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沌灵器,是不是比普通灵器要强许多?”吴召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和普通灵器相比,有什么不同?”
“当然要强上许多!”金丝小雀带着一丝傲色,道:“与普通灵器相比,最大的不同,便是混沌灵器拥有一缕混沌之气,具备了极大的成长性!而且成长性甚至要比仙器更强。”
吴召闻言,不由拔出夜雪,查看了起来,末了道:“我怎么看不出来有什么成长性?”
“一个连曲谱都看不懂的人,会弹琴吗?”
“乱弹琴算不算?”
咔嚓……
金丝小雀爪下的坚岩像豆腐渣一样被它抓碎。
吴召打了个哈哈,道:“开个玩笑,别生气,别生气……”
一边暗忖:真特么暴力!
金丝小雀用小翅膀拍了拍胸脯:不生气,不生气……
吴召轻咳了下,道:“那么,我要如何,才能让它成长起来?”
“现在还早,它只是有了一丝灵性,尚无灵智,刀灵还在孕育之中,想要让它成长的话,只能靠外力将能量注入其中。”
听到这话,吴召想到了女儿洛小仙帮它升级改良之事。
“那么,它要多久才能生出灵智?”吴召又问。
金丝小雀摇起头来,“这个就不得而知了,或许几十年,也或许上百,甚至几百年,谁知道呢!它只是拥有极大的可能性罢了。”
一听这话,吴召直接就翻起白眼来了,“上百几百年,你在逗我呢?虽然我现在确实是感觉到身体倍儿棒,但能不能活那么久,都还是个未知数,你直接说我这辈子没指望了不就得了!”
金丝小雀嗤笑道:“看来你确实没什么追求,你以为那些外星妖怪年纪多大?每一头都是活了上百,甚至是数百年的怪物,而这些妖怪只能算是小妖怪。能够在数百年间便凝丹化形的大妖,在妖类之中算不错的了。你想想那些被称为老妖怪的,寿有多长?”
“也就是说,我可以活很久?甚至有可能数百年?”
“只要你别死了,以你现在的身体素质,活个一两百年没问题!”
这么一听,吴召顿时便满意了起来,然后不小心又问了有点作死的问题,“对了,你化形了吗?你修炼了几百年化形的?”
咔嚓……
碎石又飞了起来。
“关你屁事!”
金丝小雀的情绪变得有些恶劣。
吴召连声轻咳,知道自己肯定是犯了大忌了,居然问一只女妖怪的年龄。女人都讨厌别人问她们年龄,更何况是女妖怪!?
“不好意思,我该去修行了,晚安!”
看着它狼狈转身的样子,金丝小雀很想捅他几剑。
……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他们就留在了这里,一边换着各种花样吃那些外星妖怪血肉,一边接受着金丝小雀的教导。
小仙仙还抽空跑到原先的高速路上,将那辆大货车给收到了乾坤戒当中,然后请金丝小雀吃薯片。
看着金丝小雀梗着脖子吃薯片,但依然一副感动十足的样子,吴召就差点笑出猪声。
不过他强制忍着,不敢笑出来,怕被这只暴力雀抓去当‘雀爪神功’的实验小白鼠。
别看那对小雀爪看起来粉嫩嫩的,可那爪趾尖的利爪,分金裂石如同捏豆腐渣般容易。
吴召觉得,自己的骨头肯定不比那些金石坚硬多少。
所以还是别自找不痛快了,苟住,别浪!
小仙仙学东西很快,那些法术,轻而易举就能被它学会,什么分身术,隐身术,五行遁术,御剑术等等,金丝小雀会的法术,她基本上一学就会。天赋之强,看得吴召是郁闷并快乐着。
这很矛盾,但并无问题。
郁闷是因为和小仙仙相比,他的天赋虽不错,但依然是学渣。
开心的是,女儿超厉害!
相信所有父母在得知自己儿女是个超级天才时,都是开心的。
虽然吴召不是她的亲生父亲,但养父也是父亲嘛!
