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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二点刚过,这座边境小城已经安静了下来,唯有商业街的酒吧还热闹着,人声鼎沸。
门被推开,夜风灌了进来。在店里帮忙的姑娘奈丽正忙得不可开交,托盘上装满了大杯啤酒,走得摇摇晃晃,余光瞥见全身罩在斗篷里的清瘦身影,并没有多加留意。
那是典型的冒险者的装扮,虽然在边境小城并不多,但偶尔也能看见。
在路过一桌时,奈丽被男人随意伸在一边的脚绊了下,尖叫着往前栽到,被大步冲过来的冒险者扶住,那人甚至还空出一只手敏捷地接住了即将坠落的啤酒,重新放回托盘里。
气流掀开了冒险者的兜帽,露出了灯光下耀眼的浅金色头发和一张美丽得让人惊叹的脸。
酒吧里一时无声,奈丽绯红着脸轻声道谢。
“呦,爱丝特尔,你小子又来喝我的麦酒?”柜台边的老板霍克出声打破了沉寂,显然他和少年是认识的。
酒吧里再次热闹起来,人们即使仍然注意着走向柜台的少年,也不敢肆无忌惮地张望。
“嘿,霍克,除了一杯麦酒,我还需要一些消息。”连弦坐到柜台前的木椅上,接过了满满一杯清香的麦酒,顺手弹过去一枚金币。
“很乐意为您效劳。”霍克搓搓手指,精明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要成为一名独立的赏金猎人的话,需要什么条件?”
“哦,这很难,你必须先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我建议你先去当佣兵,佣兵工会永远都有任务,区别只在于金币的多少。”
连弦沉思着点了点头,“那当佣兵需要什么?比如居民证之类的……”
霍克擦拭着洗好的酒杯,耸耸肩,“这倒不需要,但是要正式被认定为职业佣兵的话,你需要累积任务点数,到达一百点就会领到证书了。”
“那大概要做多少任务?”
“初级任务的话恐怕至少也要做十个左右,如果是难度高的,一两个可能就够了。说起来最近工会正好有一项炙手可热的任务,可以算是诺塔城在内战之后赏金最多的,竟然高达一千枚金币!”
连弦感兴趣地前倾身子,“是什么?”
“是去半人马的聚居地找一样药材,我忘记叫什么了。老天,甚至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半人马对人类有多么憎恶了,去它们的聚居地找东西简直就是找死啊。”
霍克做出夸张的鬼脸,放好最后一个杯子,朝连弦摆手,“我劝你不要轻易冒险,这可不适合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或许老资格的佣兵可以试试。当然,你要能够对付半人马的蹄子和它们锋利的长矛。”
连弦和老板道别,起身离开。
当晚她找了家便宜的旅馆入住,躺在咯吱咯吱作响的木板床上回忆自己看过的书籍。
半人马,伊斯托克的一种生物,与人类交恶。它们拥有人类的上半身,从腰部开始往下却是马的躯体,行动矫健,攻击力强大。
半人马曾经一度被人类当作牲畜奴役,甚至有卑劣的贵族喜欢看人马与人类杂交的过程,许多年幼的半人马出现在了地下黑市中。
内战中,半人马集结起来与人类作战,赢得了一块聚居地,就在伊斯托克的西部边境森林,距离诺塔城只有十数公里。
战争后它们隐居在里面,很少再出现在人类面前。
连弦决定天亮后就去佣兵工会看看,她需要尽快拿到佣兵的证书,或许这项任务可以让她迅速积攒一百个任务点数。
洛萨-布莱恩是鲁特族人,他是个职业的盗贼--当然这是秘密。对外他可是个令人尊敬的药剂师,持有高等药剂师资格证。
这天清晨他打着哈欠出了旅馆,决定去佣兵工会转悠一圈。
那里经常聚集着不要命的冒险者们,或许他又可以卖出不少廉价的伤药,等到晚上再去酒吧,他的催情药效果惊人,不少人愿意出高价购买。
初夏的诺塔已经开始出现燥热的天气了,清晨太阳才出来就让人觉得刺眼,但这对于鲁特族人来说几乎就像是最温和的冬日阳光。
洛萨从早餐摊上买了块刚出炉的软面包,闲散地边吃边往前逛,余光却瞥见一个浑身罩着漆黑斗篷的身影。
他立刻打起了精神。
黑色这种暗色他极为讨厌,要知道他们的肤色就是暗色,再穿上这种衣服岂不是变成一团黑了?
洛萨喜欢浅色的衣服,有时候很愿意尝试一些花里胡哨的时髦服装。
鲁特族的暗棕色皮肤是天生的,据说他们的皮肤比任何人种都要坚韧耐热,这让他们可以轻松地生活在伊斯托克大陆南方那座潮湿炎热的岛屿上。
在夏日的清晨裹得这么严实出行,这人很有问题。盗贼眼里闪过狡黠的光,悄悄跟在那人身后。
虽然穿得破破烂烂,但谁知道呢?或许这也是为了制造假象。说不定这人身上有不少金币呢。
他成年后按照族规出来历练,要赚够五千枚金币才能回去,而且他希望给自己找个漂亮老婆,毕竟岛上的女人太少了,质量也特别差,又黑又壮。
一路由南往北,在中部的亚莎城停留时听说大量的冒险者聚集到了边境的诺塔,他当然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连夜赶路,终于在昨天抵达了这座不起眼的小城。
十分钟后,洛萨坐在佣兵工会的休息区,手里拿着一张旧报纸遮着自己的脸,佯装看得很认真,尖尖的耳朵却轻微颤动着,将前台那边的对话一字不漏地听了下来。
“你好,听说最近有一项赏金一百枚金币的任务。”
那个罩着斗篷的家伙开口了,声音意外地好听,让洛萨觉得浑身舒爽,这介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中性声线有种特殊的魅力。
听声音似乎是个比自己还小的少年。真的很有钱么?洛萨开始怀疑自己的猜测。
“是的,非常受欢迎的任务,同时难度也很大,是到半人马的聚居地范围内采取叫做‘格蕾丝’的草药。我们不推荐年轻的冒险者去做,这事关您的生命安全,请问您目前的任务点数是多少?”
“我是新人,并没有冒险点数。”
“那……请问您是隶属于哪个佣兵团么?”
“也不是,我习惯一个人作战。”
洛萨险些把报纸撕破。我的老天,这个猖狂的小子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半人马通常都是群体作战,那可怕的攻击力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应付的。
这项任务他当然听说过,基本上来接任务的都是团队,像这样敢一个人横冲直撞的他倒是第一次见。
如果不是足够厉害就是足够白痴。
洛萨更倾向于后者,毕竟这么年轻的冒险者通常都有种叫做“中二病”的问题,觉得自己可以征服整个世界。
裹着斗篷的冒险者没有听劝,仍然固执地签下了这份任务。根据生死契约,他一旦丧生,工会不会支付任何赔偿。
洛萨暗自耸肩,又来了一个送死的。这项任务春月就发布了,如今已经是初夏,近百名冒险者进去后都没再出来过。
不过他还是决定跟着这个冒险者,哪怕只是为了看清他的长相。
洛萨喜欢美丽的事物,尤其喜欢美丽的女人和金子。不过,动听的声音也算一项。
如果这个冒险者又恰好长了一张足够漂亮的脸,那他不介意免费送他一些急救的伤药,或许可以提高他的生存率。
他简直太善良了不是么?当然了,如果他长得很丑……那么他可就不管他的死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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