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武侠仙侠 > 异世至尊魔神 > 第一百四十一章 抵达矮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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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翎宇有了圣器饮血剑后,做事不在提心吊胆偷偷摸摸的了,因为有着圣剑的庇护,遇到一般圣级强者,也能发现也能一战,如果碰到难缠的圣级强者,有着圣器在手,抵不过也能顺利的逃走。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圣器也有优质之分,强者也有强弱之别,不能每件事情都能肯定,不过如果有了圣器,那效果肯定不一样,杀人放火、居家旅行、保护自己,这些对有圣灵的圣器,完全不是问题。

    有了圣器就好比身边带了个,圣级强者差不多,至于质量如何,那就看御圣器的主人了,这些都在体现着圣器的不凡、圣器的强大,而翎宇也真正感受到了圣器的好处,所以现在对于修为孤家寡人的翎宇,也想多打造出几把圣器。

    分给身边的人,让他们保护自己,保卫布克城,从上次中心地区那些势力对妮可儿她们的劫持,就让翎宇认识到了危机,自己的团队现在不是一个人了,树大招风,容易引起敌方的窥视和挟制。

    这些人都是自己在人界的亲人,如果她们受到什么伤害,那自己肯定也会痛不欲生的,所以为了自己人的安全,为了自己的家业,自己必须搞出些强大工具陪在她们身边,魔法塔的守护神也不能每次都能,帮自己解决那些琐事。

    如果敌人真想对付自己,人家办法多的是,调虎离山了,等魔法塔守护神闭死关了,或威胁利诱他们了,靠人不如靠己,这样安全的多,自己上次从兽人地区仓库得到的黄金级武器,有着二十把,现在都没有用,也没有分给其他人。

    自己打算把它们提升成圣器,也只有黄金级武器,才有资格往圣器提升,一旦成功在黄金级武器剑身,雕刻魔法阵成功后,那么恭喜你圣器成功了,而且圣器还有着进化功能。

    圣器一旦成功后,就能往剑身魔法阵里放置灵魂,这个也是个说麻烦也麻烦、说简单也简单的步骤,灵魂安定好后,就可以成为圣灵,也可以说是剑魂,它们有着自己的意识和思想,可以通过魔法阵吸收元素能量。

    给主人增加功力,释加辅助功能,也可以自学圣器功法,自放或通过主人释放,来帮助主人御敌,总之有了圣器好处多多,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表达完的,翎宇这次去找矮人族,就是求他们帮忙打造圣器的。

    铸造圣器的所有材料,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只要有个铸造师就可以了,翎宇不想找人类帮忙,一来人类狡诈不是很靠谱,二来自己的打造圣器必须隐蔽,不能让大陆人知道。

    而自己在大陆怎么长时间了,听到矮人的都是勇敢、诚实、古怪的的种族,当然这些都是对朋友的,他们也对人类有着深深的抵触,不过他们的炼金术却是大陆首屈一指的种族,大陆有着许多神兵利器,都是出自矮人之手。

    所以以上所有原因,不论是武器成品的好坏,还是矮人族的可靠放心,自己都必须选择矮人族,虽然这些种族提防人类,不过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表达出对他们没有恶意,自己相信还是可以征得他们友谊。

    几天几夜的赶路,翎宇也没有休息,御剑飞天在两千米的高空,时时和云朵擦肩而过,望着下面山川河流、天空大雁飞兽,再感受着御剑飞天的感觉,那种惬意、那种潇洒,是自己以前不敢想象的,也是自己现在的享受和以后的追求。

    呼呼呼…,云朵气流快速的往后倒退着,经过饮血剑的恐怖速度飞行,三天后的下午多,翎宇来到了安塔帝国边境的树林,清新凉爽的空气,耳畔能听到脚下哗哗的树叶声,微风轻拂脸面,使人感到轻松愉快。

    这种感觉让自己想起了才来到人界,在魔兽深林的历练,现在物转星移,发生了怎么多事情,有感慨有心酸有快乐,物是人非春风依旧在,不变的还是自己迷茫的心,虽然这些年自己修为得到了提升,可是责任也随即跟来。

    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快乐,没有打斗、没有抢夺,所有人能和平共处的活着,发了一会呆的翎宇,摇了摇头赶走脑袋里的多愁善感后,带上新做的面具进城去了,想这些只会消丧自己的意志,想要达到自己理想的境界,只有用行动去拼搏。

