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历史军事 > 大明次子 > 第四百五三章 三万字的上表

  朱榔的一声令下...陈芥菜卤被紧急的运到了疫情区域,配合现在朱榔给制定的药剂,两种药剂融合在一起之后,很快就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第一名喝下陈芥菜卤的疫病百姓,慢慢的得到了健康,跟着有更多的人疫病百姓喝下了陈芥菜卤,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人喝下去之后,直接死了。

  为什么,因为陈芥菜卤是含有青霉素的,但是有的是青霉素敏感,所以...只能死,但是这里要说明的是,这里因为陈芥菜卤死的人,要远远低于疫病死的人。

  就这样,疫病被强而有力的控制好了。

  不过...此时的朱榔也是知道的,这次的瘟疫其实只是大明朝的开始而已,中国历史的灾害,不仅人祸上,其天灾的发生也是频繁的。

  有人统计过,据说从公元前二零六年到公元一九四九年,两千一百五十五年中,就有一千零五十六次旱灾和一千零二十九次的水灾。

  水旱灾害合计起来几乎是平均每年一次。其他的,譬如蝗灾、风灾、疫灾、地震灾害等等也都是不胜枚举。中国的灾荒频发,放在世界上也是极其少见的。

  其中大明更是各个朝代之最,据科学统计,明朝在二百一六年里一共发生了一千一百五十九次地震。

  这其中尤以嘉靖三十四年,也就是一五五六年发生在华县的八级大地震最为惨烈。此次地震共造成了八十三余万人的死亡,这应该是创下了世界地震死亡人数的纪录。

  这场地震发生的时候正是深夜,波及的范围达到了大半个中国,十多个省份,二百多各州县,都有震感。建筑物顿时尽毁,到处是裂缝,其中甚至涌出了鱼物、船板。距离较近的渭南县城因此下陷一丈多。当时华山、终南山山鸣不止,黄河水因此澄清了数天。

  关中地震之所以死亡人数超过世界纪录,其中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地震造成了洪水泛滥,以及洪水过后灾区大面积的瘟疫。

  万历三十七年六月甘肃地震,红崖、清水诸堡死亡军民八百四十多人,“圮边墩八百七十里,裂东关地”。

  天启二年,“九月甲寅,平凉、隆德诸县,镇戎、平虏诸所,马刚、双峰诸堡,地震如翻,坏城垣七千九百丈,屋宇万一千八百余区,压死男妇万二千余口。”

  死亡人数达到一万两千余人,放在现在来看,这是非常重大的灾害。

  仅仅四年后,也就是天启六年的闰六月辛亥,灵丘县从六月初五丑时,即凌晨一点至三点开始,一个月地震不止,日夜摇晃数十次,城墙和房舍早已经全部倒塌,因此而压死的居民达五千二百余人,往来的商人死亡更是不计其数。

  明代前期则是地震活动的一个相对平静期。明朝中后期地震平均发生概率都在百分之三百五以上,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指标。

  相当于每年发生的地震超过三次之多。尤其是明朝末期,地震频率最高,短短五十年共发生地震三百四十三次之多。平均概率达到惊人的百分之六百八十六,相当于每年发生地震近七次之多。

  而这仅仅是地震,其他的灾祸更是数不胜数,大明朝276年发生了1001次天灾,也就是平均每年3.6次——一年四季天灾不断。

  受气候直接影响的“水灾”、“旱灾”、“雹灾”、“风灾”和“霜雪”,几乎占了明代天灾的一半,与“水灾”和“旱灾”相关的“瘟疫”和“蝗灾”又占去15%。

  主要还是因为明朝的气候问题,此时的明朝已经往小冰河时期变化了,要知道长期的寒冷气候,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水。一些气候理论认为,地表温度如果下降3°,大气水分将减少20%,造成严重的干旱。

  明朝的气温偏差还没有达到3°,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降水不规律,不仅旱情高发,水灾也同样严重。而且明朝的气温有较大的波动,有过明显的升降过程,这种气温变化趋势,在旱涝灾害的时间分布上有所体现。

  根据现代对古代的灾害研究,将古代的灾害给定了级:

  特大干旱:持续数月或跨季度干旱,或大范围严重干旱;

  特大雨涝:舟行树梢,平地水深数尺;

