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夜晚往往更加寒冷,虫兽依着黑色掩盖掉自己的行踪,秘密地行走在层层积雪上,发出苏苏的声音,随时准备着一场丰富的晚宴。
一只银狐嘻嘻地跳跃在石缝间,它刚刚做了母亲,食物是它和孩子活命的来源。它已经好几天没进食了,一点奶/水也没有。窠里的小孩饿得连眼睛也睁不开。今晚,夜色浓重,它循着上山的足迹,决定到寺庙里碰碰运气。她知道寺庙的后山,新养了几只鸡。这是它在白天找食的时候发现的,当时没人看管,希望现在也是。
银狐驾轻就熟地进了后山,循着气味,慢慢地摸索到小木屋后的鸡圈里。几只鸡都在,它看得很清。它慢慢地开始撕咬鸡圈,一点一点,先是撕开了一个小洞,它努力把头往里拱。此时,鸡群里已经有一只被惊醒的母鸡,开始不安地四处乱走,发出咯咯的叫声。
事不宜迟,银狐用力钻进圈内,顾不得身上被竹签拉伤的痛感。看准那只惊慌的母鸡,向前一扑。很不幸,没中。它转过身,喘了喘气,再次蓄势待发。
这次的一扑,中了。可喜悦完全被身上的痛感所取代,它感觉自己的血流的很快,什么东西陷进了肉里。在这种痛感的刺激下,它不由地松了口里的母鸡,让原本已经快要到手的猎物扑棱着飞走了。它扭过头,看见月光下站着一个身着玄衣的男子,正拿着什么冲它笑。
身上的血流的越来越快,因为它跑的也越来越快。银狐似乎已经听到了刷刷的树叶声,还有男子紧追不舍的脚步声。虽然为兽物,它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一次约莫是逃不过了。
果然,当昏迷的银狐被玄衣男子随意拎在手里,它透过微眯的双眼,动惮不得,却看见玄衣男闲闲地坐在木屋的火堆旁,轻蔑的看着它:“小东西,敢来偷鸡!你吃了鸡,我家三三还有鸡蛋吃吗?你以为这几鸡是随便养的,都是有份的!找死!”
银狐浑浑地听着,全然不知道男子的意思。如果言语相同,也许可以互相体谅下彼此相同的心境。
银狐又听到男子说:“你的皮不错,做顶帽子给三三戴也好!”言罢,男子又十分自嘲地说:“连个告别都不许,又哪里有机会再见,那孩子一定恨死我了!”
说着,男子摸摸银狐,身子还温热,气息却已无。男子那双见惯杀戮的眼睛竟然颤了颤,脸上不自然地抽搐了几下,对着银狐的尸体缓缓地说:“小东西,你该不会真以为我要扒了你的皮吧?难不成,吓都吓死了,也对,我在他们眼里真的就是个没有心、没有感情、永远也不会痛的人吧......”
男子颓然坐在火堆旁,自然是看不见银狐还未走远的灵魂。如果银狐有灵魂的话,现在自然是留恋在溪涧的石缝中,哪里会来听人类的妄语。
玄衣男子觉得自己真得很悲哀,那是从未有过的悲哀之感。
玄奇紧紧地跟在玄心后面,学着他的一举一动。随着玄心一同去后山挖野菜,一同去溪边汲水,一同和面做面食。走在前面的玄心忽然转过身子,认真地对玄奇说:“师弟,你不用跟着我,做这些事对你来说太难了!”
玄奇坚决的摇摇头,说:“我可以,没问题的。”
玄心无奈,随即一副了然的表情:“你到底是要当墨颗子前辈徒弟的,这么躲着也不是办法。”
“不要。”玄奇缩缩脑袋,“你又不是没见着昨晚那阵势。”
“那你总不能老跟师父挤在一起/睡啊!师父年纪大了,照顾你也不方便。”玄心欲言又止。
“那你就忍心看我被追得满寺庙跑!”玄奇生气地撅起小嘴。
“这......我倒是也没办法。”
“对啊对啊!你不还说墨颗子不是什么好人吗?让我不要理他的。”玄奇满眼期待地看着玄心。
“我什么时候说过了?”玄心摸着光头,一副装傻相。
“就是就是......昨天啊!”
