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而直到四五年之后,秦唐面对着父亲,莫名其妙地又一次说出了这样的一句诗,他也不知道,当时父亲在听了这句古诗之后,心里到底会想起了什么。
第二天清早,秦唐早早地便起床了,然后连脸也没有洗,便骑着自行车,披着那清晨的雾气,一路的颠簸,一路的坎坷,向着坡里自己下过兔子扣的地方,疾驰而去。
一路之上,秦唐不断地憧憬着,自己所下的那些兔子扣,被兔子趟上之后的情景。哈哈,那种兔子被套住之后,拼命地挣扎时的样子,那本来活灵活现的生灵,却生生地被套在一个套子这中,同时还会拼命的挣脱着,还很有可能会拼命的叫着,发出了那种绝望的声音,吱吱,吱吱~~~
就是带着这种憧憬,秦唐先前往第一个下套的地方。对于下套者来说,这种记忆力还是十分重要的。在什么地方下的套,一共下了几个套,这都需要下套者很好地记住才行啊,不然的话,忘记了那些下套的地方不说,一不小心,还会被那些套子挂住,反而还会套住了自己,而那样的笑话,也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秦唐若是论套兔子的经验的话,那当然是新手,可是,若论记忆力,那些老手们,自然也不是他的对手。老手们靠的是经验和技巧,而像秦唐这样的新手,既然经验和技巧不行,可是,他们却具有着很好的记忆力,哪一个套子在哪一个地方。每一天总共下了多少个套了,秦唐都会记得清清楚楚的,一点儿也不会差。
凭着这种很好的记忆力,秦唐很快便找到了他下的第一个套子的地方。远远的。秦唐便下了自行车了,推着那辆自行车,小心翼翼的向着前面走去,走去。期望,他期望能够看到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一看到他来了之后,拼命挣扎的样子。可是,越来越近了。他却始终没有能够看到一个兔子的影子,甚至,连一根兔子的毛也看不见。秦唐的心,于是便一下子凉下来了。
带着一些灰心。带着一些气闷,秦唐把那个地方的那一个套了给拔下来之后,便把它挂在了车子前把之上,然后便向着第二个套子的地点奔去。可是,同样的失望。同样的无奈,同样的气闷,同样的无功而返。就这样,一直等到日出三竿的时候。秦唐才把他昨天下午所下的那些套子全部都拔了出来,自然是一只野兔也没有逮着。
迎着朝阳。沐着晨风,本来如此好的天气。如果再能够收获一只野兔的话,那么他的心情将会是多么地好啊!可是现在,虽然是良辰美景,他的心情却十分地不佳……
是不是自己的技术和经验不到位?还是自己所找的那些兔子小道不准确?还是自己所设置的兔子套的不够标准?许多个问题,竟然一下子涌上了秦唐的脑际,让他苦苦地思索着。
说来也是,自己花了不少的钱,可是现在却一点收获也没有,自己的心里也觉得十分不不自在了。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尽管秦唐在后来的几天里,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寻找原因,可是,却始终没有套着一只兔子。好在,他有着一股不达目标绝不罢休的决心,所以,尽管一直都没有收获到一只兔子,可是,他却依然坚持着,坚持着。
实在没有信心了,秦唐便也会自我安慰道:“唉,不就是全当是消遣消遣,玩一玩吗?走出村子,来到野外,看朝阳升起,看夕阳落下,看云卷云舒,看那蓝蓝的天,看那清清的水,听风声呼呼,闻黄土地的那种初冬时节所特有的那种气息……那也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啊!》
七八天之后。
“明天咱们镇上赶会呢!怎么,去不去看看啊?”好友金锋那天找到了秦唐问道。这个金锋,是跟秦唐关系最好的一个。跟秦唐从小长大的发小们倒是不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些发小们,也不知为什么,似乎在心理上,跟秦唐具有着一种隔膜似的。尽管见了面之后,还是笑呵呵的,可是在各自的内心里,却都觉得十分地不自在。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道不同,不想为谋”的说法吧。
而对于金锋,虽然这家伙在学习上几乎就是一个大笨蛋,可是,他却为人豪爽,喜欢打抱不平。而这一点,也跟秦唐十分地相似。所以,两个人臭味相投,也就可想而知了。
秦唐还记得,曾经有一回,秦唐听说了一个十分确切的消息,那就是那天晚上村里来放电影的。那个时候,村子里的文化生活十分地贫乏,没有电视可看,村子里一个月才能够来一次放电影的。因此,盼望着村子里放电影,也便成了每一个孩子的殷切希望了。
而当秦唐得知了这一个消息之后,便想告诉告诉更多的人,愿意让更多的人也知道这一个好消息。这,或许就是人们的一种本能吧!一种愿意让更多的人分享好消息的本能。
