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科幻灵异 > 诸天世界穿行者 > 第一百七十二章牧羊女

天刚微蒙蒙亮,大地从薄明的清晨中苏醒过来。

        古堡前的街道上一片喧嚣,几十名“杂牌军”在巴尔德尔的带领下,正在清点核对牛车马车上的物资,街道上牛马的嘶鸣,士兵的吆喝声响成一片。

        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散布着几颗星,清晨的薄雾将周围点染成迷迷蒙蒙的黑白画卷。

        物资准备妥当后,杜尔男爵望着前方晦暗不明的路途,轻轻挥了挥马鞭,将近三百名士兵、马夫,踏着清晨的阳光慢慢朝东方行进。

        规模不大的车队,在狭小的路上拉出一条长长的队伍。

        流浪汉索尔背着巨大的十字重剑,随着队伍渐渐前行。

        经过简单的编队,他现在是巴尔德尔手下五支小队中,第三队十五人中的一员,腰间挂着杜尔男爵下发的,证明身份的木牌。

        阳光透过淡淡的雾气,温柔地洒在大地上。

        车队渐渐远离城堡,走入茫茫无边的草原,云雀在绝高的天空中欢快的歌唱,清脆欢快的鸣叫在辽阔的苍穹中分外清晰。

        “轰隆隆”的马蹄声响起,巴尔德尔带着长长刀疤的脸,出现在第三小队成员眼中,“接下来一周,你们第三队的人充当队伍前哨,查探前方地形,寻找水源地、宿营地,负责前方的侦查警戒。如果遇到盗贼,十人以下,必须全力清剿;十人以上,将他们盯紧,通知大部队剿杀。现在,巴蒂斯安,你带他们去领取马匹、弩箭。”

        第三队队长巴蒂斯安满是横肉的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遵命,巴尔德尔大人。”

        巴尔德尔不再多说,丢下一副简易的羊皮地图,就调转马头朝队伍后方行去。

        巴蒂斯安接过地图,脸上横肉一抖,朝其他人说道:“我们先去领取马匹和弩箭,然我再分派任务——”

        ……

        草原的清晨是宁静淡雅的,没有喧闹气息,繁茂的嫩草叶片上是一片潮呼呼的露水气味,索尔嘴里叼着一片嫩绿的草叶,牵着黑色的骏马,悠闲的在草地上漫步。

        这是他接下前哨任务的第三天。

        杜尔男爵的领地在广袤的平原上,领民大多居住在领主城堡附近,靠种植土豆小麦,顺便放牧过活,除了流浪的吉普赛人偶尔过来交易,基本没有商队会到这附近来。

        换句换说,这里没有大股盗贼生存的土壤,二百里方圆内,是相对安全的区域。

        由此,第三小队的任务算是比较轻松。

        杜尔男爵准备的军粮大部分都是酸溜溜的黑面包,还有就是味道寡淡的土豆,至于肉干隔几天才能在土豆泥里找到一两块。

        所以这些天来,索尔基本上都是在打猎。而今天大概是他悠闲日子的最后一天。

        前方草地越来越稀疏,偶尔能看到几块凸起的岩石,朝前望去,隐隐能看到蜿蜒的群山轮廓。

        草原就要走到头了,接下来要走山间小路,穿越茂密的山林,然后来到莱恩子爵的领地。再向东走一个月,就能抵达萨拉丁王国的边境。

        索尔出神的望着东方,闭着眼睛幻想即将到来的战斗,以及触手可及的荣耀,脸上泛起淡淡的笑意——

        出神之际,耳畔骤然响起一声凄厉的鹰唳!

