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历史军事 > 葫芦记 > 第四节 童年琐事

??小时常在河里洗澡。有一段光滑的石头河道,河床是大块岩石,长满了青苔,有大约30度缓坡,我们在上面玩滑梯,最后屁股磨得又红又肿,几天坐不了凳子,还不敢跟大人说。丘陵地带没有大的河流,有拦河水库,作养鱼用,也是男孩的游泳场,六哥水性很好,都是在那里练的。常在河里游,没有不死人的,父亲勒令不得去那里游泳,我是听话的孩子,至今只去过一次,后来水库淹死了小孩,父亲甚至严令不得到河里洗澡了,只好每次趁爷爷去洗澡的时候跟着去,父亲就不会说什么了,所以我现在也不怎么会游泳。

    有意思的事情很多,看公鸡斗架,两只颈羽张开,怒气冲冲的公鸡斗在一起,挺有意思,一旦围观的小孩子多了起来,大呼小叫,公鸡受惊吓就跑掉了。这是可遇不可求的场面,狗是可以驱使的,三叔家曾经同时养两条狗,六哥就特别喜欢牵着狗跟别家挑战,一犬难敌两狗,六哥凭借这两条狗很威风了一阵子,不过,就算是狗,也是不好驱使,被迫在小孩的命令下冲锋陷阵,多是应付了事,顶多友好较量一番,分出胜负,以我的经验,狗最亲近、最服从的往往是这家的男主人,不是给它喂食的小孩子,可能狗也是知道孰大孰小的吧。

    最刺激的事情莫过于打架,后院王三,人高马大,自认高人一头,谁也不放在眼里,偏偏又没有合适的玩伴,通常独来独往,有时候我们一群人玩的无聊了,就喊,我们揍王三去吧,一呼群应,揍王三去也。远远的看见王三来了,我们就钻进草垛缝里,等待时机,一声呐喊,群起攻之,拳打脚踢,勾头拽腿,总之一阵猛打,王三果然是个硬汉,打了很久才哭出声来,于是群小四散,更有胆小者上前讨好者。这事不是我想干的,是某某人说要打你的;我把你拉起来,拍拍土;千万别跟俺大人说啊,要不然下次还打你。王三总是声称他二哥会打我们,无奈其二哥成年,顶多警告几句,连威胁也不好意思的,以致于到小学时期,他比我高一头的情况下,对他依然有心理优势,并不怕他。

    玩具是没有的,只能自己撒尿和泥,六哥手艺最精,曾经央求他给我捏一只手枪,六哥满口答应,最后却屡催不得,我就自己用刀片削一根粗木棍,期望把它削成一把木剑,大约一直削了四年,刚削成扁木棍就被家里当柴烧了。摔交是一个好游戏,但需要双方有良好的配合才行,点到为止,严守规则,否则很有可能恼羞成怒,弄假成真,最终以不友好的结局收场,我的唯一对手是六哥,直到高小还曾经玩过,动作笨拙,毫无技巧可言,竞技的唯一目的是比较谁最有力气,双方抱在一起,为防止摔伤,以躺在地上为佳,于是滚来滚去,力争把对方压到下面,直到一方精疲力竭,举手投足都没力气了为止。我和六哥相差不多,都是一样身材,瘦瘦的,一般不分上下,可能是他让着我的原因。

    那时的我是快乐的,无忧无虑,当然也没什么好忧虑的,唯一担心的事情就是怕放牛的时候,黄牛发怒起来,在我身上踩一脚,这也是有可能的,动物们也欺负小孩的,幸好这种事情没有发生过,只在我脚上踩过一次,肿了几天。我皮肤易汗,夏天大可穿一件大裤衩了事,冬天就难办,因为我出汗多,鞋子总是湿的,冷得厉害,又总往袖子上擦鼻涕,棉袄只有一件,没的换,所以袖子总是油光发亮,第二年短了,就接上一节,瘦了些也无妨,因为本来就是设计好很宽大的。也从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一年到头只有夏天某家的西瓜熟了才能蹭点吃,算是稀奇物品了,另外,姑姑们每逢节日会给爷爷一些奶粉、蜂蜜之类的礼物。爷爷就放到一只大木箱里,不舍得吃,偶尔院子里的小孩多了,爷爷会每人给一勺蜂蜜,再美味不过了。过年也会有一些糖果,我却不太喜欢。至于其它零食,那是不敢沾边的,父亲严厉禁止任何浪费的行为,冰糕之类最是严禁,儿歌为证:冰糕冰糕,吃了发烧!冰棍冰棍,吃了拉肚!用稚嫩的乡音唱起来也还抑扬顿挫。父亲从不吃任何零食,据说父亲第一次看见冰棍是作为大队会计,进城买来给某家去世老人暂时防腐之用,所以有心理障碍。我家饭桌很小,人口多,吃饭的时候不方便,每次我和四姐坐一起,四姐筷子摆动幅度大,总是戳到我脸上来,一场战争不可避免,碍于大人就在眼前,也不敢放肆,于是以牙还牙,反戳!矛盾就产生了,一直到就餐结束。回忆起来,这是很温馨的一件事了。我不能为家里分担什么,唯一能做的就是做饭的时候烧水,添柴,如果水开了就用暖瓶装水,我家饭灶在大门内侧,烧锅时把门敞开通风,邻居们就会发现一个小孩“独自做饭”,为此我倍受夸奖。每逢炎炎烈夏,收小麦的时候,天干地燥,田地里尘土飞扬,浮土很厚,小伙伴们就找来一根玉米杆,折弯前端,就可以放在地上推着跑了,一路上尘土飞扬,煞是壮观。