一个月时间之后,吴召除了学会了那篇炼气术之外,开天三十六斧的第一式,还没掌握。
当然,这个‘掌握’,是指掌握精髓。
如果说要耍个模样的话,吴召已经将这三十六斧耍得有模有样了。只不过也就只是‘有模有样’而已,完全发挥不出其威力。
特别是将斧招改成刀招之后,其中各种别扭,让吴召一时之间有些难以适应。他估计,想要彻底适应,需要不短的时间。
就在他准备先把这‘篡改版三十六刀’放一放,去学一下隐身术的时候,金丝小雀便提出告辞了。
一个月相处下来,小仙仙也渐渐接受了这只金丝小雀。
其实从她愿意喂它吃薯片,就可以看得出来,小仙仙已经把它当成好朋友了。一般人,她是不可能会把薯片送出去的。
特别是能够享受到她亲手喂食的,也就只有吴召,以及吴召的父母,外家那四只小妖宠。
现在多了一只金丝小雀。
小仙仙其实很敏感,能够轻易感觉到这只金丝小雀对她的好。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其实都是相互的。
当金丝小雀对她无微不至,没有丝毫藏私的时候,小仙仙也很自然地就把它当成了亲近之人。
“雀姨要走了吗?”小仙仙有些不舍,说道:“雀姨可以和我们一起去浪……不是,是去流浪!我们一起打怪兽,一起吃肉肉,一起学法术,一起睡觉觉,不是很好很开心吗?”
金丝小雀自然也很不舍,但还是果断摇了摇头,道:“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在一起打怪兽,吃肉肉的,但不是现在。地星现在妖兽横行,我需要为此方人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金丝小雀要离开,吴召并不奇怪,不仅是因为之前金丝小雀就和他说过。还因为,它若不离开,一天任务未完成,小仙仙就得晚一天和她亲生父母相见。它不是一只自私的金丝雀。
吴召越来越羡慕那个变太混蛋妖祖了,不仅拥有女神老婆,还拥有这么可爱的女儿,以及如此忠心的弟子……
妖生如此,还想怎嘀?
可怜我现在连个漂亮小姐姐都没的约!
人生如此,岂不惨惨凄凄?
人比妖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女儿,来,爹爹抱抱,气死你亲爹!
吴召抱起了女儿,洛小仙见金丝小雀离开,情绪也有些低落的抱着他,“爹爹,你劝雀姨不要离开我们好不好?”
看到小仙仙一副泫然欲泣的小模样,金丝小雀心都要碎了。
吴召轻咳了下,额头在洛小仙的额头上顶了顶,笑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要学会分别,仙仙感觉到分别的痛苦了吗?”
“嗯!仙仙很难过!”小仙仙噘起小嘴说。
吴召微笑道:“那你再想想,当我们再次见到你雀姨时,你是不是很开心?”
“嗯,当然会很开心!我现在都不想让雀姨走!”
吴召哈哈一笑,道:“人生就是这样,没有痛苦,怎么会感觉到快乐呢?每一次分别时的痛苦,都是在为重逢时的喜悦做准备啊!”
金丝小雀有些意外地看了眼吴召,似乎没有想到,这个有些不着调的家伙,居然还能说出如此有人生哲理的话来。
如果吴召能明白它的眼神,肯定会来上一句:少见多怪!网络这么发达,人生鸡汤不管有毒没毒,谁没喝过几大碗?
见金丝小雀看着自己,吴召便道:“雀儿姐,需要我给你写一封推荐信吗?我在御灵军那边,多少也能说上几句话,想来,我的推荐信可以让你多节省一些时间!”
“那就最好不过了!”金丝小雀点头说。
吴召点了点头,让小仙仙在货车里找来纸笔,然后简单将金丝小雀的身份点了下:外星善良守序阵营之妖,与我亦师亦友。
接着将它的目的又写了下来:受我之邀,前来教导我们人类修行仙道术法,以备将来迎战外星邪恶阵营妖怪降临。
虽然看起来有些中二,但这个比较好理解。
然后又夸了它几句,最后写下落款姓名日期等。
“虽然这么写,有点抢功劳的感觉,但我这也算是给你做个担保背书人,拉近一下彼此的关系。想来你也不会在乎功劳被我分走吧!”
金丝小雀给了他一白眼,“我要这功劳有何用?”
“好吧!对我有点用,我的父母还在玉虚界里生活呢!”
吴召说着,将推荐信交给它,然后又将那张被他扒下来的巨虎皮和巨熊皮,以及铁甲穿山兽的铁甲交给它。
“这些东西我用不到,你帮我交给他们吧!对了,你最好先去找天剑修缘,那家伙是个修道之人,脾气好,不像霸刀宋明耀……”
金丝小雀嗤笑道:“你觉得我需要怕那什么霸刀吗?”
吴召闻言,张了张嘴,末了道:“行吧!祝你一切顺利!”
金丝小雀收起那些东西,冲小仙仙说道:“小仙,雀姨走了,再见!”
“雀姨再见!”
吴召挥了挥手,正想说‘很快会再见’,结果就只能看到一道金色影子了。他张了张嘴,默默放下手来。
一旁的女儿洛小仙见此,不由咯咯轻笑起来,“爹爹,你是不是惹雀姨生气了?雀姨好像不怎么喜欢你!”
“你雀姨啊!她就是有点傲娇,相信过段时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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