        索尔睁开眼,抬头打量着,一个细小的黑影在远处高空盘旋着。分明是一只鹰。

        那鹰飞的奇高无比,张开的翅膀几乎擦着了高空上飘动的朵朵白云。

        它唳叫一声,忽然一振翅膀,朝地面上俯冲下来,强健有力的翅膀扇动着,速度奇快无比。

        地面上的茂草叶片起伏间,另一个黑影在亡命狂奔。

        毫无疑问,是鹰在捕猎。

        鹰的速度很快,地面上的猎物速度也不慢。猎物犹如一条黑线般瞬间就跑出百米外,这速度比草原上所有的狼都快,而且它奔跑过程中,经常四条腿直直的向下伸,身体腾空高高跃起,好似腾跃一般,动作非常优美。

        猎物的奔逃的方向,正好是索尔所在的方向,随着猎物奔跑的越来越近,他终于看清了地面上奔逃的猎物。它长的跟鹿很像,两只眼睛特别大,眼球向外凸起,看起来就像瞪着眼一样。毛色为棕色和白色,身体两侧有一条黑线。

        索尔脑海中泛起两个字:瞪羚。

        瞪羚是群居动物,奔跑速度和猎豹差不多,能持续奔跑一个小时,耐力比猎豹好很多。这只小瞪羚,应该是躲避天敌时和瞪羚群失散了,然后被鹰盯上。

        它的速度虽快,可明显没有遇到过高空中的对手,不知道如何躲避鹰的捕猎。跑出一段路后,就被老鹰一个俯冲抓住后背,然后被抓到半空。

        索尔遥遥看着老鹰的精彩捕猎,唇角翘起一抹微笑,瞪羚肉质鲜嫩,是餐桌上的美味。由于它们的速度很快,很少被人捕猎到。

        而这次,说不得他要去捡上一个便宜。

        于是他跨上黑马,马鞭一挥,就朝着老鹰的方向奔去。

        老鹰体型不大,翅膀虽然强健有力,可提着一个几十斤重的猎物,飞行速度大大下降,再加上瞪羚还没死亡,仍旧在挣扎。老鹰绝对飞不远,只能找个岩石多的地方,将瞪羚摔死,然后进食。

        索尔只要跟着老鹰,用不了多久,就能收获一只瞪羚。这生意绝对做得。

        老鹰扑棱着翅膀,在半空中歪歪扭扭的朝着山岭那边飞去,那边岩石比较多。

        或许是它察觉到索尔的意图,连续飞过几个岩石群,都没把瞪羚丢下,而索尔却越跟越紧。

        终于,又到一处岩石堆,老鹰不甘的唳叫一声,将小瞪羚丢下,然后猛地俯冲下去,争取在索尔到达之前,多吃上一些肉。

        索尔见状,双腿紧夹马腹,奋力催动黑马,朝着岩石堆奔去。

        等他到达时,一只巨大的雄鹰正不停的啄食着瞪羚柔软腹部上的鲜肉。

        雄鹰黝黑的眸子从索尔身上扫过,然后振翅高飞,只不过它犹自不甘的在岩石堆上空盘旋。

        索尔轻笑一声,欢快的走到被摔的脑浆崩裂的瞪羚旁边,抽出腰间的匕首,熟练的将瞪羚的腹部剖开,然后扯出内脏丢在岩石上。

        朝空中吹了个口哨,然后提着瞪羚走出岩石堆,牵着马朝山那边慢慢走去。

        ……

        太阳挂上高空,阳光渐渐热烈,索尔离前方的山岭也越来越近。

        前面就是目的地,这是前天出发前,巴斯蒂安和他们约定好的地方。

        他们小队分为两拨,一拨人朝正前方行进,另一拨人打散呈扇形分散出去。如果遇到情况的话,就回报给大部队,如果一切正常,就在这个山脚集结。大部队傍晚才会赶到,休息一晚后,第二天再穿越山岭。

        淡蓝色的烟从山林袅袅地上升着。没有刮风,烟气不住地盘旋上升,愈盘愈高,渐渐地飘散。

        行到近处,索尔仿佛隐隐能听见巴斯蒂安粗豪的笑声,他心里渐渐放松起来,开始幻想着瞪羚肉煮出的鲜美的肉汤的滋味。

        树林叶片沙沙的响声响起,索尔牵着的黑马摇摇头,打了个响鼻,从草原钻进树林,明显有些不适应。

        脚下干枯的松枝被踩的咔咔作响,“铮”弓弦声响,一道劲风从索尔耳边刮过,“噔”精铁弩箭牢牢射入他旁边的松树树干中。

        索尔面色丝毫没有改变,牵着马朝前走去,只回头朝后方的树杈上淡淡的说道:“巴洛克,你再敢跟我开这种玩笑,我就扒了你的皮。”