    进城的时候上缴了一枚银币后,然后一身青衣普通的中年人,也跟着人流马道的行人进城了,来到里面后,四处看了看,商铺林立、小贩满路,各种行人佣兵、平民、商人、城防士兵在街道上,好不热闹、好不喧哗,品味着他国的风土人情。

    没有着急去传送,而是来到一家酒馆,打算休息一晚再走,在酒馆下面吃饭的时候,听着周围人的诉说热闹,翎宇不自觉的笑了出来,因为所有人讨论的话题,大多数都是讨论自己的,也有讨论中心地区的圣者大战,什么样的版本都有。

    不过对于自己负面的话题,翎宇也习惯了,这些八成是敌对势力污垢出来的,吃饱喝足后去了房间,然后打坐起来,只要自己有时间就不会浪费,研习功法打坐冥想,只要能提升修为肯定不放过。

    清晨,万籁俱寂,几只小鸟儿在窗外清脆地鸣叫着,东边的地平线泛起一丝丝亮光,小心翼翼地浸润着浅蓝色的天幕,新的一天从远方渐渐地移了过来,翎宇精神饱满起床洗漱后,来到下面吃了早饭,步行向了这座城市的传送阵地点。

    走着走着走了一会,“都让开,都给我滚开”,正在迈着懒散步子享受平凡生活的翎宇,忽然听到了前面的鸡飞狗跳声,和人流人仰马翻叫骂声、货物倒地声,皱着眉头一看。

    一队士兵在前面嚣张无比的开路,见人就用长枪蛮横的推到一边,货物看也不看的给踹到一旁,士兵中间有个骑金色米米尔漂亮战马的貌美少女,在挥着鞭子手舞足蹈的抽打的着周围人,看到这些平民痛苦尖叫的表情,貌美少女更是一阵高呼和兴奋。

    不想多管闲事,翎宇站到了一边人群队里,周围的平民,不论什么人看到后,也是唯恐不及的赶快躲开,好像都知道这个少女是谁一样,所有人对她很惊恐,忽然一个六七岁粉嘟嘟、可爱的小女孩。

    在赶快跑开的时候,由于年龄小的问题,被路上的散乱杂物给绊倒了身体,一下子趴在地上,这时骑战马的貌美少女也赶了过来,看到倒地的小女孩后,眼里迅速散过一道施虐、变态的眼神。

    举手挥鞭快速抡向小女孩,以她剑师的实力,如果力道下重了,可爱的平民小女孩必死无疑,‘啊…’,一些路人不忍心的尖叫起来,不敢阻拦的他们把头扭向了一边,不想看到这么一个可爱小女孩,被活生生的打死。

    鞭子速度很快,看力道也很重,眼看就要抽到小女孩身上,可是没有一个人敢管,他们出来也没用,反而还会搭上自己,这个世界就是贵族的天堂,平民的地狱。

    啪,一声鞭子抽地声音,不是打在小女孩身上的声音,抬头一看,一个相貌普通的中年人,怀里搂着这个小女孩了,摸了摸小女孩的额头,让她惊慌的心平静后,中年人把小女孩放到地上,从人群里消失了。

    “贱民,好大胆子,不是这里的人吧,今天你死定了,你们几个去给我追那个小女孩回来,今天不抽死她,本姑娘心里不舒服”,呯呯呯…,准备追小女孩的中级剑士士兵,全被易容的翎宇用斗气,给轰成了碎肉。

    身体四分五裂、手脚内脏滚落满地,鲜血洒遍街道,“这位好人,你快逃啊!她是城主的三女儿”,路人纷纷好心劝跑起翎宇,“想跑,晚了”,你们几个给我先把他打残,马上跳过四个人,翎宇一感应居然还有位是剑尊,其他三位是皇级实力的。

    举起饮血剑,速战速决的翎宇,一个跳跃跳进这几个人中,叮叮叮的轰杀起来,“我的妈呀,浴血狂魔”,周围的人看到后,全部心颤的喊叫起来,轰,手握红光的饮血剑,没有五招就把这位剑尊,从头到腿劈成了两半。

    全身血液被红剑抽个精光,身体内脏干枯枯的散落在地上,不过让翎宇诧异的是,这些平民没有一个尖叫和恐惧,眼里有的是深深的报复感,‘看来这些人平常做的坏事还不少啊’,“啊,你干什么,我不知道是您老人家光临本城,如果知道我一定好好款待您…”。

    被抓到想逃的貌美女孩后,马上对翎宇求饶起来,嘴里说着各种奉承的话,哧啦,用力挣扎的少女,上衣被扯破开了,露着雪白的臂膀和撩人的粉色内衣,“算你倒霉,残害无辜生命,则该死,被我撞见的必须死”。

