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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都阿达玛希斯的圣伊希丝教堂是一座古旧不堪的建筑,它的古旧可以用“危楼”来形容,就像那些夕日洁白如玉的坦兹库洛石墩已经变成蜡黄的残柱,而黑色的瓦砾则像艺术大师随心所欲勾勒的抽象画那么杂乱无章,班驳的砖墙钻出一个个小洞捕风捉影,铁门每次被推开的时候都会出像锔子锔木头一样难听的声音。但是它还是方圆几公里内最高耸巍峨的建筑,也是这一带贫民窟和虽然破产却仍保有一息上流社会人士尊严的没落贵族分界的标志,也就是所谓的下层阶级鄙视更下层阶级的资本象征。于是,那些没落贵族们整天穿着祖先或上一代留下来的花衬绣衣坐吃山空,却还能打打蒲扇嘲笑那些衣衫褴褛的乞丐,他们把可以接纳那些贫民窟的人的地方都取上一个足以能让自己取乐的绰号,从而抬高自己“高贵”的身份,达到心里上满足。圣伊希丝教堂便在这群人口中成了“啜泣的巨人”。而只有贫民窟出来的人才本着一颗对仁慈的上帝感激之情,尊奉它为“不朽的圣母”,他们可以不到集市上去讨饭,但绝对不可以不来圣伊希丝教堂作祈祷,祷告明天可以有米下锅,祷告神恩能赐予温饱。对他们来说,这是最接近神的地方,是神倾听他们这些苦命儿诉冤的地方,是神保佑他们平安的场所。尤其是这个冬天,国王奥修德三世在入冬以后第三次提高征税,王都的巡逻兵们开始勤快地“光顾”贫民窟,试图从这些穷困潦倒的人身上乍干他们最后一滴油,因为城市里的正常纳税者们已经不能满足他们了,而其中还有些贿赂套近乎的成分使他们必须用别人的钱财来顶替中饱私囊的部分,过往没有和他们“搞好关系”的穷人自然就成了落井下石的对象。于是,有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贫民窟,越来越多的迫害者来到教堂,为他们的下一顿祈求神恩怜悯。
教堂前院,那扇锈得黑的陋花铁门比平常更频繁地出那种锔子锔木头的声响,不断有弯腰屈膝受尽凌辱的可怜虫从门缝里钻进去,他们通常都不敢把铁门推得太大,因为难听的声音会引来更多没落贵族们的讥讽,那些人就像免费为教堂站岗的哨兵,时刻用世故的眼睛注视着这里的风吹草动。只有小家伙们会肆无忌惮地故意把铁门推来推去,也许是他们的眼睛还没被俗世玷污,也许是他们的心灵还未被尘世腐化,好事的没落贵族们是不会从这些小家伙身上取乐的,因为他们吸取了前车之鉴,每当他们出比铁门挪动更难听的嘲笑声时,他们眼中没教养的贫民窟出来的孩子们就会拿起石子把他们当作靶子玩耍,所以他们学会了在调皮孩子们面前闭嘴,然后继续去嘲笑那些和自己同样堕进社会染缸的大人。
但是今天,入冬以来最寒冷的日子,如果他们还有闲情雅致秉承祖先传统,在茶余饭后外出散步的话,他们就会惊奇地现,圣伊希丝教堂那扇总是出难听的好似能撕裂心房的声音的铁门前,停着一辆与整副画幕都极不协调的马车。如果他们能看到的话,恐怕再也没心情出往日的嘲笑,或说三道四,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因为他们很快会现,自己将变成被嘲笑的一类,变成自惭形秽的老鼠,只想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些被虚荣抚育长大的家伙们如今只能望着别人口袋里的金币银币,以祖先的血统自我安慰着,而现实则将他们打回原形。
好在,天气够冷,温室里的花朵们只能老老实实地窝在家里,而时间也够早,正是贫民窟的人谋划着怎样求取一天生计的时候,没有人看到这辆不属于圣伊希丝教堂福佑的世界的马车。不过,即使有人看见了,也不会惊奇,没吃过猪肉,至少还见过猪跑呢,苟延残喘在神圣之都阿达玛希斯的穷人们又怎能忘记被拈过脏水的车轮渐上一身污垢的经历。只是那样,他们会把更多的唾液留在这辆崭新的豪华马车上,那么马车的主人将会非常苦恼了。
因为这是费尔南迪伯爵的养女拉克茜丝·希顿最喜欢的马车,而且,它是白色的。
