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都市言情 > 十帅面具 > 第107章 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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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杀之王掏枪便打,整个过程持续不到一秒钟。

    远处,一个小黑点迅速下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附近的居民被这突然的枪声吓到,纷纷趴在窗户的一角,窥视着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看是否有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发生。

    暗杀之王收起枪,插在腰间,“明月,你看到了吗?”

    “你说那个被你打下来的东西么?”

    “不是,我是问你看到藏在屋子里看戏的人了么?”

    明月四处看看。枪声过去没多久,家家户户的窗户一角,总是有一两张脸向窗外看着,搜索着什么东西。“我看到了,你想跟我说什么?”

    “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一群家伙,让他们来做我们的观众,真是太丢人了。”

    明月走到暗杀之王身旁,伸出手,拍在他的肩膀上,“有观众就不错了。如果只有我们两个,那太没意思了。”

    后天约战的敌人,一个实力不俗的对手,将一只手拍在暗杀之王的肩上,竟然一点防备都没有,任凭明月的手压在他的肩上。对于这个潜藏着致命危险的动作,满不在乎,邪?恶的笑道:“是啊,只有两个人的话太没意思。那样你死得太快,还是多一些人比较好玩。”

    明月收回了手,明知故问,“刚才我把手搭在你的肩上,你竟然一点都不紧张。我可是你的生死对头,这都不设防,不怕我下黑手啊。”

    “哈!下黑手,那都是黑老大经常用的卑鄙手段。你我不同。我们要的,是足够的刺激。我相信,你我是遵守游戏规则的人。”其实,暗杀之王之所以这么胸有成竹,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对于他的枪法,一直有着无比的自信。他坚信,他开枪的速度,比任何有威胁的动作都要快。只有他感觉到有一点点的威胁,死的,一定是明月。

    而明月,敢触碰暗杀之王的身体,也是看准了他是一个遵守游戏规则的人。此时,他还真有点那么小后悔。刚刚那一下,有足够的时间把暗杀之王干掉。解决了林海四恶,伸张正义,不也是一件快事?

    两个人为了后天的挑战和刺激,不约而同地遵守了游戏的规则。

    提到游戏规则,明月突然想起一件事,试探着问道:“暗杀之王,我听说……青龙帮的帮主不是你,而是另有其人,不知道算不算真的。如果打赢了你,算不算就能打他了?”

    暗杀之王怔住了。黑色的墨镜下,像黑洞般藏着深深的疑惑。“你听谁说的?这么多年了,青龙帮的帮主可一直都是我。”

    “你真不是一个擅长撒谎的人。你的表情,完全出卖了你。既然我敢问,当然是得到了知情人的消息。”

    “知情人?”暗杀之王咧着邪?恶的嘴角,“谢谢你告诉我这件事儿,我会找到那个知情人的。”

    “这么说,知情人的话是真的喽。你并不是青龙帮的真正帮主。你的背后,另有其人。”

    见实在瞒不住了,暗杀之王一脸的无奈。这么秘密的事情,整个林海市,可能除了他没人知道那位老大的事情。或许,在他走的这几年里。那位老大现身管理青龙帮,才被人发现。明月嘴里的知情人,一定是跟他有过接触的人。

    “我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玩游戏就要遵守游戏规则不是。打败了小boss,才能打最后的*oss。游戏嘛,就得一关一关的打。”

    明月压着栏杆,仰望天空。天,很蓝;云,很白;这样一片蓝天白云下,竟然盖着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洞。这个黑洞里,有太多的未解之谜。它的深邃,让人望不到底。对明月而言,这样的罪恶都市,正是他大展拳脚,寻求刺激天府之国。

    此时,他不禁在想。林海市,黄河流域附近的一座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它并不大,并没有太多的闻名于世的东西。除了罪恶,似乎什么也没有。为什么会聚集了四大龙帮这样的帮派,为什么会出现谢生凤、暗杀之王这样牛bi的人。

    想他们两个这等身手,在哪都是一个闪亮的金子,让人眼前一亮,吸引所有人的眼球。为什么,会屈居于林海市这样不大不小的城市呢?这里,到底有什么东西,这么吸引人。黑色漩涡的中心深处,似乎有一个神奇的东西,将一切都吸引到这里。

    正想着呢,暗杀之王投桃报李,大手掌拍在明月的肩上,笑道:“你先想着,我该回去了。”

    “还早呢。”

    “难道你要请我吃饭不成?”暗杀之王开着玩笑。

    “来一顿最后的晚餐,听起来好像也不错。”

    “我还有事情呢。”

    “后天就要决战了,还有什么事比决战还重要?”

    “当然。我很欣赏你,所以我要好好擦擦我的枪,作为对你这颗脑袋的尊重。”

    “那我真是要谢谢了。”

    暗杀之王走着稳健的步伐,带着踏步的影子,像极了受过训练的大兵,不久消失在空旷的街道里。

    整条大街,整个公园,又剩明月一个人。还不容易有个人聊聊天,为了他的脑袋回去擦枪去了。此时此刻,感觉是那么无聊。

    突然,明月想起来刚刚被暗杀之王打掉的东西,好奇想去看看。寻着那个方向一路走,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了血迹,看到了被打掉的东西。

    那只不过是一只很普通的小麻雀,只是,他死得有点惨。小麻雀的脑袋,有将近一半被打掉了,只剩下一半儿多的脑袋挂在身体上。既然一半的脑袋都没了,自然会少了一只眼睛。

    一百米左右,能看到一只小麻雀已经很不容易了。从掏出枪到开枪,所用时间不到一秒钟。这么短的时间,这么快的开枪速度,就能打中小麻雀。这样的枪法,放在世界范围内,也是数一数二的。而且,他还标志性地打中了麻雀的眼睛,打穿了它的脑袋。

    最重要的是,他用的只不过是一只手枪,还不是他那把熟悉的狙击步枪。如果用着他趁手的兵器,那简直太可怕了。林海四恶之一,暗杀之王的名号,名不虚传,真的不是闹着玩的。

    想必他那高超的枪法,自己的新技能还没达到理想状态。还有不到一天,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

    在第二天剩下的时间里,明月拼命地练习着,很晚才回家。然而,这一回家,得到了莫大的惊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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