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起来,方恒的命运也是有些悲惨的。
他的父母,在他年幼时,不知是为了钱,还是因为什么,把他卖给了别人。
之后,他就一直在这户人家里生活。
刚开始,毕竟是男孩,这家人对他还挺好的。
然而,因为卖掉的时候年纪挺大,已经六七岁,懂一些事,所以呆不安稳,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离开这里,回自己家,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几次三番的逃跑,闹事之后,这家人就不耐烦了,觉得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于是就用锁链,将他锁在了柴房里,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养着。
所幸,他小时候也聪明,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难要找警察叔叔,所以在某天的时候,他透过柴房的小窗户,跟路过的村民求救,最终因此获救,但结果却因为找不到父母,而被送进了福利院。
到了福利院,生活虽然不算好,但却远比被锁着,吃不饱饭好。
或许是有过因为逃跑而被锁的经历,他便再也不敢逃跑,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他就在福利院里呆了下来。
期间,也有不少人想要收养他,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一直觉得,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来福利院接他回家。
然而,这一等,就是十年。
按照收养法规定,超过十四岁的儿童,是不能收养的,他自然是早已超过这个年龄,也就只能一直在福利院里呆着,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而在这十年间,他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却也渐渐明白,他其实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给卖了,不管什么原因也好,他都是孤儿。
从此,他也就弃了找寻父母的心,认真的过着自己的生活,而对于父母遗弃自己的恨,也在他决定更换自己的姓名之后,深埋在了自己心底。
方恒这个名字,可以说就是他自己取的。
十七岁之前的经历,让他显得很成熟。
虽然住在福利院,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读的自己赚钱生活,交学费,一直到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也做了几份工作,但都不满意而辞职。
这次来牙山市,其实也是刚到不久,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现在这份学业基本对口的工作。
然而,这才上了半个月的班,算是刚刚熟悉工作环境和同事,就发生了现在这样离奇的事情。
难道老天爷真的是要跟他过不去,专门为难他吗?
他气急的抓挠了一下头发,一头齐耳长的黑发被他弄的乱糟糟的。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有些耳熟的声音,循着声音望去,就见认识了半个月的三名同寝室的同事,正好是下班回来,路过这里。
看到这三个还算熟悉的同事,他心里一冲动,就从椅子上下来,正想冲上去时,却又忽然止住了脚步。
他是方恒,虽然身体已经不一样了,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恒,不是什么虚假的记忆,也不是什么幻觉;他就是那个二十四岁的男性方恒。
但是,这又如何?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但说出去别人会信吗?他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方恒呢?
没有!
他才刚刚进公司半个月,一切都才走上正规,跟同事的关系也刚刚从陌生的熟悉人,逐渐转为真正的熟人,而在这之前,之间的关系都还基本处于试探和磨合期,根本就没有什么说出来印象深刻的事情,能够证明她是他。
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机号,也能背出身份证号,但在信息时代,这种资料恐怕早就被泄露出去了,远远不足以让人采信。
更关键的是,就算他现在冲过去,告诉那俩个同事,自己是方恒,而对方也天真的相信了,那又能如何?
公司能相信,让他继续上班?
还是让他们帮他?
怎么帮?
养着?
短短一霎那,他就想了很多,越想越清晰,越想越明白,心情却越来越晦暗。
此时他才发现,就算让别人知道他是方恒,相信他是方恒,也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不说别人非亲非故的,没有责任帮他,就算别人热心,想要帮他,又不会神仙法术,却也是无从帮起。
于是,他就只能这样变成街头的流浪孤儿了?或许还会被送去孤儿院。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一时间让他有些失神,后退几步,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望着那三人渐渐走远,最终进了一栋筒子楼,消失不见。
人都已经走了,但他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就这样呆呆的坐着。
不时有路过的行人望向他,却也不知道这个孤身一人坐在这里的小女孩到底是做什么的,应该是附近的居民?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一身病服坐在这外面。
广场上的灯光明亮不变,时间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
转眼之间,就到了深夜十多点钟,只在早上喝了点粥的他,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了,但他却是仿若无感,就像是成了雕像一般,仍然一动不动的坐着,直到有一个声音在边上响起,才惊醒了他。
