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居然有个自称苹果沪江的律师找到我,威胁我说我犯法了,要我交代越狱软件的来源——好搞笑喔,其实我就是随口吐槽了手机不好用,不知某个男生就帮我搞定了,我懂什么?”
“这也叫犯法?我又没用盗版软件,连新浪公司都没管,苹果疯狗以为自己是谁?手伸得这么长?你当治外法权呢?”
这是两篇马和纱个人微博上的最新动态,是10月11日发布的。发布之前,马和纱的微博粉丝数定格在66万。但是这两篇微博发布后,她没多久就再次成了微博热点。
无数不一定三观很正的网民,本来总是吐槽“小鲜肉”、“流量女表”的愤青们,因为看到有人公然怼苹果,一下子也被刷成了马和纱的粉丝,结果导致马和纱的粉丝数又一次迎来了一波暴涨。
短短一天之内,她的粉丝数就突破了70万,第二天则是80万。毕竟,当时国内买不起苹果产品又想喷的人,还是积压得挺多的。而公然怼苹果、还理由正当、不透酸的舆论资源,却相对稀缺。所以只要逮住一个,很多人都会宣泄那种关注的快感。
就好像,如果一个人公然怼有钱人、但理由不正的话,穷人好歹还要掂量掂量,如果自己附和的话,会不会被打上“因为买不起、所以喷。没本事,所以吃不起葡萄说葡萄酸”的标签。
而如果理由正确,打消了穷人们被贴标签的顾虑,那么暴民的喷欲彻底释放时,效果是很惊人的。
当然了,也不是说那些讨厌苹果的网民就真是好人、或者不是好人。事实上,这里面也是分成三类的:
一类是真的有文化、有涵养、有自我意识,然后对自由意志非常看重,所以不喜欢暴君乔老贼。他们是买得起,不屑于买。
也不排除,有一部分纯粹只是因为穷到了极点,所以喷一喷发泄发泄。
最后还有一类也不容忽视,那就是那些虽然穷、买不起苹果,但人格和学养确实不错、也见识非凡。也是有的
(一言以蔽之,我没说不用苹果的人就一定比用苹果的高贵,因为人们不用苹果的理由、动机也可以分成好几类,有高下之分。所以,不要引战。)
但不管怎么说,冯见雄让马和纱追求的效果,是结结实实地达到了。
任何一件事情,能够在舆论上第一次做,总是能引起轰动的。
……
博文如同一道鞭子,抽得拉蒙德先生脸上火辣辣的。
“砰!”拉蒙德重重地锤了一掌办公桌。
他来华夏这些年,看惯了果粉们的低三下四,看惯了华夏消费者的卑躬屈膝、顶礼膜拜,还是第一次见识有“消费者”身份的人那么无耻、那么死皮赖脸地贴着苹果犯贱。
毕竟,这次他本来要对付的,并不是商业上的竞争对手、敌人,所以他压根儿没做好这种被怼回来的心理准备。
不仅是他,整个苹果大华夏区的品牌运营部门、法务部门,其实都没这种心理准备。
因为在他们看来,一个人买了苹果的产品,那就首先该是苹果这个品牌的粉丝对吧?人对自己的粉丝做点粗暴的、进攻性的事情,粉丝是很少会怼回来的。
就像一些演唱会上,如果歌星出演粗鄙,现场买了票的观众是很少较真的——如果你较真,你干嘛还掏这几百上千块的钱去看他?
像马和纱这种明明不是苹果粉丝、还偏偏突破重重封锁、排除万难买个IPHONE-3GS手机来发微博,最后还对苹果那么强硬,这不是闲着没事干、花钱找罪受么?
