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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南对宋臣最初的记忆是隔壁家搬来的倍受宠爱的小少爷。
永远有穿不完的新衣服,有不会重复的玩具,手里随时有他没见过的一看就很好吃的零嘴。
向南很羡慕,羡慕之余又对这个小少爷生出了些畏惧。
他被同学排挤惯了,大凡成绩好的或者家境殷厚的人都不屑与他往来,背后不骂他是野孩子已是万幸。
所以当宋臣第一次站在奶奶四合院有些掉漆的大门外面的时候,向南怔在了那里,握着门栓的没有几两的手攥得死死的,他以为这个小少爷玩得无聊了要来寻他开心了。不料宋臣第一句话是:我俩是一个学校的吧?我看你常被同学欺负啊,没关系,以后哥罩你!
他们的友情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一起走过叛逆的16岁,走过由少年到青年的23岁,滑过无数岁月的年轮,一直走到了30岁。向南对宋臣一直心存感激,若不是这个人,自己未必能安然跨过那么多人生必经的坎,今天也未必能安然无恙的出现在这里。
我们所理解的友情大多停留在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阶段,向南想,他与宋臣上上世大概是一对兄弟,亦或者是一对恋人。唯有这生生世世的羁绊,才有了宋臣不顾一切的这三年,亦才有他们今日阔别三年的重逢。
“宋臣。”
“嗯?”
“谢谢你。”
宋臣靠了一声,“咱俩什么交情啊,你说这个谢字的时候也不怕闪了舌头。”
向南轻声一笑,“你不爱听,我还是要说,谢谢。”
宋臣拿他没有办法,在他背上轻捶了两下,随即又道:“欸,我说,你既然活过来了,怎么没有回来找我?”
“呃……因为没钱。”
“靠!你妹的破理由!”
向南好脾气的笑,宋臣深知他的性格,再继续这个话题只会让自己更纠结,于是伸手捏了捏向南这几个月长了点肉的脸,“你现在这副细皮嫩肉的样子真是羡慕死我了,顶着这么一张正太脸,学校有没有很多妹子倒追你啊?”
向南:“……”
房门这时候突然被推开了。
宋臣保持着双手掐在向南脸上的姿势转过头去,就看见曹秋冬一脸惊讶的站在门口,手指还托着门把,而他的身后,站着封厉和曹京云。
向南的目光直接略过了曹京云叔侄,径直停在了封厉的脸上,然后他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和宋臣姿势暧昧,虽然从前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比这更亲密的举动都做过了,但这次终究不一样。因为封厉正看着啊。
遇见封厉之前,向南活得一向坦然舒适。
遇见封厉之后,似乎连跟别的男人靠得近一点也是罪过,即使他们现在什么关系都没有了,但是当封厉的目光遥遥望过来时,向南还是下意识的挣开了宋臣的手。说不出为什么要这样做,大概,是因为不想被封厉觉得自己是个朝秦暮楚的人吧。
宋臣却像是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举动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多么的亲密无间,把刚刚挣出去的向南一把又捞了回来,连屁、股都没挪一下,心情愉快地朝门外的曹京云打了个招呼:“老曹,早啊。”然后又说,“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我第一次见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说着还拿手指戳了戳向南的脸。
向南见宋臣直接跳过了封厉,心想原来宋臣压根不认识封厉。
仔细一想也对,叶苏说封厉一直在北方,那么两人没见过也是正常的事。
曹京云那边嘴角一抽,没料到一大早推开门看到的竟然是这么一副刺激的场面,虽然他想不透怎么才短短一晚上,这个宋臣就跟向南打得这么火热了,但是两个人这么衣衫不整的坐在床上,还靠得那么近,怎么看怎么暧昧啊,这对曹京云来说当然没什么大的影响,可是对身后站着的某人……曹京云心想以封厉的脾气虽然不至于直接冲上去把两个人撕开,但是心里肯定在打算怎么整宋臣了吧?
