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小保安的梦想 > 第4章 碰上一个老大爷

对于别人的议论,李守一从来都不放在心上。日子已经苦到了这么一个程度,哭有何用?恨又如何?

        既然没有用,还不如笑,还不如让自己活得轻松一些。最简单的说上一句,也能让自己有一个好心情吧。

        李守一喜欢唱《便衣警察》主题歌,就是觉得这首歌的歌词契合了自己的心情。

        他心中的期望,就是让头顶上的风雨和苦难早点消失。

        上车骑了没有多远,就到了五林小区门口的的保安值班室。

        李守一停下自行车,单脚撑着地面,透过玻璃窗户朝着里面瞟了一眼。

        “二蛋哥,是你在值班吗?”他朝着窗子里面喊了一声。

        听到喊声,里面有一个高大魁梧的年青保安打开窗户,从屋子里探出脑壳说:“守一,是宝宝在值班,你也去农药厂值班吗?”

        说话的年青保安,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如果注意看他的眼神,可以发现眼珠子转动得不是很灵活。

        他叫吕二蛋,说话做事与正常人有些不太一样。

        有人说他智商不健全,有人说他脑袋里比常人少上一根筋。

        吕二蛋说话时,总是喜欢自称为宝宝。

        因为是小区保安队长胡军的家乡人,才让他在保安室里占上了一个位置。

        “二蛋哥,给。”李守一从心口处取出塑料袋,拿出两只还有热气的馒头送到对方手中。

        在这支人数不多的保安队中,李守一和队长胡军,还有眼前的吕二蛋最是投缘。

        因为这样的原因,才会让他在如此穷困的情况下,也能表现得如此大方。

        “宝宝谢谢守一了。”吕二蛋接过馒头,直接就站在窗口那儿大口啃了起来。

        两口一啃,一只馒头就消失了一大半,这才词语不清的说:“宝宝知道,这是小芳妹妹的馒头。”

说完之后,又补上一句说:“守一,小芳妹妹的馒头,也得让军哥尝一尝。”

说这话的时候,他连忙收起了一只馒头。

听到这样的话,李守一觉得有些无语。

小芳的馒头,我会给你吃吗?还说要再给军哥尝一尝,岂不是乱了套。

看到对方这种心无旁骛,只顾啃馒头的形状,李守一摇了一下脑袋。

心知想要与吕二蛋说清楚这中间的区别,也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既然如此,他也就什么都不说,直接蹬车上路。

地处江淮平原上的江水县城里,到了晚间的时候,还是冷得路人直打哆嗦,感觉到寒风刺骨的厉害。

        出了五林小区之后,李守一便觉得有一股寒风扑面而来。

        顶着凛冽寒风蹬自行车,也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李守一埋着个脑袋,费力地蹬车行走在五林大道旁的非机动车道上。

        这时,大街两边的店铺门前,已经响起此起彼落的鞭炮声。

        听到这样的声音,再看到家家店铺门前都是张灯结彩,还有面带笑容的男女老少,李守一这才想起,原来今天又是元宵节啦。

        今天可算是一个好日子啊,既是自己的生日,又是元宵节。这又能怎么样呢?

        自己这样的家庭,根本不可能像别人家中那样庆贺生日,欢度节日。

        父母二人在医院,自己还得去农药厂值班。想要看什么元宵晚会,那是提也不要提的事。

        在这叹息的时候,他又想起了刚才吃孙小芳馒头的镜头。

没有想到的事情,是往日百试百灵的秘方竟然不再管用了。

岂止是不管用,今晚还被这丫头来了一个逆袭,送了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

“嘿嘿,这个社会真是一个大染缸啊,这才有了几天功夫,就把一个纯洁的小护士变成了如此猛女。”

  李守一将抚*摸过小芳那对高耸之处的双手,轮番送到鼻子底下嗅了嗅,回味着刚才的那股甜蜜。

        当年的自己,好傻好傻,只知道死读书,却不知道人生还会有这么一种乐趣。

        早知如此,无论如何也不会这样虚度人生。唉——  佳人已经远去,她过得还好吗?

        李守一到底是一个心情开朗的人,叹上一声以后就将心中阴影给驱逐出了脑海,继续闷头蹬起自行车来。

        时间不长,李守一就穿过五林大道,来到了江水县城的西郊外。

        这个地方处于郊外,本来就是人迹罕至。

加上农药厂总是散发着难闻的气味,除了李守一这种来上夜班的人,用棒打也难以打得到一个行人。

  一路上,除了昏暗的路灯在闪烁之外,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

        不对,前面有一个行人。看那人蹒跚而行的样子,还应该是一个老人家。

        “咦,怎么会有行人呢?”李守一感觉到有些奇怪,更是觉得有些不同寻常。

        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在在这春寒料峭的晚上,都不应该会有人这农药厂附近行走啊。

        想到这儿,李守一好奇心大起,脚下紧蹬了几下,很快就赶上了前面那慢慢行走的行人。

到了行人身旁,他也不说话。

只是停下车子,单脚撑地,好象是在看什么稀罕物品一般,歪着个脑袋仔细打量着对方。

那是一个红光满面的老大爷,光秃秃的脑袋上连一根毛都找不到,纯粹就是一个大号电灯泡。

        身材倒是不矮,也有一米七的光景。虽说没有头发,却也有一大把雪白的胡子挂到了胸前。

就冲着这把胡子来说,老人家的年龄没有一百,也会有九十。

圆圆的脸庞上,硬是找不到一丝皱纹,显得很是精神抖擞。

        “看什么看!没看到过我这么风流倜傥的老头子吗?”没等李守一说话,老大爷已经抢先斥责了起来。

        “呵,好彪悍的老大爷!”李守一惊叹一声以后也不生气,主动关切地询问道:“大爷,你这是要去哪儿?要不要我来送你一程?”

        说这话的时候,李守一根本没有为自己想到一点利害关系。

要是有人看到他这样的做法,肯定会要笑话其是一个傻逼的小保安。

  稍有一点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老人的麻烦多,万一有个好歹,怎么说也说不清。

        要是撞上了碰瓷的老人,那更是有冤也没处伸。

换作是其他的人,碰上了这样的老人,早就避让不迭,或者是转个圈子走人,根本不会主动上前搭讪。

李守一没有想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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