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网游竞技 > 我在仙侠的娱乐帝国 > 第104章 硫酸血?

  “阿败啊,真要去妖族的驻地吗?”仙人格似乎有些紧张,“要不咱们随便找几个人族来配音,应付应付就算了。”

  路败闻出了一丝不太正常的味道。

  “妖族不能去吗?”

  仙人格沉默三秒钟,“上一个统治天地的种族是妖族和巫族,但是呢...已经没落了,而自从他们被天地大劫给收拾了之后,便不再信天了。”

  “知道那句名言吗?”仙人格问道。

  “哪句名言?”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仙人格淡淡地说道。

  “这修真界也有悟空传?”路败诧异地问道。

  “不,我只是说,妖族现在的心态和这句话差不多。”仙人格惆怅地说道:“到了妖族的驻地,我们基本上就没有信仰之力了,也就是说,我没办法给你加持天道之力了,即便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

  “为什么?”路败忍不住问道:“不是有人族的信仰之力吗?怎么到了妖族的地方就没有办法加持了。”

  “对不起,您呼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仙人格用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说道。

  路败明白了。

  这就是将天道比作一个手机,妖族的驻地就是一个山区,而信仰之力便是流量,你空有流量,空有手机,可是去了山区,又没有信号,怎么使用信仰之力!

  “那么,老仙,你能不能帮我把我的火之高兴强化成先天灵宝。”路败说道:“再不济也要把火之高兴强化成火之非常高兴。”

  “那你是不是还打算把火之高兴强化到十八层,变成火之乐成狗?”仙人格忍不住吐槽道:“人家有器灵啊,也是要面子的,你这个武器掏出去,有牌面吗?”

  赤霄剑的剑灵,一身赤红色的衣衫,面色如寒铁般冷峻。

  笔直地站着。

  是一个剑眉星目的青年男子模样。

  他听到火之高兴,有些不满,听到火之非常高兴,头皮发麻,听到火之乐成狗,已经绝望,一种悲愤之情在心中油然而生。

  他也是有尊严的!

  火之高兴这种名字,真的是正常人可以取出来的名字吗?

  还有!

  之前不是说好了,要叫他赤霄剑的吗?怎么突然又变卦了!

  “不怕,对敌的时候,我不会那么矫情地介绍自己武器的名字。”路败道:“剑本来就是武器,偷袭的时候,难不成你还要跑到正面去,一本正经地介绍一下自己的武器,顺带再介绍一下自己的法术招数,甚至把自己的底细都暴露出去?”

  “你真以为我是小说里面那些智商减去一百点的配角吗?”

  “你这个解释,竟让我无言以对。”仙人格好像发现路败这么一说,武器叫什么名字好像还真不用在意,一般也只有装逼的时候,才会介绍一下武器的名字,真正到了生死之战,肯定是先下手为强,谁说废话,谁就死。

  “说正事,强化这把剑,要什么材料。”路败问道。

  “强化石。”仙人格正经地说道。

  “我特么去哪里给你找强化石?这里又不是游戏!”路败道。

  “恩,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以血祭剑。”仙人格又道。

  “怎么个以血祭剑。”路败疑惑道:“出去找个村庄屠城?那种事就算了吧,我又不是魔道份子。”

  “自残。”仙人格道。

  “自残?”路败明白了,应该就是拿自己的血来祭剑,轻轻咬破自己的手指头,对着摆放在桌上的剑滴出一滴鲜血。

  “老仙,我这血液不太对劲啊!怎么血红色的血液之中带着黑色,而这些黑色好像是一个个字符一样。”路败发现了一个关键之处。

  而他黑红色的血滴,啪的一下滴落在赤霄剑正中。

  只见那滴血就像是墨水一般铺张在剑身上,而这剑身也好像被快速腐蚀般地发出滋滋的声响。

  路败瞪大着自己的眼睛看着剑刃原本平滑的表面,被血滴腐蚀得不成样子。

  “这他妈的是血?仙人格你确定这不是硫酸?”路败还没等他说完话,只见赤霄剑散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芒,这道光束冲天而起。

  路败的洞府之中往外扩散强烈的光芒,这道光芒和一股骇然的力量直接传达在了整个鬼谷之中。

  “阿败,这种事情就不要大惊小怪了,你得知道,我们凡仙魔曾经一体的时候合道成功,也导致我们三个人体内都隐藏着三千大道的法则。”仙人格如实说道:“而你可能不知道,你的血液之中,就潜藏了大量的天地法则。”

  “所以只要将你的血液滴在灵宝上,就能让你血液之中的天地法则传达给灵宝之中,品质不错的后天灵宝,说不定还能从本质上形成一个蜕变。”

  “等等,我怎么感觉我变成唐僧了。”路败有些紧张道:“如果我的血液被人吞食,会怎么样?”

  “爆体而亡。”仙人格想都没有想道:“你看这个赤霄剑,怎么说也是后天极品灵宝的强度,结果吃了你一滴血差点就报废了。”

  路败嘴角微微一翘,“老仙,能不能拿我的血液做些文章,就比如说研究一个有关于血液的法术。”

  “你想英年早逝,失血过多而亡吗?”仙人格说道:“而且也不是说没有人可以吸收你的血液,一些特殊的种族也能吸收你的血液变强,就比如说魔族,妖族的话,能吸收你血液的,也有,就比如说龙凤麒麟三大远古妖族了。”

  “不过你放心,他们吸收你的血液,就自动认主了。”

  路败一惊,他说道:“我怎么感觉我的血液似乎成了什么不得了的核武器,老仙,我打算去东海撒血了。”

  “住口,无耻老贼。”仙人格恨铁不成钢地说道:“去东海撒血,你是在送经验,当你的血液被稀释到一种程度的时候,他们就能吸收血液了。”

  “只有一滴精血浓度的血液,才能让这三大远古妖族认主。”

  路败明白了。

  “现在我们的赤霄剑吃了一滴天道之血,进化到什么程度了?”路败问道。

  “从后天蜕变成先天灵宝了。”

  “而且还自带了一个化劫期法术野火燎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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