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缕日光降临到方尖碑,金色国度由此苏醒。
年幼的我尚且不知——
命运的野兽早已盘旋在我的身边。
我出身埃及王族,继承了祖父拉美西斯一世的之名,意为“太阳神之子”,光辉,斐然,勇猛,聪慧。
祖父寄望深厚,希望我能牢牢握住统治者的权柄,统一上下埃及,披覆恩泽,让埃及如黄金般熠熠生辉,永垂不朽。
不同于父王悉心栽培长子,祖父格外偏爱于我。
也许是因为我生着与祖父一模一样的血统金瞳。
金瞳在上下埃及并不多见,无论是平民还是贵族,多是黑色眼珠。
异瞳,要么是异类,视为瘟疫不详,被驱逐出境。
要么,是“神”。
于是,在一代代祭司的鼓吹之下,黄金之色,即为“神祇之躯体”,而白银之色,则化作“神祇之骨骼”。这一切存在的真相,无非是为了巩固统治,在平民与贵族之间划下一道不可逾越的禁忌。
生于神明所庇佑的国都,我却从未有过敬畏之心。
祖父为此斥责我,说我缺乏奔赴的信仰,正如丢失的荷鲁斯之眼,是不完整的。
我不需要这虚无缥缈的“祈求”。
我的命运,也绝不受控——幼年的我,无数次笃定这个事实。
祖父那双鹰隼般的犀利眼珠,好像能一眼看出这具单薄幼小身躯下的野心。
起初,那只是一粒不起眼的种子。
我的母后原是战车队官员的女儿,英姿飒爽,不少权贵将军为之倾倒。然而,自从她入了白城孟斐斯之后,高飞的本奴鸟囚于笼中,日渐枯萎,等搬到了底比斯,她的病更重了。在阿努比斯召唤她之前,母后将四个儿女传唤到身前。
她病得严重,近乎无法目视,声音也嘶哑不清,唯有那双细瘦的手,仍有余温,紧紧握着我们不放。
我是最后的。
像是一个悖论,我是幼子,却不得母亲宠爱,往日的欢声笑语,母亲宁可与兄弟姐妹独处,也不曾与我分享。
我幼年之期常常感到困惑,便直面问了缘故。
母亲显然没想到我会如此直白,怔在原地。
她鲜花般的脸庞浮现出复杂的神情,我后来才辨别,那是怨,是恨,亦是愧疚。
唯独没有爱意。
她说我这双眼跟祖父太像了,盲目崇拜赛特,奉行王权与野心,那是刻在血液里的冷淡与傲慢,为了巩固政权,无所不用极其。这个女人控诉着她是权力的牺牲品,束缚在王城之中,丈夫又痴迷战争,对她不闻不问,像腐肉一样烂在莲花池里。
于是,她转移了对象,对两个男人的怨恨全部宣泄在幼子的身上。
相较而言,我并不恨她。
这只是一个无法掌控自己命运的可悲傀儡。
我如此想自己的母亲,很冷血是不是?
我可能天生欠缺悲悯。
子民们避之不及的鲜血、死亡、战争,对我而言,是最高级的玩具。尼罗河母亲孕育了我的成长,却唯独忘记赋予我相应的仁慈、善良、同情。
直到,我的视线落在了我的王姐上。
她的身上有着乳香的气息,那是神的烙印。
她比神更美。
嫩芽般的纤细心脏膨胀出了占有。
我开始追逐她炽烈如血的裙摆,自发地执行这种狂热、盲目、不可思议的信仰。
是的,我竟有了信仰。
大祭司说,最公平的神,也有最偏爱的信徒。
在长兄摩斯的光环之下,她从不肯将爱意施舍于我,令我心中绿洲无限凋零。
所以,长兄摩斯退场了。
我疯狂妒恨她所钟爱的一切,即使对象是我亲手养的银猫葡萄。
法老。
我要成为最光辉的法老。
金沙上唯一的主人。
我如此告诫自己——当我手握法老权杖,这片国土将是我的财产,包括我的王姐。
我要这一抹最皎洁的月光,永远印照在我的红白王冠上。
野心疯狂泛滥,我的情潮亦是随着年纪逐步增长。在无花果丰饶的庆典上,我无数次渴望她的目光。
但她一次也没有同我单独对视。
我不解。
我做到还不够好吗?
我紧闭双眼,容忍谎言。
我紧闭双唇,保持顺从。
可她竟爱上了帝国的维西尔,我的老师大祭司。
她甚至要舍弃一切荣光,同情郎奔赴沙海尽头。
坐西朝东的神庙吞噬了最后的一抹日光,她的殷红腰衣落了点点星光,那样欢喜的、雀跃的、满怀甜蜜的,她等待着她的命运。
那我又算什么?
我追随她,遵从她,忠诚她,竟还比不上一个满嘴谎言甚至出卖她的魔鬼?