唔,关键是宋臣也不是省油的灯啊。
这下有好戏看了。
曹京云心里一阵窃喜,脸上却还端着一副惊讶莫名状,“宋臣,你跟向南……什么时候这么要好了?”曹京云本来想说亲密来着,但是鉴于周遭越来越低的气压,还是聪明的换了个委婉一点的词。
宋臣右手揽在向南肩膀上,抬起手掌就在向南头发上捋了一把,笑道:“我跟他一见如故嘛。”这姿势别说曹京云,就连曹秋冬一时也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个摸头发的招牌动作不是封厉专用的嘛,这下骤然换了个人,还真有那么一点不习惯。而且目前这情况曹秋冬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只是出去溜达了一圈,回来房间里咋就多出个人来了?而且看起来跟阿南的关系还挺好的样子。
“别闹了,宋臣。”向南低声道,他也不知道宋臣今天是抽了哪门子的疯,一直把他按在床上不让起身,现在门口还站着三个人呢,就算撇除他与封厉这层关系,他们这姿势看着也着实暧昧了些。
向南大多数情况下都称宋臣为耗子,只有在他快要生气的时候才会直呼宋臣的大名,闻言,宋臣终于放开了手,向南忙翻身下床,趿上床边的拖鞋,转过头来对曹京云说,“曹先生,这么早有事吗?”眼睛自始至终没往封厉那边瞟一眼。
曹京云干笑两声,“没事没事,就是看你起床没,好一起下楼吃早餐。”
向南还没开口,宋臣已先一步说道:“好啊,人多热闹嘛,”然后又对向南说,“你先洗梳吧,我去外面等你。”
向南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宋臣出去的时候,顺手把房门带上了,隔绝了众人的目光,向南终于长长的舒了口气。他现在倒不惊讶封厉为什么也出现在了这个温泉酒店里,只是有点惊讶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自己的房门外面?向南觉得自从那天在封厉家两人不欢而散之后,再见自然就是陌生人了,就如昨天在御品长安一样,他们把陌生人这个角色把握得非常好,既不像敌人亦不像朋友,远看不亲密近看不生疏,看起来就是恰到好处的完美距离。
向南边想边进了相连的浴室梳洗,等出房门的时候只有宋臣一个人等在门外,正斜斜的倚在走廊的墙上,指尖夹一根烟。
向南皱了皱眉,宋臣立马做投降状,“好好,不抽了。”说着把烟蒂掐熄了扔进手边的垃圾桶里,然后走过来自然的勾住向南的肩膀,一边说道:“擦!你这么矮,我还真不习惯。”
向南扯了扯嘴角,“总会习惯的。”
宋臣煞有介事的点头,“说得也对,不过老子都三十几岁了,你还是青葱少年,太不公平了!”
向南望着他,“要不我们换换?”
“换个p啊!”宋臣吼道:“你现在捡回一条命就别给老子瞎折腾,到时候就算十个老乌来了也救不了你了!”
向南定定的看着他,当宋臣的脸上褪去纨绔子弟的派头时,这个青年总有种让人想好好疼疼他的感觉。自从向南遇见他之后,总是跟在宋臣的后面,被人欺负了有宋臣帮出头,考试考砸了有宋臣找人帮他补习,放学下雨了总有宋臣等他一起回家,不知不觉,他认识这个有点坏有时候又有点可恶的耗子已经这么多年了,向南说不出这一刻心里的感觉,他对宋臣一直充满着比感激更多的感情,后来他想,这种感觉大概就是“虽然他不是同性恋,但是却很爱很爱这个男人”的感觉吧。
宋臣被他看得发毛,拿手去挡他的眼睛,嘴里骂道:“靠!突然这么看着老子是想干嘛?不会爱上老子了吧!先说好啊,老子有喜欢的男人,不会要你的!”
向南被他逗笑了,两眼弯弯的看着他,“放心,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你丫骂谁是草呢!”
