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以为自己能挺住。事实上,他严重高估了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他靠着洞壁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时,外面,天色已蒙蒙亮。
该死,我怎么睡着了!他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庆幸不已:还好,什么事也没有。
他还活着。
怀里,甜妞睡得香沉。只是嘴里含着的那块糖糕不见了。
低头再细看,他在自己的左腿上找到了它。
这可是很管用的止哭大宝!他将之捡起来,仍然收进怀里。
在洞里坐了一晚。两条腿已然完全没了感觉。他试着伸伸腿。立马,麻嗖嗖的感觉自脚尖呼的双双放上涌。
啊——,两条腿都抽筋了!
后背紧紧的抵住洞壁,沈云难过得呲牙咧嘴,眼睛鼻子缩成了一团,却不敢喊一声痛。
无他。怕昨晚的那帮畜牲还没走,惊动了他们。
还好,大约半刻钟后,痛苦结束了。两条腿仅仅略感不适。
长长的吐出一口闷气,他侧耳细听洞外的动静。
外面,死一般的寂静。
他又使劲的探头吸鼻子。
空气清凉,没有烟火的气味。
咦,那帮畜牲真的走了?他们没有放火烧村子?
沈云狐疑的抱着甜妞挪到洞口。
杂草的叶子上沾着晶莹的露珠。透过草叶间的缝隙,他看到外面飘着淡淡的薄雾。迷朦之中,井台东面的草丛依旧青翠,远处挺立着的屋舍隐约可见。
竟然真的没有放火!
沈云心里涌起一种太阳从西边升起来的感觉。
好吧,今天的太阳还没升起来。
看样子,畜牲们确实走了。他抱着甜妞爬出土洞。
整个村子都象是沉睡之中。除了晨风轻轻吹过,再无其它动静。
沈云又站到乱石堆上,举目四望。
屋舍、田地和昨天傍晚刚进村时差不多。然而,除了他和甜妞,整个村子再也看不到别的活物。
柱子哥、拴子哥、松哥儿、陈老爷……他们呢?有没有逃过昨天的杀劫?
孤寂有如四周的晨雾,笼上心头。沈云鼻子一酸,眼泪双流。
先找人!
沈云抱紧怀里的甜妞,泪眼朦胧的往茅屋那边走去。
当看到一间半茅屋还在,他心里是雀跃的,充满了希望。
然而,走到近前,他的心又沉到了谷底——仅仅是茅屋在而已。屋前的车、马,还有大黑都不见了。准确的说,在土院里,他看不到昨晚他们留宿过的痕迹!
屋里呢?
他抱着人,急急的抱着人先冲进住宿的那间茅屋里。
里头空荡荡的。
人呢?昨晚铺了大半间屋子的被褥呢?
他在屋里打了个转,什么也没有找到。
接着,他又不死心的去了旁边那半间茅屋。那里,昨晚被他们收拾过,搭了临时的灶台,当做厨房。
垒着的石灶还在。锅碗瓢盆,昨晚临睡前,都被洪金姑他们收回了车上,自然是不在的。
沈云眼尖,在石灶旁边的泥地上找到了一只火折子。
应该是洪金姑他们昨晚不小心遗落的。
紧紧攥着火折子,他不禁又泪如雨下。
这只火折子竟然成了他们昨晚来过的唯一表证!
人,都不在了!、
现在,只有他和甜妞!
昨晚,他心里很清楚,洪金姑必定是难逃一劫的。他不止一次的祈祷,其他人都比洪金姑幸运,能和他,还有甜妞一样,躲过死劫。
可是,他更明白,自己是奢望。昨晚,这里宛如修罗场……
用一只手背擦干眼泪,他去屋后察看——昨晚,他被拴子匆匆拉走,被子被扔在那里。
好吧,唯一的惊喜:薄薄的小被子竟然还在!
他又找到了一件旧物。
清晨,有些凉。他用小被子包住甜妞。
甜妞“嗯咛”一声,在他肩头蹭了蹭,又沉沉睡去。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悲伤,也无济于事。沈云收拾起沉甸甸的心情,飞快的总结眼前形势。
首先,大人们都找不到了。洪金姑定是被杀害了。而拴子哥他们也许是被杀,但也有可能是逃走了。可以肯定的是,从现在开始,他万事只能靠自己,并且还要带着甜妞。
昨晚,洪金姑最后看他的眼神,他一辈子也忘不了。就冲着洪金姑最后的决然离去,牺牲她自己,保全了他们俩,他也一定要竭尽全力保住甜妞,将来有机会的话,再送回她的亲人身边。
其次,他身上全部的家当是:一只八成新的火折子、一床薄薄的夏布被,还有,四个油饼和半块糖糕。
身上的吃食最多能够他和甜妞吃两天。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接下来,他要带着甜妞何去何从?
