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叫白小俊,是这所三流大学的学生。
与其说我是学生,不如说我是一个混混。混了这十九的时间,我感觉自己还没有混够。
我很乐意继续混下去。
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读书。所以,不怕妖魔不怕鬼怪不怕身临险境不怕世界末日的我,唯独怕那些厚厚沉沉的书本。自认为能够如革命烈士般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正视淋漓的鲜血,却一碰到读书看报上课考试,就恨不得逃之夭夭。
班上那些带着笨重眼镜,反应迟钝,目光呆滞,随时抱着一大堆书本的人,真的会有出息吗?
也许是遗传了老爸作为一名警察的硬朗性格,我的脾气不是很好,三言两语不和,就想要动手。
我喜欢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的快感和刺激。
可是,我从久以来的作风作派却被他人扣上了大男人主义的帽子。
来到这所学校,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这里的美丽景色迷住了我,这里的美丽女生同样迷住了我。一张帅气的脸庞,成了我纵意花丛沾花惹草的资本。
每天在不知不觉中,手里就被塞进一张字条亦或信纸,打开手机,就能收到几条暧mei的短信,走到哪里,都能有三两女孩悄悄偷看。在其他男孩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嫉妒。原来,男人的肚量也没有比女人大到哪去。
听说,我嘴角微微上扬带着邪邪味道的笑容让很多的女生着迷,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不是装的。因为装只能做得出其表面而做不出其带来的韵味。
在这个学校,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边成。
他的出现,让我知道什么才叫做形影不离。
我们住在同一个宿舍,本来寝室里还有其他两个同学,但因为我和边成的不爱卫生,让他们无法再坚持待下去,于是申请更换宿舍,抱头鼠窜。
所以,这个温暖的小房子,这个快乐的小空间,就只剩下我和边成两个人。
男人嘛,不需要热爱打扫卫生,那都是女人的事。
为了反驳这个观点,我的妈妈引经据典博古论今地和我争论了很久。最后我说,以后结婚了,老婆主内操持家务,我主外工作赚钱,洗衣做饭搞卫生这些事情,根本就不需要我来操心。
这一席话,让我的妈妈哑口无言。
那些小心翼翼婆婆妈妈的男生,我是最为看不起的。
但值得讲清楚的一点是,我不爱公共卫生,并不代表我不爱个人卫生。
我是个很注意形象仪表的人,每天出门,我用在打理头发上的时间从来没有少于过半个小时。我觉得一个走在时尚最前沿的男人,完美的脸蛋一定要搭配上完美的发型。
我不喜欢那些美国流传过的街头文化,什么说唱涂鸦跑酷之类的东西,但我却疯狂地爱上了街球,也就是街头篮球。
学习书本知识,我承认自己没有天赋,可学习别的东西,我不得不佩服自己是个天才。
我以美国前nba队员阿尔斯通为模板,街球技术突飞猛进,原本普通的篮球在我的手里立马变得花哨炫丽。学校篮球队几次邀请我加入,都被我大气凛然地拒绝了。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那个叫石拓的人,因为他是学校里唯一可以和我媲美的人。
我认为舒坦的事情,就算有重重困难,我也会去做。我讨厌排斥的事情,就算你拿刀逼着我,我也懒得去做。我行我素,是我一贯的行事风格。
也算是老天有眼,学校里的女生占了六成,这可大大满足了我内心原始的野兽欲wang。寻花问柳成了我在这个学校唯一的课余活动。
不**,还叫少年吗?
系辅导员有一次找我去他那谈心,开头聊着还不错,什么球赛什么球星什么转会什么冠军预测等等,可聊着聊着就成了我大好的青春年华大好的学习机会不去努力武装努力进取,今后怎么去社会上打拼?
说了大半天,我也没了兴趣。一句话,给这次并不欢快的谈心做了收尾:我就是不爱学习,我就是爱玩,谢谢。
大学时光,比起初中高中那可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每天下午基本都没有课,想睡觉想玩电脑游戏想出去逛街都行。
每天下午,我都会抽出一两个小时来,拉上边成在校园里走走,散散步散散心只是比较含蓄文雅的说法,直接点,那就是巡逻式看美女。
恋爱,其实有很多种说法,关键在于你是注重“恋”还是“爱”,“恋”是过程,而“爱”是结果。我是比较倾向于前者的类型,任何光怪陆离的爱情在我们这个时代都不会有半点结果,不顾一切的爱上,催呼拉朽的分手。
在我风光无限的恋爱履历中,只有一个女子让我久久无法忘怀。
(https://www.tbxsvv.cc/html/74/74292/3812691.html)
1秒记住官术网网:www.tbxsw.com.tbxsvv.cc.tbxsv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