当我以为,我永远都无法捧到这一抹月光——
云端的神主动垂落了羽翼。
金牛庙里,她的额头温暖如春,贴着我冰冷的心脏,“光辉斐然的上下埃及君王,我怎会不爱你呢?”
姐姐最狡猾了。
我被鼓舞得不知所措,试探性地说,“只要我做一位最出色的埃及法老,姐姐会爱我。”其实语气还有些不敢肯定,因此下一句呈上了我更为愚蠢的发言,“比、比兄长还爱我?”
她笑了。
你该怎样形容此时此刻的太阳?
也许是此时此刻的她。
突如其来的爱情比葡萄酒还要芬芳悦喉。
“会的,我会爱你。”
我终于不用再克制自己的爱意。
“姐姐,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会更值得您爱的!”
从这里到大婚,是我人生最为难忘的时间。
喧闹的人声中,我闻着无花果成熟的香气,骑着鲜血般的红骆驼,与我的伙伴黄金雄狮“索克”引领着战车。那装饰着青金石、绿松石、红玉髓、冰种玉髓的战车上,坐着我的梦中之人,我为之疯狂、妒恨、失落、哀求的命运。
我终于成为了她的小丈夫。
我捏着那一粒温热的青麦,暗自发誓,我绝不让姐姐受到任何伤害。
婚后五年,我们并未拥有子嗣。
我正值青年,热恋着她,自然也有种种冲动,但我们最亲密的接触,也止于亲吻抚摸。我不觉得向姐姐妻子求爱是一件多么可耻的事,我甚至做了一支精美的金箭,当众亲手送给了她,周围侍女俱是羞红了脸。
但我依然没有得偿所愿。
我的姐姐妻子似乎反感、害怕、抗拒一个男人的侵占。
我一遍遍吻走她的眼泪,恳求她,不必害怕她的弟弟丈夫。
也许在敌人眼里,我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侵略者,但在她面前,我只是一个奔赴星辰的朝圣者,我放下所有武器,平和而温驯的,我渴望她的恩赐,从温热的肌肤到心脏的温度,全然地占有我。
我希望她能主宰我的身体与灵魂。
最终我不舍得勉强她,身体的欢愉远不及她的感受来得重要。
我愿意等待蓝莲花开放的那一日,等到她主动敞开怀抱,让我这只太阳鸟能落到她那棵生命树之上。
但我不知,这棵美丽的生命树,等待的却是另一只太阳鸟。
北方赫梯帝国作乱,各部落发来求救讯号,请求埃及出兵救援他们。父亲亲自领兵,姐姐随行,我则是镇守上下埃及。
原先我不同意这份派令,可姐姐却说服了我,她说她不想当政要宫殿里的装饰品,她要与我并肩治理国家,让埃及永久光辉。
“弟弟,姐姐也有私心的。”
她跪坐在我的膝盖上,仰着腰身,低头捧起我的脸。
发丝交缠。
那时莲花池盛着淡紫的暮色,而她的双眼倒映在我的世界里。
“我要你,永远地,崇拜我,信仰我。”
如此深刻。
我的心脏又一次为她悸动。
此后无数年,我都在后悔,为什么当初同意她出征赫梯,不然她也不会遇上那个男人。
二十五岁,我大败赫梯,并从年老的父亲手里,接过了黄金弯钩与连枷。红白王冠落下之际,上下埃及的命运与我共同相连。
在庄严肃穆的神庙中,在欢呼激动的民众前,我与她相视一笑,共同饮过那尼罗河之水,定下共度一生的约誓。
我天真地以为,那约誓,是最牢不可破的。
可它在下一刻就破了。
她又失踪了。
我丢失了她三十七日,并在自己身体刻下了三十七刀,每一道淋漓鲜血,都在提醒我的无用,让人从眼皮子底下,劫走了我的王后。我自责、懊恼、绝望,但都无济于事,我害怕她会承受非人般的折磨。
可我看到的是什么?
她跟“劫匪”接吻!
她与对方十指相扣!