返回郑家庄?石秀县那边的官路被封了。他们俩回不去!
留在村子里?他不知道畜牲们还会不会来。村子挨着官道,是逃难的必经之地。畜牲们尝到了甜头,能来一次,必将能来第二次、第三次……在山里,有一个常识,那就是咬过人的野畜,想尽办法也一定要猎杀掉。因为野兽尝过人肉后,便会上瘾,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随时都会下山咬人。
所以,他不敢拿自己和甜妞的小命去豪赌。
继续往前走?且不说他不知道谷南城在哪里,该怎么走。就算他最终能找到谷南城,没有陈老爷他们带着,他又怎么能找到陈家姑奶奶?甜妞太小了,说不定根本就没有见过她的姑奶奶,好不好?而且,她身上也没有可相认的信物。
貌似继续往前走,也不是好选择。
沈云沮丧极了。
站在土院里,他茫然四顾,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要是陈老爷他们还在,就好了。”这样的话,何去何从,自有大人们拿主意。
想到这里,心里象是“噼叭”作响,爆开了一点亮光:如果陈老爷他们还活着,逃过一劫后,会怎么打算呢?
思来想去,他觉得,陈老爷他们极有可能会选择继续前行,去谷南城。
所以,如果我也继续前行的话,最有可能找到陈老爷他们!
理清这些,沈云终于拿定了主意:继续前行!
当然,他更明白,继续前行的风险也是极大的:其一,他身上的干粮不多,最多只能维持两天;其二,前方极有可能也会发生畜牲残杀逃难的人们,充当功勋的事情。
但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反正都是危险重重,那么,他还怕什么?
走,继续前行!
不过,在走之前,他决定先做两件事:一是,乘着官道上还没人,他在村子里找一找,看能否找到一些用得上的东西,比如说,粮食、衣物等;二是,他要想办法给后面的人示警。他昨晚琢磨了好久,必须把畜牲们的恶行宣扬出去!
说做就做!
沈云抱着甜妞在村子里四处搜寻起来。
村子里跟被洗劫过一样干净。他找遍全村,花了近半个时辰,最后只找到了一只半人高的竹背篓,一只缺口的粗陶钵,以及一只牛皮水囊。
好吧,去凌乱的稻田里仔细找找,应该还能捡到一点散落的稻子。不过,沈云放弃了。一来,他还要赶路,没那么多时间去捡稻子;二来,捡来的稻子首先要晒干,然后还要脱去稻壳,才能吃。他没有工具。有那工夫一粒粒的手剥稻谷,他还不如去山里打只兔子烧了吃。
捡来的三样东西,他很满意:竹背篓足够大,不但能用来背甜妞,而且还可以装小被子等物件。如此一来,他的双手便完全得了空;牛皮水囊解决了他和甜妞一路上的喝水问题;粗陶钵既能做碗,又能当锅煮吃食,简直是出门在外的必备良品。
离开村子前,沈云捡了一截烧焦的木棒,在靠近官道的一间青砖瓦屋的外墙上画了一幅画:一个男人拿刀去砍另一个男人。其中,拿刀的那个戴着头盔,穿了铠甲。腰上还挂着一个男人的头颅。
接着,他又在旁边写了一行字:仙兵杀人。
呃,“符”字不会写,他只好留个空格。
至于画上的两个男人,他是学着《金刚拳》上的图解画的。为了将两人更好的区分开来,他特意将仙符兵画得大一些,代表难民的男人则画得瘦小一些。
有画有字,就算大多数的人不识字,也能看懂画中的意思。
做完这些,太阳出来了。薄雾散尽。村子沐浴在金色的晨光之中,宁静而又安详,仿佛昨晚的血腥罪恶都只是沈云的一场恶梦。
看着墙上的粗糙图画,沈云长长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心道:今晚,乃至以后,畜牲们至少在这一带不会再得逞!他们的罪行定会被逃难的人们带向远方,传播开来!
他可以想象,知道实情后,人人都会诅咒这群恶魔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这样的情景,光是想想,就让人觉得心情畅快!
突然间,沈云发现,就算不学武,识字也很有用。有时候,文字的杀伤力一点儿也不让刀剑。
没有再停留,他扔掉木棒,又背起竹背篓,沿着官路,继续前行。
兜兜转转,眼下,他的情形仿佛又回到了从牛头坳村逃出来的最初。
然而,他心里最清楚不过,其实有很多事情都不相同了。其中,最大的不同是:他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事事必须依仗长姐的山里娃沈秋宝。
现在的他,不但有信心、有决心迎接前行路上的重重困难,照顾好自己,而且还能照顾甜妞。
想到甜妞,他不禁回头瞥了一眼,坚毅的小脸上泛起一道温柔:小丫头真的很乖呢。
甜妞可能是昨晚被闹腾得太厉害了,乏得很,一直在呼呼大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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