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太一在这两年做了很多的事情。百姓们都说他们的陛下是一个好君主,减免了赋税,罢除了贪官,边关又很太平,五谷昌隆。只是新皇的后宫未曾有过一人,似乎皇的性子淡然的有些可怕,自古君王多无情。可是,他们还是觉得很幸运,生活在了这太平盛世。
在两年后的初夏,经朝臣死鉴,皇下诏,大选秀女。
玫久偷偷收拾了包袱,她要去找太一,告诉他山上的蒲公英开很久了,她一直很认真很认真的照顾着那些小种子,看着它们一点一点的长大,然后在初夏的时节开了花。他说过会在蒲公英花开的日子带着十箱子满满的聘礼上山娶她。话本子里有很多的负心汉,去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就会忘记那些善良的女子。玫久觉得她不善良,所以她会下山找回他来,问他怎么迷了路,自己等得心急,先来找他了。聘礼可以不要,哥哥准备了很多嫁妆。
哥哥最近自己也很消沉,缠了整整两年的小吴大夫终于是留下一封信,潇洒地离开了山寨,信中大意是已在山寨栽培了足够多的草药,如今也该走了,信末夸了夸山寨是个风水极好的地方云云。只是短短四五行字,没有一句提到哥哥,也没有一句提到自己的去处。庄涟如同来时的那般,失了踪迹。玫久会偷偷的看哥哥借酒消愁,因为自己也很想这么干,可是自己醉了,蒲公英苗怎么办?玫久只能默默的支持哥哥,默默的收拾行李。
于是,二年没有下过山的玫久凭着一腔的豪情壮志迈向了山下的小镇,小镇上有很多好吃的,有很多好玩的,玫久饿了,她想吃糖醋排骨,可是,她发现她的荷包被一个坏人偷走了,天上下起了雪,好奇怪,明明只是初夏,怎么会下雪?玫久想着一定是老天特别特别的可怜她,所以啊,才下了雪来安慰安慰她,告诉她,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毕竟初夏都下雪了。玫久这么想着,自己的心情好了很多。
可是,没有钱,玫久买不到包子,也买不到御寒的衣裳,走在街上会被大黄狗吼着嗓子嚎,玫久害怕大黄狗尖尖的牙齿,狼狈的逃了。狼狈的玫久跌跌撞撞的在街上走着,在一匹马前跌了下去,她好饿。
高头大马上坐着一个温润的公子,手中拿着一把折扇,是新晋的状元郎,来这儿公差。
状元郎急着下了马,扶起玫久,“姑娘这厢有礼了,在下关里谢晖。”
“兄弟好。”玫久顺其自然的接了下一句,“好兄弟,我饿了。”
谢晖是个古道衷肠的好人,俗称烂好人,接了玫久回客栈,让玫久饱餐了一顿。
玫久吃的很开心,为了表达自己很饱了,硬生生打了个嗝,谢晖在一旁听着甚为尴尬。“姑娘既然已经饱腹,那么~”
“那么,小女子自是会犒赏兄弟的。”
“小弟不才,所谓……”
“兄弟莫要见怪,我虽然是个土匪,但也是很讲江湖义气的。”
谢晖有些愣着,土匪,这个姑娘这么秀气,竟是那些打家劫舍的。不行,自己一定要解救一二,她一定是误入了歧途。谢晖心里的小宇宙是烈火熊熊。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的充满正义感了。谁说古今秀才肩不能提,手不能挑的。
玫久不知是不是自己的感觉错了,怎么一瞬间觉得这个兄弟的形象一下子高大起来,有些,燥热,对,燥热。
玫久深感不妥,用桌上的一杯温茶水迎面浇了谢晖一脸,再用抹布一抹,很好,湿润了。
谢晖愣神的空档,玫久已经将他拉出了客栈。
“兄弟,大恩不言谢,你我就此一别,来日相会。”玫久潇洒的走了,留给谢晖一个潇洒的背影。
谢晖怎么就觉得自己正义的小火苗还没有燃起来就被浇熄了呢?
初夏已经过了大半,天气渐渐炎热。玫久躲在路旁的一棵歪脖子树上休息,擦着额间的汗。她这半个月来走过了很多的地方,见过了很多人,可还是没有太一的踪影。玫久望着蔚蓝蔚蓝,没有一朵白云的天空,找一个人在这茫茫的大海中,真的是好难。玫久不打算放弃,她相信太一一定在某一处地方等着自己,如果他成亲了,她就送他进宫当太监,负心汉什么的,最讨厌了。但,太一好像就是宫里头出来的,玫久苦恼的挠了挠头。
“大爷啊,行行好,你就给我这个孤苦伶仃的妇道人家口水喝吧。”路旁的一个衣衫褴褛的夫人带着三五岁的稚童拉住了一个过路人的裤脚。过路人自身难保,现在这个时候是旱季,附近的河水七七八八都已经干了,他踹了妇人一脚赶快走了,他要赶到更远的地方去,那儿没有旱灾。
“快喝吧。”玫久把装水的葫芦递到了妇人的手上,没有在收回,看着小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玫久想着那个皇帝真是一个昏君,这里明明旱灾的那么严重,他仍在选秀女,大肆铺张的选秀女。玫久并不打算在这个地方找太一,里面的旱情是更加的严重,这么个地方怎么可能会是太一口中说的那个冬暖夏凉的故乡。
妇人看着玫久离开的身影,口里喃喃,谢谢。怀中的稚子已经安睡。在不远处,也有一个人一直看着这个红衣女子,那么张扬的颜色,穿在她的身上很好看。
黄昏,玫久丰衣足食的起了一个火堆,她抓到了一只兔子,看着活蹦乱跳的它,玫久双手合十,“兔子,你看你长得这么壮实,肯定有罪,所以,你就从了久久吧。记住,下辈子可不要在吃素了。”做好了祷告的玫久心安理得的葬送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香香的烤兔子,玫久很怀念那个味道。要是在来个蘑菇炖一炖……玫久遐想的特别美好。在寨子里,王叔会杀鸡宰猪,二狗子会炒菜,红红绿绿的,搭配的可好了。老丁是寨子的大厨,他烤的野味是外焦里嫩的。玫久这么想着,大眼睛黯然失色,她好想他们。不过没关系,找到了太一,她会和他一起回去。玫久的面容渐渐柔和,仿佛原先那个伤感的丫头不是她。
“姑娘,可许在下与你共度一晚。”弥生缓缓的自荆棘丛生的灌木中硬生生的开了一条小道,似是闲庭信步般从容的站在了玫久的火堆前。玫久不禁想,他不痛吗?看着质地上好的绸裤被扯得破破烂烂的,还有红丝溢出来,啧啧。
“姑娘不必担心在下。”弥生自来熟的坐在了火堆旁,如今天色渐暗。
“是可惜了这裤腿,你为什么不挽起了它在走过来?”玫久惋惜的看着这个败家子,这是玫久第一次正式看着弥生,咦,面相不错。太一是陌上君如玉的温文尔雅,眼前的他是潋滟芳华的庸雅。
弥生有意的忽略了玫久话语中对裤腿的惋惜,倒是玫久眼中的赞赏令弥生颇受用。这才是女子的寻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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