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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零章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狗子感叹一声,帐篷里两个傻乎乎,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干净,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

    不过,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

    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狠狠地拥抱一下,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

    刚来的时候,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天亮之后,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毕竟,汉人的血似乎更加符合那些寄生虫的胃口。

    狗子是有锅的富人,所以他很容易就能弄到一锅锅的开水用来烫死身上的寄生虫。

    两个匈奴女人傻乎乎的看着狗子把毯子丢进开水锅里,看着他把自己扒的一丝不挂,把所有的衣衫丢进开水锅里煮。

    煮完了他的衣衫,他又非常不客气地开始撕扯匈奴女人身上的衣衫,匈奴女人吃吃笑着以为自己的男人要干点什么,却发现狗子把她们的衣衫也丢进锅里煮……

    三个光溜溜的人在自己的帐篷附近忙碌着清洗所有的皮毛,衣衫以及毯子。

    这样的场景在匈奴人中间并不奇怪,燥热的夏天,匈奴人没有轻薄的衣衫,想要凉快一下,只能脱掉衣裳。

    因此,在清澈的小河边上,到处都是光屁股的孩子在水里扑腾,更有很多光着身子的女人在河边忙着擀毡。

    草原上看起来很美,青草郁郁葱葱,野花盛开,其实很脏!

    就因为肮脏,才能有足够的肥料让青草茂盛,让野花盛开,尤其是牧人遍地的地方,美丽的草毯下面,更是遍布牛羊的排泄物,当然,还有人的。

    苍蝇蚊子之多,简直让人叹为观止,一只有病的羊羔还没有死,身上就覆盖了满满一层绿头大苍蝇,大苍蝇们迫不及待的在羊羔身上产卵,期待能繁衍出一大群更加强壮的后代。

    牛虻欢快的在牛群中飞舞,即便已经喝饱了血,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继续喝一口牛血的机会。

    狗子非常的肯定,如果那些牛没有那根长尾巴可以驱赶走牛虻,它们必定是活不长的。

    狗子有一块脏不拉几的白纱可以挡在帐篷门口上,这样,不论是苍蝇,还是蚊虫,牛虻一类的东西都进不来。

    可以享受难得的一个清凉舒适的下午时光。

    匈奴女人的肚皮在咕咕的叫,她们非常的饿,可是,狗子从上午到现在一口东西没吃,她们自然是没有权力吃东西的。

    她们今天遭受了很大的折磨,因为狗子让她们把脑袋埋在装了热水的铁锅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五遍之多,身体更是被狠狠地搓洗了很多次,直到现在,她们的皮肤依旧是红彤彤的如同新生的幼儿。

    狗子从帐篷的角落里拿出自己的牛皮背包,取出拳头大小的两块干肉递给了两个匈奴女人。

    匈奴男人在大汉的风评很差,基本上等同于魔鬼,匈奴女人在大汉的风评却很好。

    不论是屡次出使西域的张骞,还是代郡太守苏建(苏武的父亲),以及出使匈奴的汉使,对匈奴女人的评判都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张骞甚至说——若无匈奴女子无休无止的放牧,匈奴不足虑!

    匈奴人每人都有一把小刀子,这柄刀子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一刻都不能离开。

    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每时每刻都需要用到这把小子,不论是干活还是吃饭,都用它。

    匈奴女人切肉的动作很快,一眨眼的功夫,那块跟木头一样硬的干肉,就被她们切碎了,女人将干肉放在狗子的面前,不断地吞咽口水,却没有动手吃。

    “你们吃吧,我不饿!”

    在两个女人惊诧的目光中,狗子把摊在牛皮上的碎肉推给两个女人,自己依旧盘腿坐在帐篷口,看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

    匈奴人没有放弃食物的习惯,更没有客套的习惯,女人见狗子不吃,她们立刻就下手了。

    “有盐啊……”

    其中一个女子惊叫一声,立刻就低头把最多的牛肉往嘴里塞,牛羊见到盐碱地都要舔舐两口以补充盐分,作为人,如何会不明白加了盐的肉是何等的好吃。

    家主说过,匈奴人是一个非常矛盾的种族,这个民族在享受过抢劫带来的快感之后,就对自己生产物资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了。

    他们更喜欢通过掠夺来获得自己生存的所有物资。

    事实上,这是一种生产力的极大倒退,就产出而言,付出与产出是极为不相称的,就像远古时期的猎人,他们获得食物的方式非常的艰难,最终,男人狩猎所得,比不上女子采集所得之后,才会被妇人接管了部族的大权。

    直到男人用强有力的身体,再一次获得了在种植,采集上的主动之后,最终重新夺回来了统治权。

    以前的时候,匈奴通过抢劫积累了很大的财富,只可惜,他们抢劫的首要目标永远是消耗品,黄金,白银这些东西对草原人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不断地离开草原去抢劫其余种族,就成了匈奴人的宿命,只要击败匈奴人,让他们无从抢劫,这个部族就会飞快的衰落下去,最后不战而胜。

    这是这个部族致命的弱点。

    左吴孤独的坐在草原上,身边蚊虫飞舞。

    他就住在狗子的旁边,他也获得了两个匈奴女人,只不过他不想理会那两个女人,而那两个女人似乎也不愿意理会他,欢快的在帐篷里进进出出,帐篷前面,一只大锅里正煮着一锅羊肉。

    狗子回头对女人们道:“衣服干了,穿上以后就去煮羊肉吧,看天色,明日会下雨。”

    不知为何,女人们似乎有些羞涩,贼偷一样溜出帐篷,飞快的把晾晒在帐篷上的衣衫拿回来,悉悉索索的在一边穿戴,并且不时传来压抑的笑声。

    狗子叹口气嘟囔一声:“快点完成任务回家啊,这里就不是人待得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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