我绝望地发现,原来她并非不柔顺,也并非不愿意,她只是不爱我。
只是不爱我而已。
我知,她一向钟爱长兄的仁慈高雅,也爱大祭司的睿智从容,我却像小孩顽劣莽撞,不得她的赞赏。即便我改了任何劣迹,成为她所希望的光明、勇战、宽厚的法老,她的目光依然不会落在我的身上。
我一次次地追,她一次次地逃。
我太疲倦了。
我囚了她六年,她反过来,送我一堆年轻貌美的少女。我要留宿他人宫中,她也从不置言。我就像是一头被逼到绝境的困兽,用谎言,用怒火,用最出格的行为激怒她,哪怕是生气,那也是鲜活的情绪,代表着她在意我。
我甚至宁愿她恨我,跳起来咬我的喉咙。
但爱情的战争,总是欠缺公平,我一次次输光我的筹码,嫉妒如毒蛇般日夜噬咬着我的灵魂。
我负气地制造谎言,负气地报复她的敷衍。
但有一天,她又不见了。
我翻遍了上下埃及以及有人出没的地方,都没能找到她。她就像是一滴水,落入尼罗河中,再也不见。
我的太阳消失了。
我快疯了。
这时的我强迫自己保持冷静。我想到了一个人。
我借助薛琪琪的特殊能力,回到了她的“时代”,据说那是“西元后”的国度。
这里跟我的埃及很不一样,神庙破旧,人群陌生,工具奇特,更无一丝对神的尊崇。我并未追究种种古怪之处,对我而言,没有比姐姐的安危更重要的事了。
我在“未来”等到了她。
我不顾一切亲吻我的信仰王冠,哀求她,不要突然消失,亦不要离开蒙蒙。我难以承受她离去的悲痛。
我不抱希望地求爱,这次竟然得到了她的许可。
我高兴坏了。
那一天太阳强烈,我在摇晃的卡车上抱着我的姐姐,并给她编了一条辫子。作为奖赏,她给了我一块糖。
我舍不得吃,偷偷藏好。
我们在未来参观夏摩节,人很多,我牵着她,掌心出了点汗,真希望她没有发现我的胆怯。
姐姐说了,她要跟我回去,回我们的底比斯。
我难以想象这个答案,随之而来便是狂喜。
我终于等到我的蓝莲花了吗?
我不再迟疑,拉着她返回,去找薛琪琪,开启通道。
可是——
突如其来的流沙席卷了我们,死亡骤然降临。
“蒙蒙,你要乖。”
“等,等我,咳,去找你——”
那是意识消失前,我听见姐姐说的最后的话。
我闻到了她的血,浓烈的,透着一股清淡安宁的乳香,像真正的神明,庇佑着我。
我回到了神庙,昏迷中被祭司救了回来,转危为安。
可我也永远失去了她的踪迹。
我曾想过,以灵为媒,献祭死亡,这样会不会更容易找到她?我痛苦打消了我的念头,我不畏惧死亡,却担心辜负她的期望,从幼年到成年,她总是在告诫我,要当一位仁慈负责的法老,不能辜负子民的期待。
我若丢弃了我的王国,让王冠染血,即便再与姐姐相遇,她还会愿意同我相爱吗?
蒙蒙会乖的。
我一次次压制自己的疯狂,冷静处理政事,在战争中取胜,为上下埃及赢得无上荣光。
终于,我等到了第二个“穿越者”。
是的,“穿越者”,那是我在“未来”了解到的词汇。这一类人群相当特殊,从未来穿越回过去,还对我的生平相当熟悉。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过于散漫,把“过去”当成一场游戏,蔑视王权,无视中心规则。
她们过度自信,总以为我会对她们另眼相看。
而我只觉得她们是一场灾难,若不是薛琪琪,我同王姐就不会分开。
这一次,我又到了新的环境。
青灰色的建筑,古怪的尸体在行走着,还有一群装束怪异、正围观我的人。
这些……都是穿越者吗?
我思绪混乱,来不及捕捉,骤风降临后,我看见了一个黑发神灵,她的模样很不一样,而本能促使我脱口而出——
“姐姐!”
神经与血液俱是震颤的鸣叫,我竟不敢触摸她。
是真实的?还是梦境?
成年许久的我笨拙得像幼儿,害怕她的疏离与冷漠,只能磕磕碰碰从腰衣里掏出她曾经给的糖。
姐姐您看,蒙蒙都带着。
什么都记得的。
所以您不能不认我。
慌乱之中,我咬中了唇内的肉,铁锈般的腥味蔓延开来。
我紧张得嗓子干涩。
“蒙蒙,糖。”
蒙蒙真的很乖,我开拓疆土,驱赶外敌,丰饶物产,安定民心,我做到了您所希望的一切。
姐姐,跟弟弟回埃及吧。
我不求众神眷顾,我只求您能与我永久。
当丰饶庆典来临,弟弟会为您亲自采摘椰枣、石榴、无花果,让甜蜜与您相伴。
如果温暖的日光盘旋在我们脚边,再来一盘塞尼特棋打发时间,您的睫毛定要被烈阳映得细碎美丽,灼灼欲燃。
我则是捉弄您的浓密发梢。
而在赫利奥波利斯,在昏暗的神庙廊道,弟弟将托着油灯为您照明,当芦苇与牛脂的香味散在空中,我与您并肩看那璀璨星穹,欣赏亘古不变的美丽。
直到我们的塔尖升起第一缕黎明之色,尼罗河母亲由此苏醒。
那时,我必将轻轻吻您的额,祝愿我们爱恋永恒。
可是——
世界暗了。
蒙蒙再也见不到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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