虽然伯爵很不喜欢来这样肮脏、有**份的地方,但是小拉克茜丝似乎对这座虽然残破却外形奇妙的教堂情有独钟,马车一停下,小女孩就不顾严寒,兴冲冲地跳下马车,然后将一双碧玉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想把那栋高大的“巨人”全部装进眼睛里。此刻,在她的世界里,仿佛只有屹立在眼前的“巨人”,它很旧,很破,可是有股奇异的气息在吸引她,小女孩越看越好奇,于是便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推铁门。
她当然没能推动它。费尔南迪伯爵再也看不下去了,在车夫的搀扶下跨出马车,将手中一米来长的拐杖敲在门前痕迹斑斑的石板上,直摇头:“哦,我亲爱的小东西,为什么你会喜欢它?城里比它漂亮的教堂多得是。随便哪一座的侧面,或横截面都比这破房子好得多。”
伯爵今年才三十四岁,正当壮年,而且又未婚,有着单身男子的魅力,又有着一家之主的威严。虽然他出生并非名门望族,但也算富豪之家,两年前被策封伯爵,挤身上流社会,很快,贵族们的迂腐气质感染上身,尽管还保有平民化的一面,但思想方面免不了和上层阶级接轨。在看到眼前如此破旧老朽的房子,伯爵的反应和许多路过这里的社会寄生虫一样,露出了鄙夷且巴不得赶快逃开的神色。不过,也许是出于尚还年轻的缘故,接受事物的适应力比老顽固们快得多。他并不急于催促养女离开,而只是静静地站在她的背后,等待管家把铁门推开。当然,他需要一些时间来接受自己将进入这样的教堂,好在,神明的眼中没有贵贱之分。
“吱兹——”
铁门忠实地出难听的声音,伯爵的眉宇间又多了几条皱纹。他在嘴里喃喃嘀咕着,因为不想扫了小拉克茜丝的兴致,把声音压得很小很小,只有他自己能够听到。
“但愿里面的牧师会欢迎我们。”只有车夫不小心听到了最后一句,他的心里有和主人同样的想法,贫贱和富贵虽然在神明眼里没有区别,可就像贵族们常去的教堂不让平民靠近,难保他们不会把在那受的屈辱泄到自己的地盘来。在贫民区,他们这些贵族是不受欢迎的。
作为仆庸的自身认识,车夫没有出声,默默地为主人和小姐开路,他很想把门再往旁边推开一点,好让主人和小姐走得更宽敞,但是那难听的声音一再激起伯爵反感,是以,他不敢再让它继续奏响“夺魂曲”,而只能祈求主人愿意稍稍侧过身挨进门内。
费尔南迪伯爵见养女奔奔跳跳地挤了进去,很快就跑远了,也就没罗嗦什么。手里的拐杖敲在铁门上,响声惊吓到了胆怯的车夫,他以为自己做错事惹主人生气了。他害怕地低下头,望着主人沾上泥巴的靴子从眼前经过,接着才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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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圣伊希丝教堂,由于其辉煌的过去,直到现在还是有专职的牧师伺奉着,也只有他将云云众生平等相待,无论是贫苦的乞丐,或是爱摆架子的没落贵族。他每天任劳任怨地为前来祈祷的人们吟诵圣经,他是个须皆白的七十多岁老人,即使再诚谑的信徒都不愿听到他用如沙皮摩擦声那么苍老沙哑的声音吟唱圣歌,所以,他总是捧着一本破旧的《天目圣经》,为他认为已经改过自新的人念诵里面的故事。虽然布满皱纹的脸看起来有点可怕,不过在穷人们的眼里,他和其他教堂的牧师没什么分别,甚至比他们更无私地传达神的福音。
教堂和神殿最大的区别,就是它们的待遇不同。再破旧的神殿都会得到国家的保护,看守神殿的祭司还能领着颇为丰厚的俸禄。但是在这样贫瘠的教堂里,老牧师只能穿着唯一的一件圣袍,为贵族们抄写书目赚取微薄的薪水勉强过日子。他不能像那些会法术的祭司,说不定还能到街上卖艺,除了同样身为神学者这一点,牧师只不过被认为是“智慧比较高”的传达神恩的传教士,魔法这类东西,大部分的牧师,尤其是穷困的司职牧师根本无缘沾染。
所以,当老牧师阿曼比披上那件沾满灰尘泥垢,由本来的浅灰色变成了深灰色的长袍,拖着老朽的身体慢慢踱出礼堂大厅时,他看起来简直想个寄宿在教堂里上了年纪的流浪汉,而不是一个专职牧师。