玄心看着玄奇几乎要胀破的腮帮,连忙补充道:“师弟,我最近很忙,真的记不起来了!不过,我可以让师父同意我和你住一起,这样墨颗子前辈和你的嫌隙就自然没了,岂不更好!”
玄奇闻言,眉眼都笑得如三月春水,一把拥住玄心“师兄,你就是我的恩人!”
玄心用力挣开玄奇的拥/抱,似乎很不习惯这么亲/密的方式,谦虚得笑笑,拿起水桶,去溪边提水。玄奇不死心地跟在玄心的后面,什么肉/麻说什么。听得玄心垂了头,红了脸,手一滑,水桶掉水里,飘了。
玄奇大叫,玄心急的顺着水流去追水桶,两人的足印直直的留在溪边,一路蜿蜒。
还好是冬末,水流不快。水桶正巧合的撞在岸边突出的一块岩石上。玄心连忙将水桶拎上来,平静了下起伏的心绪,正想安安稳稳地打桶水,却被一旁玄奇的尖叫所打断。
“师兄,师兄,快来快来,这里有东西。”
玄奇伸手想摸摸狐狸幼崽,却被玄心拦住。玄奇不解地看向玄心,玄心谨慎地说:“不能摸,万一被母兽发现就不得了了。”
玄奇愣愣地想想,还是坚决地把石缝里的狐狸幼崽抱出来了。一共八只,玄奇一只只地看过去,忽然愣愣问:“咦师兄,这只怎么是硬的,咦,这只也是啊!”
玄心仔细地看看,半晌无语,默默地从玄奇怀里拿出狐狸,沉声说:“玄奇,这里有五只已经死了,应该是冻死的。”
玄奇被吓着了,连忙脱下外衣,包住剩下的三只,起身对玄心说:“走吧,师兄。我们快回寺里,让主持爷爷,哦,主持师父救救它们。”
“不行!”玄心喝道,“佛门禁地,怎么能收留畜生呢?再说,我们带走它们,母兽万一找来,怎么办?”
“可是,我们把它们放在这里,也是冻死啊!它们的母亲是不会回来的。况且,佛家不都是要宽大为怀,爱护苍生吗?”玄奇抱紧了怀中的狐狸幼崽,“师兄,你看,它们真的好小好弱,眼睛都睁不开,放在这么冷的天里,肯定会冻死的。”
“你又不是狐狸,怎知它们的母兽不会回来了?”
“我,我就是知道!”玄奇眼里弥漫上一层水雾,“你看它们这么多都冻死了!哪有这样不闻不问的呢?”她喘息片刻,喏喏地说:“好歹告个别啊。”
玄心没话,自然心里也有万分的不忍:“那好吧。我们先把这几只埋了,再把剩下的带回去。不过,我提前跟你说,最后救不救还是主持的意思。”
玄奇玄心带着狐狸幼崽奔回寺庙时,一道消息晴天霹雳,觉闻主持清早下山去市上采购,至今未回。
玄心赶紧在禅房里升起火,尽力把房间弄得热热的。玄奇坐在榻上,一会抱起这只,一会抱起那只,想用自己的体温好好捂捂狐狸宝宝。
玄心不时到外面看看天色,急的满屋乱转。玄奇看着似有不忍,“玄心师兄,你累了吧,坐下歇会。”言罢,垂眼看看怀里蜷缩着的狐狸宝宝,突然有了落泪的冲动。什么都做不了,尤其是看着生命远逝之时。
“玄奇,你别乱想。师父一会说不准就回来了。”玄心苦恼地挠着头,无奈之下,也爬上榻,也学着玄奇把狐狸抱在怀里,和玄奇靠在一起。“两个人在一起,火力总算强些。”玄心温温地说,玄奇闻言,含着眼泪笑了。
玄奇醒来的时候,狐狸不见了,玄心师兄也不见了。她跳下榻,几步跑出禅房,向房门口扫地的僧人询问狐狸的去向。僧人笑吟吟地回答:“玄心去和面了,狐狸没事。”
“觉闻主持回来了?”
