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凶神”这时忽然将手上的牦牛一扔,“噗咚”一声,重逾千斤的牦牛被扔到一动不动的大老板的脚畔。“凶神”露出一口白牙,看向大老板,嘿嘿笑说:
“你说你好久没有尝到牦牛肉了,我去乌斯藏特地给你杀了一头带回来!果真肉味鲜美。不要分肉给我了。在那边天天吃牦牛肉,喝牦牛乳,再过一两天我自己都要快变成牦牛肉牦牛乳了。不过,如果你愿意的话,可将牦牛的尾巴送给晓风。他什么都不喜欢吃,就喜欢吃牦牛尾巴!”
说完,他一眼斜觑骑在白马上的白衣年轻人。
白衣年轻人冷冷哼说:“一个人的身体要是太过于发达,智力必然就会过于不发达。”
“奇怪,这话听上去为何这么臭屁,”“凶神”奇怪说:“是不是你又放屁了。你的身体总这么薄单。你放的屁总这么臭,你真要好好锻炼一下身体了……”
这骑大白马的白衣人,难道名字叫做“冷酷的晓风”,还是“晓风”?
“冷酷的晓风”不再理会“凶神”。
他依旧骑在大白马上,全神贯注削苹果。他削苹果的动作削得那样的专心细致。从没有见过谁削苹果削得这样的专心细致。一般说来,正常的马都爱吃苹果,但看这样子,全神贯注削苹果的“冷酷的晓风”,这时削的平果好像不是喂给大白马吃的。尽管那匹昂首扬蹄的大白马,面对这颗又大又香的平果的眼眸是那么着了魔般地陲涎欲滴。
终于,平果削好了。
骑大白马的白衣年轻人,这时双指一弹,平果犹如寒光,竟飞快掠射向大老板。大老板没有回首,但伸出手。掠射来的平果立即稳稳落入他掌中。他握住苹果,咬了一口。他阴郁的鹰眸深处掠过一丝明亮欢意,但稍纵即逝。
大老板淡淡道:“多谢你的平果。”
听到这话,一边的“凶神”以手击额,摇头说:“不公平!不公平!”
白衣年轻人瞄了他一眼。
“实在不公平,”“凶神”高声嚷嚷说:“费尽千辛万苦的我从遥远的乌斯藏把这头重逾千斤的牦牛扛到这见鬼的大沙漠,你半个谢字都没有得到,而这个故意摆酷的人只不过削了一个破烂平果给你咬,就得到你的连声感谢,这实在太不公平了……难道一头重逾千斤牦牛,份量竟不及一只削了皮的破苹果!”
“别大惊小怪,”白衣年轻人口吻悠悠说:“世界无奇不有,所有的事就是如此。不过,有的人总喜欢干蛮力的事,这倒是屡见不鲜,至少现在就又有一个典型的例子!”
他说话的口吻,总是慢条斯理,不紧不缓,但在慢条斯理的口吻之中又夹杂一种独特的冷酷。白衣年轻人和“凶神”,似乎就是天生一对叫针的组合。
“知道吗?曲吟风!”“凶神”扬起浓眉,怒说:“要是这个世界还剩下一个投机取巧的人,一定非你莫属。说实话,你简直就像那个信口开河的厚脸皮的娘们一样厚颜无耻……”
面对“凶神”的刺语刻词,被称之为曲吟风的白衣年轻人,丝毫没有任何生气神情。他骑在大白马上,这时甚至微微闭上双眉。“凶神”所说的刺语刻词,他两耳末闻,仿佛一句都没有听见,或者根本不愿意理会“凶神”故意挑性的刺语刻词。
曲吟风虽然没有理会“凶神”,有另外一个人,却不得不开始理会“凶神”了。
红蝎子她焉有听不出一唱一和的曲吟风和“凶神”两人,暗地里同时深深又讽了她一刺——“信口开口的厚脸皮娘们”,这句话她可决不喜欢听见,尤其当她面的时候。
红蝎子一身火红打扮,浑身如一团烈烈燃烧的大火。对于忽然出现的这两名奇人,红蝎子,金丝猫,大漠之王,铁剑门铁二先生一行人显然不陌生。对于他们,他们早已像熟知自己一样熟知。
只是,他们原先预定好的计划之中,无论如此这两人都应该决不会这么快就出现的。
