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你是……”唐凌峰神情惊恐,深吸了口气,努力压抑住心中不平静,一字字缓缓道:“‘雷厉风行’雷恨天!”
雷恨天终于微微一笑道:“不错,正是我,唐贤侄!”
这个秃顶钩鼻,犹似海盗般的陌生人,竟然就是“雷厉风行”雷恨天——那个和姑苏慕容,川蜀唐门,太行神枪门,合列武林四大最古老家族之一的江南霹雳堂的堂主“雷厉风行”雷恨天!
武林最古老的四大家族之中,要数江南霹雳堂创始年限最短,仅有百余年历史,无论从范畴和势力和规模说来,都位居四大家族最末。然而自从创始人“火人”雷半天创始霹雳堂以来,虽然名列武林四大家族之末,然而仅仅赁借霹雳堂的独门火器“霹雳子”,百余年来,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胆敢轻嘘和小视过霹雳堂的存在。
等到了霹雳堂第九任堂主,“雷厉风行”雷恨天这一代,江南霹雳堂的范畴和势力和规模,昔非今比,更犹似如日中天,在武林四大家族中独树一帜,威权一方。传说雷恨天一身武学修为,绝不在当年霹雳堂的创始人雷半天之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然而,现在的唐凌峰,恐怕的确没有想到,名列天下武林四大家族之一的江南霹雳堂堂主雷恨天,居然也会出现这大漠边关的伤心客栈,并且发现自己的行迹!
——雷恨天究竟为何会出现伤心客栈,又如何寻找到自己的行迹的?
唐凌峰只是唐门唐老佛爷九个嫡系孙子之一。无论从地位和辈份说来,在“雷厉风行”雷恨天面前,他都只是一个晚辈。
雷恨天称他为唐贤侄,也就不足为奇怪。
毕竟,武林四大家族暗中虽然彼此谁都不愿意臣伏于谁,终年极少往来,但表面上看来,仍然互相以礼相待。真正的较量和斗争,暗地里却时刻无不你来我往,尔虞我诈,互相剑拔戈张,似乎一触亦发。
“雷厉风行”雷恨天一颗须发光秃的头顶这时被阳光照得油光可鉴。雷恨天走到酒柜一边,拿出一只酒杯,湛满酒杯。先是慢尝小口,然而一举杯,饮尽杯底的酒。又再倒了一杯,才开口问唐凌峰道:
“要不要也来一杯,唐贤侄?”
“不,谢谢。我没有喝早酒的习惯!”唐凌峰回答。
“喝早酒其实没有坏处,对身体反而会大有好处,尤其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你应该尝试着喝喝早酒,这样会对你的身体有好处的。”
雷恨天又喝了半杯酒说。令人无可奈何的是,本是客人的他反客为主,才像这间房间的真正主人,而房间的真正主人唐凌峰,倒像是前来拜访和打挠他的客人。
雷恨天摸摸光天,笑问道:“老佛爷的身骨仍然还像从前一样康佳?”
“奶奶她老人家的身体非常好!”唐凌峰回答。
其实,雷恨天此时忽然问出唐老佛爷,唐凌峰心灵不禁又猛然一寒。这其中的原由,外人当然不为知晓。
“她老人家的身体,总那样康佳硬朗,”雷恨天说。“不过,我好象听说,这几天她老人家好象大发脾气,有没有这回事,唐贤少!”
唐凌峰淡淡说:“我不是十分清楚。”
“哦,原来是这样,我差一点给忘记了。人一上了年纪,记忆就会大不如从前。”雷恨天诡诡异异一笑,说:“也难怪唐贤侄会不清楚,唐老佛爷大发脾气的这几天,唐贤侄好象正恰好不再川蜀唐门!”
