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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秦桧是奸细、奸臣,他就应该做坏事,做那些与众不同的坏事。但是在秦桧的表现上,还真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都属于正常人的举动。如果正常人都这么做了,说明秦桧是没有做错的,就不是在干坏事了。建炎之末,金国立了伪齐国家,要想保卫这个国家不被南宋消灭,就必须有自己的军队。建立一支什么样的武装,就成了伪齐皇帝刘豫头疼的问题。是像北宋那样用国家来养吗?伪齐的国力不行,当时河南及其残破,没有经济力量,是养不起军队的。就在刘豫为难之时,有个叫郁臻的小吏为他献上屯田之计。就是当兵的自种粮食自己吃,和明朝的屯田方式十分相似。刘豫闻知大喜,就照他说的办,因为河南地多人少,有的是空闲地。这样实行之后,果然获利不浅。刘豫说:北宋以虚假的荣誉用人,惟尚科举。至宣和、靖康间误国者,进士及第之人也。(全文字小说更新最快)我则不然,惟才是用,不问门第与出身。随即授了郁臻为秉义郎。等到金人交还三京给南宋,郁臻跑到南宋想做官,而秦桧不以礼待。却对他说了一句话:刘豫国运不长,就是因为使用你这样的人,而不用士人也。郁臻一肚子的不高兴而退去。后来金国叛盟收复中原,占据汴京,打听到郁臻在南宋,就把他要了回去。很高兴地对他说:南宋不用你而弃之,就是看不起你非进士出身吧?于是金国让他做了转运判官。秦桧的态度是明确的,你给伪齐做事了,予以鄙视,故弃而不用。这个爱憎显然是分明的。挑剔他的出身,不过借口而已。如果秦桧心向金国,就应该善待郁臻,让他在南宋成为自己的爪牙,岂不是方便自己卖国吗?现在秦桧对敌冷漠,这与众人的态度是一致的。在金朝建国之初,往返于宋金之间传递国书的第一人是马政,马政去金国的目的,就是想在金国灭辽之后,索取北宋梦寐以求的燕云土地。后来在绍兴年间,南宋向金国索取河南、陕西,亦是同样的做法。马政是为北宋着想,而秦桧不也是为南宋着想吗?后来北宋再次派出李良嗣出使金国,在所携的国书中答应金国夹攻辽国,求山后地和输送岁币等事。数年后,改名为赵良嗣的李良嗣,再次来到金朝,与其商议要回燕京、西京之地。对金国许诺,如果能够满足的话,就交银绢二十万匹两,绫二万匹。而金国则提出再增加一百万贯岁币。可以看出,北宋的做法与南宋的做法,大同小异。南宋想要得到好处,不破财怎么行呢?如此说来,秦桧搞得也不算过分了。其思路与北宋是一致的,而且同样是得到皇帝批准的。北宋这么做了,一般人都不说什么,而秦桧这样做了,就了不得了,什么帽子都扣上去了。获得一个和平环境,是南宋早有的追求,不能说南宋屈辱,北宋不一样吗?第一次绍兴和议,这些内容都只字不提,南宋占的便宜是太大了,如果小一点,或许兀术不至于败盟。现在金国认为亏得太多,才坚决要推翻重来,才发生了新的战争。搞成这样,难道岳飞就没有责任吗?如果岳飞全力以赴援淮西,把那个败盟的主谋兀术给咔嚓了,宋金和议的条件就会有利于南宋,肯定不是我们见到的这样。但是岳飞很不尽力,如果说伪齐南侵,威胁不大,意义有限,岳飞错过也就算了。现在是老冤家兀术亲自上场了,岳飞没有表现出丝毫的求战心切,更谈不上义愤填膺,依然祭出他那消极避战的看家法宝,可以说是岳飞放跑了兀术,才有了对南宋不利的议和条件。那么与其怪秦桧,倒不如怪岳飞,难道不是这样的吗?对比北宋,秦桧做的不算出格,如果他不来做,难道就没有人做吗?有比较才能有鉴别,秦桧的行动都是正常人所为,所以宋金议和归罪于秦桧,是很不讲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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