
他在地上睡了整整三天,秃鹰飞来啄他的尸体,他便出其不意用牙咬住,喝血止渴,生吃充饥,然后恢复了一点点力气,才找来树枝接上腿,连滚带爬又走了五六天,终于找到了一个叫做“马家集”的小村庄。
一个能够在绝谷生活两三年之久的人,应付自然的能力救了自己,又创造了一个奇迹,他爬到“马家集”的时候,已经只剩下半条命。
幸好“马家集”的村民民风醇厚,村民救了他,养了几天的伤,他又在善良村民的指引下,跋山涉水,经过半个月的艰辛路程,才到了抚州的临川。
临近临川,他特意打了山鸡,准备上街变卖换取衣物。
杨叶微微一笑,脸上的胡渣也似有了光彩:“狼皮可以跟你换衣服,只是我还有个要求,就是需要一锅热水,借你的地方洗个澡。”
掌柜看了看他身上毛色漆黑发亮的狼皮,以他多年的经验,这是一种很少见的却极度凶残的狼身上的皮,正因为凶残,很少有人捕得到这种狼。
物以稀为贵,这种狼皮,在市面上可是稀世难求的珍品,其价格又何止几套上等的衣物?
幸喜这是风铃亲手缝制的衣服,在马家集时杨叶也没舍得丢弃,他哪里知道这是如此值钱之物。
掌柜的看了又看还用手摸摸,赞不绝口,对于杨叶的要求,开心得眼睛都笑眯成一条线,应承得更加干净利落豪爽:“绝对没问题!”
杨叶就拥有了一大桶热水和一套像样的衣服。
当他脱下狼皮坐进“风吕”的时候,掌柜就迫不及待拿来衣服换走了狼皮,那样子,简直就像个饿了四五天的人见到一块冒油的肥肉一般。
滚烫的水松弛了皮肤,杨叶发现自己已有很久没享受过热水浴了,所以桶里的水很快就变黑了,对于一个多月没洗澡的人来说,弄黑一桶水绝不困难。
当他发现全身已经不可能再洗下任何脏东西的时候,长长吐了一口气,仰头满足的靠在桶沿上,那样子就像一个四五天没吃过东西的人刚吃下一头羊一般的满足、舒畅。
同时他觉得身上就像忽然间轻了十斤一般,轻松的闭上眼享受热水刺激着肌肤那种舒适畅快的感觉。
可是忽然他又睁开了眼睛,眼神中充满了凝重、戒备的神色。
数年杀狼的经历,使他练就了一种敏锐无比的特殊能力——预知危险的能力,就在他闭上眼的那一瞬间,他忽然有一种几匹狼环饲四周的感觉。
他迅速查看一遍四周,这是一间柴房兼放杂物,因为掌柜嫌他太脏,所以把浴桶搬来柴房放置。柴房当然堆放很多的柴草,还有些七零八落的杂物,可是杨叶很清楚的知道堆着的柴草和杂物中并没有人隐藏其中。犹如他能清楚的知道一片草丛之中有没有狼潜伏一样。他很肯定。
人藏在哪呢?
他搜索的目光扫过自己浴桶中的水,突然发觉水似乎又黑了许多,漆黑如墨。
杨叶身上的确太脏,翻山越岭,草丛中摸索,稀泥中的打滚,沙石中的穿行,暴雨中的跌倒。全身的污泥和汗水弄的一桶水漆黑本不奇怪,可是杨叶当机立断,全身一用劲,“嘭”的一声巨响,浴桶碎成数片,水花四处分射四溅。
于是他发现为何在房中找不到人的原因。
人坐在桶中,桶沿及胸,人的眼睛自然无法穿过水和木板看见桶外蹲着的人,此时,他却看见四个人,四把剑。
四柄剑忽然相互交织,前后左右扑来。
杨叶此时赤身**,手中却多了武器——断龙刃!
