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哦。我说。
那你能不能帮我找到地方?
不能。
你这人怎么这么现实?
这是我一贯的优点。
咱们是不是朋友?
是。
是不是好朋友?
算吧。我觉得她在制造套子让我往里面跳,我有点后悔自己那么善良。
那就是了啊。好朋友有难,你好意思袖手旁观么?
我答不上来,我有点怀疑自己那个晚上的智商。
总之,这事就拜托你了。她开始放心地喝水。
地方啊,倒是有一个,不过我说了你也不会愿意,所以还是不要找我。
你说啊,有地方住就好了,我还挑什么。不过说好了,你可不能坑我,把我安排在什么贼窝鼠洞的!
不会不会,那里简直是世外桃源、琅寰福地。
哪里啊,你吹的。
我家。
和我预想的一样,她不说话了。
你看你看,我说不说,你偏要我说。
好啊。
什么?
我说好。去你家就去你家。你看着也不象个坏人。况且我们都认识那么久了。
你这小丫头的警惕心怎么这么差。看到个英俊潇洒一点的就全无戒备了,不怕上当受骗啊?
就是因为你是个一点都不帅的大尾巴狼,我才不害怕。她吃吃地笑。从那次以后,她就特别喜欢那么对我笑。我觉得自己虚张声势其实一点杀伤力的本质被她给看透了,有点难过,也有点悲哀,更多的是惭愧。
就这样,她堂而皇之地搬进了我的豪宅——一套七十几平米的普通三楼住宅,那个父母为我将来娶白胖媳妇而准备的房子。他们一定没想到,白胖媳妇没有盼到,倒是挤进来一个干瘦的女贼。
于是,我们开始同居,也就是开始那么闹腾,就象我开头象你们描述的那样,她经常非法入侵我的卧室。不过我们似乎谁也没把它当成回事。可能因为我不把她当做女人,她也不把我当作男人。我叫她rokey师太,她叫我浚东公公。在这个家里没有男人,也没有女人,大概只有两个不太男人的男人和不太女人的女人。其实她是太小看我,也太自以为是了,我绝对是个百分之百的男人,如假包换。所以,我在这里必须承认,我对她动过坏心眼。有天,喝醉了,我为要不要踢开她的大门而人神交战了很久,最终,我觉得自己还不够醉,所以灰溜溜地回房睡觉。
我没跟她讨论过性和爱的问题,也不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因为她不合适。其实她才是个大尾巴狼。装做很前卫很潇洒的样子,骨子里却满是保守、爱心和细腻。以前和现在的很多人都不了解她,以为她是怎样怎样。所以,她才不断地受伤,而她,因为怕受伤害,而更加隐藏自己,这样一来,只能更使人产生错觉。这些我明白,不过我从没对她讲过,不是我心坏,只是我怕自己那么做了之后她突然见觉得自己的坚持和默守毫无价值。
我正在努力理解很多女孩子说过的无爱便无性,所以,rokey说我是公公也不为过。我的生活的确是一片空白。她也经常问我:你为什么不交女朋友啊?你又不是条件差。
说实话,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我想,唯一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我忘记了怎样去爱。
我曾经爱过,歇斯底里,全神贯注地。可是,她走了,跟着一个如风的男子。她说她要的是爱,是感觉,是飞翔,是自由,不是承诺,不是将来,不是笃定,不是固守。我想,她离开我也许是对的,除了爱之外,我什么都不不了她。我是个穷光蛋,一个除了感情和雄心便什么都不剩下的可怜虫。我甚至为她买了戒指,花一万多买的钻戒。我以为她一定会很喜欢。可惜还没来得及给她看,她就离开了,还说永不会回来。五年过去,她真的渺无音讯。听说,她离开我半年后就跟那人分了手,之后又谈过七八段荡气回肠的恋爱。而我,就这么荒草般的荒了五年。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只是觉得心被掏空了似的。她走的时候我也哭了的,就象我第一次看到rokey那次,甚至,我比她哭的都惨。我的糗样被朋友笑足了两年。我没对rokey说过这件事,我被她压迫的已经很惨,不想再落她什么口实。结果,rokey认为我是个冷血动物,或者是寺庙的逃犯。
回忆到这里,似乎应该结束了,因为手里那根香烟烧到了我的手指,还真他妈的痛。我恶狠狠地熄灭了那个有害身体健康的物体,打开门走了出去。我得快点做饭。今天该我做饭。我们分工了的,一三五她做,二四六我做,星期天出去吃。她最盼望的其实不是星期天,而是二四六,因为她常说我的饭菜做的比一般的馆子都要好。而我,就这么傻兮兮地被她灌着迷汤,还信以为真,甚至还包下了她的一三五。突然,我觉得,男人是种很简单的动物,特别容易上当受骗。
吃着饭,她突然对我说:如果我们在一起,你说会怎么样?
我差点被自己嘴里的食物呛死。
开玩笑的,你怕什么。她笑嘻嘻地。
我最痛恨她耍我,可她最近似乎越来越醉心于这种游戏。
说实在的,我现在挺寂寞的。她的眼神忽然便得空幽。
真的?我停下筷子,不吃饭了。
哈哈,骗你的。你怎么那么容易当真。她又大笑起来。
喂,你过分了啊你。我有点生气。
真是挺有趣的。
什么?我问。
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象你。
啊?
