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夕阳的橙红泼墨般渲染了整片天空。廉价灯光下同样色泽的泛着大片泡沫的啤酒在吆喝碰撞中释放小麦发酵的气味,呛人的烧烤在炭火上翻转产生致癌物质,形形色色的客人从洗不净的餐盘里,拿起烧烤吃得津津有味。
菩西街的夜生活开始了。
地面上黏糊糊的黑色污物终年不化,永远那副死皮赖脸的模样。
她来不及换的白色高跟鞋很快就脏了,很突兀的。
“景嫂!”街道被各种小吃夜宵摊占了位置,只留下中间很小的夹缝供她行走。叫她的人坐在路边那些喝酒吃肉的男孩中间。十六七岁正是暴戾轻狂的年纪。明明稚气未脱,却叫嚷着义气。这是辛逞妃无法理解的。
她冲他们点点头便匆匆向街里深巷去了。
其实她讨厌这里终年不散的油烟味和血腥气。
干净漂亮的长直发,一袭嫩鹅黄色连衣裙,纯色高跟鞋。这样的女人与菩西街上混迹的那些小太妹截然不同。越是堕落黑暗的人越容易被干净纯白的人吸引。她的出现总能引发一些骚动。“文光!她就是你们景哥的马子?”冲刚才向她打招呼的小弟叫唤的是坐在对面摊位的宿东街风少的人。那满脸横肉、油头垢面的样子令人作呕。文光强忍着恶心回喊:“什么马子!她是我们景哥的夫人,是我们公认的嫂子。”
有才加入的小弟轻声问他:“光哥,景嫂是干什么的呀!真漂亮!”文光很得瑟地笑了,“那是,景嫂可是艺术学院的高材生!哎呀,你们这些俗人不懂的!”
几个兄弟一起哄他,“那是!你不俗!”
啤酒的气泡在麦黄的液体中向上冒,那种刺激在时间里逐渐被钝化。酸、涩、微苦,啤酒的味道像是变质的青春,有的人无法接受,有的人浅尝即止,也有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
菩西街的尽头是一座山。
朝山上走的一路上都有穿着统一的服装执勤的男人,见到她都会低头以示尊重。房子在半山腰。灯火通明的,比宫殿还要辉煌。而这,是她辛逞妃深爱的男人用七年青春和热血换来的。
她抬头,看不到最顶层。
为她开门的佣人喊她辛小姐。
在这里没有人会为她带路。
他入住的第一天是抱着她一起来的。那时她为了躲避他回到临溪镇,那天一大早他闯进他们家在她父母面前将她直接抱走。一路上他们没有半句话。到了这儿,他却突然变得温柔体贴,声音仿佛都能挤出水来。“你想要的宴会厅”“你喜欢的室内游泳池”“你的房间,里面还有书房”……他细数着这些为她精心准备的陈设,她却丝毫没有听进。迷乱眩晕的脑袋里不断闪现某个夜晚所窥探到的血腥画面。然后她奋力挣脱他的怀抱,跌落在地不住地干呕,像是内脏都要吐出来一般。有人想带她去休息,却被他冷声制止。
她永远记得,他的声音冷峻严酷像一把冰刀从她头顶砸落,击中她的心脏。
“谁都不许带她走。”他弯下身子,背却还是僵直着,“今天就算用爬的你也要把这幢房子每个细节都记清楚。我要你永远记住,不论我再肮脏再血腥,这幢房子也属于我和你。要抛弃我不可能!”
那是她第一次对他说分手而付出的代价,第一次想要叛逃他的世界,第一次对他产生恐惧。
他的房门需要输入密码才能打开。
这个世界上知道这个密码的只有他和她。
他的房间并不大,隐藏的更衣室,浴室,一张双人床。东西很少,仿佛只要能憩息安眠就可以了。而在为她准备的房间里,就连小冰箱里的零食都时常更新。
她却不愿住在这儿。
浴室里的水声证明他在洗澡。她蹑手蹑脚走到卧室里安静坐在床边玩手机。
他穿着浴袍出来,头发还是微湿,灯光下泛着漂亮的深栗色。“辛逞妃,我让你来不是让你盯着手机的。”他本就白皙纤长的手指在沐浴之后更是漂亮,以致于她就这样傻傻盯着他的手指把自己的手机拈起丢到铺着厚厚灰绒毛毯的地上。她回过神,一抬眼却是他凑得极近的脸。
景义鑫,她年少时疯狂追随的少年,有着极致漂亮的容颜,在临溪镇的他就像是一落人间的夜明珠。成百上千像她一样的女孩只因惊鸿一瞥便为他倾尽全心。他就是有这样的魅力,曾让她骄傲也让她忧虑。七年,那个鲜衣驽马的草色少年在血色侵染后带着撒旦般的光,那么致命那么绝望。
灯光被他挡住,她只望见他漆黑漆黑的星眸。她一点一点地后退,最后她倒在床上,他的吻随即就要落在她细白的颈项,她却猛地将他推开,慌张地向外逃。“我…我该回去了!”
