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玄幻奇幻 > 张广丁寻仙记 > 第十一章 红毛指路

?    老远,他就感到红毛在那里,到了近前,果然,红毛早早的在树已经等候多时了。

    一般广丁问候了松树爷爷,大多会选择去后面山里,找娃娃或者参爷爷。

    广丁和松树爷爷打过招呼,正想按照老套路进行,忽然,他发现红毛在树根处,用熊掌轻轻的拔弄着什么,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三寸长短的铁盒罐头,这东西可是稀罕物。

    广丁是大城市的孩子,不是当地孩子能比的,虽然他没有吃过,却见过几次,知道这玩意很好吃。

    他拿起来,发现上面的文字不认识,又在那里见过,略微回忆一下,广丁意识到这是老毛子的字,心想:“这东西,是老毛子的,这里山高皇帝远的,红毛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

    于是就问:“红毛,你从哪里弄来的?”红毛小小的叫了一声,广丁懂得,红毛的告诉他意思,是要自己上去,他带着自己去。

    广丁犹豫了片刻,现在山里他都熟悉,估摸红毛要带他去的不应该太远,耽误不了多少时间,去看看再去后山也来得及,就决定暂时不去找娃娃。

    现在的他,根本不用红毛再趴下了,直接一纵身,跳到红毛的背上坐稳说:“我们走吧。”红毛撒开大步,飞一样的向西面奔去。

    不到半个钟头,他俩个出现在一座向阳的小山坡上,这里已经是大兴安岭山脊边缘,再向西向上,远远的就是东西分界岭,向南走十几里,就能走到北沟村下山的道。

    这段时间在山里乱转,又问了松树爷爷,广丁才知道,北沟村下山的道不是笔直的,而是先向西,从山脊的西侧,从南山和山脊延伸下来之间的口子,绕过村子南面的东西横着的小山,再转向东南,还是贴着山脊的西侧向下,不是穿山而过。

    这里,广丁和娃娃倒来过一次,娃娃告诉过他,自己不要一个人来,周围有一个很大的狼群经常出没。

    现在和红毛在一起,广丁一点也不担心,借个胆子,它们也不敢招惹红毛的,就是闻到红毛的气味,也得望风而逃。

    山坡下面不远的地方,有一小块两丈不到的平地上,那里没有什么灌木,只有到膝盖的野草。

    空地中央,有一堆已经熄灭的火堆,火堆周围散落着碎布和一些零散的小物品。看来,这里就是此行的目的地了。

    广丁拍拍红毛的肩膀,指指前面的空地,红毛慢慢向下一步一顿的走去,还没到火堆,忽然,在火堆不远的地方,广丁发现草丛里有一条长枪。

    广丁忙叫红毛过去,下来拿起那条枪,这条枪比村里人的枪精致,广丁有见识,知道这不是猎人用的鸟枪,是军队用的洋枪,这种枪他似乎在那里见过。

    他让红毛驮着自己,在附近转悠了好半天,没想到收获颇丰,找到了五条长枪,一把四棱刺刀,一把精致锋利的六寸短刀,一只圆肚子小手枪,子弹也不少,还有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广丁又在火堆周围的草丛中,重点找了两遍,再没有发现新的东西,就停下来,琢磨这些东西的来源。

    最后,从这些痕迹广丁断定,这些人是山外铁路上的老毛子。

    中东铁路修成后,路边都是老毛的军队把守,根本不让民国的军队沾边,这种情况一直延续了好多年,直到前段时间,好像在传言,要换成了我们的军队。

    不管真的假的,老毛子军队是走了,管铁路的那些老毛子还都在,他们不是普通的工人,每个人都有枪,这种枪明显和东北军队用的枪不一样,长也沉重,也只有老毛子才有这样的东西,所以,应该是他们。

    看空地凌乱的情形,是管铁路中的人,合伙进山打猎,没想到遇到了狼群,人被狼群吓跑,或者不知道拖到那里去了,剩下的这些东西。

    简单的检查一下,只有三条长枪好像没坏,其他两条,枪管上都有断裂的裂纹,估计是当时急眼了,把枪当做木棍打狼所致,大子弹有四百个,还有四十五个小子弹,小手枪枪管上没有味道,似乎没用上,完好无损。

    哪些零碎,留下一个扁圆的,自己手大一点的银色的小酒壶,两只带着黄链子的黄铜怀表,最喜欢的是一只黑色的钢笔,这可是好东西,广丁在城里看中很久了,可惜太贵不敢向老娘要。