“不是,是墨颗子前辈救了狐狸。前辈来找你,看玄奇你睡梦里还边哭边把狐狸抱得老紧,就把狐狸带走医治了。”
玄奇收收惊愕的表情,僧人还是笑吟吟地说:“你和玄心都傻,不知道问人,干放着这么一个医药圣手不去找,作甚?”
玄奇不好意思地笑了,“狐狸没事就好,我先去找玄奇师兄。”一转身,跑得飞快。
僧人随后的话,像揉碎的棉絮,硬生生地塞进玄奇的耳朵里:“你不去谢谢墨颗子前辈吗?”谢当然要谢,可是这个怎么谢呢?
“玄心师兄,是这样吗?”玄奇想玄心展示了下自己包的饼饵,玄心噗嗤一声笑了,揶揄道:“你这个是饼饵吗?大肚罗汉吧!”
“师兄,你不要这样嘛!万事开头难!”玄奇觉得脸发烫,低头为自己开脱。
忽然听见门外一声“嗯哼”,抬头一袭紫衣优雅地立在门边。
“墨颗子前辈,您怎么来了?”玄心依然有礼。
“来讨债!”墨颗子显得很淡定,像饭后闲聊提起的一件事,“这里有人欠了我一声谢谢!”
玄心了悟,用胳膊戳戳玄奇。玄奇似乎是沉浸在做面食的乐趣中了,半点眼风都不扫墨颗子一下,完全的无视啊!
收到冷落的墨颗子这下不能不介意了,绕到玄奇面前,无奈地问:“你不是很在意那几只狐狸吗?知恩不图报是你颜家的传统吗?”
玄奇手抖了下,还是没理他。
一旁的玄心看不下去了,连忙对墨颗子解释道:“前辈,玄奇其实很感激您的。你看,他做面食,就是为了跟您正式道谢。额,这个大肚罗汉就是他的谢礼!”言罢,玄心捧起玄奇做的面食盘给墨颗子看。
墨颗子看着一个歪歪倒倒的饼饵,满足地笑了,不经意间竟撞上了玄奇偷偷投来的探询目光,笑得愈加欢畅。
忽然,他伸手握住玄奇的小手,一点一点指导着她的手法。“你放馅放的太多了,面太硬,就不容易合在一起了。像这样,不就好多了?”他抬起头,笑意从眼里流淌出来,流进玄奇心里。
玄奇惊诧自己竟然那么顺从,那么听话。还没待她反应过来,墨颗子已经卷起袖子,扎起衣摆,气势汹汹地说:“让我给你们露一手吧!保证你们吃得舌头都不剩!”
“前辈,水放几许多?”玄心恭敬地问。
“你看着过中指就行。”墨颗子拿自己的手指比划了下,言罢,又十分不满,“能不喊我前辈吗?听着老气得很,我的名字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您是要我们称呼你为邬......洛。”玄奇很担心。
“嗯嗯,是的。”
“邬洛,挺好听的。”玄奇憨笑着说。
邬洛却沉了脸,假装严肃,说:“你,还是要叫我师父的!这个,什么时候都不能改!”
玄奇吃了一惊,却也无所谓地转到一边,玩面去了。
邬洛翻动十指,灵巧娴熟地包着饼饵,似乎漫不经心地问道:“你有什么不愿意的?摊上我这么个师父,是你的福气!”
随即,邬洛开始了一江春水似的自我吹捧。
忍耐不了的玄奇,爬上板凳,用沾满馅料和面粉的手在邬洛的嘴上糊了一把。
玄心瞬间石化,脑中演绎起玄奇的无数种死法。不料,邬洛发出瘆人的笑声,说道:“呦呦呦,瞧我徒弟,都知道孝顺师父了!来来来,好徒弟,你也尝尝!可好吃了!”言罢,在玄奇嘴上,也抹了下。
不甘示弱的玄奇,抓起面粉向邬洛砸去。却误砸在观战的玄心身上,准确地说是,是嘴里。
“额,师兄,不好意思!你嘴长得太大!”
图见面粉飞,叫声起,人影攒动,笑声奕奕。厨房彻底混乱了!
