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边一座山里,昔日繁华早成了过去。取而代之地便是一片狼藉的废墟,还有布满空气的灰尘,山贼的尸首横七竖八地躺着。
他们不是被杀死。而是自相残杀。他们的首领和继承者全死于一场纷争,群龙无首。所以,他们开始大肆抢夺,并为此而相互杀害对方。
斗争,进行了三天三夜。最后,以一个人的大胜而告终。这人满心欢喜地喝个烂醉,刚走到山坡,想发一通感慨,却因为太激动,失足跌下了山崖……
第四天的早晨,有一个大难不死的人苏醒了过来。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她头部的那一枪只是擦过了脑皮,并没有造成子弹入脑或颅骨碎裂的致命伤。
她走出破败的房门,就看见一片狼藉。
这是她从未见过的景象。在地上躺着一群男人的尸体,大部分都被打烂了脑袋。这种场景,以前最多只能在战场上才能看见。她看了看自己的四周,她所爱的男人的尸体就躺在正中央。他眼泪落了下来,向来坚强的她也不禁哭了。下了楼,不一会儿,她便发现了自己的父亲。
“爸爸!爸爸!”她挣扎着快速爬了过去,抱起了父亲的尸首不住地叫着,眼泪落得如雨下一般。他不相信,他的父亲——包容,这个勇敢的,英雄般的人会死去。他是个敢于冒险的人。
三十岁以前,包容是个搏击手,不过是经常挨打的。他是个从不服输的人,结果在三十岁将省内最强的搏击手给击倒。
从那以后,人们开始叫他红豆包。而正是三十岁壮气十足之时,妻子的离开让他跌入谷底,原来生活充裕的家庭开始走向没落。包荣扔掉了他的职业,开始带女儿流浪。原来有个富裕的,却能远到可以忽略的亲戚要收留他。但他放弃了,他是个“三不服”的人,不服输,前面讲过,还有不服穷,不服软。
他去做了山贼,而他请西边大山贼二郎腿保护。二郎腿以一个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条件答应了下来。从此,这个红豆包服软了。而他不到四十岁便开始衰老。包荣为了女儿不被别人欺负,以教男孩的方式教她。等到他五十岁,他失去了女儿,却有了一个“儿子”。
红豆包变老了,成了老豆包。但他没有赶上自己的诘难就已经死在了二郎腿的枪下。
包林颖跨过一具具尸体,面对这恐怖的场景,她没有害怕,只是悲伤。来光乃的尸体不太明显,但他手上拿着一直左轮手枪,显然亲历的这场大战。当走过惟一的一具女尸的时候,她愣了一下,刚迈出去的脚缩了回来。她蹲下,轻推着,力道渐渐加重。
“光如,醒醒!”来光如居然也没有死。包林颖慢慢把她扶了起来,整了整凌乱的衣裳。来光如咳了几声,脑门上有个洞眼,已经让发干的血液堵满了。“好可怜的妹妹,”包林颖向后把来光如抱在怀里,“以后,有我在,绝不会让你再受到伤害了。”两人眼中的泪夺眶而出。
来光如准备站起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腰部以下没有任何知觉。包林颖一看,来光如的裙子上有一片血迹。“光如,难道你……”
“老爷很喜欢我,没错。但你们都理解错了,他只把我当做女儿来看。他也是怕误会,所以一直没说。”来光如用虚弱的声音说道。她现在眼睛开始清晰了,可以看见周围的景象,就害怕地大叫一声。
“光如,看着我。”
但来光如也只有二十出头,生来没见自己跟死人为伴。她太过悲伤,太过悲伤了。
“光如,如果你还是害怕,就想想……就想想你心目中的英雄,那个季冲,他是你的英雄吗?……季冲……”包林颖也没想过自己会讲到季冲。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最想的人,就是季冲,而且她想,来光如也在想他。
这招的确奏效,来光如的神情平静了许多。
“季冲,季冲,季冲在哪啊?”来光如又是哇哇大哭。
突然,从外面冲进来一帮奇怪地犹如特种部队的团体。这制服通体是灰色,总共有五个人。
“天哪!这死的人最多!”一个怪人用夸张到离谱的语气说,“还有两个活人!”
“别废话!”干菜先进来的人说,“这可是个大案子!”
