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术网 > 科幻灵异 > 人间四月尽芳菲 > 有朋自远方来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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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我们常常混在一起,大了又在一个班读书,所以我总觉得举人跟我就是一路人,可是到了高二下学期那阵,我才渐渐醒悟,我与举人差距太大了。举人遥遥领先,我却在班里58个人中排第36,能上个三本就不错了。语文英语和化学还将就,数学和物理就惨不忍睹。我看到立体几何就崩溃,看到杠杆,力的方向就头晕。那段时间,我非常沮丧和自卑。特别是还有个举人如此光芒照耀,我越发显得渺小。全年级的女生都知道我和举人关系匪浅,为此我的书桌里总有需要我转达的书信和礼物。以前我还挺乐意,可那段时间我精神压抑,情绪暴躁,上下学都绕着举人走。举人看我不对劲,每天推着车在我身后追着我喊,“芳菲你怎么了?我是不是得罪你了?”我踩上单车蹭蹭往前奔,头也不想回。高二下期期末考试前,学校放了一天的假,举人来我家找我,支吾了半天,终于很严肃地跟我说:“芳菲,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我看他大义凛然的表情,一下没忍住就扑哧笑起来。举人明显松口气。

    笑完了,烦恼也没有随之而去,我又冷下脸来,举人拿着我的大蒲扇,在旁边为我扇风:“我的姑奶奶,你又怎么了?是不是嫌太阳太大?别着急,我马上就去找把箭,学后羿那样给它弄下来。”

    我被他缠得没办法,只好老实交待。举人听完后拿扇柄敲我脑袋,“死丫头,我还当是什么事。这事情,包在我身上。”

    暑假里,省教育局严禁各个中小学校给学生补课,本可以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海南夏令营的举人,天天窝在我家给我开小灶。他把他总结的绝招全数教给我,条理清楚,头头是道,万变不离其宗。我做试卷的时候,举人就戴上耳机听音乐,基本上都是听他最爱的迈克尔杰克逊,要么就在我家客厅看迈克尔的演唱会影碟,边看边学着跳。鞋子和地板的摩擦声总让书房里的我一激灵。

    高三那年,举人向老师申请坐在我身后的位置,方便我这个十万个为什么随时发问。在举人的辛勤指导下,我的成绩稳步上升,徘徊在第十名左右,基本上可以考个二流的重点了。

    我为此特别感激举人。想起张叔叔刘阿姨平时工作比较忙,我妈内退在家没什么事,我就央求我妈多准备一份中午的便当。我妈把举人当亲儿子看,应承都来不及。高三开学后那段时间,我妈上午在家准备午饭,第三节课后准时送到校门口让我去领。中午的时候,我再拿到食堂,用微波炉热一热,进贡给举人享用。我们一齐吃饭没几天,班主任老段就找他谈话了,因为他担心我俩有早恋的苗头,毕竟举人是他们重点培养对象,今后要中举考功名的。老段高二下期才从初中部调上来当我们班主任,跟我们这种大孩子斗争的经验尚浅,绕了半天说不到正题。举人笑嘻嘻地听了半晌,说,“老师,您是担心我和许芳菲谈上了对吧?您别担心,我跟她早就在一起了,我们定了娃娃亲的,从小两情相悦。”老段愣在那里半天,举人终于绷不住笑出声来,拍拍老段的肩:“段老师,我逗您的。我跟芳菲就兄妹那样,左右摸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您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举人把这事说给我听的时候,我俩正在我家看电视,一人抱半边西瓜挖着吃,他说的时候挑得准,我正好一口西瓜含在嘴里,我一笑,那西瓜就顺着我的喉咙滑下去,差点没把我给哽死。

    不知道全世界的高三是不是都这样,每天都是做不完的试卷和习题,生活枯燥极了。就这样过了大半个学期,元旦快到了的时候,老段决定让我们放松一下,最后疯狂一把。我本以为是让我们放假三天疯狂玩,或者是集体组织去郊游,结果却是老段让我们班男生给元旦晚会贡献个节目。举人又毫无疑问地成了这个决策的实施者。举人每天晚上都要在学校的小礼堂排练,我很没有义气地自己先溜回家,我还要守着看6点过开演的《东爱》呢。

    元旦晚会那天,我们毕业班被安排坐在前几排。这么近的距离,每个节目我都看得津津有味,我对于之后要发生的事情毫无意识,喷嚏也没有打,眼皮也没有跳,我想,或许上天认为这是应该自然而然发生的事情。等到报幕同学说“下面请看高三九班带来的舞蹈,迈克尔杰克逊《dangerous》”的时候,我还乐不可支,“这群活宝嘿,估计要跳成搞笑版。”可幕布一拉开,灯光打起来的时候,我就笑不起来了,当时我嘴巴应该可以塞得下鸡蛋。清一色的白衬衣黑领带黑西装,这个架势直接夺去我和我周围人的呼吸,我和举人第一次在vcd里看到迈克尔跳这舞是啥样,我现在啥样。举人胳膊上缠着白色的袖套,他是领舞。那几分钟内的每一幕到现在我都记忆犹新,我想以后等我老了,还可以拿去跟举人一起回味。那时社会风气还没有那么开放,他们的手没有敢放在重点部位,只是放在皮带扣上。但是对于彼时还纯情的,根本想不到那一层的我来说,这实在不是什么重点,重点在于举人的造型,舞姿,以及整个舞群整齐划一的动作,足以让人疯狂。这是我以前没有见过的举人,或者说这就像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一样。原来他瘦瘦高高的穿黑色西装那么英俊,原来他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酒窝,原来他的身手如此的敏捷利落,原来……

    可是该死的他为什么要这么优秀?让坐在台下的我越发的灰暗。我心里阴暗地希望他左脚踩到右脚绊倒在地上。。。。我盯着他,目不转睛的,连眼睛也舍不得眨,此时我的眼里只有他。周围的尖叫都象是从遥远的深海之底传来,带着可笑的变音。谢幕的当口,全场灯光遽亮,举人大概是看到我的呆样了,不易察觉地笑了一下,酒窝一闪即逝,我的心脏就像被谁的手狠狠的握了一下又松开,我深吸了一口气去抚平内心深处的鼓噪,周围的声音再次涌入我的耳朵,跟几分钟前没有什么两样,可是我知道,我,从这一刻开始,不一样了。

    可是不一样又有什么用,高考后,举人去了北京,我留在本市的大学,又过了四年,举人直奔大洋彼岸,我还是留在本市工作。越来越遥不可及的距离,越来越忙碌的我们,msn偶尔遇上的聊天打屁,已经让我无法跟上他的脚步,我不清楚他遇见了些什么,经历了些什么,他的喜怒哀乐我不再能够分享或分担。

    所以,从我明白自己的心意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六年,我却还是只能挽着他的女孩的手,走在最旁边,中间,隔着的是他从来没有落在我身上的目光,以及我永远无法言明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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