一月后,当春日的暖气渐渐散开溪流上盘旋的冷意时,锦都城里已是早春二月的颜色。城里的姑娘们做起与那与枝桠色泽一致的春服,嫩嫩的,俏生生的。一时间,年岁之初的喜悦弥漫在城中各处,陷进人生的希望里,而每个生活在锦都城里的百姓脸上也都带着自诩之意。那是生活在天子脚下之人特有的神色,倨傲而又自信,接近着最盛的皇气,享受这四方所不及的讯息。
锦都城自太祖西陵世初建立大魏王朝,已作为帝都存在了六十年。想当年,太祖入关后,与群臣商议如何选定帝都。群臣有的提议定都于与南方一衣带水的嘉城,有的阿附于西陵皇族,希望定都于关口的宁城,双方互不相容,足足在朝堂争执了三月。甩掉笏板,撒泼放赖的大臣也不在少数。嘉城临近南方,粮米生产丰富,地理上就像瞭望台,定都于此的大臣无不是希望太祖趁此良机,挥剑南下,灭掉避居南方的小周朝,进而统一全国,称雄天下。而看好宁城的文臣们则在一旁冷笑着议论:“武将们就是少脑子!只怕还没打过江,就被北鹿族给抄了老家了!”文臣们的意见自然要保守很多,在他们看来,正值建国初,根基不稳,北边有北鹿族部落的侵扰,这个部落虽然男子一向零落,却好战的很。而且特别懒,总喜欢乱拿别人的东西。虽然懒惰不是他们的原因,谁也不能在千里的盐碱地上种出什么。但总南下掠夺也很讨厌,太祖为了解决这个麻烦,与其达成岁币的条约,其实就是粮食政策。但若定都远,一旦与南方开战,一来粮食供应尚且自顾不暇,又能有多少剩余的再供给北鹿族。如若不给,拼着北鹿族不要命的个性,焉知不会作乱?作乱可以平息,可两地兵力悬殊,鞭长莫及,只怕到时祸及边境也是少不了的。宁城原本在未入关之前,就一直是西陵族供奉先祖神位的地方,又临近军马场,地势辽阔,最适合训练战马,兵力可以得到随时的补充。
至于最后怎么定在锦都的,民间说,是太祖实在受不了群臣的聒噪,决定折中。即取嘉城和宁城两地中间地段定都,满足双方的意愿。还有一说,比较官方,说是太祖决定把两者都定为都城,实行双城制,即工作在嘉城,生活在宁城。一面要把群臣的家属全部迁到嘉城,实行军队化管理,事实上无意于软禁,一面要群臣坚守岗位,摒绝私情,一个月就可探望一次家人。群臣不闻尚可,一听此言,满堂哗然,为此一个个泪流满面,力谏太祖不可行如此荒谬之举,不顾人伦之情。太祖倒也没怎么坚持,只说:“既然卿等不愿只为嘉城,又只为宁城。朕亦不愿破坏爱卿团圆之美,此二城引得卿等喧哗至于今日,足见二城都不为美。故此,朕欲弃二城,另取新城,卿等意如何?”话完,山呼万岁,一片臣服。
封邦二年,太祖西陵世初定都咸邑,并更名为锦都,国号魏,未开赦天下,只整顿旧案,放逐宫人四百。
当太祖与群臣一进咸邑之时,看见的是四面破败的景象,由于战乱,居住于此的百姓大多衣衫褴褛,却还镇静地走在街道上。即使口粮已到每人限领的地步,人们的脸上还未失却前朝所给予的荣耀之感。锦都一直凭借着当地盛产的墨砚供养着天下士人,它曾有着一座学宫,那里生存王朝,乃至天下最出色的士子。也许天下已经找不出第二个像锦都一样重视文化的地方,可以忍受破烂的棉絮飞扬,却不能看见纸张随意被丢弃。可以没有足够的口粮,却无一日让孩子停止诵读。如今,六十年的积淀,让这座城市又重新焕发出了以往的生机,来来往往的商人行走街道上,细听谈话的内容,那是介于士子与商人角色的角色转化,上至国家大事,下至陋巷奇闻,伴随着商品,一起流入坊间,越传越远。言论的自由,福祸未知,只是现在为锦都的百姓又增添了些许不同的滋味,从嘴里说出的话似乎也可以使自己高人一等。
就这样,太靖十七年初的春意在锦都人的口中越加浓烈,人们唇边闲雅而又傲慢的笑意愈加深重。可还有一个人一点也笑不出来,他躲在层层帐幔后面,心里的谋算全化在几上的一张纸上,八百里加急,宁城被围数日。
他眉头深锁,眼里甚至没看见跪了许久的白衣男子。
一旁的侍者第四次小心翼翼地提醒道:“大将军,照您的吩咐,颜太常来了。”
被称为的大将军的男子,没有抬头,依然盯着那张纸。
侍者为难地看看跪在地上一个时辰的男子,无奈地摇摇头。
忽然,白衣男子起身向侍者摆摆手,示意侍者离开。侍者犹豫了下,忖度着男子如今被信任的程度,还是慢慢地退出房间,带上门。
伴随着侍者的离去,大将军高烈终于抬起头,面无表情地问白衣男子:“重之,你可明白?”