“谁答应就骂谁。”
“几天不见,嘴上功夫见长啊!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两人乘电梯到顶楼的餐厅的时候,宋臣突然一本正经的问他:“那个封厉你认识吗?”
向南一怔,点了点头。
宋臣仔细的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试探着问:“你跟他是不是有什么啊?”
向南又是一怔,这个反应让宋臣骂了声靠,“你不是不喜欢男人的嘛?”
“现在喜欢了啊。”向南无辜的回答他。
宋臣头疼的按了按眉心,“我就说刚刚他那个眼神有问题,果真是,你俩到底怎么回事啊?”
宋臣的属性很奇怪,有人说他人、妻,有人说他傲娇,又有说他很喜欢炸毛,但他有个优点,就是特别细心,刚才在酒店房间的时候,当门被打开,他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来自人群中的那一抹敌意,然后定睛一看,这一丝敌意来自曹京云身后的男人。他虽然一直在南方发展,但对于封厉的大名却耳闻已久,再加上最近两年他与曹京云这一方有几个合作项目,而做为曹京云生意伙伴的封厉对宋臣来说自然不陌生,两人虽然没有见过面,大概也能算神交已久吧。严格说来,宋臣比封厉还要大两三岁,刚才在房间里,两人一个无意的眼神交流,竟打了个平手。
封厉脸上的表情很平静,眼睛却深得像口古井,有种灼伤人的气势夹杂其中。宋臣当时没来得及想通个中情由,本着不输人的原则,瞪了回去,这一瞪瞪出问题来了,因为宋臣立刻想到,能让一个男人发出如此奇怪又意义深远的信号,通常只有两种情况,一是生意被人抢了,二是马子被人抢了。
姑且粗鄙地把他们家向南称作马子,但宋臣还是有点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说好的正常性取向呢?
没料到向南重新投了一回胎,连喜欢女人这种标配都给丢了,宋臣顿时痛心疾首。
向南也是没料到自己跟封厉之间的事会被宋臣一眼看穿,也没打算隐瞒,言简意骇的答:“前任。”
宋臣挑眉望着他,“你被他甩了?”
向南无语,“算是吧。”
这下宋臣不乐意了,“丫的找抽呢,敢甩你!”
向南见他又要炸毛了,立刻顺着毛摸,把自己跟封厉的那点事七七八八的说了,没想到宋臣听罢立刻就跳脚了,在尚算宽敞的电梯里连骂了好几声靠,“丫的真找抽啊!这下就算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老子也饶不了他!明明当初是他先招惹的你,怎么着,惹完了就想跑!没那么容易!”然后又对向南说,“你等着,他铁定会后悔的!”
向南又好气又好笑,最后叹了口气,轻声道:“宋臣,你给我留点尊严吧,别去找封厉麻烦,其实这件事他也没有错啊,说穿了就是场误会。”
比起向南温和得好欺负的性子,宋臣是个不报此仇不罢休的主,但是看着向南低头时眉宇间那一抹愁容,宋臣终是软下了心肠,嘴里答应着,“好,我不去找他麻烦。”才怪!
这家位于山顶的温泉酒店以温泉闻名,这里与温泉同样出名的是位于顶层的旋转餐厅,坐在其中,可以直接鸟瞰整座城市,远山,近海,以及被山水包围的这座城市亦能一览无遗。
曹秋冬一早上都觉得不自在,尤其当许斌和颜浩那伙人竟然不打一声招呼就退房跑路只留下他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这种感觉更是酸爽得难以言表。他此刻正坐在远近闻名的旋转餐厅内,其实这里他也是第一次来,但是众人口耳相传的绝美风景却是完全没有兴致去欣赏。因为周遭的气压从刚才从酒店房间离开时就一直没有升高过。
他端起咖啡杯,借着喝咖啡的当口偷眼打量了一□□侧坐着的男人。
“看来向南还挺抢手的啊,厉,你似乎多了个情敌啊。”这话他当然不敢说,是曹三叔说的。几乎在三叔这句话刚落下的时候,曹秋冬敏锐的感觉到身侧的封厉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他吓得缩了缩脖子,在心里第一万遍咒骂许斌和颜浩那几个没义气的家伙。
比起封厉的面无表情,曹京云就高兴得多了,生怕全世界的人不知道他此刻是在幸灾乐祸,“宋臣这个人看着虽然吊儿郎当的,却是做生意的一把好手,咱们跟他合作的那几个项目都赚不了少钱,而且这个人也很够义气,值得深交。”
封厉端起青瓷的茶杯,置入唇边轻呡一口,俊脸被氤氲的雾气挡在后面,半晌,意味深长的应了一个字,“哦?”