    这句话好像在对少女说,也好像对着周围人说着,噗嗤,饮血剑插进少女雪白嫩臂,接着诡异的一幕上演了,少女的皮肤和面貌,以肉眼的速度变化起来,刚才十七八岁,接着二十多岁、三十多岁…,五十多岁。

    嗤,翎宇抽回剑后,一个跳跃不见了,刚才的貌美雪白少女现在变成了,一个皮肤松弛又黑的老太婆,此时的老太婆少女没有死去,只不过是生命力和血液被抽了许多,正在地上痛苦的抽搐了。

    翎宇来到传送阵这里,他们好像还不知道那里的事,交了传送费后,踏进传送阵消失了,翎宇不知道他这个行为,以后震慑住了不知道多少王公贵族,往后大陆的贵族欺负平民的事件,明显下降了不少。

    从此大陆平民不论国籍,少了许多迫害的他们,都把浴血狂魔称为大陆英雄,这个也为翎宇的后路铺垫了许多成功要素。

    后来赶来的城防军队,在把老太婆少女接走以后,少女的父亲也没有让人去追查此事,以他魔尊的修为,如果让人家来闹,他保证自己会被轰死的,而老太婆少女在母亲的细心照料下,五年后也撒手人寰了。

    不过有意思的是,翎宇后来知道了这个少女也是自己的忠诚粉丝,如果不是母亲管束,早就去布克城找自己了,在翎宇知道后,心想‘如果知道的话,教训一顿就行了’。

    这些都是后话,在翎宇传送到安塔帝国南边的边境城镇后,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御剑飞空的飞向了两千米高空,这样不容易让人察觉,飞了一会,下面的大地逐渐绿荫起来,翎宇也知道进入了,爱好生命的宗教和种族地盘。

    那里有着敢和死亡教抗衡的生命教,有漂亮美丽爱好和平的精灵族,人家都是森林精灵,信仰生命女神,没有一个俺精灵,还有矮人族、地精其他多种种族,他们基本都在自己的领地,过着与世无争的原始生活。

    天空中拿出地图后,对着下面地理面貌对比了一会,感觉可能是后,唰的一下再行飞走了,几天后,翎宇自天而下的看到了一群群小矮人,在一个大树林包围的部落里忙碌着,有操练的、有耕地的、也有小孩子追逐玩闹着。

    高兴的翎宇心里对饮血剑说了一声后,往下面落了下来,‘哈哈哈呵呵呵’,地上的矮人都在辛勤的劳动着,只有小孩在旁边玩,忽然一声大喊“你们看”,所有人抬头一看,一个对于他们来说很高大的小伙子,身穿一身青衣背着一柄红剑。

    脚踏虚空和下楼梯一样,极具撩人眼球的慢慢向他们部落走了下来,“你们好,我找你们族长有事,麻烦你们通报一声”,听到摘下面具翎宇的话后,知道能踏空行走的矮人,也不敢对翎宇为难什么,马上几个矮人跑向了族里内部。

    “哈喽,大家不用担心,我是来和你们做生意的,来,这是见面礼,大家不要客气”,翎宇满脸无害的对着周围矮人认识起来,先开始没有人过来,过了一会,一些不懂事的小矮人走了过来,拿起翎宇的金币和他们没有吃过的食物,和翎宇嬉闹起来。

    看到翎宇这个陌生人送出礼物后,不能让客人感觉自己不讲义气的几个成年矮人,拿着大酒壶和腌制的瘦肉,和翎宇对碰起来,看到这些矮人放开心后,翎宇也一边陪他们喝酒吃肉,一边观察起矮人的生活。

    翎宇发现这些矮人的生活,相当淳朴,靠种地和打猎为生,吃的瘦肉没有多少佐料,都是自然的香味,而他们的身高,最高的也不到一米五,平均身高刚一米四,男人长着又长又密的胡子,很是狂野和豪放,满脸肌肉、光着膀子,露着和石头分布一样的肌肉胳膊。

    矮人成年女人长得和人类差不多,不过短粗短粗的感觉不好看,但是矮人小女孩非常顺眼,一个个麻布衣服,单纯可爱靓丽,像个小萝莉一样,让人看了就想咬一口脸蛋。

    时间不长,过了一会一个满脸白胡子的矮人,和十几个胡子也出现白色的矮人过来了,他们过来后,看到自己族里最能喝酒的几个年轻人,此时已经快被陌生人类放倒了,他们大惊‘人类酒量上升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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