这一句话,口吻虽然平平淡淡,但在平平淡淡的口吻当中隐烁其辞像是另有所指,似乎还隐藏有深刻的弦外之音。
雷恨天说:“唐老佛爷大发脾气的事唐贤。老佛爷一向心境如止水,与仙为邻,怎么会忽然大发脾气呢,我想必定发生了令她老人家很不满意的坏事情。”
唐凌峰说:“难道雷前辈已经您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吗,这个……”
雷恨天看看唐凌峰,似乎想说出答案,但忽然又欲言又止。
“雷前辈尽管请讲,晚辈洗耳恭听便是了!”唐凌峰说。
“唉,真是变幻无常。唐老佛爷德高望重,仁慈博爱,一片冰心。四大家族当中既使是姑苏慕容府的慕容清,与老佛爷相比也是相甚遥远。虽然老佛爷归隐江湖,十余年来她老人家仙踪从末踏足武林,然而没有谁否认,四大家族当中她老人家一身绝艺,仁慈,修养,辈份无疑最高的……”
雷恨天望着握于手中杯底的葡萄酒,笑了笑。葡萄酒是殷红颜色,像血一样的殷红颜色。
“其实,”雷恨天握住酒杯,忽然缓缓举起杯子,小饮一口,淡淡说:“这一杯酒虽然没有毒可是……”雷恨天欲言又止。
“哦?”唐凌峰问。
唐凌峰不知道雷恨天想要说什么。
雷恨天又叹了口气,说:“这一杯酒没有毒。可是,这一杯酒要是被唐贤侄下过‘怒发冲冠’,就算是我恐怕也没有本事发觉任何痕迹。”
一听到这句话,立即动容的唐凌峰几欲失声道:“‘怒发冲冠’!”
“不错,‘怒发冲冠’!”雷恨天确定地说。
“你如何会知晓‘怒发冲冠’?”
雷恨天狡狡猾猾一笑说:“我也只是刚刚才听说过这个名字,才知道这个名字的来厉和象征!”
“哦?”唐凌峰说。
这一声哦,动容当中透露出无限有气无力。
雷恨天他这时静静地、慢条斯理地说:“据老夫道听途说所知晓的信息,唐老佛爷十余年来看似销声隐迹江湖,却并非真正打算从此归隐江湖。十余年来,唐老佛爷足不出户,闭关修练,其实是在潜心研制调配三百年来,唐门一直没有研制出来的一种奇毒……”
雷恨天继续说:“这种毒的威力,在意义上说,超过大千世上任何一种最可怕的剧毒。据说这种毒就像盎,是以心神加以控制的。需要它发出出多大的威力,它便会发挥出多大的威力;需要它如何发挥,它便如何发挥。只要一个人心神想到的,这种毒就会依据想象发作。世界上没有一种毒是以心神控制的,除了这种毒以外,亦是三百年来唐门一直没有研制出的根本原因……”
雷恨天停了停。喝了口加冰的葡萄酒。唐凌峰认真在听,一字不漏。然而,“雷厉风行”雷恨天又继续说:
“可是。就在不久之前,经过十余年的潜心研制,试验,调配,费尽心机的唐老佛爷穷尽毕生绝学,终于研调出这种奇毒的配方,完成了三百年来唐门始终没有突破的瓶颈。唐老佛爷果真了不起,不愧为天下第一毒才。这种唐门三百年来没有调配出来的绝世奇毒,传说每当开始发挥威力之际,心神驭毒的那个人,须发自然而然根根倒立。所以,这种绝世奇毒又有一个充满诗情画闷的美名字:‘怒发冲冠’!”
一连说了大段之后,雷恨天握住酒杯,最后笑问道:“是不是这样的?唐贤侄?”
自从一开始,唐凌峰就一直认真在听。仔仔细细在听。
“看来,”他说:“对于唐门的内部事情,雷前辈好象知晓颇多!”
“哪里哪里!”雷恨天说:“但唐老佛爷研配出来唐门三百年来无人研配出的绝世奇毒,为何不仅没有开心欢乐,反而却要大发雷霆呢?”
唐凌峰虽然没有回答,却一下子握紧手中酒杯。
雷恨天浅尝一口加冰的葡萄酒,一本正经说:“原因其实非常复杂,唐老佛爷虽然研制出‘怒发冲冠’这种绝世奇毒,然而就在不久之后,‘怒发冲冠’的绝密配方,却忽然不翼而飞,居然被人偷盗了!”
“唐门三百年来的第一绝世奇毒,居然神不知鬼不觉地被人偷走了!唐贤侄,有人偷走了唐老佛爷的‘怒发冲冠’!”