那么,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谁呢?想来想去,秦唐决定,还是告诉金锋比较好一些。一方面,别人已经知道了这个事情,因此告诉别人的话,也便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了。只有告诉那些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消息的人,那才产生一种奇特的效果。而那种效果,无论是告诉消息的人,还是获知消息的人,都会感到一种心灵上的愉悦,都会产生一种美好的快感。
秦唐忽然想到,在放学的时候,他曾经看到金锋跟另外的几个小伙伴去坡里打猪草去了,既然这要,那么,他肯定就不知道这个好消息了,所以。无论从哪一个方面来说,去把这个消息告诉金锋,无疑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了。
想到这里之后,秦唐便高高兴兴地跑向了坡里。在见到了金锋之后,激动地甚至都有此口吃了。而秦唐之所以如此愿意把这个消息告诉金锋,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这个金锋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特别地愿意听到那种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如果他高兴了,便会大舍其财。因为他家里开着小买部。因此,如果他一高兴的话,便会向大家发誓:“我给你们什么什么东西吃!”所以,便有更多的人。都乐意向金锋报告一些好的消息了。当然了,也并不是所有的消息,都可以令金锋感到振奋,自然也不是所有的消息,都会让金锋大舍鞭财的。
那一天。当秦唐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金锋的时候,金锋开始时还不相信,眼睛瞪得老大,里面满是怀疑的目光:“你不是不在骗我啊?我可是记得。不久以前,咱们村子里不是刚刚才放映过一部电影吗?”
“谁要是骗你的话。谁就是小狗!我可是亲自听到咱们村的化林说的。放学之后,我正想也去坡里打猎草。在那个十字路口处,正好遇见了电影放映了,正在那里摆机子呢!现在,怕是连电影幕都挂到墙上去了!”秦唐十分激动,恨不能一下子把自己所知道的那些信息,全部都说给金锋听。
“真的不骗我?”金锋的眼里已经开始闪耀着一种幸福的光芒了,而且,秦唐还看到,他的手里本来还拿着一把镰刀的,可是这个时候,却不自觉地放了下来。
“唉,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啊?我说的可都是真的!”秦唐进一步强调道。
“好啊,好啊,走,看电影去,看电影去,咱们不干了!哦,对了,今天我真高兴,咱们每个人发一块糖,我这就回家去拿!”金锋激动地说道。一想起自己跟金锋之间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故事,秦唐不由得笑起来了。
而今天,金锋跟自己说明天乡里赶会,而这情景,似乎跟几年前的那一幕很是相似。真的很是相似啊。只不过,那一回,是自己向他去报告好消息,而这一回呢,却是他在向自己报告好消息。自然,这个消息也说不上怎么好,也说不上怎么坏了。
而对于乡间的这种“赶会”的事情,秦唐的记忆里还是十分深刻的。他的第一次听说赶会,还是在自己很小的时候。那一年秋天,下着连绵不断的细雨,满地下都是一片的泥泞。也就是在那几天里,秦唐听那些比自己大的人说,这几天县城里有会要赶。而那时的秦唐,却是头一回听说赶会的事情。于是他还问母亲,说这赶会赶会的,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啊?母亲告诉他说,所谓的“赶会”,其实就是赶大集而已。只是跟一般的赶集不同的是,在赶会的时候,一般会有一些唱戏的,还有歌舞团,还有那种可以流动的动物园,等等。而这些,在一般的集上却是没有的。
只是,那个时候,秦唐根本没有什么条件去赶会,只是十分眼热地看着那些比着自己大一些孩子们去赶会。而现在,就在自己的乡里,竟然也有会可赶了!哈哈,这一回,自己说什么也不能再耽误了!而当时,自己手里已经没有几毛钱了,秦唐只好跟母亲要了两块钱,准备第二天,跟金锋他们一起去集上赶会。
他们几个小伙伴相跟着,就像在赶年集似的,来到了乡里的会上。虽然在没有来的时候,还在想像着这赶会的妙处,可是,当他真的来到了会上的时候,却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可看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可赶的。什么赶会,切,岂不是跟赶大集一样啊!只是人更多一些,卖东西的更多一些,场面也更热闹一些而已。