他是听到马车声才从梦中惊醒的。老人的睡眠本来就浅,何况,昨夜为了抄写工作很晚才入睡,徘徊在梦的边缘,他很快被那种陌生的车轮声拉回现实。老牧师很奇怪,通常这么早不会有人来祈祷,即使贫民窟里最勤快的乔约夫都不会一大早就跑到教堂来,这对他一天的生计毫无帮助,而为今天的运气作祈祷,那是昨天晚上该完成的事。
外面的寒风让老牧师打了个醒,之后,当定睛往外瞧去时,他不敢相信自己看到这样一个宛若天使的女孩跑了过来,而且,她不像其他孩子那样,在第一次见到这张老朽的脸皮时总是害怕得不敢靠近。
女孩向他挥着手,直到跑进跟前,笑得如清晨的初阳。
“老爷爷,早上好!请问——您是这的牧师吗?”小拉克茜丝眨动着好奇的大眼睛,不但没有惧怕老人,还很愿意亲近他,“我看有点儿像,您穿着牧师的圣袍呢。”
老牧师差点以为自己还在做梦,在他眼里,女孩身上华贵的衣裙显得她那么高贵,可她的眼睛却像天使一样明澈,那是没有被玷污过的眼睛,是他所信奉的神的使者那种模样。在这双眼睛里,一切事物都是纯白的。
所以,老牧师很愿意对这样尊贵的客人表露友好:“是的,您真聪明,亲爱的小姐。”他第一次后悔自己的声音这样沙哑,这样难听,他怕它会吓着这个可爱的“天使”。
不过小女孩似乎并不在乎,她的注意力很快又转移到其它事物上。“我能进去看看吗?”她向礼堂大厅内跑去,娇小的身影在老牧师有些昏花的视野里慢慢模糊。他并不怪女孩不懂礼貌,未经他允许就闯入礼堂,这些责怒都在女孩天真无邪的笑容中化为乌有。他感到的是这个早晨非常美好,上帝为他送来了一位天使。
而后,他的视线里出现一位身份显贵的绅士,他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王都里没有人不知道这类绅士们的习性。不过,他还是无私地献出友好的微笑,在他信奉的神面前,他誓对任何人都平等对待。
“早上好,尊贵的阁下。”他的声音使他不能让称呼听起来更恭敬,不过眼前的绅士也不像他印象中那么势利。费尔南迪伯爵优雅而礼貌地回应着神恩的传达者:“早上好,牧师。能为我们吟诵一段吗?既然已经进来了,我想表达一下对神的信仰是应该的。”
“很乐意为阁下效劳。”
老牧师领着这位尊贵的客人走入昏暗的礼堂,伯爵的拐杖有节奏地敲击已经磨损得严重的大理石地面,它将冰冷的冬季带到前来祷告的人身上,告诉他们,冬天,即使是神恩抚佑的地方也不会比外面暖和多少。何况,老牧师还来不及点燃烛台,圣坛周围黑漆一片,铺在祷告席上的红毯子破旧得像块巨大的抹布,伯爵停在毯子上,拐杖最后出一声闷响,于是,礼堂大厅又恢复了静悄,如果没有那些简陋的彩色玻璃和圣坛后巨大的十字架,谁也不会相信这么阴森的地方是教堂,它更像一座鬼屋。
只有教堂里才会摆放巨大的十字架,它一般是深红色或黑色的,代表着仲裁之神的十字审判,在它面前,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守信,不然就会遭到仲裁之神的惩罚。这种象征最早出现在魔法的源地亚特兰大陆,不过一开始,它是相互对等交叉的正十字,一种魔法阵形里表示平衡的符号,后来沙图洛克教会将它变形为现在的样子作为教会纹章,和《天目圣经》一起成为教堂最有象征意义的两样东西。有时,在某些教堂里会出现逆十字标志,那是反叛沙图洛克教会的异教徒的象征,不过那种教堂并不多见,虽然曾经在东方大陆,逆十字被看作恶魔的标记,不过到了迁移大陆,这种思想已经淡化,人们只是凭自己的信仰去选择教堂。
费尔南迪伯爵仰起本来就高昂的头颅,他面前的十字架因为太过残旧而使它失去了神圣感,不过既然已经站在教堂里,伯爵此时愿意去作为一名诚谑的信徒,内心默默地像神灵表达敬畏。毕竟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在步出教堂后,他仍可以恢复到自由信仰者,但是现在,他很自然地祈求上帝能给予他永远的财富。在贵族阶级,也许没有多少人真正诚信神的存在,但是当他们走入教堂或神殿,还是不自然地畏惧神的威严。