红蝎子望望他们两人。目光又扫过阴郁沉默的大老板。大老板这时始终保持沉默。他不语。最后,红蝎子她的目光,又停留到出现的那两个人身上。她尽展妍姿,温温柔柔的一笑说:
“小女子实在令人没有想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名动大漠的‘硬骨头’,今天一下子就出现了三位。除了伤心客栈的首领大老板之外,平日难得一见的‘凶神’李天王,‘不笑侠少’曲吟风居然也都出现了。今天真个是好日子。今天晚上一下子可以见到硬骨头三位大人物,虽不是千载百年难逢的壮观,却也是一件叫人心动激动的大事……”
——大老板,林红叶,“凶神”李天王,“不笑侠少”曲吟风,这四个人就是这座大漠最繁华骆驼镇的“伤心客栈”传说中出现的四大当家。
“大老板”这个名字当然只是大老板的外号。
大老板的真名叫“鹰王”俞伯非。但不知为何,人们总很少称他为“鹰王”俞伯非。总习惯叫做大老板。一般外人,只晓知他们身为传说中的伤心客栈的四大当家。却无几人晓知,他们不仅是伤心客栈的四个老板,而且还是大沙漠里最神秘的组织“硬骨头”的成员之一。
关于硬骨头,既使知道这个名字的人,也只是仅仅知晓一鳞半爪或冰山半角。关于“硬骨头”哪怕就是传说和传奇,也缺少得令人感觉可怜。这个最神秘的组织,据说被大沙漠中一个最神秘的人统领着。每一名组织中的成员,无不经过千锤百炼,历经成千上百种的严峻考验。
但有一点,几乎每个人都清晰明白,那就是硬骨头的宗旨,是永远与杂种的金兵斗争到底。这个大沙漠中最神秘的组织,是一个暗中和入侵关内金兵斗争的神秘组织。“伤心客栈”的四大老板,都属于这个神秘组织。
在这一望无垠气候恶劣的狂沙烈阳的大沙漠中,要没有一身硬骨头,生命会被沙子更懦软。
“凶神”李天王和“不笑侠少”曲吟风虽然刚从乌斯藏回来,那儿的蓝天白云,酥油奶茶,似乎并没有带给他们多少快感。
曲吟风骑在白马上,神情冷酷,像对什么事都恍惚没兴趣。“凶神”李天王则不同。无论何事他都有兴趣浓厚。现在他感兴趣的对象,好像正是身穿红衣红鞋的一身红的红蝎子。
她高挺得有些吓人的前胸的衣襟下,丝绣了一条栩栩如生的红蝎子。高翘的一只蝎尾,正巧竖立于高挺的乳沟之间。
这只爬行在高胸的丝绣的红蝎子,和先前大老板收到那封短笺上的画画的红蝎子,如出一辙,形态举止一模一样。戏的主角本由大老板来唱,但目前这种情况,大老板静立旁边,却更像个无所事是的看客般在静观其变。
这时,“凶神”李天王忽然叹了口气,说:“幸会幸会。”
“哪里!哪里!”红蝎子说。
“客气客气。”李天王说。
“好说!好说!”红蝎子说。
“凶神”李天王又深叹了口气,说:“拜托!红蝎子,这样的说话方式请勿必再说了,这样下去的话,不管相信不相信,一定都会死人的!”
红蝎子道:“但没有关系,只要大老板和他的硬骨头来了,一切都不成问题。”
“别说得那么肯定,”李天王说。“好像真没有什么关系。可我不明白,你们还等什么呢?等谁?等事?等天色漆黑下来?天黑决不是件好玩的事。”
“你有更好的建议?”红蝎子问。
“谈不上好的建议,”李天王说:“但也决不会过于太差劲。”
“好啊,”红蝎子说。“为什么不说出来听听!”
天王字铿句锵道:“红蝎子,你所约邀的人,现在都来临了。你把我们约邀来恐怕不会为了来这儿欣赏大漠孤烟直的吧!”
“要想欣赏大漠孤烟直的美景,倒不如欣赏我们姐妹两人。”红蝎子摆了个风骚的姿态,笑笑说:“约邀你们来,当然有事情。这大沙漠上骆驼镇是唯一有人居住的城镇,而伤心客栈不仅是骆驼镇唯一一家客栈,而且是大沙漠里唯一一家客栈。我们都很喜欢伤心客栈!”