雷恨天摸摸光秃的头顶,惊叹无比地说。
他一边说话一边望着唐凌峰。
唐凌峰沉默如铁。
“这个偷‘怒发冲冠’的人,简直有趣极了,是妙不可言,”雷恨天说。“可是,这还不是唐老佛爷发脾气的根源!”
“什幺?”唐凌峰终于吐出两个字。
“要是外人偷了‘怒发冲冠’,唐老佛爷必定不会如此大动干戈。何况,外人根本不知‘怒发冲冠’这个名字,更没有谁可以潜入唐门无疑铜墙铁壁的藏毒室,”雷恨天说。“唐老佛爷发脾气的根源是,那个偷‘怒发冲冠’的不是外人,竟然是唐门中的自己人!”
沉默的唐凌峰冷冷、冷冷地望向雷恨天,一字一字缓缓,缓缓地说:“你早就知道这一切?”
“雷厉风行”雷恨天含笑不答。
好象轮到滔滔不绝的他,开始保持沉默不语。
唐凌峰长吸一口气,平平静静说:“不错,那个偷盗‘怒发冲冠’的人,就是我!”
雷恨天朝后倒走几步。重新坐在唐凌峰对面长榻中。他握住酒杯。杯子底还有小半杯酒。雷恨天握住杯子坐在长榻中,看着唐凌峰,微笑说:
“唐贤侄想必早已知晓。对于唐贤侄的所作所为,唐老佛爷格外恼怒,亲自颁布追杀令,责令江湖同道全力追杀唐贤侄,不论生死。而且据老夫所知,宁向来深居简出的唐门四大长老这一次也全都出去,誓要追杀唐贤侄,欲夺回唐贤侄身上的‘怒发冲冠’……”
“是的,我知道!”唐凌峰简单回答说。
“整个天下武林,现在都在追杀你。在武林当中,唐贤侄自然从此再无立足之地,所以你孤身一人远赴到这片大沙漠,隐姓埋名于伤心客栈。这儿远离江湖武林,最适宜隐姓埋名,自然没有任何人会认出你的真身份。”
“但你却认出我的身份!”唐凌峰说。
雷恨天点点点头说:“当然,这决不会是碰巧。”
“你的条件是什么?”
雷恨天把玩酒杯,沉思了大片刻工夫才徐徐开口说:“我这人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毛病,一旦开始讨厌什么事,或者什么人,甚至一草一木,我就不喜欢再望见它,希望它从我的眼前永远消失不见,既使是像这座大漠之上的唯一客栈伤心客栈。”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唐凌峰淡淡说。
“好极了,”雷恨天开门见山说。“我需要你的‘怒发冲冠’把‘伤心客栈’从此从大沙漠上永远消失不见。”
“可是,”唐凌峰彻底恢复冷静,缓声说:“要是想让整座伤心客栈消失不见,仅仅只需要江南霹雳堂几颗名扬天下的‘霹雳子’,完全就可以办到,为何要破费心机地选择唐门的毒呢?”
雷恨天静静说:“我只想悄无声息地行动,消无声息地令伤心客栈永远消失。要想达到这种效果,恐怕没有哪一种方法会比唐门的毒效果更佳!”
唐凌峰说:“的确是这样的。”
川中唐门的毒,在这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
唐凌峰目视雷恨天,突然说:“说实话,你真是一条趁人之危的阴险狡猾的老狐狸!”
雷恨天摸摸秃顶,干笑道:“彼此彼此啊!”
黄昏。又近黄昏。
一只孤独的鹰,盘旋于风呜咽的残败老王庙上空的夕阳满西天,来回盘旋,像在寻找什么似的。
背手长立的大老板,仰首眺望漫天夕影。
鹰飞掠过头顶,他像正在欣赏鹰夕阳投照在鹰翼上的金色光圈,又像在聆听风呜咽时的大漠悲怆。
大老板没有动。
他的手,握住那页简捷的信笺。
天蓝色的信笺,笺面上飘浮有一股妩媚诱惑的黯然幽香。字迹飘忽秀美,但字变不像用笔写出来的,却仿佛是用女孩子梳妆盒中勾唇的眉笔写出来的,艳艳红红的颜色。
信笺是这样写的——
如果你不想伤心客栈从今夜开始变得鸡犬不宁,如果你不想投宿于伤心客栈的所有客人像“小蝙蝠”阿飞那样的下场,那么,请带上你最得意的兵器和最得力的手下,黄昏来城外龙王庙一叙!
