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武侠仙侠 > 迷魂刀 > 第二十四章 乞丐

??天清气爽,这样的天气谁都不甘心窝在家中,自从上次意外后,白景媛就很少迈出家门。即便要买一些生活用品,也多半由白老大或是柳青云陪着,一个大男人陪着逛街,多少让她觉得有些别扭。

    她想像普通人一样随心所欲,来去自如,可事与愿违,老天爷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以前在王府她是身不由己,如今在白龙门何尝不是如此。

    看着无霞的天空,她真的很想到外面去走走,那种想法就像一个人渴了想喝水一样。

    白景媛转过头叫道:“玲珑!”

    “小姐?”

    白景媛微笑道:“陪我去街市上去看看!”

    玲珑道:“好,我这就请示老爷去!”

    白景媛道:“不用了。”她并不想每天都有人跟在身边,也不愿成为别人的负担,她相信她可以照顾好自己,不需要时时刻刻受别人保护。

    “可是老爷早有吩咐,小姐若要出门一定要向老爷禀报!”玲珑道。

    白景媛笑着道:“没关系的,只是一会儿,爹不会发现的!”

    玲珑似乎很为难,不知如何是好。

    白景媛继续道:“玲珑你想想看,爹知道了,一定会担心,他最近已经够忙了,我不想他操心!”

    玲珑犹豫道:“小姐……”

    白景媛朝玲珑笑了笑,便朝门口走去,玲珑只好跟了上去!

    “小姐,门主有令您不能私自离开白龙门!”看见白景媛准备走出门口,一个蓝衣门徒拦住了她。

    白景媛冷笑一声道:“我不是私自出门,你看我不是有玲珑陪着吗?”说完便把玲珑拉到蓝衣门徒面前。

    玲珑表情甚是尴尬,不知该说些什么。

    蓝衣门徒道:“小姐,您就别为难我们了!”

    “怎么了?”曹庆和李智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到了门口。

    蓝衣门徒道:“曹总管,小姐……”

    “我只是想出去买点东西!”没等他说完,白景媛就抢先答道,语气中似乎还有些怒气。

    曹庆道:“门主也是为了小姐好!”为人父母的,哪个不担心自己儿女的安危,更何况还是这种多事之秋,白老大自然不放心娇艳的女儿独自在外行走。

    白景媛看了看曹庆笑道:“要不曹叔叔陪我去!?”曹庆和四大掌柜她都尊称他们为叔叔,这多半是出于礼貌,而对王横更多的则是感情。

    曹庆笑了笑,没有说话。

    白景媛继续道:“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她抱紧双手,仿佛一个做错事的小孩请求长辈原谅似的。

    撒娇原本是女人的专长,也通常很有效果,漂亮的女人撒起娇来更是让人难以抗拒。这么小的要求无论谁都会满足的,更何况她还是白老大的女儿。

    曹庆道:“我找门主还有些事情!”他是个理性的人,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令她失了分寸,女人、金钱、权利似乎对他没有什么吸引力,他唯一在乎的就是白龙门,或者说就是白老大。

    白景媛撅着嘴巴道:“就知道曹叔叔这么忙肯定没时间!”说着便转身准备朝市集走去。

    李智辰忽然道:“小姐若不嫌弃,属下倒有些时间,愿一同前往。”

    白景媛早就料定曹庆抽不出身,才会提出要求,没想到半路杀出个李智辰。她寻思如何推辞掉李智辰的要求时,曹庆道:“也好,有李老弟陪着,我想门主也会放心了!”

    姜还是老的辣,白景媛一时间哑巴吃了黄连,不知道该说什么。

    曹庆对李智辰道:“那小姐就交给你了!”说完便跨进了白龙门,曹庆在白龙门有很高的声望,蓝衣门徒也站回了原来的位置,不再阻拦白景媛了。

    李智辰微笑着走到白景媛身边,温和地问道:“小姐,这是要到哪条集市去?!”

    白景媛满心的怒气,也不理睬李智辰,径直往前走去。

    李智辰没有生气,小女孩闹点小脾气,这本就是家常便饭。他继续道:“要不要到西市去看看?”

    白景媛道:“西市?!”未宣城这么多集市,为何李智辰偏偏只提西市,她着实好奇。

    李智辰边走边说:“西市的刺绣是远近驰名的,我想小姐一定很想见识见识吧!”

    白景媛早就听说未宣城的刺绣是上品中的极品,李智辰的提议恰好正中下怀,她对他怒气也消了不少。

    白景媛道:“好啊!劳烦李叔叔了!”