这把刀一直都在他手中,绝谷三年,这把刀就从未离开过他,冷如刀锋的巨流,甚至也没能使它离开杨叶,这把刀几乎已成为了他生命血液的一部分,这也就是武功之中至高无上的“人刀合一”的境界。
处于这一境界的人要躲开这四柄剑,本来易如反掌。
可是杨叶忽然发现,地底下面正有一股剑气冒出,刺激得自己脚心都似森寒无比,同一时间,“哗”的一声响,屋顶破开,一股夹着冷风和阳光的剑气也当头刺下,使得远远就让杨叶的头皮发麻。
他们的配合简直称得上是天衣无缝,可见他们几人所组成的剑阵,非是一次两次出手,而必经过无数的阵仗,才能如此密不透风,周密详尽。
杨叶就像网中之鱼,上下左右前后,都被套在这六柄剑组成的网中。
可是六柄剑只贴着他的肌肤而止,似乎没有取他性命之意。
地下冒出的人剑停留在他的双膝上,屋顶刺下的剑停留在他的头顶正中,左右两柄剑分别停留在左右双肋间,前后两剑则停留在他前后心脏处。
杨叶犹自全身**,完全能够感觉到六股寒气刺入肌肤使得肌肉也似就要僵硬。六股寒气很清楚的告诉杨叶一个不容任何人怀疑的问题:如果你动一下,就会发现一柄剑会由你脑袋进入,一直由脖颈而下刺入腹中,两柄剑由左右肋刺入左右肋穿出,而且有两柄剑会分别进出于你的心脏,同时双腿会离开你的身体。
这个问题使杨叶打了个寒颤,也使得他立刻感觉到了寒冷。
可是他居然还是面带笑容,而且还可以很流利的说话:“我们好像不是第一次见面”他见六个人都不答话,只以仇恨的眼光看着他,只好打破僵局又道:“既然是老朋友见面,让我如此一丝不挂的坦然相对,是否有点让我难为情?”
这个时候,他居然还敢开玩笑。
剑指其前胸的人终于开了口:“杀了他,我们拿了断龙刃,走人。”
房顶上那人以双脚勾住房梁而垂吊着道:“让他先说说七妹怎样了。”
杨叶似乎没听见,轻叹道:“柳家庄的人,却用下毒的方式来对付一个无名小辈,似乎方法欠妥。”
地上以剑砍双脚状的人道:“放屁,要对付你何需用毒?”
杨叶不慌不忙道:“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用的什么毒,却知道这毒就下在我的洗澡水中,若非我发现及时,也许已渗入我的肌肤,此时我已该七孔流血不止了。”
剑指后胸的人似是老大,说话也较有威严:“老三,你老毛病又犯了,说过多少次叫你别再用下三滥的毒药,柳家庄六大保镖,丢不起这个人。”
地上那人显然就是老三,委屈地道:“大哥请相信我,这次我绝对没有施毒。”
杨叶轻笑道:“这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老三怒吼道:“奸贼,敢口出污言坏老子声誉,看我砍下你两条狗腿!“
杨叶忙道:“你们能找到我,必是断龙刃重现江湖的线索,天下之人,也尽可根据这个线索找到我,况且也不见得你们比天下任何人都快速精敏。”
老大皱眉:“说下去。”
杨叶不紧不慢道:“毒一定有人放,既不是你们放,很明显就是别人放的了,也就是说……”
他忽然停顿,老大颇为恼火:“你敢吊我们胃口,嫌命长是不是?”说着剑向前刺进几许,杨叶已能感觉到痛楚。
“只要你们各人把剑向后撤出一寸,我就说下去。”杨叶仍然面带微笑:“通常有六把剑贴着自己的肌肤,说话时恐怕就会说错。”
杨叶最后补上一句:“有时候说错一句话,可是会要了很多条人命的哦!”
此时六柄剑的确都紧贴在杨叶的身上,就算撤开一寸,对杨叶来说也没有减少多少威胁,于是五人在老大的一个眼色之后,都分别将剑向后撤离少许。
杨叶就继续发表着他的言论:“也就是说,已经有人下了毒,我们七人之中,也许全都已经中了毒。”
他的话刚落,六个人同时一震,六柄剑的剑尖也同时有点轻微的颤动,就在这一时间,杨叶手中的断龙刃挥起,画了一个优美的弧形,由上而下,由下至左前,由前至右后。
然后他的人就冲了出去,全身一丝不挂的冲了出去,出到门外,手一抬,搭在了靠在房外边墙上的一个人的肩上。他的手搭在他肩上,刀必定就在他脖子上。
这时才从柴房里传来叮叮当当剑落地上的声音,六柄剑变成了十二柄,每一柄都是从中断成两截,六个人呆看手中断剑,愣在当地。
门外的人是掌柜,他的手在发抖,抖得手中的一壶水也快要落下,他的声音更抖:“狼……狼皮很值……钱,我很……感激,想……想到水也快冷……冷了,我只不过……想加点热水……给你……”
杨叶撤开了刀:“多谢,我已经洗完了澡,不用客气,你走吧。”
掌柜早已双腿发软,但跑起来却比兔子还快,杨叶的话音犹在,他的人就已经消失在了后院。
然后杨叶才悠闲的走回柴房,慢慢的穿上衣服,还以一个自认很舒服优美的姿势站定,看着他们六个人。
六个人此时才反应过来,各人握住断剑,指向杨叶。但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手中的断剑,绝不亚于掌柜手中的水壶——抖得快掉落了。
杨叶转了转身,很满意身上这套不太华丽却大小适中的蓝色长衫,对一个三年之久未曾穿过布衣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奢侈享受。
老大倒还有点应变能力,但说话语气却也软了许多:“杨叶,我们知道今天要从你身上抢回断龙刃已不可能,只望你告知七妹下落……”
杨叶忽然收敛了嬉皮笑脸的神情,安慰道:“风铃没事,在绝谷之中无忧无虑,而且已经治愈了双眼,复见光明了。”
突闻喜讯,六人同时惊呼:“真的?”
