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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活人的尊严

    “是不是觉得很熟悉?”

    云琅苦笑一下,探手拔出一颗枯萎的野三七,取下依旧饱满的根茎道:“您那一天就是从这里出来的?”

    太宰笑道:“晴天里响了一声炸雷,就在老夫的头顶,炸雷响过之后你就从半空掉下来了,如果不是老夫大惊之下踢了你一脚,你早就掉在石头上摔死了。”

    云琅瞅瞅长满野草的软地,再看看怪石嶙峋的山口,长舒了一口气道:“运气啊。”

    “因此,你以后必须对老夫好点……你挖的是什么?”

    “了不起的活络补血佳品。”

    云琅确认自己还活着,就开始动手挖野三七,小巧的铲子很好用,不一会就挖了好大一堆。

    干完活,云琅发现太宰坐在山顶俯视脚下的始皇陵。

    他几乎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这座陵墓上,剩下的一点注意力会放在云琅的身上,至于别的,他基本上不关心。

    云琅总觉得这家伙已经死了,即便是没有死,他的灵魂也被始皇帝装进陵墓里去了。

    太宰对活着似乎没有什么期望。

    能把死人唤回来的只有美食!

    早春,最先露出地面的美味植物就是野韭菜!

    地面上仅仅露出一点绿星,如果用铲子往下挖,就会挖出一条肥厚的根茎,根茎是淡黄色的,如同韭黄。

    韭黄猪肉馅的饺子向来都是云琅的最爱,就太宰目前这幅死样子,非韭黄猪肉馅饺子不能救他的性命。

    只可惜,这东西实在是太少,云琅挖了一上午,只有一把,不够一个人吃的。

    “你在挖什么?”

    “好吃的。”

    太宰看了云琅手里的叶韭菜根,指着一个小小的向阳坡道:“这东西那里更多。”

    云琅大喜,扬扬手里的野韭菜笑道:“别看他不起眼,等你吃过之后,就会发现这世上比始皇陵重要的事情还有好多。”

    太宰似笑非笑的道:“你对皇陵没有兴致吗?”

    云琅笑道:“本来是有的,经过昨晚的事情之后,就没有什么兴致了,那里是死人的世界,我是活人,要有活人的尊严。

    即便是皇陵里堆满了黄金,如果每一块黄金上都附着着冤魂,我觉得还是不要碰为妙。

    再说了,你觉得我以后会缺钱?”

    太宰脸上的皱纹如同菊花一般灿烂绽放,拿起云琅放在地上的铲子道:“我们一起去挖,晚上尝尝你说的比皇陵还重要的绝世美食。”

    云琅大笑起来,率先奔向向阳坡,太宰也笑了起来,几个纵跃就超过云琅领头先行。

    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除了那些智力上有病的孩子,剩下的哪一个见风使舵讨好大人的高手。