  特大黄河决溢:黄河改道,从决溢到堵口持续1个月以上,区域达数十县,受灾人口100万以上;

  长江特大洪水:范围包括流域内绝大部分地区,持续时间长,平地水深数尺;

  特大淮河决溢:范围包括流域内绝大部分地区,持续一月以上,平地水深数尺;

  从明朝的特大洪涝灾害整体情况可以看出,特大旱情要比雨涝、决溢等特大水灾多很多。特别是景泰到崇祯的141年间,特大干旱达到70次,是洪武到正统年间的5倍!严重的雨涝、决溢也远高于明朝前期。

  次生灾害严重

  旱涝灾害的频发会造成颗粒无收、流离失所,老百姓饥寒交迫。然而这只是灾害链的起始,它们往往会诱发更多的次生灾害。

  其一,避无可避的蝗灾。

  明代徐光启,视“蝗灾”为饥荒的三大元凶之一,并且指出了蝗灾多因“旱极”而起,危害也远甚于水旱。

  徐光启的看法被现代科学证实,蝗虫产卵的最佳产卵地就是含水量在10%-20%的土壤。干旱时期水位消退,滩涂和裸露的河床给蝗虫提供了繁衍之所。多的时候蝗群可在每平方米土中产卵4  000~5  000个卵块,每个卵块中有50~80粒卵,即每平方米有20万~40万粒卵。

  繁衍出的蝗群以大量含水量较低的植物为食,快速成长,紧接着再度繁育,然后在飞到其他地方寻找充足食物继续繁衍。这种恶性循环会让原本小范围的旱灾扩散为大范围的饥荒,农田、牧草乃至树叶统统被蝗群啃噬一空。

  其二,可怕的瘟疫。

  瘟疫爆发的原因有很多,往往会成为旱涝灾害的重要次生灾害,而且在杀伤力上远比旱涝灾害更恐怖,救助难度也更高。

  旱涝灾害时期,粮食短缺、家园破败,流离失所的人们衣不遮体、食不充饥,免疫力大大减退。再加上旱涝灾害时期气温变化剧烈,又兴起了各种传染源,很容易引发瘟疫。

  首先来看水灾,它的致病性很高。水灾一旦发生,人们很难获得洁净的水源,而且洪水兴起时很可能从疫区或者土壤深层卷起病菌,快速感染人群。同时,在水灾中溺亡的人畜尸体难以快速掩埋,很容易腐败并滋生各种病菌和蚊虫,成为传染源。

  其次是旱灾,同样是疫情的高发期。旱灾往往伴随着高温,人和牲畜缺少水源,他们虽然不会挨冻,但却会因中暑而亡。大量的尸体在高温下快速腐败,滋生和散播各种危险的病菌。此外,旱涝灾害都会加剧鼠患,这一重要的疾病传播源进一步加快疫情的扩散。

  最可怕的当属“旱灾蝗灾瘟疫”的“组合拳”,仅明朝万历年间,就发生两起这样严重的“复合灾害”。明万历十三年-十五年,皖、鄂、豫、晋、陕五地大旱,而万历十四年又爆发了大蝗灾和大瘟疫;明万历十六年-十八年,江淮流域大旱,同时发生大范围瘟疫和蝗灾。

  而且灾情爆发时,总是有大发国难财的恶人们,他们或是私吞备灾的仓储,或是直接贪墨救灾钱粮,或是造假出售商品,或是囤积物资待价而沽,视天灾为中饱私囊的大好时机。

  朱榔是穿越者,他太清楚以后大明的灾难,和大明百姓将要面对的是什么,所以朱榔写出一份三万字的上表,要求朱元璋一定要提前未雨绸缪。

  首先兴修水利,防患于未然。

  防灾是最佳的选择,从源头上消除天灾爆发的诱因,极大地降低其爆发几率。天灾并非完全不能避免,对于明代尤其如此。

  明代最重的灾情就是旱涝灾害,它们也是所有灾害中最有可能根治的。

  瘟疫无形、蝗灾不定,却大多因旱涝而起,消除了旱涝灾害,瘟疫和蝗灾就可以减少很多;