        巴洛克是杜尔男爵领有名的小蟊贼,平常做惯了小偷小摸的事情,不事生产,却也没有大恶。谁知有一天喝多了,居然把杜尔男爵城堡管家的钱囊给摸了去,要不是赶上边境战争,杜尔男爵估计会把他送到牧场当一辈子牧奴。

        “索尔,索尔——”树杈上传来一个声音,一个身上披着灰色麻袍的瘦小身影出现,巴洛克猥琐的面容带着淡淡的笑意:“别这么严肃,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弩箭可不是拿来开玩笑的东西。”索尔说道。

        “这你就不知道了。不是我吹牛,打斗不是我的强项,可说到弩箭。我要是想射中人,就绝对不会射到马上。以前我爷爷——”巴洛克又要开始吹牛。

        索尔连忙打断他,说道:“你爷爷曾经在战场上射死易卜劣斯人的骑士嘛,我都听了八百遍了。好了,我该去前面找巴蒂斯安了。”

        “嘿嘿,现在去找巴蒂斯安可不是好时候,他正搂着小妞快活呢。”巴洛克露出一抹猥琐的笑容,紧接着看了看马背上的瞪羚,说:“你运气真好,居然能打到瞪羚,这东西我小时候吃过一次,那味道美味极了。能不能打个商量,你给我条后腿,我就把那副牛皮手套送给你。”

        “没问题,手套给我,瞪羚后腿就是你的了。”

        “成交。”巴洛克从树上丢下一副柔软的薄牛皮手套。

        十字重剑是重武器,与人武器相接的时候,有很大的反震力,很容易磨破手皮。杜尔男爵手下的重步兵都配有牛皮手套,索尔也很想弄上一副,可惜他太穷,实在买不起。

        交易达成,索尔牵着马继续朝树林走去。

        前方的篝火生的很旺,估计在烤肉或者煮汤,白白细丝状的烟不住地腾起,流动着,像轻纱一样在林间缭绕。

        肆无忌惮的笑声不断传出,其间隐隐带着女人的哭声。

        索尔眉头一皱,想到刚才巴洛克所说的女人,心里不禁升起一丝不详的预感。

        他们这群人里,大部分都是罪犯、小偷、地痞之流,绝对不是好人。听说巴蒂斯安以前是个流浪草原的盗贼,因为偷牛时杀死了一个农庄的雇工,被男爵手下的士兵抓了起来。本来他是要被绞死的,又是因为战争,被放了出来。而现在营地里的女人,或许是他从哪里抢来的。

        在这个时候,即便是杜尔男爵大人知道了,估计也不会对他做出实质性的惩罚。

        前面空地上搭着几个帐篷,帐篷前方七八个人或躺或坐,营地中央正燃着篝火,篝火上架着一口大锅,正咕噜咕噜的煮着肉汤,羊肉的香气传出老远。

        巴蒂斯安坐在最大的帐篷前,一手拿着酒囊,一手搂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女孩。那女孩不过十五六岁的样子,亚麻色的长发披散在脸上,嘤嘤的哭声不断传出。

        索尔沉着脸走入营地中,其他人只看了他一眼,就转过头,仍旧保持原来的动作。

        索尔将马背上的瞪羚丢到老彼得脚下,背着十字重剑走到巴蒂斯安身前,目光炯炯的盯着他:“她是谁?你为什么抓她?”

        “谁?也许是盗贼的女儿,也许是莱恩子爵领的逃奴。”巴蒂斯安脸上的横肉抖了抖,打了个酒嗝,满不在乎地说道:“谁知道呢?”

        “大人,救救我。我不是盗贼的女儿,也不是逃奴。我是莱恩子爵领的领民,我家就在山那边。”女孩突然挣扎着说道,“他抢了我五只羊,还把我的小羊羔杀了。”她哭泣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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