    别的孩子讨好大人是为了要东西,在孤儿院里这是孩子们的生存本领。

    尤其是云琅这种号称孤儿院之王的男人,更是把这个本事发挥的淋漓尽致。

    给老虎看了一张小野猪皮,告诉他晚餐需要一头小野猪来配合,老虎在得到一条香肠之后,就兴致勃勃的钻进了山林。

    向阳坡上已经生机勃勃,无数淡绿或者嫩黄的植物已经冒头,远远望去一片春色,走近之后才会发现,这里依旧是一片被寒冬统治的大地。

    这里不但有野韭菜,还有刚刚发芽的蒲公英,苦苦菜,野芹菜,对云琅来说都是难得的珍馐。

    杂木林子里能挖出春笋,实属运气,十几颗长势竹子长势不好,其中最大的几颗竹子全部都拦腰折断,应该是冬天那场大雪干的坏事。

    太宰难得的将目光从始皇陵上收回来,关注目下的生活,所以,他玩的很开心。

    走进山林,就意味着安全了,老夫叼着一头半大的野猪回来了,只可惜没有咬死,云琅只好用绳子拴着,一路拖着前行。

    太宰杀猪的时候,母鹿被吓坏了,因为猪叫的声音大极了。

    母鹿的肚皮鼓鼓的,云琅不忍心让一个孕妇遭罪,就把它关进了屋子。

    太宰也不会杀猪,因此,被弄得乱糟糟的猪内脏除了猪肝,猪心之外,肠肚一类的东西只好遗憾的丢弃。

    云琅切割下来猪身上最好的部位,鲜嫩的里脊肉配上一点肥肉是包饺子最好的材料。

    家里最珍贵的就是一小袋麦面,这是太宰弄来一架小小的磨药石磨后,云琅修整了石磨的花纹,用手摇磨一点点磨出来的。

    在这个时代想吃一点面食非常的困难,秦国人不喜欢麸皮的味道,认为麦子是粮食中最难吃的一种,以至于现在的大秦,种植谷子跟糜子高粱的人家才是真正的主流。

    猪肉剁成小小的肉丁,野韭菜也不必完全剁碎,云琅讨厌任何糊糊状让他难以辨识的食物。

    太宰今日难得有兴趣,就站在云琅的身边看他擀面皮,看他包饺子。

    顺便帮云琅照顾灰陶罐子里面煮着的竹笋排骨汤。

    饺子下锅了,煮饺子的工具是一个不算小的青铜鼎,架在炭火上,烧开一锅水用了云琅很长的时间。

    不过,当一个个白白胖胖的饺子浮在水面上,被云琅用笊篱拍打的时候,即便是冷漠如太宰,也露出希冀的模样。

    没有醋,虽然这里的酒跟醋区别不大,云琅还是不想用,一人一头蒜,就足够了。

    春天的头茬嫩韭本就鲜美无比,再加上毫无腥膻味道的小猪肉,除过盐之外根本就无需添加别的佐料,一口咬下去,汁液四溅,鲜香满口,人生的意义一瞬间就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郁闷伤心的人明显不是一盘子饺子就能打发的,于是,太宰一口气吃了三盘子,老秦人的盘子跟碗都出奇的大,云琅虽然早就馋疯了,也不过吃了一盘子罢了。

    太宰捂着肚子,遗憾的指着刚刚煮好的竹笋排骨汤道:“味道刚刚好。”

    云琅捞出来两碗排骨汤递给太宰一碗道:“溜溜缝,吃饱了溜溜缝子才算是真正的吃饱了。”

    几千年来,云琅认为华夏历史中最有用的就是美食进化史。

    只有这东西才符合所有人的欣赏口味,至于王侯将相的兴衰史,跟老百姓的关系不大。

    但凡是立志成为了政治家,不论是被砍头,还是五马分尸,乃至于抄家灭族都是他们应该收获的后果。

    没有人在进行了穷奢极欲的享受之后不付出代价的。

    所以说,历史上那些悲惨或者残忍的事件,如果不牵涉老百姓,云琅都能坦然面对。

    所以说,谁要是同情太宰这一类人,他就是傻瓜,他会趁你同情他的时候掏出刀子刺进你的肚皮。

    这是一种哪怕被五马分尸都不要别人怜悯的人,或者说,他们最恨的就是怜悯他们的人。

    关中的春来的猛烈而迅速,昨日还是阴冷的让人发抖的严冬,第二天,太阳晒一天之后,就立刻变得风和日丽鸟语花香。

    这段时间里,云琅跟随太宰下山六次之多,每一次都看似惊险,却没有什么事情发生。

    其中有一次,太宰看到了两个落单的猎夫,本想突袭,只是看到一脸紧张的云琅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云琅什么都好,就是不愿意一个人住进神卫军营,无论太宰怎么威逼利诱他都不为所动。

    跟那么多的死人居住在一起,云琅也会把自己当成死人的。

    皮袄是穿不成了,云琅换上了轻薄的春衫,半尺长的头发被他梳了一个冲天小辫,唇红齿白的样子,不论是谁看,都会觉得这是一个富家子弟。

    当然,是一个没落的富家子弟,主要是他身上的春衫料子华贵,却很旧。

    这样的衣裳不适合在山林里奔走,更不适合跟老虎赛跑。

    之所以穿成这样,纯粹是因为清明节到来了。

    老秦人原本是不过清明节的,原因就是,这个节日是韩赵魏三个国家的节日。

    是晋文公为了纪念功臣介子推而设定的一个节日,与老秦人无关。

    太宰之所以一定要云琅穿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允许有祖坟在这里的百姓进来祭奠。

    也只有这三天,上林苑里才没有羽林郎跟猎夫。

    日出而行,日落而止,过了清明节,这里又会重新变得杀气漫天。

    这一天,也是野人们出来交易盐巴的时间,是他们唯一能趁机逃离上林苑的机会。

    上天有好生之德,皇家就是这样,追杀你三百六十二天,然后给你三天的时间来喘息。

    云琅觉得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皇家的恩典,而是一个非常阴险的计谋。

    就像养兔子的人总是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只兔子,于是,就在平地上撒非常多的食物,让所有的兔子全部出动,好让养兔子的人制定一个合理的宰杀方案。

    看着太宰帮他往要带上挎剑,云琅笑道:“这合适吗?”

    太宰迷醉的瞅着云琅道:“大秦公子多年不现世,不知世人忘怀了没有。”

    云琅见自己收拾停当,就背上自制的双肩包准备离开。

    母鹿很自然的跟了上来,老虎也想去,却被太宰一脚踢到门后面去了,只能委屈的伸出爪子拼命地挠墙。

    “去看看,去宜春宫那里看看,汉国所有的文告都会贴在那里。

    我很担心他们今年会进驻更多的羽林。”

    “这种事他们不会提前说,并且广而告之的吧?”

    太宰摇摇头道:“你有所不知,伪汉皇帝的日子并不好过,他的上面还有太后,下面还有外戚,旧臣,他还做不到一呼百应,只有实力强大了,才能大权一统。

    羽林就是他的期望,他开辟上林苑的目的就在于羽林,今年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

    羽翼应该已经丰满了,该到大规模训练羽林郎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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