曹京云看着他,笑眯眯的,“你跟他接触接触就知道我没说假话。”
将手里的茶杯重新放回桌面,封厉的目光落在曹京云的脸上,漫不经心的道:“我对他不感兴趣,但我对那个叫翟清的人很感兴趣。”曹京云嘴角不受控制的一抽,下意识的问,“你认识翟清?”
封厉堪堪露出一丝笑容,“刚刚认识。”说着晃了晃手机,手机屏幕上是一则秦一刀几分钟前刚刚发过来的关于宋臣的资料,那些外界公开的和外界所不知道的事项一一罗列其上,无一遗漏。
曹京云掩饰地清咳一声,“再怎么说咱们是合作伙伴关系,别把事情弄僵了。”
封厉淡淡的看他一眼,声音没有一丝起伏,“这是两码事。”
曹京云一时竟无言以对。
封厉所说的两码事在他看来就是一码事,如果封厉因为向南这层关系动了翟清,那无疑是在宋臣心头上剜肉啊,这么一弄,双方肯定再无合作的可能,搞不好,两人还会搞得水火不容,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封厉这无疑是要弄得两家公司老死不相往来,曹京云觉得吧,跟什么都可以过不去,但就是别跟钱过不去啊。
封厉和宋臣这两个人,各自盘踞一地,若真打起来,最后只会两败俱伤。
正因为清楚的知道这两个人都是说一不二的性格,而且他低估了向南在封厉心目中的地位,或者应该说,他高估了封厉在面对与向南有关的任何事情时的理智,所以曹京云现在觉得这场戏一点都不好看,反而异常的棘手。
沉默间,电梯门突然叮的一声开了。
虽然隔得远,但那声音还是细细密密的传了过来,曹京云一抬头,就看见宋臣正亲密的搂着封厉家的向南从电梯里走出来,旁若无人嬉笑的态度让曹京云看了都火大,他忙侧过头去看封厉,发现他正在喝茶,面色如常的仿佛他们刚才的对话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曹京云再一看,突然了悟了。
封厉20岁的时候,曾有份报纸这样评价他,说封厉其人年纪虽轻,却把面皮功夫做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比起贵圈的影帝丝毫不逊色,即使心中再多情绪,表露在外的,不过一个轻描淡写的眼神和一张万年不变的脸。
这话隔了近十年再看,封厉的面皮功夫早已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
所以向南一出电梯,看到的就是封厉脸上平静无波的表情,向南霎时也就释怀了,他虽说要对封厉死心,却一直保留着一些期待,如今看见封厉没有表情的模样,向南想,自己的执著注定不能像别人的等待一样直到天荒地老。因为应该坚持的才能称之为执著,而不该坚持的则是愚蠢,他对感情虽然一向迟钝,却也不愿做个感情里的蠢人,既然封厉能这样心如止水,为何他还要自困其中?