老牧师那沙哑的声音很快在空荡荡的礼堂里回荡,很奇怪,虽然那声音那么难听,可是伯爵认为上帝的福音就应该是这样的,沙哑可以使它听起来更庄重,更肃穆。以前,他曾有幸得到国王垂帘,在王宫的圣神殿聆听大神官帕尔•;韦恩的祭礼,那年轻温润的嗓音虽然能唱出优美动听的圣歌,却总让人觉得少了点什么。
伯爵很快就沉浸于牧师的吟诵中,他闭上眼睛,以诚谑的姿态接受经文催眠。一开始,他还能感觉到小拉克茜丝在他身边调皮,她跟着牧师重复圣词,并且用稚嫩的声音把它编成小曲,牧师没有怪罪她对神恩的无礼,因为他念得很专注,可以做到心无杂念。过了一会,伯爵已经听不到小家伙的歌唱了,他猜,小拉克茜丝可能耐不住沉闷跑开了。他没有睁开眼睛,因为牧师的吟诵让他感觉到这是神圣的时刻,神恩不能被打断。他继续沉浸在牧师磨沙皮似的嗓音中,希望他的诚谑能让上帝原谅他在生意上赚的黑钱。
而小拉克茜丝一边哼着即兴之作,一边学着冒险家在礼堂大厅后面探险。她不是一开始就现秘密通道的,老牧师的吟诵实在沉闷得让她耐以忍受,而且,她也不怎么喜欢那种沙皮打磨的声音,听得直让人心里毛。所以,她只闭了一小会眼睛,很快就开始不安分起来。
她绕着圣坛和十字架兜了一圈,这里不像其他教堂,圣坛往往会被围栏拦起来,高高地架在台阶之上,人们通常必须很吃力的仰望圣坛上的牧师。这里的圣坛周围没有任何障碍物,也没有台阶,所以小女孩很好奇,为什么这里和别的教堂不一样?
很快,她在十字架后面现一个小洞,那必须穿过圣坛背后一片铺着草席的空地。有几个大人躺在草席上似乎睡得正酣,她知道他们可能是寄宿在教堂里的流浪汉,许多看起来和这里类似的教堂都会收留一些难民,这是费尔南迪叔叔告诉她的。
由于叔叔警告过,不要太靠近这些流浪汉,是以,小拉克茜丝踮起脚指头,小心翼翼地穿过这块空地。她没有弄出一丁点响声,那些大人也睡得很沉,在来到小洞前,小女孩的心嘭嘭作跳,就像现了宝藏一样,她为自己的冒险行动兴奋不已。
洞口大概只有她的半身那么高,只有她这种身材才能钻过去。她把头凑到洞口边向外张望。洞外比里面明亮得多,白茫茫的一片好象是另外一个世界,那些伫立在白色世界里的黑色树干显得很孤独,有些树叉静静地躺在白色的地面上,就好象死去了一样。
昨夜刚刚下过一场大雪,小拉克茜丝早上醒来的时候也现城里许多建筑的房顶都被铺上厚厚的一层白毯子,它们盖没了王都时常显得很灰冷的色彩,让拥挤的街道一下子变得明亮起来。可是那翻景致绝没有眼前的这副画面那么赏心悦目。
小女孩觉得洞外的世界实在太美了,所有的事物仿佛都是洁白无暇的,然而却有一个黑色的身影在白雪中独树一帜。他赫然醒目地出现在白色的世界里,就像雪中黑色的精灵,轻轻地用手里的扫帚清理地上的积雪。他穿着黑色长袍,有一头乌黑顺直的长,小女孩已经认定,他就是黑色的精灵,因为他的样子和传说中最美丽的种族一模一样!人们常说,精灵的美是虚幻不真的,他们美得让人觉得不属于这个世界,不属于人类所能接受的范围,那种梦幻般的美无法用任何人类语言形容,美得给人以不真实的感觉。而小女孩看到的那个黑色身影就是这样,她肯定,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精灵。
那黑色的精灵和白色的世界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看起来就像一副画。她迫不及待地钻出洞,想快点和黑精灵说说话,听听他是否也有传说中的精灵那样美妙的声音。
当她来到白雪的世界,更接近对方时,她更确定,那是世上最美丽的种族。他的皮肤可以像雪一样洁白,他的眼睛却如葱郁的草原,那种碧绿让人似乎能闻到青草的芬芳。只是,那双眼睛里似乎也和雪一样冰冷。
黑色精灵望过来的时候,小女孩有种被刺伤的感觉,她觉得自己并不受欢迎,而且,很可能做错了事。她被这双眼睛拒绝着。
但是随即,精灵露出了微笑,尽管没有费尔南迪叔叔那么和蔼可亲,没有美丽的凯瑟琳姐姐那么甜美,没有刚才的牧师那么慈祥,可是他笑起来很好看,至少感觉不再那么冷漠了。他的脸虽然美丽,却有种让人敬而远之的感觉。
小拉克茜丝不再那么害怕了,她大胆地对精灵打招呼:“恩——你好,你是在扫雪吗?我叫拉克茜丝,你呢?”