“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坐着?不回家吗?”说话的,是个穿着白色背心和短裤,趿着拖鞋的年轻男子。
方恒扫了眼周围,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很晚了,广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人,而边上的这条街,也是少有行人往来。
他抬起头,就见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眼中似乎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芒,让他的心中不由得一惊,脑海中瞬间闪过一幕幕凄惨的画面,各种各样的姿势,登时不由得寒毛直竖。
见方恒似乎没有反应,年轻男子左右张望一下,似乎是见周围没什么人,再望向方恒时,眼里透露的异色似乎更浓郁了,说道:“小妹妹,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是很危险的,要是没地方住的话,倒是可以去叔叔那里住一晚。”
不等话说完,他似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抓住了方恒的左手臂。
然而就在这时,方恒反应过来,趁着对方还没抓稳,猛然一挣,甩脱了对方的手,跳下椅子,转身就朝着街头另一个方向跑去。
他头也不回,也不知道那人有没有追上来,就这样一直跑啊跑,也是肚子太饿了,没有体力,跑了没多久,就开始气喘吁吁,渐渐的由跑改为走;走了没几步,就开始扶墙。
然而扶着墙走了没几步,就感觉双眼有些发晕,不由得靠在了墙壁上不动了。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似乎是有了点力气,便站直身子,扶着墙壁,还想前行。
但他却没注意到,这段院墙早已结束了,再往前就是别人家的大门,于是一步还未走出去,手就一下扶空了,整个人便往左侧倒去,头跟着撞在了不锈钢的大门上,发出一声哐当重响,而他也随之昏迷了过去。
正在大厅里看电视的林玉琴,忽然听到自家的院门发出一声重响,吓了一跳,抬眼看了眼墙壁上的挂钟,才十点二十不到,老公估计还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而且,对方是有钥匙,也不用敲门。
难道是院子里进小偷了?
她皱起了眉,起身出了屋门,站在门口朝外面张望。
老公还没回家,院子里的灯便一直亮着。
整个前院也不算大,东西不多,就靠墙边种了一些菜,角落里有一棵长势不错的桂花树。
在灯光的照耀下,不说一下就将院子照了个通透,但也能够一眼看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藏人的。
院子里没人,那就是院子外了。
这么晚了,这样贸然开门去看,似乎是有些危险,但好奇心驱使下,她想了想,还是来到了院门前,先给两扇门挂上锁链,这才拉开了锁,开了一个小缝。
外面的灯也是开着的,照得外面的路面一片明亮。
透过门缝望出去,外面没人。
正当她想关门时,忽然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眼里一闪而过,便低下头仔细一瞧,赫然看见一个人的头发。
她连忙打开门,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孩倒在了自家门前,也来不及多想,连忙按照自家老公教的检查方法,先做了一番简单的检查,发现身上没有什么伤,似乎仅仅只是晕过去后,这才拦腰抱起,顺手关上了门。
将小孩抱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拨开盖住了脸的一头乱发,林玉琴惊讶的发现,这不是昨天才从湖里救上来的那个小女孩吗?
这小女孩不是送医院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再仔细看了下,发现小女孩身上还穿着医院里的病服,顿时心里有了一番猜测。
她站起身,一边将电视机的声音关小点,一边拿起茶几上的手机,拨通了还在医院加班的老公的电话。
过了一会儿,电话接通了,里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怎么了?”
“你还在医院?”林玉琴问道。
“嗯!”
“我问个事。昨天在湖里救上来的那个小女孩,是不是从医院跑了?”
“你怎么知道的?”话筒里传出的声音略显惊讶:“早上我带了你煮的粥过去,让护士喂给她吃,才离开没多久,警察都还没来,人就不见了。”
林玉琴有些无奈的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人,说道:“派人去找了吗?”
“警方说会安排人去找。”
“那就让他们不用找了,人在我这呢!”
“你这?家里?”声音显得很惊讶。
“是啊!”接着,林玉琴就把自己发现小女孩的经过叙述了一遍,然后接着问道:“她现在昏迷了,但我检查了一下,她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高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是饿晕了吧!”
宋文成虽然不是门诊医生,但好歹也是医生,连猜带想,基本的情况还是能够判定出来的。
“她早上也就喝了点你煮的粥,身上又没钱,这一整天的,也不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但肯定是没吃午饭和晚饭的。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很容易饿。”
“你先煮点粥吧!等她醒了,让她喝点,应该就没事了。”
“好!”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早点回来,看看情况。”
“嗯,那就这样。拜拜!”
收起手机,林玉琴看了眼小女孩,离开了客厅,上了楼,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件毛毯下来,盖在小女孩身上,然后又转身进了厨房,开火淘米,准备按照老公的话,煮点粥。
时间也不知过了多久,方恒再次被饿醒,迷迷糊糊中,似乎闻到了一股很香很香的香气,这股香气跟早上在医院里闻到的一样,让他感觉肚子更饿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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