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highway!行驶在昏黑的荒漠公路上!”
付晋那沧桑的声音响起,演唱了《加洲旅馆》的第一句歌词。
“哇…”
四周惊叫声传来,很不得不说,美利坚国的人神经很大条,他们的反应速度很快,刚开始他们被《加洲旅馆》的前奏所吸引过来,听得入神。
可随之而来却是一个沦桑的声音,再看看演唱者的样貌,大概也就是二十几岁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这声音简直是太好听了。
然而,付晋也没有理会围观众人的惊奇,而是接着一边拨动着吉他,一边继续演唱。
“yhair!凉风吹过我的头发!”
“warmsmellofcolitas!温馨的大麻香!”
“risingupthroughtheair!弥漫在空气中!”
&ance!抬头遥望远方!”
“isawashimmeringlight!我看到一丝微弱的灯光!”
“myheadgrewheavymysightgrewdim!我的头越来越沉,视线也变得模糊!”
…….
“啪…啪…啪…”
那是掌声响起的声音,一直到付晋唱到副歌阶段,拨动着吉他,听得入神的观众们才断断续续送上真执的掌声,并且掌声越来越大,那代表着是一种肯定。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我怎么都没有听过?”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由大声发问。
年轻的小伙子自诩为音乐全能通,大部份的音乐,不管是老歌还是新歌,他都听过,可却没有听到过付晋演唱的这首经典歌曲。
也许是外国的歌,没有听到也实属正常,可这么经典的歌曲却没有被传唱,那就有问题了,所以,年轻的小伙子在愣了片刻后就敢肯定,这首歌是原创的。
“真棒,这是一首经典歌曲,只可惜不知道歌曲的名字…噢…不,我等下一定要问问这首歌的名字。”一个中年男人也跟着起哄,朗声说道。
中年男人诉说了很多人的心声,他们都想第一时间知道这首经典歌曲的名字,有些甚至想要立刻上去追问演唱者,只是看着演唱者正弹着吉他,歌曲还没有结束,不忍打扰的他们只能静静的等待着。
“我敢肯定,这首歌要是发行单曲,稍量绝对会惊人,排行榜也将有它的一席之地。”一个对音乐还算有点见识的中年人拍打着节拍,很是肯定的说道。
“是的,我也觉得是这样的!”另外一个中年人也跟着说道。
“嘿…伙计,你的眼光很不错!”
“你也一样,哈哈…”
议论声不断,当然了,也有很多人沉迷歌词意境当中无法自拨,一时之间竟然愣神说不出话来。
但不管怎么样,付晋的演唱没有结束,他还在继续演唱。
&upacandle!她点燃了蜡烛!”
&heway!并给我引路!”
“therewerevoicesdownthecorridor!走廊深处传来阵阵说话声!”
……
……
终于,整首歌曲算是演唱完了,连同付晋也沉迷在歌曲的意境之中,仿佛身临其境,像是一个刚刚吸完毒的瘾君子一番。
其实《加洲旅馆》这首歌就是在反映某次吸完毒之后的感想,可以广泛的理解为是一种人间**的象征。
“啪…啪…”
付晋的演唱再一次获得了掌声,那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掌声,特别是年轻一代的人,很多人都觉得这首歌曲写得颇有深意。
在美利坚国,很多年轻一代的人都有接触过大麻,也就是毒.品,他们知道吸食过毒.品之后的那种感觉,故而,《加洲歌馆》的歌词很碰巧写出其中的意境。
至于说老一辈的人,他们有些人年轻时也吸食过大麻,也知道那种感觉,还有一部份人则单纯为歌曲鼓掌,毕竟《加洲旅馆》不管是从词和曲,都堪称经典。
掌声过后,很多人都从口袋或是钱包里掏出钱,并且很甘愿的往付晋面前摆着的一顶高帽上放。
很棒的歌曲,难道不是吗?
既然很棒,那么就应该掏钱,因为他们之前或沉迷或欣赏在歌曲之中,所以,他们心甘情愿的掏钱。
“年轻的小伙子,你唱的很棒,能够告诉我这首歌的名字吗?”一个老者笑呵呵的来到付晋的面前,从钱包里掏出一张100面额的美币,放进了高帽里,然后以一种请求的语气说道。“噢…你能再演奏一遍吗?”
“谢谢…”付晋先是为老者的打赏致谢,很是真诚,接着那张帅气而又沧桑的脸庞突露笑容,道。“乐意之至!《加洲旅馆》!”
音符由吉他的琴弦形成,歌曲再一次响起…
人类总是很奇怪,无论男女老少,他们都有着好奇心,付晋这边围观着很多人,很是热闹的样子,自然也吸引了洛城中心广场的人,好奇之下,那些人纷纷朝这边靠过来。
越是走近,他们越是沉迷,沉迷在歌词的意境之中,沉迷在乐曲美妙的梦里。
很快,付晋这边就围观了将近五百人之众,要不是付晋没有加扩音,恐怕围观的人会更多。
没办法,站得远的人听不到音乐,渐渐的,那些人也失去了兴趣,纷纷离开,而听到的人则选择驻足。
在驻足的人群之中,有着一位中年人,中年人留着一幅八字胡子,满头的卷头,再有那满是皱纹的脸,足以见得,他的年龄不小。而事实上也是如此,此人的年龄已经多达四十多岁,已步入中年晚期,很快就进入老年期。
这个人的名字叫雷克斯,很有特色的一个名字。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家唱片公司的老板,呃,他的唱片公司除了他一个老板之外,再有就是几个员工,总体超不过五十人,所以,雷克斯除了是老板之外,还兼任着星探的职位。
雷克斯震呆了!
之前他被人群吸引过来,当他走近之时,歌曲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并没有听完整,所幸付晋再演唱一遍,这一次他总算是听完了整首歌曲。
听过一段,雷克斯就知道,那是一首很棒的歌曲,现在再听完了一整首,他推翻了之前的定论,觉得这是一首经典歌曲,而非很棒。
经典和很棒同样是夸奖词,可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典之所以经典,是因为他能够让世人记住,而很棒只能说是不错,在过一段时间,人们就会渐渐的忘记。
如同一些长久接触过音乐的人一样,雷克斯也没有听说过这首叫《加洲旅馆》的歌,应该是原创歌曲,由此可见,眼前这个人是一个很棒的原创歌曲歌手。
“如果签下来他,那么唱片公司是不是就可以摆脱困境了呢?”雷克斯不由暗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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