杨叶含笑回道:“而且风铃与我早已交拜了天地,共居绝谷三年,如今膝下已有一子,两岁多,会说话也能走路了。”同时他的脸上浮现出幸福之情。
“风铃”这个名字除柳家庄的人以外,江湖中没有人知道,就凭杨叶一口气就能说出来而且还能充满感情,亲切自然,他们都没人怀疑杨叶的话。
但是忽然间由一个仇人变成亲人,这种事的确难以让人接受。
所以杨叶又道:“此间事了,三月之内我必亲自上柳家庄请罪,到时定交代清楚一切,同时归还断龙刃,六位兄长请回吧。”说完还鞠了一躬。
他常听风铃提起这六大高手,都是柳老庄主收养的孤儿,从小与风铃一齐长大,对风铃爱护有加,亲如手足,所以杨叶对他们也是恭敬有加。
老大略一沉吟才道:“既然如此,三个月后,咱们六兄弟在柳家庄恭候大驾,但杨少爷也请遵守诺言,准时赴会。”
杨叶知道他们对自己还未完全消除敌意,只好道:“定来叨扰。”
六人拾了断剑而去。杨叶却陷入沉思。
刚才六人能直呼其名号,必是自望日峰一战后就知道了他的身份,跟他原来的猜想一致,他的身份,绝对是皇甫婉儿宣扬出去的。
皇甫婉儿在救他的时候,根本就已经知道了他的身份。换句话说,如果他的身份不是杨府少爷,婉儿也许就不会救他。
杨叶忽然觉得一阵空虚,是肚子里的空虚,这种空虚,就犹如全身五脏六腑全不见了甚至皮肉骨骼亦全不见了,只剩下一身衣服包裹着一具空空的壳似的。
一个人要饿上个两三天,绝不难体会这种空虚。
但是对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人来说,肚子饿是一件极度残忍的事,因为你只能忍耐,看着满街的小吃,你只有暗自流口水,看着别人大吃大喝,你也只能偷偷的幻想,因为天下根本没有什么东西是不用钱就可以吃的。
杨叶开始怀念在绝谷的日子,那里至少绝不会为没东西吃而发愁,所以他就很自然的想到了那支血淋淋的山鸡。
人在饥饿的时候,头脑总是比较清醒的。
掌柜还是很惧怕他,但他也并不为难掌柜,只不过提了山鸡就走,他的理由很简单:“我答应用狼皮换衣服和开水,其中却没包括山鸡,所以它还是我的。”
这个理由却让掌柜大大的一惊,他没想到天下还会有比他自己更会精打细算的人。
杨叶扛了山鸡走上街,街上的人已不再用那种像看怪物一般的眼光看他,可是他却更加发愁了。身处闹市之中,总不能随便在街上生堆火来烤肉,更不能拔光山鸡的毛,就这样生吃下去。
人不生吃肉,这就是有别于禽兽的地方。杨叶虽然也曾生喝过动物的血,也曾生吃过禽兽的肉,可那是在生死关头,一切从权。
当他经过一个叫“醉仙楼”的酒馆时,他忽然有了一个自己认为很妙的主意,所以他扛着山鸡,大摇大摆就走了进去。
这家酒楼气派不小,立刻就有小二点头哈腰迎了上来。
还没等小二开口,杨叶已来了个先入为主:“小二哥,说句实话我身上没有一两银子,甚至连半两都没有,不过我希望你把这只山鸡烧好,我愿意让出一半来,作为我饭钱的赔偿。”
小二张大口看着他,就像看见了一个天外来客,口都合不上了。
杨叶赔笑着又道:“你不用为难,如果你作不了主,你可以带我去见掌柜,在下自会向他解释清楚。”
小二终于合上了口,前前后后打量了他几眼才道:“官人想必是叫杨叶?”