虽然精灵的眼睛总是透出冷冷的气息,不过微笑却很温和。他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摊开双手摇了摇头,然后抚摸着小女孩的头心。
“啊,你不能说话吗?”小女孩从对方的手势里读解出意思,精灵点了点头,小女孩很诧异,难道精灵不能和人类说话吗?“为什么你不能说话?你是精灵吗?”
黑色精灵又笑了笑,小女孩觉得他的笑很迷惑,让人猜不透其中的意思。
“那你能听到我说话,对吗?”
精灵点着头,小女孩更困惑了:“奇怪……通常不会说话的人,不是也听不到别人说话吗?”她皱起小小的眉头,开始打量这个奇怪的精灵。很遗憾的是,她竟然不能听到世上最美丽的种族说出最动听的声音。她显得有些失望,黑精灵好象明白了她的沮丧,又摸了摸她的头心,露出和眼睛不相称的温柔的微笑。
“我听说,精灵都有很美妙的嗓子,我很想听听你说话呢……”小女孩坦白出自己沮丧的原因,可能也是无意识地在要求对方,或许她并不感觉到自己是在提出要求,但是她的眼神就是在渴望着那种天籁之音出现。
精灵叹了一口气,好似在说着抱歉。小女孩从他的神态里得知,自己是不能如愿以偿了。于是,她也学着大人的模样叹气,然后可能觉得自己学得有点蹩脚,又冲精灵笑了起来。
“拉克茜丝,你不该到处乱跑!”费尔南迪伯爵突然从旁边一扇小门处走出来,闯入女孩和精灵的白色世界。小女孩有些责怪叔叔打断她和精灵独处,回头嘟哝起小嘴,抗议着。
“不管任何一个教堂的后院,你都不能不经允许就进来,明白吗?”伯爵和往常一样,总是盛气凌人地对小拉克茜丝说教,只有在这时候,他是小拉克茜丝最讨厌的人。
当小女孩再转向精灵的时候,他已经躲得很远很远,在院子的角落里静静地扫雪。他把脸埋在长长的头里,和很多仆人一样谦卑。现在,他看起来只是个卑微的仆人,可是小女孩想不通,黑精灵为什么惧怕她的叔叔。
“我在和那个精灵打招呼呢,可是他不会说话。”女孩伸手指着角落里的精灵,他显得有些躲躲藏藏,始终不肯把脸转过来。女孩很疑惑,可是费尔南迪叔叔却摆出以往对待家里的仆人那种口吻,道:“哦,他怎么会是精灵,他只是这座教堂新请来的园丁而已,而且还是个哑巴。”伯爵习惯性地对这种人露出鄙夷的神态,他的目光只在那卑微的家伙身上停留了不到一秒钟,然后牵起小拉克茜丝的手,微笑道,“我的小东西,精灵在这世界上已经不存在了,虽然我该赞赏一下你的想象力。好了,我们该走了,这种地方实在不适合我们待。”
伯爵拉着养女急急穿过后院,似乎一刻也不愿久留。小拉克茜丝却依依不舍地把目光定在角落里的黑色身影上,好奇的眼睛里充满着困惑:“是么……他不是精灵么……可是他真的好美……”
角落里的黑影一直默默地,慢慢地扫动地上的白雪,和这个白色的世界一样安静,一样显得有些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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