    如果到某家去,正巧她家在烙煎饼,或其它什么的,主家总要拿出一样吃食招待小孩。按理小孩是不能要的,因为那时粮食不充足的年代刚刚过去,也有一些小孩子就拿了,当然,自家大人面前是万万不敢的,我挑食,也不贪吃,所以从不要别家递来的东西,因此获得懂礼貌,听话的称赞,那时流行的好小伙都是不苟言笑之类的老实人,直到现在我都是这样的人,无奈世道却变得厉害。^_^。听话的小孩是好小孩,我是好小孩,但绝对听话的小孩却是笨拙的小孩,我是笨拙的小孩……

    我家有一台收音机,也可以放唱片,唱片很大,直径有二三十公分吧,用一根特制的探头摩擦就可以出声了。多是沂蒙小调、河南豫剧、梆子之类,只记得一部叫“寡妇上坟”,那时没有听懂,估计只是一般的倾诉生活艰难的地方戏剧。我不喜欢听片子,喜欢收听小说联播,每天13:30,后来改到13:00,听过《三国演义》(现在一点剧情也不记得了)、《岳飞传》、《刘秀传》,我听的时候如此痴迷以致听不到父亲的话,上学之后就被禁止,我偶尔也会打游击听一听。我曾经根据小说里的人命给自己起名字,“王莽”或“王霸”,因为王莽虽坏却是皇帝(看来那时太小没有善恶观念,也可能没有从说书人那里感受到反面人物的形象),王霸乃是刘秀手下大将,立下汗马功劳,至于其他更加英勇的人物,因为和我不同姓,都忘了。父母都很赞赏我的英雄主义,但还是决定给我起另外的名字,至于如何决定的,很难考证了,大概是想起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预示将来无灾无险。很可能受此庇佑,我这多年来一直顺风顺水,直到大学毕业。

    四姐比我长两岁,早一年上学。上学需年满七周岁(教室紧张,老师优先照顾大龄小孩,提高考试通过率,避免留级,),能从一数到一百即可。一九〇〇年,我年满七岁,大约春天的时候还不能数到一百,母亲有打算让我上学,就让四姐教我,效果不理想,从可以数到五,能数到十了,且能理解数字的含义,家里的板凳、墙画,给我数了无数遍,数到十一就无法继续了,四姐就“管教我”,我就“不服管教”,最后闹做一团。不过这事关系到我是否迟一年上学,在报名前几天,母亲拿出绝招:大棒没萝卜政策,只用数晚就教会我数到一百了。后来母亲又施展过此招数,效果还是很好。由此我对上学这事儿感到非常不满,兴趣大减,到四姐带我去报名那天,我坚决不和四姐一块走,以表抗议,到了学校,见到老师,交上二十五元钱,四姐替我报上名字,年龄,属相(猪,如果小孩子记错了年龄,方便推算,因为有些小孩子坚持自己“不是六岁,也不是七岁,而是六七岁!”),报名完毕。

    那时大姐在麻纺厂干活,是临时工,曾经给家里拿来几团麻线,扎口袋用。也曾经带回两箱洗衣膏,原价售于乡邻,那时还记得有小脚的老太太在南河泉水边用皂角、棍子洗衣服,把一堆衣服放在平滑的石板上,用棍子砸,我记得我家最后一根洗衣服的棍子被砸断了,于是就改用洗衣膏了。

    小学报名完成了,大姐决定带我去城玩玩,大姐在城里认了一个干姑姑,也可能是跟我家真的有亲缘关系的。大姐去上班,早饭晚饭跟大姐吃,午饭就到姑姑家里去吃,姑姑家有个小孩叫明子的,据说成绩很好,永远是双百分,从未见过,也曾经跟一些不认识的小孩子到处疯跑,跑到一个工厂正在发工资的房间门口,看到一捆捆的现金就那么摆着,有两个人坐在桌子后,堵在门口,市里的国营麻纺厂曾经红火一时,有数千人做工,可能是在九十年代初期,随着改革而倒闭了。姑姑似乎是中层干部,中午回家吃饭,顺带做上我的那一份,很显然,那时我的吃像不好,嘴巴露的厉害,掉的饭渣一塌糊涂,跟姑姑家干净的地板、饭桌都是不相称的,人又不活泼,姑姑并不喜欢我,我自己感觉得到,所以不想跟她同桌吃饭,且又没有时间观念,只拖到估计她吃完了才磨蹭去,这很可能使她上班迟到了,有一次姑姑上班下楼遇到我,又上楼开门盛饭给我吃,她一直催我快吃,我想她很可能迟到了,无奈那时生长在农村的我没有什么时间观念,实在不明白什么叫迟到,并不体谅她。对她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只是觉得很严厉、苛刻(总是催我快吃),后来再也没见过她了,厂子倒闭,大姐离开了麻纺厂,便没有再听到过姑姑的消息。呆在市城整一个月,虽然经常冲小伙伴吹嘘,事实上却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临走时姑姑送我两套旧衣服,是非常时髦而漂亮的(牛仔装),让我夸耀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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