  而旱涝灾害,无非就是降水的问题。虽然人们不能控制降水的多寡和分布区域,但是可以通过兴修水利来调节降水的分布不均匀。

  暴雨骤降、海潮泛滥,可以用堤坝防堵;久旱无雨,可以泄出之前蓄积的水源。

  朱榔要求在中央机构中,工部下设都水司,主导全国的水利工作,并将其分为“转漕”和“灌田”两大类。并明确了闸坝、堰圩等水利设施,实现涝时蓄水、旱时泄水。

  并且全国的老百姓都可以提出关于水利建设的建议。还需要派出国子监的学生,到全国各地督修水利设施,可谓是“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培养水利人才。

  其二,未雨绸缪,备不时之需。

  “闲了置,忙了用”,老百姓都知道紧要的物资需要提前准备好,更何况国家的荒政。

  灾害发生后,最需要的物资就是粮食,明代通过“预备仓”制度来储备粮食,实施备灾。

  预备仓由户部主管。预备仓的具体设置由地方州县官员负责,每个州县设置东南西北四个预备仓,选拔当地年长可靠的民众管理。

  预备仓中的粮食有多种来源,一是鼓励富足的民众捐献粮食,并给予“义民”称号、官位等奖励;二是直接贮存官粮,或以官田地租、税契、官银等为代价收购粮食;三是没收赃款,将罪犯的家产充公。

  如果有人敢贪污预备仓中的米粮,朱榔的要求是诛九族,这个诛九族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认为有些太严厉了,不过,朱榔却力排众议,就是要诛杀九族,一族都不能少,谁敢动就杀谁。

  跟着朱榔要提出外仓,所谓的外仓就是吕宋,安南,占城...等海外国家,朱榔要求在洪武二十年之前,要将这些在明朝周围的小国家全部收服,让他们成为大明的外仓,如果大明的灾害过于严重,预备仓失效,那么就直接启动外仓。

  第三是驿传...在洪武年间,灾情上报并没有时限,一方面是由于明初各地都有驻军且备灾充分,往往不需要中央特地集中力量赈灾。另一方面则是地方官不敢不报,一旦瞒报灾情,地方的耆宿有权直接向朱元璋连名上诉,瞒报的官员直接处死。

  到了弘治年间,政令没有洪武时期通达,为了不延误救灾,要求夏灾不得迟于五月、秋灾不得迟于九月上报。如果灾情存在上报不及时或有隐瞒、夸大、徇情等行为,由户部追究其责任。

  那么如何判断地方上报的灾情是否准确呢,明朝还有专门的“勘灾”制度。

  实际上灾情的上报,主要有两个目的,一则是向中央申请支援救灾,另外一个目的在于减税、赈贷等灾后重建工作。中央需要根据实际灾情来奏请皇帝,是否减轻赋税、减轻多少赋税、提供多少资金,这些都是关系国家财政的大事。

  所以必须通过勘灾,实地考察灾情影响的范围,造册记录受灾家庭的姓名、田地、顷亩、税粮数目,并说明实际灾害损失。

  这项工作起初是由地方州府官员负责,材料上报后再由户部派人复查。到了明朝中晚期,巡抚、巡按御史、地方按察司等逐渐参与其中。从这种多方协同监管的方式可以看出,明朝中晚期的行政机构叠加冗余、效率低下,而且贪腐已经到了很严重的地步,中央无法信任单独一方的监察。

  所以朱榔建议,由锦衣卫直接勘灾...必须要快,狠,准...将灾情情况记录在案,跟着发回朝堂,可以让朝堂有迅速的反应时间,不至于让百姓流离失所。

  并且朱榔提出古老的官方“贷款”“赈贷”。

  如同当今的助学贷款、农业贷款一样,由官方出面提供救济性的“贷款”。

  老百姓虽然脱离了险情,也免除了赋税,但却失去了生产资料。农民没有了种子、农具和耕牛,无法正常从事农业生产,各种手工业作坊也需要各式工具。

  后面还有针对贪腐政策,贪腐是荒政的大敌,而且和天灾一样无法完全杜绝,只能通过监察手段,尽量减少其损害。

  荒政中的贪腐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不作为,二是借天灾中饱私囊。还包括了懒政懈怠。大发国难财。

  朱榔提议都察院不定时地外派巡按御史,参与勘灾、巡视水利、督查仓储。

  所有的全部写完,洋洋洒洒三万多字,而这三万多字上表之后不到一天的时间,朱元璋大手一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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