这次轮到杨叶吃惊的望着小二了。
小二解释道:“刚才已经有人来小店订了一桌饭菜,指明就是为客官所备。”
“有这等事?”杨叶哭笑不得:“认错人了吧?”
小二道:“错不了,左肩断臂,腰插短刀,肩扛一只山鸡,名姓杨叶,这些跟订酒菜的客官说的一点不差,绝对错不了。”
杨叶左思右想想得头都要炸了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过肚子实在饿得受不了,在小二的带领下到了楼顶正中的一张桌前坐下,桌上果然已经摆放好了一桌丰盛之极的酒菜。
有清蒸桂鱼,莲子闷鸡,鸳鸯醉虾,还有佛跳墙,卤牛肉,外加各色小菜如油炸排骨,清炒肉片,花生米,麻辣豆腐……酒居然也是上等的好酒,而且是沉酿不下三十年的上等状元红。
对于一个三年只以狼肉为主食且不知盐味的人来说,杨叶觉得这一切就像在梦里一般。
狼吞虎咽几口之后,杨叶却又停下了筷子。
他忽然想起了风铃和儿子,自己在这里大鱼大肉,她们却仍在绝谷中过着冷暖不一粗食艰辛的日子。
也许在这一瞬间的沉静,使他发现了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
他坐于楼中间部位,独饮独食,悠闲自得,四周的客人却拥挤不堪,对面靠窗坐了三个人,一个农夫打扮,肩上扛了个长布袋子,像是奔波劳碌所收获得的粮食。另两个似是商人,可是衣袖鼓鼓双手垂下,一直未曾动手吃菜,似是在心中盘算着下一笔生意该如何运筹。
左边桌上也有三个人,一男一女一小孩,似是一家三口,男的不住喝酒,一杯接一杯却面不改色,可见他不是酒量好,就是喝的不是酒。女的低着头,不停的往小孩碗里夹菜。小孩吃得满头大汗,一双小眼睛却一直向杨叶望来。
右边桌上只有一人,他却极有韵律,吃一口菜,就放下筷子喝一杯酒,然后把酒杯倒满,又拿起筷子夹一口菜,神色冷漠却镇定。
后面桌上杨叶虽看不见,却能感觉到有两双狼眼盯向自己,目标则是自己腰间的断龙刃。
其余的人走来走去,似乎没找到合意的位子,小二穿梭往来,似有似无的看向杨叶,杨叶能感觉到他们对自己的注视。
农夫小心,吃饭时亦不愿放下肩上米袋,是堤防被偷,两个商人也许生意亏了本,看着满桌菜肴却毫无食欲,一家三口也许是吵了架,男的生气,女的害怕。这一切都似乎很正常很普通,没什么奇怪。
可是杨叶却感觉到了杀气,每当狼要扑向他的时候,就会有这种杀气。
整个酒楼上的人包括小二在内,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手,也有可能每个人都不是,但是杨叶仍然镇定,只是暗聚功力,等待应付一切的变故。
凡练功者必定经历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练了几天武功,自以为跟没练功时的自己相比有如天上地下,这个阶段的人必定自狂自大,所谓“初生牛犊不畏虎”,骄狂自傲,失败。
第二阶段,武功造诣已有一定基础,见过一点市面,略具经验,知道天外有天的道理,所以谦虚谨慎微乏自信,则高估敌人贬低自己,失败。
只要经历过这两个阶段进入第三个阶段,这个人不是一代大豪也是武林宗师了。
因为第三阶段的人,武功必定已达到一个绝高的境界,但他清楚“骄兵必败”的道理同时也对自己充满信心,认为自己有能力应付一切的危急变故,不骄不躁,冷静沉着,可谓“既骄且慎,不骄不惧”,真正到了返朴归真之境。
杨叶应该属于这第三阶段的人。
只是世事无绝对,神仙圣贤都有失意之时,何况世人。
所以这次杨叶还是失败了,就在他提聚功力的时候,却发觉功力不听自己指挥,肌肉僵硬,血液也似凝固了。
他不甘心失败,没有人会甘心失败,因为失败也许就意味着死亡。没有人甘心死,就算是死,也要挣扎一番。
所以当那两个商人从袖中抽出两根长枪刺向他的时候。他本能抽刀。
两枪一白一黄一金一银,在空中一个转折,却从左右双肩向杨叶刺来,中途微微向上一挑枪尖,所刺的位置就变成了脖颈和胸口,速度之快,犹如灵蛇。
一口酒一口菜的人也微微动了一下,他好像只不过抬了抬手夹了口菜,其实完全没有动似的。