“萨郂队长?”包林颖叫道
“别叫我什么队长!”那个叫萨郂的人走近了,其余的人跟了上来。
“你们怎么来了?你们……”包林颖脸上显出一些失落。
“当然了,都因为你妈妈!”那个爱发夸张语气的人说。“包子小姐,别来无恙!”
“行了,你们逃不了干系的。如果真查出你们参与作案,那你们算现在活着,但还是死罪。”
来光如缩进了包林颖的怀里。
“萨郂队长从不开玩笑,”包林颖微微一笑,“你们抓我吧!这个小姑娘她什么都不知道。而我,我绑过票的!”
“可那个是——”
“住嘴,光如!”
萨郂放下手上东西(枪),围着两人转着。谁都觉得奇怪,哪有人坦白这么理直气壮的?
“屠瑛志,游参与,你们吧她们带回去。”他说。
那个爱发夸张语气的人先行一步,把来光如扶起来,“我叫屠瑛志。放心吧,光如小妹妹。我从来不欺负女生!”他见来光如走不动,就把她背了起来。
“光如,没事儿!别看他有些吊儿郎当,屠瑛志是他们这帮人中的正人君子……最具有正能量的人了!”包林颖见其他人都切声连连,忙改口说。屠瑛志被她也夸得脸红半圈,对她笑了笑,就走了出去。“打酱油!”她在叫游参与,“我没事,可以自己走。”她拍了拍面前这个小伙子。
“可你有伤啊!”有参与看见包林颖那吓人是伤口,可不甘心打酱油了。
“所以,我要去包扎一下嘛!”包林颖嫣然一笑,好多人的魂都勾走了(除了三个人)。
“好了!”萨郂一一拍打剩下这些人的脑子,“把这里的情况如实汇报。这件案子可是关系到这么多人命。我从未见过!”
“我立刻向方督察汇报!”一个从头到尾都很严肃的人说。
“那个有钱的小子,下次我可不会让你溜掉了!”包林颖狠狠地砸了一句。
季冲可没像小花颖想象的那么有钱,虽然现在手头的财产是一辆豪车,却还不是自己的。
“奶奶!您真感觉受得了我的车技吗?”季冲担心地问道。
“你以为我老太婆是属耗子的啊?见这状况就要吓半死?绑紧安全带!”坐在后座的王老太太在抱怨着。
“那坐稳喽!“季冲热血上涌,所有的感官都调到了最佳状态。好久没这么兴奋过啦,他不禁喊了一声,”目标,永无止境!”
夜晚高速上的车十分稀少,给季冲足够的表现机会。只见他一换挡,忽地开始加速。身后两辆车也不由自主踩足了油门。
奔驰的速度足足到了两百多公里每小时,后面两个车傻了眼。季冲似乎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也许他对车技是熟能生巧了,以至于速度加到两百多居然还能在精确地一点打转弯。有时眼看要撞上护栏,却一晃绕了过去。
再看王老太太,她只是淡然一笑,仿佛这一切理所当然。季冲在杭州考驾照的时候,汪月娥常常陪同着,这老太太年轻时是个赛车迷。而当他看到季冲的路考成绩时,她淡然地笑着说:“老天真是有眼,给我汪家的后人出了个赛车手!”
人总有一行是高过别人的。虽然,季冲到后来一直没有做这行的兴趣。可开车却成了他极大的爱好。因为,以他的时速,他离在转弯道多少米时该打转弯灯,方向盘该转多少度,他的脑子一过就知道了(他真该去物理系!)。
相反的,那两辆跟踪的车,车上的司机却远远达不到那种境界,刚一加速就麻烦重重。他们还得防止靠近护栏,免得撞上或者冲出高速道,哪有功夫去算这些物理题?
正在这时,启明星升了起来。
“姥姥,我们去前面一个休息站吃早饭吧。”季冲说道。
“顺便等那两只乌龟超过我们。”老太太依旧平静如常(那俩司机也不慢,他们是飞奔的千里马,而季冲是颗流星!)。
“喂!你们抓住他了吗?“刘邦玉对着电话说,但听到失望的结果后,把这两辆车的辱骂了一遍,最后说了一句,“季冲这小子运气也忒好了点!”
“不是,老板,我们太低估对方的本事了,他竟然敢把高速公路当赛车场,不要命地踩油门。”一个人说的十分激动,“他疯了,但他成功了!我们现在正沿路追寻,相信会找到他的。加到极限速度,车轮肯定损的会很厉害。说实话,全世界的赛车迷几乎都错过了一场精彩的飞车个人秀!”
