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喷神 > 第96章 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

  冯见雄:“对,这就是秘密赏罚,有什么问题吗——开公司是来赚钱的,不是来推行民猪自由的。跟员工有什么好讲人权的?《左传》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刑法如果不让老百姓摸清,那么它的威慑力才能远超成文法。所以叔向才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感慨

  对付每天都在多变的新商业模式,需要的就是这样老板可以随便加刑的威慑力,才能遏止住各种千变万化的新式内部腐-败,确保人心在追求绩效的时候掂量掂量,他们到底有没有诚信地追求绩效。”

  不过,蔡重信的问题显然不止于此:“小冯你误会了,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意思——我质疑的不是这一点。我是说,你这种公然叫嚣秘密赏罚的态度,如何取信于公司的外部投资人和股民呢?你知不知道,我们公司目前正在酝酿……”

  说道酝酿二字时,蔡重信顿了顿,转向马风求了个眼神。

  马风微微点头,蔡重信确认马风是准备长期外聘冯见雄的事务所做咨询顾问了,这才彻底摊牌把话说完:“我们公司正在酝酿于明年港股上市。你说的模糊化管理,会影响公司的IPO估值的。”

  刚才蔡重信开口之后,魏哲就一直静观其变。此刻听了蔡重信的这句话,魏哲颇想看看冯见雄的败相。

  可惜,预料中的“大吃一惊”并没有出现。

  “原来贵公司是要明年IPO……那也行,我的策划案里,有针对这种‘兼顾公众形象公关’的备用方案。”

  ……

  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阿狸巴巴其实不止IPO了一次。

  虽然IPO这个英语首字母缩写词,其直译过来应该翻成“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既然是“首次”,怎么会有两次以上呢?看起来,似乎是不合逻辑的。

  但事实上,在资本市场上,一家公司是有可能两次以上“首次”公开募股的。

  前提条件是,只要这家公司的两次IPO,是在不同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监管下、在不同的股市上投放,就可以有两个“首次”。

  历史上的阿狸,第一次IPO是2007年在港股市场,当时IPO成功后市值翻到了200多亿美元,IPO比例大约是10%,成功融资17亿多美元。(200多亿市值是在二级市场上慢慢涨起来的)

  第二次IPO,是2014年在米国的纳斯达克,这次IPO成功后阿狸的市值达到了2000多亿美元,IPO比例差不多也是10%,成功融资210多亿美元。

  在去纳斯达克之前的2011年底,阿狸就酝酿从已经上市了4年多的港股市场上逐步赎回股权,然后退市,再去米国重新上市。

  本来按照马风和蔡重信拟定的原计划,应该在2012年年底之前就实现在纳斯达克的重新上市IPO的。可惜后来遇到了市场重大变化——扎克伯格的FACEBOOK公司也在2012年下半年成功纳斯达克IPO,融资走了100多亿美元现金热钱。

  众所周知,在一个股市上,如果短期内前面有一家巨量的大盘股刚刚IPO,是完全有可能把市面上的热钱一下子榨干的。所以那些紧跟着巨量大盘股IPO的股票,融资规模和发行估值都会严重扑街——事实上,当年跟着FACEBOOK之后,在2012年剩下那几个月里IPO的纳斯达克新股,几乎绝大多数都确实扑街了。

  马风和蔡重信为了防止阿狸的IPO扑街,才紧急踩了刹车放慢IPO脚步,后来还额外酝酿了把支付宝(蚂蚁金福)从阿狸巴巴里拆分出来、单独作为超级独角兽存留的计划,一直拖到2014年才让阿狸IPO。