可是,事情闹到这么大,已经没有善了的可能性了。微博上线三四个月以来,很多功能都完善了,早期用户积累了也不少,转发的生态链、关注链已经建立起来了。
这些动态,被无数人转发,任何一方当事人再认怂退让,都是极大的商誉损失。
所以,哪怕一开始苹果大华夏区没打算把这个官司打下去,如今也是骑虎难下,只能硬打了。
从蔡律师和小许那里搜集来的第一手资料,也层层汇总到了拉蒙德这里。
从那些证据里,拉蒙德看到的是一个不但拒不交出非授权测试版APP安装文件的泄露者、也拒不交出破解系统和ROOT技术的获取渠道。甚至最后还公然在微博上发文嘲讽苹果公司“打假行为”的死硬者。
只能硬肛了。
一个个人,能够把一家国际巨头逼到这一步,也是醉了。偏偏这里面闹大的每一个步骤,单独看起来都是那么的巧合与人畜无害,但偏偏在一连串精微奥义的法条法理之间穿梭编织,最终形成了眼下的局面,让任何人都不知道是何时何地被这张大网缠住的。
像蛛网,虽然捆得不紧,但黏腻,恶心,挥之不去。
“拉蒙德先生,很高兴能与你合作,不知有什么吩咐。”一个四五十岁的资深律师,走进他的办公室,轻声询问了一句。
对方是今天特地从京城飞来的。
“杜先生,坐。”拉蒙德抬起头,看了对方一眼,难得地拿出了几分礼貌。
对面这个律师,是他特地请来的,也是国内排名前几名的知识产权界大律师,京城鼎革律师事务所的杜丘明杜主任。
别看这杜丘明曾经被冯见雄坑了一把,起码因此每年亏掉数千万,也丢了两家大客户。但人家毕竟是四九城里前三的知识产权界大律师,根子还是在的。
何况,要不是杜丘明眼光狠辣、做事也缜密,他当初还真没本事跟风冯见雄在国知局复审委那堆捞钱的策略呢——毕竟,比杜丘明还笨的那些人,压根连冯见雄的猫腻都看不出来。
他好歹是看出来了、只是动作慢了几拍。
考虑到在国内打官司的,必须是中国律师。而那些美国律师如果不在中国考个执照,是没资格来执业的,所以这种起诉中国国内个人的官司,苹果大华夏区也只能让国内顶级律所的打国内官司的律师来管了。
那些苹果在美国的顶级律师,这儿一律用不上。
而杜丘明当初已经决定潜伏爪牙、暗中盯防,誓死要报当初被冯见雄坑的一箭之仇。
所以,听说有苹果这样市值全球前几名的顶级巨头请他对付冯见雄,简直是大喜过望,恨不得全部身家性命都压上去打包票,向雇主证明自己绝对要把冯见雄干掉。
一拍即合,才有了如今这一幕。
“我们公司正式决定起诉马和纱,以及其他一些足以证明有主观故意破解IOS系统、并在IPHONE-3GS上运行微博APP的用户。杜先生,希望你给我一个满意的方案。”
杜丘明在沙发上坐下,最后确认道:“起诉个人?理论上当然没问题,但是这样的案子拖不死对方,就算打赢了也没多少钱,拉蒙德先生心里应该有准备吧。”
“我们不是为了钱!”
……
跨国大公司对付小身板儿被告,甚至是对付小身板儿原告——也就是说,当那些跨国大公司自己是侵权方、侵害了别人的权益,被告了的时候——最常用的一招,就是先应诉,然后拖。
拖诉讼进程。
那些起诉标的额很高的官司,比如专利侵权,往往意味着诉讼费也很高,而且商事类官司往往不允许减免、缓交诉讼费。所以国际巨头要是侵害了一些小公司或者个人的技术专利,个人要提起起诉时,往往连预交的诉讼费都凑不齐。
即使凑齐了诉讼费,很多案子的律师费更是高昂,而且属于不花大钱请名律师肯定打不赢、拖不够,那么受害人也就只能追求快速庭外和解、稍微拿几个钱见好就收了。
反正,打官司这种事情,拖一天就是一天的成本。本钱大的对付本钱小的,最简单也最无脑的,就是拖死。
但是,这一招在如今苹果要对付马和纱等人时,却无效。
对方只是普通消费者,就算有侵权,苹果提的索赔标的也不会高,诉讼费往顶天了写也没多少钱。
何况马和纱的律师板上钉钉显然就是冯见雄了。因此靠诉讼费和律师费直接拖死对方,已经想都不用想了。
巨头和小人物,重新站回了同一条起跑线。
这些困难,杜丘明都不得不先和拉蒙德说清楚,免得事后责任扯皮。
拉蒙德忍着恶心,表示都知道了,不想再纠结这些点。
他只是需要敲山震虎,把面子找回来,把大义名分赢回来,就够了。
“行,那我说下面一点吧——既然你主要起诉马和纱,按照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这事儿也没有明显的侵权行为地,所以我得去金陵的法院起诉。即使考虑到‘重大涉外’,一审也就放在金陵市中院审理了。这个没问题吧?”杜丘明捋顺了思路,把第二个麻烦点跟拉蒙德摊牌了。
“这有什么问题么?我们美国人不在乎再哪个法院开庭,都一样!我们有道理还怕他们主场作战么?金陵又怎么样,对于苹果公司来说,中国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主场!”拉蒙德傲然说,似乎在责怪杜丘明有些小肚鸡肠。
他并不觉得在哪个法院打官司这种小问题,值得被考虑。
“您这么想,那就最好,我只是提醒。那就过掉吧。”杜丘明也不生气,仅仅只是确认,“我还有最后一个疑难点希望向你确认——你希望以哪一家公司的名义提起这些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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