你倒越来越象我,什么都认真。她又侧过头来,用让我头皮有点发麻的可爱神情看着我。
我说:还不都是你害的。你现在越来越搞得我神经脆弱了。
我说啊。她又打埋伏。
什么?你就痛痛快快说吧。
如果你爱上我,一定要告诉我。
这次换我大笑了:公公喜欢师太?师太你接受么?
她反而认真地说:而且,最好越快越好。不然,我怕自己会渐渐习惯了流浪孤独的生活。到那个时候,我一定会离你而去。
我听了,去探她额头的温度:你傻了吧你?你也说了,我们不来电。不然,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就会喜欢上我了。我现在对你表白,应该也是白费力气吧?呵呵,你就别欺负我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家了,给我个安然的晚年吧。
rokey听了,什么也没说,只是浅浅地笑了笑,继续吃饭。
之后,我们一天无话。其实,我都不太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清清楚楚地记得她讲过的那句话,还拿来揶揄她。可能是自然而然的下意识行为。
有个人追我。有一天,我下了班回到家里,rokey忽然对我说。
哦,那是好事。我说。
我对他说我有男朋友了。
你怎么说谎?是不是因为那男的太差劲?
不是。他满好的。32岁,事业有成,人也一表人才。
呦,那不是可以和我媲美了?
rokey没有理我,继续说道:我跟他说我和男朋友正同居着呢。
我说:我的小姐,你怎么拿我说事啊。有了没的就瞎扯,改天如果我被人套着头打我可找你的事!
怎么了?很委屈你么?她有点不高兴了。
唉,我不是开玩笑呢么?好好的,你生什么气啊?
你能不能认真着点。人家跟你认真的说这事,你觉得可笑啊?!说完,转身摔门回她屋去了。
我发现自己天生就具有被人误会的才能。
这件事我挺放在心上的,真的。所以,我跟踪她了。怪异的行为。我跟茶馆请了一天假说我肠胃炎,上吐下泄,手足俱软,上不了班。老板看我一贯塌实,在电话里毫不怀疑地就同意了我的请假。我开始喜欢自己忠厚的面相。然后,我就跟个疯跑的兔子般在街上跟着rokey乱转。
rokey是个电讯器材公司的业务员,整天要在街上东颠西逛的,到处推销公司的产品。之前我只知道她辛苦,没想到竟然这么辛苦。相比之下,我这个做在空调房里缓慢优雅地泡两壶茶的人倒象是在放假。才跟了不久,就发现有辆斩新锃亮的宝马始终紧紧地跟在rokey后面,车上是个我只能看到后脑勺子的穿着整齐西装的年轻男子。据我阅人无数的经验分析,那一定是个帅哥,而且是个有钱的帅哥。我开始在心里嘀咕:他喜欢rokey什么?rokey明显一个前心贴后背,绝对难民的主儿,长得也就是普通中的普通。他迷她什么?有什么可迷的?
越想我越迷茫,渐渐地陷入了一种无我的状态。还是一个劲地向前走,结果rokey停下来了也没发现,愣是一头撞了上去。我定睛一看:乖乖,这不是rokey么?她正睁着一双不怎么大的眼睛看我。我猛地扭头忘回就走,速度之快,连我自己也颇为震惊。我发现:即使我不泡茶,还可以去搞田径。而且,应该比泡茶有出息。
你去哪?!rokey的叫声拦住了我的去路。
我只好回头,讪讪地笑:真巧。
你是在跟着我吧?我开始佩服rokey的睿智。
不是不是,我偶然来的这条街。
你今天不是上班么?
是啊,我不舒服,我拉肚子,所以来买药。我决定把谎话进行到底。
rokey没有再说什么,我知道她是为了帮我在那个多金钻石王老五面前保住一点可怜的面子。
那位钻石王老五十分礼貌地下车,跟我攀谈:你好,我叫樊君昂。
哦,你好,你好。我胡乱地跟他打着招呼,眼睛却贼溜溜地去瞄一边的rokey.只见她脸红扑扑的,好象在竭力忍住笑。
你就是rokey的男朋友?他问,微笑着,露出他整齐的白牙。他的牙真是不错,应该核桃都咬得开。我就不一样,我从三岁起就经常看牙医。虽然,也还说得上洁白整齐,但被用树脂填充过无数个大洞,所以不免自惭形秽。
不是,我不是你男朋友,不是,是你不是我女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语无伦次。我想雄性之间的比较与自卑是真实的存在,我那一刻只想落荒而逃。
他愣了一下:你真幽默。
我只好干笑两声。
rokey终于说话了,那时我觉得她象天使。她说:樊先生你走吧。我和男朋友去买药。这里不能停车的。
樊君昂可能也觉得尴尬,便笑了笑说:好的。那我走了。rokey咱们改天再见。
正当我要松一口气的时候,樊君昂忽然又回来了。他站在我面前,很正式地说:我听rokey说你姓赵。我叫你赵先生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我说。经过了刚才的慌张,我终于镇定下来了,也变得优雅。
我想说,我要跟你公平竞争。如果爱一个人是一定想要她幸福的。我会继续追rokey.如果她觉得跟着你更好,我也无话好说。可是,如果她认为我更适合她,我希望你也可以潇洒地退出。
我笑了,笑得他有些不自然。我说:好。一言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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