  根据市场经验,哪怕是纳斯达克这种市场,一把捞200亿现钱级别的IPO,也基本上都要两年才能消化一个。

  此时此刻,在内部听证会上,蔡重信得到马风授意之后,向冯见雄摊牌的这次明年的IPO计划,显然正是历史上发生在07年的那次港股IPO。

  当然,如今这个计划对社会公众还是保密的,还得运作大半年才能有结果。

  ……

  一家公司究竟是2C的还是2VC,对于公司的管理声誉自然有截然不同的要求。

  2C的,那就是乖乖从消费者,从实际用户手上赚钱,用的是最朴素的商业逻辑,只要东西好,消费者既觉得划算又觉得满意,愿意掏钱,有流量,那就是好公司。

  但是2VC,就要考虑公众形象了。如果股民觉得这家公司独-裁专制,看不懂,不信任。那么券商也会预测股民有这种不信任倾向,从而也不愿意在竞价承销的时候出高价。

  很多公司之所以注意公众形象,为的就是图个上市,或者已经上市了。

  所以,哪怕冯见雄刚才提出的人力资源奖惩草案,对于阿狸巴巴在多变的竞争形势下实际效率是有好处的,但只要落下“赏罚不明、管理混乱”的社会公众印象,那也是不行的。

  蔡重信其实已经比较赞同冯见雄的做法了,他和坚决反对的魏哲立场还是不同的。他唯一要冯见雄解决的,就是这个社会公众形象。

  马风期待地看着冯见雄,试图看他能不能再创造奇迹。

  魏哲则是嘲讽地看着冯见雄,希望他出洋相。

  这和这些高管的出身、履历是分不开的。每种经历的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三观。

  魏哲是从成熟行业的国际巨头百安居的高管空降过来阿狸的,他的骨子里相信的就是“赏罚分明”的成熟产业KPI制度。

  冯见雄的话,在他看来太离经叛道,完全不能接受。

  而历史上,魏哲之所以被阿狸挖来,显然就是马风为了港股市场的这次IPO——魏哲被挖来之后,06年先是做执行副总裁,后来情况熟悉得差不多了,第二年马风把总裁的位置也让给了他,马风自己只保留董事局主席的身份。(相当于把总经理让给魏哲做,自己只作董事长)

  而魏哲在阿狸风光到了2011年,最后还是随着阿狸系的又一次股市布局洗牌,而被马风卸磨杀驴黯然出局——魏哲卸任的时间,显然和阿狸酝酿从港股退市、去纳斯达克重IPO的时间线完全吻合。

  换句话说,马风把魏哲拉来,图的就是这种成熟老派行业国际巨头高管出身的人,在港股市场上比较受欢迎。

  因为港股市场对公司稳健度的判断因素就是这么古板、这么简单粗暴。(马风这种做英语老师出身的江湖草莽型创始人,如果继续担任CEO的话,会影响港灿对阿狸价值的评估,因为港灿股民不信任草根CEO)。

  所以,一旦哪天阿狸巴巴不需要在港股市场混了,魏哲对马风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站在五年、十年的长远考虑的话,只要冯见雄的策划案对了马风的胃口、合了马风的三观,马风骨子里还是愿意支持冯见雄的。

  前提是目前这几年里,必须给魏哲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能因为听信冯见雄,而在魏哲的利用价值被榨干之前,就得罪魏哲。

  ……

  “蔡总,我觉得你提出的问题,我的补充方案里其实有提到。”

  在众人的期待和压力中,冯见雄顶住了质疑,侃侃而谈。

  “如果仅仅是为了防止‘因为赏罚不明而让公众觉得企业管理不规范、损害在股民心中的公司形象’,那么,我们可以对前述的‘要人治不要法治’绩效激励案做出微调。

  具体的办法,是披上一层‘法治’的外衣,但同时规避掉法治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改为‘从新兼从轻’——赏,可以溯及既往,而罚,不可以溯及既往。

  我相信,普通的股民和社会舆论,对于法治的核心理念不会了解得这么深刻的。那些喜欢钻空子贪小便宜的雇员,其实也没几个真正懂法治化管理公司的真髓。这样的掩护,已经足够用了。”