结尾没有任何称谓或署名。在信笺最下方,画有一只恐怖狰狞的吸血红蝎子。红蝎子高翘一只大地剪刀的血红大尾巴,令人毛骨悚然。
“小蝙蝠”阿飞已经魂断身亡!
黄昏时刻,正是约战之时。
大老板应约如至。
然而正如现在所瞧见的那样,他孤身一人,腰间既没有佩带最得意的兵器,身畔也没有带最得力的助手,但大老板却来了——难道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会阻止住大老板的脚步吗?!
这一张飘浮黯然幽香的信笺,大老板当然知晓是谁人所为。大老板缓缓摊开手掌,信笺顿时四分五裂,化作粉沫飘扬出去。
大老板掉转身,略一抬头,看见残庙那扇半掩半闭的破门,由内而外被人慢慢推开。
黑咕隆咚的破门内,这时陆续鱼贯走出来四个身影:一个全身火红的妖丽女孩子。一个头发像金子闪亮,眼波好似蓝色海洋的女孩子。一个黑衣黑剑的枯瘦黑衣人。最后走出来的,是一个须发卷曲,气质高雅,宛如国王般全身动一动都非常费力气的肥胖老人。
——这四个人,自然就是约邀大老板来临的红蝎子,金丝猫,大漠之王,以及铁剑门铁二先生一行人。
鹰,唳声变得愈来愈高昂。
呜咽的风像壮士悲歌。
大老板神情镇静。对于从黑咕隆咚的破门背后鱼贯走出来的红蝎子,金丝猫和大漠之王这三人,大老板丝毫不感到陌生,十分熟悉了解。他们每人的名字,早已名动大漠,这些年没有少与大老板中断过联系。
对于相对陌生的铁剑门铁二先生,尽管大老板从他腰间那柄形式独特的黑剑寻思出来,他乃是身为武林中八大剑派铁剑门的铁二先生,然而大老板却实在没料到,武林名宿铁剑门铁二先生居然也会出现在这片大沙漠上,并且和大漠之王一行人一块儿!
——要比预想当中更加信人感到神秘莫测,看来,那场隐藏黑暗之中酝酿千百回的阴谋诡计,终于在风暴来临之前开始拉开帷幕。
红蝎子甜甜蜜蜜一笑道:“那一张信笺,是我写给你的!”
“那是一封言简意骇的信笺,”大老板回答说。“我收到了。”
“其实,像我这样漂亮的女孩子,是最讨厌写信了。我最爱画眉描红与杀人。我一生写过的信的次数相加,决不会超出十三次,”红蝎子悠悠说。
“十三次,”大老板淡淡说。“这可是一个不多的次数。”
“还是一个不吉祥的数字。”红蝎子说。
“也许是,”大老板说。
“但在百忙之中,我却写了一封信给你,”红蝎子说。
“我感到荣幸无比!”大老板说。
红蝎子用一根纤细的小指头拔拔额前的丝发,笑道:“难道你不想知道,为什么百忙之中的我居然会突然写一封信给你的原因吗?你不打算要问问我?”
“信上说得还算比较清楚,”大老板说。“但如果你愿意再补充说得更具体些,我必定洗耳恭听。”
“唉,”红蝎子突然叹了口气说。“知道吗,你与我想像当中的一点可都不一样,简直有天壤之别!”
“哦?”大老板说。
红蝎子轻飘飘道:“在印象当中,我总以为大老板会是个终年不洗澡,睡觉打呼噜,又老又丑,双眼昏花,牙齿掉尽,走路要靠拐杖和骆驼,吃喝要人喂,全身动动都困难的糟老头子……”说着,红蝎子那双勾人心魂的媚眼,含情脉脉笑看大老板,充满风情万种。
大老板神情阴郁,但却并非忧郁。
身形瘦高的大老板双肩宽阔,腰板笔挺。两鬂微显斑白,一双鹰般犀利的眼眸令人望而生畏,似乎随时能轻易刺穿任何人最后的心理防线。他的整个人,在距离你远远时,立即就会给你一股鹰般凌犀而阴郁的气势。
红蝎子很快便发现,她这一套风骚加大腿的诱惑,对于大老板说来根本不见丝毫效果。她的诱惑力选错了对象。
红蝎子笑笑说。“谁知道传说里的伤心客栈的大老板,竟然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冷酷美男子。实在令人没想到,你说是不是,姐姐?”