“凶神”李天王望望沉默的大老板,转首又看看冷酷的曲吟风,重复说:“她说她喜欢我们的伤心客栈!”
“不笑侠少”曲吟风淡淡道:“这儿恐怕没有耳背的人。”
“凶神”李天王冷哼说:“要是你不回答,我决不会把你当作哑巴!”
“对于大老板的‘伤心客栈’,”这时候,红蝎子开口说:“我们都心仪久远,梦中经常浮现,对它就像待心中的白马王子般一往情深。”
“好极了!”李天王说。
“不,这可是一点都不好!”红蝎子表示否认。
“理由呢?”
红蝎子悠悠说:“一样东西心仪久远,并且浮现梦中,时间长了,就生有种奇怪的心理,很想把它占为所有。这种奇怪的心理看上去好像显得太过份了……”
“凶神”李天王不由又长长叹了口气。
“我总算明白了你们意思!”他说。
“我们姐妹俩人终日东飘西泊的,从来没有一个固定居所,而且,我们都那么地喜爱伤心客栈!但我们都打算不喜欢继续飘泊下去,想有个定居的地方坐下来……要是我们能够定居在伤心客栈,那就简直好极了!”
“但可惜的是,你们却不喜欢来做伤心客栈的客人,”李天王似有些无奈说。
“没有一个人喜欢做客人却不喜欢做主人。”
“但是伤心客栈如今已有主人!”
“为什么不换一换呢?”红蝎子温柔说。
“怎么换?”
红蝎子的手中兵器,是一条蛇形长鞭。
长鞭缠绕她腰间,尽管纵横大漠的身材似火的红蝎子向来罕逢敌手,一身本领格外高强。但她仍然不是“凶神”李天王的对手。几个简单的回合,过后,她便败下阵来。像个捕蛇高手,捕蛇总抓“七寸”处,李天王强有力的手指,剪断了她的七尺蛇形长鞭。
但“凶神”李天王最终没有杀她。他一生从不打杀女人。
红蝎子虽然败了,所以全身却无伤害。既使再给她十根蛇形长鞭,她仍旧会败给他。红蝎子败于“凶神”李天王手下之际,正值“不笑侠少”曲吟风开始实行动手。
冷酷的曲吟风不像“凶神”李天王那样。他对任何事好像都沉默寡语,不感丝毫兴趣。
然而他却杀人的,他骑在大白马上,看上去慢条斯理,脸色苍白,身体不健康,全身动一动都吃劲,宛如得了不治大病。然而当他一怒杀起人来,简直要比地狱的狂乱的恶魔更疯狂一百倍。
现在,这个沉默寡语的“不笑侠少”终于发怒了。他要杀人了。他一发怒就要杀人。谁也阻挡不住。
他的对手,是全身枯瘦的黑衣人,铁剑门铁二先生。
深藏不露的铁剑门的剑式,决不在华山剑宗独孤九式之下。华山剑法乃天下剑法之宗。那柄重逾百斤的漆黑大铁剑,几乎和铁二先生的瘦身一般沉重。或许会比铁二先生更沉重些。但有何关系!他的剑在,足以说明一切。
似乎预感到面前这个冷酷的年轻人的强大,还有一招毙命、速战速决的原故,铁二先生亳不松懈和含乎,他全身大得出奇的枯骨,一阵阵霹霹暴响。
他手腕挥舞,剑光漫天。他一连居然刺出一百零二十一剑。剑剑狠毒,招招夺命。
重逾百斤的大铁剑,在他手中挥舞出来就像稻草般轻松自由。剑所面对的对象,这时就不轻松自由了。对象的生命就像稻草般软弱,在铁二先生的铁剑之下。
铁二先生冷笑。
但刺出的这一百零二十一剑,并没有令曲吟风立即发怒。
令“不笑侠少”曲吟风发怒的,是第一百零二十二剑。
因为铁二先生的第一百零二十二剑,却没有刺向他。
居然刺向了大白马。
曲吟风一时竟然疏忽了!
这先前剑剑狠毒,招招夺命的一百零二十一剑,刺向曲吟风全身各处要害之处,他没有花费太多体力和技巧避闪过去。但老奸巨滑的铁二先生似乎早预料到这点,他心中早就盘算好了。这一百零二十一剑仅只是个幌子。紧跟随其后的第一百零二十二剑,才是他想要达到的效果。果然,效果令人满意——
一剑刺中大白马的长脖子。
大白马悲嘶!