    还有一个东西不错,是个黄铜做的山梨大的圆形的指南针。有了上次迷路的经历,他对指南针相当看重。

    其他还有些花花绿绿的票子,广丁不认识,应该是老毛子用的,想来应该值点钱,另外有一个金戒指,最后是三十八块大洋。

    大洋又叫银元也叫袁大头,广丁可知道很值钱,一块可以买三十斤最好的大米,这些大洋可以买一千多斤大米,够一大家人吃一年多的,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广丁把其他没有的扔到一边,把这些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装的装捆的捆,一刻钟弄妥拿好,跳到红毛背上,原路返回。

    回到大松树下,广丁兴高采烈的把东西从红毛背上卸下,迫不及待的开始挨个把玩。嘴里不住的“呵呵”傻笑。

    广丁虽然文静,但和所有的男孩一样,对枪特感兴趣,把其他的东西放下,拿起那个小手枪,专心致志琢磨一盘,这个手枪有半尺长短,中间是圆的,暗黄色的木头把,把上拴着一根很结实的黄绿色的布绳子,枪拎着感觉不太重,还有一个三角形的金黄色的牛皮套。

    广丁又找出那些小子弹,他们都是铜的,子弹头也完全包在弹壳里面。

    其实这种枪叫纳甘左轮,可以装七发子弹。在俄国,纳甘的名字是左轮手枪的代名词。是比利时纳甘于一**四年设计,俄国大量购买,后来图拉兵工厂开始仿制,并装备部队。

    广丁不懂得怎么弄枪,知道这东西厉害,不敢随便乱动,看看后,只好先放下小手枪,顺手又把一条长枪拿起来,这会,广丁想起来了,这种枪,以前自己在哈尔滨街上见过几次,基本都是老毛子背着,他只能看,没有亲手玩过。

    这枪真长,广丁站起来比量了一下,枪比自己还要高一点。枪管是黑色的,最后面有一个圆帽,前面三寸的地方有向外突出头圆圆的杆。下面有一个三角形扁扁的铁的盒子。

    枪的其他部分都是木头,仔细看看应该是桦木。枪前后有一条黄色的一寸宽的长长布带子,这枪很重,估计要有十斤八斤的,对于现在的广丁,还算不吃力。

    广丁不知道,这枪就是后来有名的水连珠,因为枪声清如水珠溅落。俄国人正统的叫法是莫辛-纳甘步枪,它的设计粗糙而且过时,整体的操作也笨拙。但优点是易于生产,使用简单可靠。

    广丁把枪放下,又把酒壶拿过来,这种酒壶广丁在城里见过,是老毛子专有的东西,老毛子爱喝酒,随身都带着这东西。

    广丁摇了摇,觉得里面还有酒。打开壶盖子闻了一下,好呛人,这个给老舅最好,他冬天经常上山正好用。

    怀表很金贵,城里的富人才有用的,是身份的象征,平常的人可买不起,不管是夏天还是冬天,这些人胸前都会有一条象征性的链子,怀表放在上衣口袋里或者怀里。

    现在有两个,正好老爹老舅一人一个,能看点还神气,想想老爹要是带上这个,多有面子。他打开盖听了听,耳边传来滴答滴答的声音,悦耳动听。

    至于指南针给老舅,很小,好带进山,有大用的,只要带着它就不会迷路了,自己可是有深刻体会的。

    刺刀虽然锋利,可是只能刺不能割,没什么大用处,也没什么好看的扔到一边。

    短刀插在黄色的皮刀鞘了,抽出来刃薄背厚,不轻不重,长短也合适,广丁非常喜欢,在山里经常要用到刀,这个短刀短巧便于携带,还有刀鞘,可以放到怀里,以后没准大有用处。

    广丁玩了好一会,心里的不由发愁,这些东西拿回去给老舅多好,可是他不敢,老舅问起来怎么回答呢,老舅会担心。

    他又想“那些钱要是能拿出来就好了,老舅妈是锡箔人,喜欢首饰,给她买个手镯,带上一定好看。”

    想了半天,只好先放在山里。

    于是爬起来在在周围转了几圈,在三十多丈的地方,发现一个大些的枯树洞,把这些东西拿过去,全部放到里面,外面堵上树枝草叶,检查一遍没有破绽,拍拍手,回到树下。

    看看天色快近中午,也不想去找娃娃,还是先在树下睡觉,然后就回家吧。

    晚上吃饭的时候,广丁几次张嘴想告诉老舅,最后还是咽了下去。

    睡觉的时候,广丁躺在被窝里,还在想白天的事情,“枪就是厉害,红毛那样的也架不住枪打,怪不得现在的人都不练武艺了。不过,离开枪,原先拿枪的人就不行了,也不知道修的本事比枪厉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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