而给秦唐印象最深刻的,也只不过是他看了一场歌舞团而已。那个时候,社会上正流行跳迪斯克,而那家歌舞团的一个压轴戏,也正是一群男女玩命地跳着迪斯克舞蹈。那些人踏着明快的节奏,和极有弹性的节拍,尽情地舒展着他们那优美的身姿。那律动的旋律,那动感十足的音乐,甚至是那十分性感的美女的身材,都带给了已经步入青春期的秦唐一种强烈的震撼。
其实对于秦唐来说。这些关于性的想法还并不是很强烈,因为他的发育相对于其他的同伴来说,还是比较晚的。而金锋则不同了,那家伙一看到那一群美女的魔鬼身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嘴巴张得大大的,甚至都有些口水流下来了。
“啧,啧。真好,真好啊!哎,敏子,敏子。你快看那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裳的女的,那身材,真的好啊,啊啊,真是好啊!!!”金锋的赞叹也引起了秦唐的注意。本来。他也只不过是对于人家的那优美的舞姿而感到一些兴趣的。可是经金锋这么一说,秦唐的心思竟然也奇怪地有些浮动,心里仿佛有一些小虫子在不停地爬着,爬着。怪痒痒的。
那一天,秦唐把跟母亲要来的两元钱都花光了。买了一些葫芦糖吃,还买了一些花生。总之,过得还算是充实吧。而在回家的路上金锋一路上总是在不停地说道着那些跳边斯克舞蹈的美女们,对于她们那魔鬼一般的身材念念不忘……
也正是在那一次赶会的时候,秦唐买了一双高跟的帆布鞋,而当时的时候,像他这么大的孩子们,也正流行着穿这种鞋子。回到家时之后,秦唐便迫不及待地把那双新鞋穿上了,顿时,秦唐竟然觉得自己的身高比着原先的时候,高出了很多呢!之后,他也没有再把那双新鞋脱下来,而是直接穿着,然后骑上了那辆除去铃铛不响别的地方都响的自行车,向着里便飞驰而去。他要去坡里去下兔子套。
虽然天色已经确实有些晚,可是,秦唐的那股牛劲又上来了。“总要坚持不懈才行,总要持之以恒才行啊!”秦唐不停地对自己说道。于是,秦唐便果断地骑上了那一辆自行车,又一次踏上了通往坡里的那一条古道。
由于天确实也太晚了,因此,秦唐也便没有再往更远的地方去,而是只是在自己村前的那一个叫王家坟的地方,找到了一条兔子小道,然后下上了套,便回家去了。而当时由于人们正给农田上冻水,因此路上的有些地段很是难走,秦唐竟然一不小心,还踩了几脚泥水。
晚风很冷,路上的树叶子,已经都基本上掉光了,西北风呼呼地刮着,冬天的意味已经尽现了。
骑着那一辆自行车,秦唐尽管赶了一天的会,感觉很是疲劳,可是,为了心中的那一份理想,他还是坚持着,骑着自行车,向着坡里走去。而这一回,秦唐并没有再去太远处,因为天色确实已经是太晚了。于是,秦唐便决定到离家最近的王家坟去看一看。
那个叫“王家坟”的地方,据说是村里姓王的那一大户人家的祖坟所在地,只是后来,那些坟地都被平掉了而已,现在已经成为了一片良质的田地了。而这个时候,麦苗已经出来很高了,看上去一片绿油油的。也不知为什么,看到那一片片嫩绿的麦苗,秦唐的心思,不由一下子回到了曾经自己在梦里所见到过的一些情景。啊,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景啊,花红柳绿,碧水清清,让人简直就是流连忘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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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为那一池清泓,一池如仙境一般的清泓而叹一声美;或许曾为那一轮圆月,一轮好似玉盘一样的圆月而叹一声美。的确这些都是美丽的,为完美似乎也成为我们脑中美丽的代名词。可是,你又是否想过,残缺同样也是一种美?
窗外,雨声淅沥,雨滴一滴滴滴落在纱幕中的那株芭蕉宽大的叶子上,在叶片凹处汇成一片小小的水洼,等到积聚到叶片支撑不住时,便沿着叶片粗大且突出的血管滑落到地上,与地上的小水坑拥在一起,在也分不清,辩不明了。
雨过天晴后,再次走进那株芭蕉,却再也寻不到关于雨的点滴记忆。你或许在感叹,这小小的水珠只来到世上一会儿便消逝了,怎没赶得上瀑布、泉水美丽呢?不过,你没有注意到,那株芭蕉长得更高,更翠,宽大的手掌伸得更远,其间甚至孕育出了一个小小的花苞?
雨并没有消逝,而是在芭蕉的身体中静静地流淌,是它带来了生机与活力。一滴雨水,当它融入大地时再也寻不回了,可以说,它是不幸的,是欠缺了某种东西的,可当樱桃红透,枝叶招展时,别忘了雨水,它虽残缺了时间,却为更加美丽打下了基础。
在芭蕉粗大的血管中静静流淌的雨水,在身上写下了一行美丽的脚印。一棵娇艳的月季在花丛中绽开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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