万份痛绝。
然而还不止。铁二先生的剑刺入大白马的脖子。阴深深一笑。一用劲,他手腕朝上一翻,铁剑迎着大白马的脖子往上挑刺。这样一来,等于他的剑将大白马整个脖子以上的部位一分为二。挑刺开大白马的脖子,铁剑忽然飞捷地朝里面突刺。直刺向“不笑侠少”曲吟风的胸膛。
漂亮的大白马立即像狂风下的稻草般坍塌,魂断当场。现在你清楚明白,这才是铁二先生真正想要达到的效果。曲吟风决不会想到他不刺人,却刺马。而刺马令他感觉惊诧时,剑又突然飞捷刺向他。他好久没杀人了,可杀人的本领一点都没生疏和陌生。难道你不知道吗,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这是老奸巨滑的他的最拿手的本领。
依靠丑恶的卑劣手段,铁二先生一剑刺死大白马,他心爱的朋友大白马,曲吟风就真正开始发怒了。
而他一发怒,也就出手了!
像对待这种敌人,他也就用不着有所隐藏和保存。他心中,铁剑门的铁二先生已是他的敌人。
这时候,铁二先生刺出的第一百零二十二剑,距离他胸口不及一尺之遥。要是非要形容不可的话,那么,铁二先生手中的铁剑,一剑刺过来,绝对比五月的春雷震响之前的闪电的速度更迅捷。实事求是,这丝毫没有夸张的成份。
发怒的曲吟风现在出手时,铁二先生手中的剑,已经触及他的衣襟。差那么一点点,就欲刺入曲吟风胸膛。铁二先生的剑刺入曲吟风的胸膛,曲吟风当然没有生存的希望。
谁都不愿意让别人在自己体内刺入一样东西,那不仅痛,还要要命!
大好年华,欢乐时光,美妙故事。
死亡,简直是对幸福生活的一种玷污亵渎!
“不笑侠少”曲吟风从来没有想过死。
——虽然想要他死的人,从来都没有缺少过。
他仍然活得好好的。健康,年轻,亳发不损,看上去有点冷酷。衣饰干干净净,至于金钱,根本不存在会忧虑宽大的口袋中缺少足够的金钱。一个人的口袋中如果总有花不完的钱,这个人没有痛苦,必定就很快乐。
曲吟风没有痛苦,他活得好好的。那些想要他死的人,如今反而都一一全部不见了。而你肯定知道,有谁如果真的“不见了”,只有最好的一种解释:死。想要他死的人,却全都死在他手底。
这就像现在想要他死的铁剑门铁二先生一样。
“我不喜欢随便杀人,可是我也不喜欢被人随便杀害!”曲吟风说。
“不笑侠少”曲吟风的兵器,和铁二先生的一样,也是剑,一柄洁白如雪的名剑。
但曲吟风却没有拔剑。
他这时出的是拳。
居高临下的他,一伸手,竟以手指握住铁二先生迎胸飞刺来的铁剑。铁剑尽管能斩金断玉,却奈何不得他手指怎样。
他左手握住铁二先生的铁剑,右手一拳,不偏不倚,正巧击中铁二先生的尖瘦的下巴。
曲吟风的这一拳,击得铁二先生倒飞出去老远,应该有七八丈的距离。
被一拳击中的铁剑门铁二先生摔落于七八丈开外,全身一动不动,一小半的身体掩入松弛的沙海,声息俱没。那柄重逾百斤的漆黑大铁剑,握于曲吟风手指之间。曲吟风随手扔掉那柄铁剑。
铁剑尖沾着血,是死去的大白马身上的血。铁剑划了个挺美的抛物线,最后半刺入滚滚沙海。剑柄犹在颤动。剑就刺在铁二先生身边。
这一拳的力量,假如击向天空,或许会将天空一拳戳穿!
曲吟风原本骑在他的大白马上,大白马被铁二先生一剑挑刺身亡。凌空飞起的曲吟风,身处半空,不用说一拳击中铁二先生的下巴,既使击中一头大象,大象也会受不了,立即没命的。倒楣的铁二先生他实在不应该对曲吟风心爱的大白马下毒手!
然而这时的“不笑侠少”曲吟风,和“凶神”李天王两人却忽然犯起愁来了!因为此时的大老板此时居然不见了。
夕色归隐,夜幕降临。
在那东方山顶,升起洁白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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