实在太不划算。
想通了这一层,向南觉得浑身轻松了不少,落坐时的姿态也变得从容坦然。
曹秋冬觉得桌上的气氛随着向南和宋臣的加入变得更加诡异,简直能用风云诡谲来形容,他只恨为什么这是一张圆桌而不是一张方形桌子,如果是方桌,那他就能顺理成章的把位置空出来,然后自己再随便扯个什么理由遁走,但是没有如果,所以曹秋冬还坐在那里,而且还要努力忽视如坐针毡的感觉,脸上端出一副四平八稳的模样。
宋臣坐下后,露出宋氏招牌笑容,“封先生,久仰大名。”
封厉亦是皮笑肉不笑,“宋先生的大名才是如雷贯耳。”
两人说话的同时,眼神毫不避讳的在半空中碰撞在了一起,一个从容,一个潇洒,优雅贵公子的派头十足,火药味儿却足足漫出了好几张桌子。人家常说越有风度的人幼稚起来越是叫人不敢恭维,曹京云此刻终于明白了个中精髓,以他对宋臣的了解,这人经常会做出一些让人费解的举动来,所以曹京云还能理解宋臣此刻这像是要吃人的眼神,但他不能理解的是,封厉这么个连笑话都不屑讲的男人竟也有这么针锋外露的一面,曹京云仔细一想,又了悟了。
曹京云最后把目光移到当事人向南身上,发现他正端着一杯白开水一口一口的喝,边喝边低着头看刚刚侍者送上来的晨报,曹京云一口气差点卡在喉管里,心想这向南是真的迟钝呢还是假的迟钝呢。
事实上向南也发现了桌上这诡异的气氛,但他觉得自己跟封厉既然什么关系都没有了,那跟封厉一切有关的事就都跟他没关系了,而且他知道宋臣虽然看着不可靠,但做事情还是很有分寸的,既然答应了他不会找封厉的麻烦,自然就会兑现,所以他喝水喝得自在非常,看报纸也看得十分的专心投入。
假设封厉和宋臣是武林高手,曹京云毫不怀疑他们眼前这张桌子会被他俩的“内力”给震得粉碎,好在侍者恰恰端上餐点,打断了两位男士之间的“眼神交流”,让其余几个人得以安静惬意的享受接下来这顿丰盛的早餐。
但是这个用餐的过程也是让人挺蛋疼的。
因为宋少爷全程都在给向南夹菜,而且不是用公筷,是用自己的筷子。问题又来了,向南竟然不嫌脏,直接把宋少爷夹过去的菜全部吃进了肚子里,这下别说曹京云,连一旁努力充当空气的曹秋冬也觉得蛋疼无比,他没敢去看封厉的表情,因为怕看一眼就会折寿好几年。
偶尔宋少爷杯子里的水喝完了,把空杯子往那一放,向南立刻乖乖的替他满上,这一副乖巧懂事又人、妻的派头让宋少爷十分受用,让曹京云十分蛋疼,让曹秋冬十分捉急,他真怕封厉会突然站起来掀桌子。
封厉自然不可能毫无风度的掀桌子,他只是沉凝着一张脸,拿着刀叉的手上青筋暴起,它们仿佛随时会张牙舞爪的破皮而出,变成藤蔓将对面的宋臣干净利落的勒死。
你问向南为什么给宋臣倒水倒得那么自然又顺手,他会理所当然的回答你:我习惯了。
所以说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
等到磨人又惊心的早餐终于结束了,曹秋冬立马找了个理由遁走,向南本来打算跟他一起走,却被宋臣一把拉住,“你不是要回学校补课吗?我送你。”
向南点头答应了。
曹京云见他点头点得这么干脆,而且还当着前任的面,觉得更蛋疼了。心想这个叫向南的少年还真是个干脆无比的人,竟然能把全城排行第一的优质男人封厉给甩了,断还能断得这么潇洒利落,正应了那句老话: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这种毫不拖泥带水的性格真是让曹京云又爱又恨,那些拼了命也想爬上封厉的床的男人女人们若是见着了向南,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找块豆腐撞死。
宋臣今天扳回一城,得意非常的跟封厉与曹京云道了再见,揽着向南的肩膀飘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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