但杨叶却能感觉到至少有四五十根细如牛毛的铁针射向自己。四五十根针无论碰上任何一根,都必定见血封喉,很显然针上都有剧毒。
光是金银双枪和这种以满天花雨手法掷出的毒针,就已经够杨叶应付的了,没想到还不止。那农夫居然从长袋中取出一根九节长鞭,一甩一抖,长鞭散开弹出,灵活如龙飞卷而出,缠向杨叶的脖子。
杨叶绝对相信,若是让这长鞭缠上自己的脖子,自己的头会立刻离开自己的身体。与此同时,背后也有两柄无坚不摧的剑气袭来。
同时动的,居然还有那一家三口,男的竟将面前的桌子提起来向杨叶砸了过去,女的手中夹着一块牛肉的筷子连着肉一块射出,筷子如剑,射的竟是杨叶的左颈。小孩子居然张口喷出一口水,去势亦如筷子般强劲,看来竟是以内力控制。
所有发动的人,看来针对的都是杨叶这一目标,于是他就变成了箭靶,如果说杨叶拼尽全身的余力,运用他出神入化的身法躲开了这次劫难,未免太过于牵强,其实他根本连动一下都成困难。
而结果更是戏剧得令人想都想不到。
因为一家三口中的那个男的,脱手掷出的桌子竟在要接近杨叶的身体时旋转了起来,以一个弧形自杨叶背后一直转到杨叶的右手边,孩子张口射出的水剑,射的却是杨叶桌下的凳子。
人人都动,小二当然也没闲着,他当时身处一家三口和农夫桌子的中间,他只不过把手中酒壶微微向前一送,做了个倒茶的姿势。
于是奇迹就发生了。
四五十根毒针,密密麻麻的订在掷出的桌子上,女人掷出的筷子,刚好跟刺杨叶左颈的银枪碰上,叮的一声,竟将银枪弹了开去。
孩子吐出的水箭打在杨叶桌下的凳子上,凳子飞出,砸在金枪人膝上,膝盖受创,人便扑下,刺杨叶胸口的金枪也偏离了方向,正好迎上杨叶有气无力挥出的断龙刃,一声脆响,枪尖折断。
小二手中酒壶向前一送,农夫的九节鞭却缠上了酒壶的嘴……
原来一家三口和店小二的出手,都是为了救杨叶的命,所有人同一时间出手,也在同一时间停止。
只是他们都错了,因为真正致命的威胁,是杨叶背后的两柄剑,金银双枪,九节软鞭,满天花雨的牛毛毒针,都只不过是为了掩饰这两柄剑的出击。
致命一击,惊天动地。
没有人出手拦阻这两柄剑,杨叶也没能力自卫,他的下场也许只有一个——死!
只是此时却有个声音传来,就像静夜中的鸟鸣一般,这声音不同于这种格局,可是声音柔和却清亮,犹如天上神音,因为这声音正是由屋顶上传下来的,所以听来犹如天音:“也未免小看了我江南杨府。”
就在这个声音完全传入每个人耳朵的时候,杨叶背后的剑光也同时消失,因为它们,都淹没在一把更辉煌灿烂的剑光里。
屋顶破了个大洞,人便由这个洞飘然落下,同时带来了外面的阳光。
人是个女人,飘然而下,犹如风中仙子,她手中有剑,是一把发出强烈光亮的剑,就是这把剑,就是这把剑,淹没了两把致命的剑。
人落定,长发飘起,绝世容姿在阳光中显得柔和,眼神顾盼之中,更有种飘逸出尘倾城绝色优雅高贵的气质。三年来,武林中人对她的描述是:“仙子的外貌,佛祖的慈悲,武则天的英明果断,笑痴二剑的真传。
无论谁拥有笑痴二剑的真传,必定争锋天下,无论谁有仙子的外貌,都将被天下英雄亡命追逐,无论谁拥有佛祖的慈悲和武则天的英明,都必定受万人敬仰。
千万女人追求的任何一个条件,她居然同时拥有,也许天下之间,再没有任何东西是她所追求的。
可是后来他却说:“其实天下间有好多东西都是我拼命追求的,比如说亲人的天伦之乐,比如天下的太平,比如说武林的兴盛,也许我拥有的比别人多一点点,但是我更希望天下人都一样,拥有更多更多,比如健康,比如幸福……”
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很难想象具有如此高尚人格的人,会是如此一个看来弱不禁风的女人。
杨叶睁开已经快要闭上的眼睛,轻唤了一声:“姐姐……”就再也支撑不住,爬倒在了酒桌之上。
以后的事杨叶一概不知,只觉得很累很累很想睡觉,就算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也很难令他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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