  “赏溯及既往,罚不溯及既往?能说具体一点么?”马风和蔡重信异口同声地问了这个问题。

  事实上与会的其他听证高管,也对这种说法很感兴趣。

  因为冯见雄提供的,是一种显然超出06年互联网公司架构的新颖管理理念——是一种多年后巨头们被不断变化创新的商业模式折磨到不要不要的之后,用血泪总结出来的。

  搁15年后,这些都没啥新鲜的,但放在2006年,却足够让人开眼。

  “很简单——比如,我用陈天乔的盛达公司举例好了。假如今天盛达要整改他们的文学网站,不光卖订阅,还卖IP。然后在运营人员的精心运作下,某些作品的盗BAN点击量非常高,百度搜索热度指数非常高,形成了一定的IP价值。

  而在公司此前订立的KPI考核奖惩中,并没有对一本作品的百度热搜指数进行评价,也就是说不会因为这个指标做得好而给相应的运营、编记人员加奖金。

  这时候,老板可以动用特权,法外开恩给这种‘百度热搜指数高’的作品负责人嘉奖。同时,还可以对公司内部公开听证,让其他在此时间线之前为公司的整体利益做了好事、同样为公司运营出了几本‘百度热搜指数’很高的作品的运营人员,也按照同一标准嘉奖。

  一言以蔽之,就是哪怕KPI没要求,但老板有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裁量某种‘公司没让你做,但是你为了公司好,主动去做了’的行为,被法外嘉奖,并且追溯……”

  “那这个和补充型KPI考核有什么区别?这不就是个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KPI么?”魏哲粗暴地打断了冯见雄,“我当是什么高招,原来不过是‘与时俱进修改KPI’。”

  冯见雄毫不气馁地微笑着回答:“不,魏总,我说的和你说的不是一回事——我说了,赏,只能向前追溯,但是对将来没有效力。而法,和KPI制度,是向后有效力的,法律管的是法律被立出来之后的事情,而我这个不是。

  在我的方案里,今天老板总结出一条对公司有益的模式,并且追溯赏赐之后,后来再模仿这些行为的人,是没得赏的——所以,只要员工知道‘百度热搜指数高了有钱拿’这个信息之后,他们再去做,就没钱拿了,这样,他们才不会去百度上花钱刷单、数据造假。

  我们要做的,就是披着法的外衣,但是让员工知道‘别想去猜透法,只要安安心心做好事,老板都看在眼里的’。只有这样,长此以往才能在不断变化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模式下,挑选出真心和公司企业文化、三观相合的核心员工……”

  冯见雄洋洋洒洒地总结了许久,其实核心就是两句话:赏追前,罚毖后。

  “这……这算什么操作?”魏哲反思良久,竟然听得有些理解不能。

  冯见雄的思路,还真是难以追其踪迹。

  “善用法者,不轻言法。这才是真正懂行的法学家的思路。平时钻空子钻多了,才知道法律和制度化管理,在多少多变的领域,都是一纸空文。

  是应该多听小冯给大家开拓一下思路,不然老是听鼓吹法制的法务顾问谈制度建设,只怕就带到沟里去了。”

  马风一边听,一边脑中便在琢磨着这个念头。要不是冯见雄如今还刚刚大二,连证都没有,马风肯定会认真考虑把冯见雄的事务所纳为阿狸巴巴的固定法律顾问单位。

  ……

  整整两个小时,马风的会议室门终于开了。

  外头早就等了一大堆等着他批示、签字的人,把事儿堆砌在马风的秘书手头,排队挨着处理。

  冯见雄和马风谈笑风生着并派往外走,那副纵横捭阖的气势,被不少人看在眼里。

  马风客气地留冯见雄吃了晚饭再走。不过他本人事情多,并不会这么早吃饭,所以只是让人领冯见雄去包厢开小灶。

  冯见雄逊谢道:“不用了,马总不必客气,我自己去食堂就是了——我上周才知道田姐被你录用了,她还欠我一顿庆功酒呢。”

  马风也笑着凑趣:“学姐好啊,有学姐一起陪吃饭,这个氛围不错——那我就不多事了,今晚我给小田放个假。我觉得她做事有你两三分火候,是个人才。”

  冯见雄一阵腹诽:神特么放假?原来你们管6点多下班叫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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