站立红蝎子身边的金丝猫,点点头回答道:“谁说不是呢!难道我们的红姑娘对这位传说里的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已经一见钟情,又开始一往情深?!”
红蝎子不禁深叹了口气,似乎有无限感慨和忧愁道:“爱情和生活一样,都如此坎坷残酷。哪怕我对别人一见钟情,一往情深,说不定别人却正像木头似的毫不领情……”
“好笑好笑啊,真是太好笑了……”
一个爽快的声音,这时忽然从远处响起来。
“原来孤陋寡闻的我,总以为这世界上要算我的脸皮是天下第一厚的,但今天大开眼界的我忽然发现了,原来无奇不有的这个复杂的大千世界,居然还有人的脸皮要比我城墙般的脸皮更要坚厚数十倍。当真是世道无常,世道无常啊……”
这奇怪爽快的声音,忽然从远处响来,令所有人都不禁一惧愣。
众人寻声眺望过去。
当大漠之王,金丝猫红蝎子,铁剑门铁二先生渐渐认辨出出现的这两人,却觉得每人嘴中像被人塞入满嘴黄莲,满口苦酸滋味。这满口苦酸滋味,正是由拜现在出现的这两人所赐。
五光十色的夕阳下,只见迎面缓缓走来一黑一白、一胖一瘦、一骑一行两个人。两人差不多年纪,俱格外年轻。决不会超过三十岁。他们衣饰朴质平常。不平常的是他们的举止。
左边那个步行的人,身高八尺,宛如铁塔,袒胸露背,一块块突现的肌肉夕阳下闪烁古铜颜色。
他腰间穿着鹿皮缝纫的长裤,脚上穿着长靴。他的脸漆黑得像块黑炭。不知由于长久暴射阳光紫外线下,还是天生如此。他的全身上下和威势,整个一个从天上下凡的凶神恶煞,或托塔黑天王。
“凶神”身边的那个人,骑一匹高头大白马。
他显然要比“凶神”年青几岁。他骑着大白马,穿着白衣。他佩带白剑,身体薄单,随便一阵风似乎都可以立即将他从马背上刮下来。
他像雪一样白净脸孔上,看不出丝亳神色情感。这白衣白马的白净年轻人,难道他的性格也是由冬雪做成的,充满了无情和冷酷。他很冷酷,是那种喜欢做梦女孩子眼中最冷酷的冷酷年轻人。
这两人步行一起,真可谓天下一绝配。
骑在大白马上的白衣年轻人,指间握住一柄飞刀,在不停削一只又大又红的平果。他手指的动作削得缓慢,全神贯注,仿佛一还不十分熟练用杀人的飞刀削平果。
“凶神”可没有丝毫兴趣削苹果。
他高高举过头顶的一只手上,竟然托着一头牦牛。
庞大的牦牛的生命好像早已终结。这一头牦牛的重量,重逾千斤。“凶神”单手托着牦牛,像随便举着一个轻巧的小孩子。没有人知晓他托着一头牦牛来到这儿想干什么。但瞧他的神情和模样,决不会想要向别人炫耀他的天神般的恐怖力量。
他的体重本已经超出常人数倍,自己一只手又托举着一头庞大体格的牦牛,但他走在风沙上,竟然没有在风沙上留下一个轻微的脚印。
白衣人骑在白马上。“凶神”步行白衣人身边。白马走得不快。“凶神”走得不慢。他们两人由夕阳下的地平线一路踏着黄沙走过来,径直来到一行人面前。
这一个骑白马人用飞刀削苹果的白衣年轻人,一个单手托着一头牦牛的“凶神”般人物,此时突然来到这儿究竟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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