    要到西市必定会经过中市,李智辰的话并不多,他多多少少也可以看出白景媛的性格,况且话多了总有说错的时候。

    前面的路口突然围了好多人,还传来了阵阵的打骂声。他们也凑了上去,对未知的事情,谁都会有点好奇心,也正因为有好奇心,这世界才会变化。

    一个穿着破破烂烂衣服的人趴在地上,手里紧紧地捧着一个酒壶,就像守财奴抱着金银财宝一样深怕别人跟他抢。他蓬头垢面,全身沾满了污泥,俨然是一个穷酸的乞丐,或是一个落魄的酒鬼。

    三四个拿着家伙的人围着他,看他们的着装就知道肯定是哪家酒楼的伙计。

    领头的伙计道:“臭乞丐,老是偷我们的酒,这回非打断你的手脚不可!”说着便操起手中的家伙,同其他人一起朝乞丐猛打去。

    那乞丐并没有逃走,就连逃跑的准备都没有,硬是抱着酒壶忍受着。

    白景媛看了一眼那乞丐的脸,那是一张充满肉瘤的脸,没有一点表情。他的眼神比他的脸更无情,更冰凉,她再也不忍心看下去。

    女人最容易相信自己的眼睛,玲珑已经躲到白景媛身后,扯着她的衣角,似乎希望她赶快离开这儿。

    白景媛看了看身边的李智辰,他也正盯着她。

    “小姐,要我出手救他?!”李智辰微笑着问道。

    白景媛没有回答,她又把视线移向了那个挨打中的乞丐。比起这乞丐,她觉得自己毕竟还是幸运的,她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她也沦为乞丐,是否还有勇气生存下去。

    她想起了自己的过去,那时她的父母亲还在,她也还是那个集百宠于一身的小郡主。那时候她很挑食,有一次摆了满满一桌的饭菜,她却吵着要吃红豆糕,还故意耍脾气不吃饭。父母拗不过她,只得吩咐下人立刻赶制,事情才算了结。

    可是第二天,母亲买了一袋馒头,带着她来到一个破屋子前,那是一间随时都有可能被风吹倒的房子。白景媛当时不相信这样的屋子还会有人住,她一刻也不想呆在那儿,可母亲却拉着她走了进去。那样遮不了风,挡不了雨的地方,不仅有人住,还住着十几个人,十几个像她一样年龄的孩子。

    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蓬头垢面,他们的衣服是“七彩服”,每一件衣服都是由不同的衣服拼凑而成的,甚至好多人连这种“七彩服”也穿不着。一个小女孩突然跑了过来,跪在他们面前,拉着她母亲的衣角哭求道:“求求您,救救我弟弟吧,他快饿死了!求求您了!求求您!……”声音是沙哑的,那女孩不知道流了多少泪,眼睛早已红肿了,还带着厚厚的黑眼圈。她边哭泣边磕头,一个十岁的小女孩除了磕头求人,她已经想不出其他的办法来救回自己的弟弟。

    母亲赶紧扶起了小女孩,拿两个馒头递给她,她绝望的双眼瞬间充满喜意,就像一个在沙漠的人突然看到绿洲一样。那女孩盯着她母亲,眼里满是激动的泪水,满是感激之情,她迅速跑到了弟弟身边,扶起奄奄一息的弟弟,把馒头撕成一片片递到他的嘴里。

    其他小孩子也赶紧围了过来,她看着母亲把一个个馒头分到那些小孩子的手里,沉静的屋子立刻充满了欢声笑语。这样普通的馒头,他们虽然不是第一次吃,却也算得上是一顿美味佳肴。人若是饿到了极限,也就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了。一个人之所以挑食,那是因为他的生活过得太好了,没有真正尝过饥饿的味道。

    母亲带着她离开了屋子,离开那间破破烂烂的屋子,进去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出来的时候她也没有说话。可她的心境却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她从来不吃馒头,因为她觉得馒头是肮脏的东西,没有人会吃那样的东西。可那一刻这样“肮脏”的东西却让那些小孩如此欢乐,甚至还救了那个男孩的命,她第一次意识到她的想法是错的。她觉得心里好难受,觉得委屈,为自己,为那些小孩,又或许是为母亲。

    一个小女孩拉着一个小男孩追了上来,跪在她们面前拼命地磕头。白景媛认得那就是刚才向她母亲哭求的小女孩,跪在她身边的就是刚才那个奄奄一息的小男孩,他们这是在感谢救命之恩。年幼的她已经被深深地触动,她满眼泪花,分不清是感动,还是悔悟。她突然抓起母亲的手哭泣道:“娘,景儿以后再也不吃红豆糕了,娘要景儿吃什么景儿就吃什么……”

    时隔多年,她始终无法忘记那一幕,那一刻也完全改变了她。她不再像以前那样蛮横无理,也不再经常闹小脾气,渐渐地她学会如何理解别人,成为父母亲心中那个聪明乖巧的好女儿。

    “住手!”李智辰突然大声吼道,伙计们不约而同停了下来看着他。

    李智辰继续道:“我们家小姐不喜欢看你们欺负人!”

    他看了看白景媛继续道:“请问他究竟犯了什么事,诸位非置他于死地不可?”

    领头的伙计道:“这臭乞丐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这些天老是来我们凤阳酒楼偷酒,前前后后加起来都十几次了!!”

    “就是!非打死他不可……”其他的伙计也忿忿不平。

    李智辰道:“你们是凤阳酒楼的人?!我是白龙门的李掌柜,和你们的王老板也算老朋友了,这里有一百两银子,就当是抵偿他这些天偷的酒,诸位看怎么样?!”说着便掏出一百两银子,递到他们的面前。

    领头的伙计看看其他的几个伙计,犹豫了一下接过银两,招呼大家离开了。

    人群也渐渐散去,白景媛慢慢走到那个乞丐身边,可没等她走到身边,他便迅速消失在人群中,只留下白景媛一个人尴尬地站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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