“继续找!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刘邦玉发了狠,一把挂了电话,“太棒了!”他一举拳头。可没一分钟电话又响了起来,他马上调回了狠狠的表情,“又怎么了?有话快说!”
“刘邦玉!你是不是和季家有勾结!”话那头不是刚才的人。“老子和你合作十年了,挺了你十年,你干勾结季家害——”
“老章,你说什么?”刘邦玉双眼瞪得老大。
那人竟是章羽!
天已经蒙蒙亮了。季冲把车开到休息站的修车处。
“请帮我换四个耐磨的轮胎,能快速跑上三四个小时的。另外,加点油!”季冲对加油站的伙计说完就下了车,把老太太扶了下来,两人走进了餐饮处。
片刻,从北面又来了一辆卡车到餐饮出门前,通体是黑的,从车上下来六个人,为首一个红发男,身着一件带钉子的牛皮夹克,裤子上挂了根长链。他带了一只金耳环,双眼凶神恶煞的。
“老大,只有这里了。”
“进去!”
红发男先一步走了进去。见这六个人来了,其他顾客全都跑着离开了(总共四个人),只有季冲与王老太太面对面坐着。
“那两个……”一个小喽啰有点冒火。
“干什么?人家不愿意走,我们为什么强拉他们呢?”红发男虽这么说,却还是一脸的不服气。他走过去,做到季冲的左边座位上。
季冲好像没当他是个人物,继续啃着手里的包子。而他一转头,两人一照面,都愣住了。季冲脑海一闪过,这这人身份便显现在他脑海里。
是高辽!难道高宏云又来了?
高辽是高宏云的儿子,不是一个玩世不恭公子哥,他恨季冲。
他原本对季冲没什么敌意,两人在季冲大一的时候交情还不错。章宇韶在其中没少牵线搭桥(友谊上的)。可到了季冲大二的时候,就没那么好了。季冲居然抢走的高辽最心爱的女孩。那女孩比季冲大两岁,比高辽小一岁,长相一般,只是那时季冲刚刚情窦初开(成熟够晚的),一个机缘巧合,两人就好上了。不仅如此,更可气的是季冲还和她睡了!
这回章宇韶也不帮忙,因为这小子的感情是屡屡遭挫。所以,他和季冲到后来也是交恶。所以,孩子的情绪会影响到大人,季伯仁在后来与他当年的两个好兄弟关系也越来越微妙。而高辽和季冲之间的疙瘩,只要不解,就永远留着,一直搁置,总有一天要拿出来解决,不然,这两人估计哪天到上帝那儿,也还是会闹。
高辽一直盯着他们。王老太太没有显出一丝恐惧,反而笑着叮嘱外孙多吃一点。高辽有点看不到习惯,而且十分吃惊,这个老太婆不是一般人。
红火的头发第一次被浇了一盆冰凉的水。他身边的几个兄弟也一直给他使眼色。高辽差一点就坐不住了。
这时,餐厅外响起一阵摩托车的轰轰声,戛然而止。过了一会儿,一个身穿小背心的男人停下这辆摩托。这身背心装不下眼前这个人,众人看他身上的肌肉条条毕露。他手上食指,无名指戴了两枚很粗的钛钢戒指,那一头飘逸的中长发迎着清晨的偏偏舞者。他走近了,脸上显着一丝淡淡悲伤,泪痕还在,远看根本不看清他的具体面貌。
仅仅一个人的到来,并不会引起太大变动。高辽转了过去。右脚跟点到了椅子上,继续盯着季冲。
然而,那个中等块头在点了一些吃的之后,居然坐在了他们的对面,也就是汪月娥座位边上。高辽仅看了一眼,呆住了,一头的火彻底灭了。
“原来都是老熟人啊!”那人看了看周围的人笑着说。
季冲一抬头。
“毅!”她惊叫了一声,“是你啊!”
高辽见他们的早饭端上来了,匆匆站了起来,奔到斜对角。
“洪毅!”老太太一拍大块头结实的肩膀,“真巧又见面了。”高辽的兄弟也奔到高辽身边。
“奶奶,我申明一下。我现在姓司马,名毅,可以叫我毅。而洪毅,已经死了!”