白衣男子轻轻地笑笑,却不失恭敬,拱手答道:“重之自然明白。大将军的意思,赵国军队这是声东击西,攻打宁城只是诱饵,实际另有目标。就如同,刚才大将军不语是顾忌侍者,而非我。”
“正是!只是我没想到你想了这么久才想到。”高烈不屑。
“我与大将军同心同德,自然想得是一处。”白衣男子幽幽的说道,一双眼睛精光四射。
“只是不知,高大将军可曾悟出赵军真正的攻伐之地?”
高烈猛然领悟,抬眼看向男子:“你想到了?”
“宁城虽为西陵发迹之地,实际的战略位置却一般。适合于韬光养晦,是入关的一道屏障。但却不是唯一的屏障,赵国位处西南,与周国也是一衣带水,若想逐鹿中原,大可不必劳师远袭,夺我塞外之地。”白衣男子语气平淡,却忽然一转,“除非我们有赵国想要的东西。”
“什么?”高烈心急发问。
白衣男子却不急着回答,缓缓地说道:“赵国地势险峻,大河奔涌,群山起伏,当真壮观。我早年游学,也很是喜爱那里的风貌啊!那里的民风也强悍得很,械斗逞强也是有的。百姓一族居住,十分团结,若是编结成队伍,更是勇猛。只是不知拿来当骑兵效果如何啊?”说到这,白衣男子闲闲地坐下,没觉得有丝毫失礼之处,依然气定神闲。
高烈已经一跃而起,拍案大骂:“作死的南蛮子,竟敢打军马场的注意!”
男子神色依旧淡淡的,“大将军既然明白,那就好办多了,剩下的就是如何调兵遣将了。这是大将军的长处,自然无需多言。只有一句,务必还要拖住攻城兵力,不让敌军形成合围之势。宁城外本就是辽阔的草野,想必赵国也早已做好准备。”
高烈若有所思地说:“宁城的驻军本就是为了保护阳朔马场而安扎的,如今被拖住,力量使不上。而阳朔向西是旗山,此山为魏赵二国的天然屏障。本以为可以靠这样的屏障遮挡住赵国的侵扰,故此选址在此作为军马场。没想到,赵国为了训练出骑兵,竟然打起这里的注意,当真不怕麻烦!”
“谁让赵国本地不产马呢?就算有,只怕拿来配种都勉强!”白衣男子揶揄道。
高烈闻言,也忍不住一笑。
“大将军准备安排谁去拖住攻打宁城的赵军呢?”白衣男子正经地问。
高烈沉吟半晌,复又谨慎地问道:“重之觉得呢?”
“这种差事费力不讨好,不能放跑赵军,也不能攻进城里。毕竟,这个任务只是声东击西,拖住赵军即可。”白衣男子沉吟道:“心腹而不骄矜,最好。”
高烈微眯着双眼,思索了会儿。突然呼入内侍,说道:“去,把二公子给我叫来!”
内侍应了声“是。”随即,快速跑开。
颜眷看着内侍的背影,悠悠露出一丝的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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