他敏锐地拉着她的手将她拽回头。“辛逞妃!”他的眼黑得那么闪烁、深邃,令人炫目。“你是不是想抛下我,就这么想逃开,连让我碰一下都觉得恶心吗!”他狠狠捏着她的下巴,指节咯吱咯吱地发响,她疼得双唇发白。“是你说永远都不离开,会永远陪着我的。”
那个夜晚满城的白玉兰花香仿佛沿着记忆的轨线光速穿越,在这个黑夜蔓延。那时他拼尽全力在兄弟的掩护下将她救回;那时他还只是个混混,住在山脚的木板房里;那时他皱着眉将身上的血迹擦干净又站在天井冲了凉;那时他回屋里看到两行清泪的她甚是无奈,问她“哭什么?害怕?!”她摇头说“我是不想你那样,好危险”;那时他被逗乐了,“你只要不看到就不会害怕,不要再追着我跑了好不好?”她却急忙申辩,“不不不,我不害怕,有你在我才不会害怕。”她信誓旦旦的样子让他恍惚,他站起身走到窗边静默,他穿着最简单的白T恤和亚麻色裤子,整个人像衣物的布料一样柔和,可这样的落寞不适合他。景义鑫就该光芒万丈。这样一个融在夜色里的背影,揉碎了她的心。没有思考直直冲上去从背后抱住他,贴着他精瘦的背脊,声音闷闷的带着哭腔,“别让我走好不好,我会永远陪着你无论发生什么都不离开。阿景……你就让我留下来吧。”他任她抱了许久才拉开她的手,慢慢转身,看到她变得清丽温婉的面容,看到她锁骨上因他受伤而留下的疤,看到她纯白色的棉布裙子。是啊,他害怕孤单他渴望温暖。所以,他吻了她。
回忆过去往往是老人和不自信者爱做的事情。她所认识的景义鑫不是爱活在过去的人。
他们什么时候要靠过去来支撑走下去的心。“辛逞妃,是不是现在的你还不如十六岁的时候勇敢。”他松开手,眼底有什么破碎开来。“或者,是你已经不爱我了。”
矫情的话真的不适合从他口中说出来,她也无数次幻想他像偶像剧的男主角一样深情款款,可是听到他这样问,她只觉得难过。
辛逞妃是不论穿什么都不会难看的身材,他最爱将她完全揉在怀里肌肤贴合的感觉。曾经他们关系亲密无比恨不得时时粘在一起的时候她撒娇似地对他说过,“我怎么感觉我就是个暖床的。”他闻言大笑,翻身将她压在身下亲了亲,不正经儿地说“爱妃,朕今晚宠幸你。”说实话,他真不是那种控制不住下半身的人,但是他就是想从她身上汲取一种温暖,他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他只能尽可能地将她狠狠嵌入自己的生命里。
她身上这条鹅黄色连衣裙就是他送的,似乎从他们在一起以后,特别是他有了钱开始,他就肆意控制了她的一切。衣服、首饰、包包、交往的人、参加的聚会,都由他筛选决定。“阿景……”她一直都是爱哭鬼,常常用眼泪滲湿他的衣裳,这次也不例外,一颗一颗泪珠被他的浴袍快速吸收,他感到胸口暖湿一片,正要说话。“阿景,求你,放开我吧。”
紧拥她的手僵了一会儿,还是带着她的体温松开。辛逞妃眼前雾茫茫一片。却还是望得见他漂亮深邃的眼眸。她为之迷恋沦陷的眼睛。
无论隔得再远,她都能听到他的心跳声。变缓变轻,想迟钝的时钟,每一下都显得沉闷、艰难。候鸟扇动翅膀掠过树梢的声音,夜幕降临时万家灯火热闹无比的声音,初中校园清脆的上课铃声,被堵在体育器材室被群殴的声音,漫天火光里人群的讨论声呼啸而来的消防车鸣笛声……那些记忆里零碎杂乱的声音全部拥堵在一起,挤在她的脑子里不断回响。
他的面庞,她每日勾勒描摹的面庞,因为她眼眶里的泪水而柔和了棱角。
她听不见,听不见外界任何声响。
他的唇轻启,她盯着他唇形微微的变化。
他说,你是谁。
曾经年少如花,若你许我一世安稳,我定伴你地久天长。
那是十三岁的年纪,她只有不起眼的外貌和烂大街的短发,背着幼稚的书包在母亲的带领下去到初中学校报名。他却是穿着校服捧着一大摞新书的学长,漫不经心地走过,落在她眼里却成了一幅画。那时她觉得,能看到他便是莫大的欢喜。
景义鑫,如果回到最初,我或许会回答你,我只是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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