听到司马毅这么说,另外两个人吃了一惊,问怎么回事。
“我父亲,嗯,大帅,他死了!”他悄悄将季家到处追杀他的事说给他们听。
“你是好孩子,他们不能不相信你。”王老太太叹了口气。
“叔叔太胡来了。以他的脾气和性格,迟早会死的很惨。”季冲对司马毅说,“只要我相信你,他们就绝对伤不到你,你是我的好兄弟!”
司马毅仿佛再见亲人一般,眼泪似乎又下来了。
这时,那边开始行动了,高辽的五个兄弟起身走出了门外。
“我说,我是不是该先打打老鼠。”司马毅捏了捏拳头。
而王老太太一举手制止他,说:“不!”她悄悄凑到他耳边,“先吃饱饭!再去做你该做的,别脏了自己的手后再吃饭,不卫生。”
说司马毅绝对忠诚其实不为过,他在打架时是狡猾的,但他一定会顺从于他想顺从的人。
等他的饭刚端上来,他就细细的吃着。稀饭的吸溜声,比时钟的滴答声,还要消磨人的意志。司马毅不紧不慢,有条不紊。他的脑子里,可是在盘算着怎么去对付外面的那几个,时间花的最短。
吃完了,他就站了起来,往外门走了过去。而在门外,那帮小喽啰早摆好架势,准备等司马毅一出门,使来个饿虎扑食。
司马毅迈开大步走出了门外。然而,他不是从正门出来的,那几个小喽啰扑了个空。就连最近的高辽刚看司马毅向正门走,而一眨眼,人就从偏门出去了!谁都不知所措。
而小喽啰专心留意内部,冷不防,自己和对面那个兄弟来了个抱对。
想反击,来不及了。逃?更来不及。司马毅虽然块头偏大了点,却懂得出奇制胜,他一手一个,那帮菜鸟拦也好,挡也罢,吃亏的总是他们。有人要抓他手臂,可到最后不是抓住的,而是撞上的。他的就像撞在横梁上一样司马毅将他们像扔铅球一样,远远地抛到了树丛里去了。司马毅还是洪毅的时候,司马克君就让他把土地上的碎土烂石头当成对手,去学习石头的优点。洪毅那时被人称作“与大地较劲的人”。他只有初中毕业,但看的书不少,大帅可是深知德智体全面发展是重要性。
一只手刚扑了过来,司马毅却反手将一团红毛抓了起来。
“别抓到头发!你这个混蛋!妈的,老子将你碎尸万段!”高辽不住的吼着。
“还记得你家司马爷爷吗?哦!难怪你忘了,去年打得你屁滚尿流的是你家洪爷爷!”
“好了,毅。住手!”季冲叫道。
“怎么,有这家伙撑腰,你是准备好好虐待我?”高辽唾了一口唾沫,“懦夫!”
季冲没生气,司马毅可是想好好教训一下这小子。
“毅!没听见我说的吗?”季冲怒道。司马毅松了手。季冲转向高辽,说:“你非要生我的气做什么?我现在把事情都挑明了!”他手指着高辽,“知道安美为什么要和在一起吗?她烦你!她说她有自己的选择!你送她那么多东西,是她想要的吗?男人,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的是安全感,女人,要给自己的男人一种安定感。安美给了你安定,而你却没有给她安全感。她说,她对你很恐惧。你认为,你对她能叫爱吗?”
高辽沉默了许久。“那你,给了她安全感了吗?”
季冲严肃的表情开始显得凝重。“我给不了她安全感。因为我和她相处之后,我才发现,我没什么能给安美的。后来我曾深深爱过的妙珏,莉莉,思幂……”
“好了好了,能省略么?”
“……现在的玲玲,我都无法给。知道去年,我才发现。我的安全感,早就给了第一一个人,她因为发现我脚下踏不知多少条船,才离开——”
“诶诶诶!这不是重点吧!”高辽郁闷地止住季冲滔滔不绝地讲述情史。“不管怎样,你,我现在是不会善罢甘休的。不过还是谢谢你给我的指点!”他面对季冲的脸色依然没有任何变化(当然,谁受得了哪个呢?)。但是,他不由自主地理解了季冲,这使他心中的那块石头掉了一半。而另一半,只怕永远也掉不了。
两人依然保留那半份心结,分道扬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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