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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欢庆静静地坐在角落的沙发里,一只手轻轻摇着手里的红酒杯。
当第三次收到不远处投来的疑惑目光时,她终于浅浅地笑了。
一偏头,秦云彦正走向她。
一身剪裁得体的手工西装衬出他健硕的身材,嗯,总裁嘛,必须是要有健身习惯的。
同样是手工制作的意大利皮鞋在大理石的地面上锃光发亮,显出他高贵不凡的身份与气质,一双墨黑的眸子仿佛鹰一般,锐利中带着冰冷……其实只要说是“年轻有为的帅气总裁”就可以了,省了不少口舌。
欢庆微眯起眼睛,总觉得向她走来的这个人应该是随身携带闪光灯的那种。可现实就是这样残酷,他自以为带着闪光灯,驾着七彩祥云而来,又真的有多少人去看他呢?
她环顾了一圈。
哦,好吧,还真有不少人看他。
无趣。
她等着他走近,戏谑地扯出一个笑容,“哦哟,秦总裁,这架势是要去包鱼塘么?”
秦云彦眉头一抽,在她身边坐下,一只手自然亲昵地环着她,“你想养鱼么?”
欢庆耸了耸肩,“不大喜欢跟你一样腥气的动物。”
说完,她转头看向不远处那一双第四次看向她的眼睛。
——那真是一双漂亮的眼睛,这双眼睛曾经顾盼生辉,无论是带着笑意还是噙着泪水,都风情无限。大概算是传说中的“勾魂眼”吧?她领略过这双眼睛的妙处。
看着看着,她笑起来。在那女人疑惑的目光里,她往秦云彦身上靠了靠。果不其然,那双眼睛带出的疑惑光芒更甚,大有一种要把欢庆剥皮抽筋了给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怪事的感觉。
一边的秦云彦因为欢庆的亲近而皱起眉,看了眼她的表情——果然她直勾勾盯着别处。这大概是他的常识,陈欢庆怎么会对他没事献殷勤?不管有求于他,还是没求于他,她的字典里就没有“殷勤”这种词语。
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偌大的桌边站着一个装束粉嫩的女人,粉水晶色的高跟鞋跟她一身高腰的粉色小礼服很是搭配,浓眉大眼的,一个人安静地站在那里望来望去,真像是只迷路的小羊。
这打扮……倒是多年前的流行审美水平,放到现在算是复古风了吧?
欢庆挑眉,看到秦云彦目不转睛盯着那女人,嘲讽一笑,她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好看吗?我读大学的时候也觉得她很好看,经久不衰的校花学姐啊,至今为后人称道。”
“唔,我没记错的话,这学姐大了我好几届,算起来有个三十岁差不多吧。”她说着认真地点头,“不过据说她喜欢啃嫩草,我觉着秦总你的机会不太大。”
他的眉头又抽了,不动声色地收回环在欢庆肩上的手,闲闲地起身整了整西装领子,打算迈开脚步。
欢庆看着他的背影,笑得天真无邪,“啊,我忘了说,她好像是我前男友的前女友?”
意大利皮鞋顿住了。
回头看了她一眼,那双漠然的眼睛与平时没有一点区别,秦云彦扬了扬眉,“你不想出出气么?”
“我跟……那么硕大一只美羊羊置气个什么劲?”她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仿佛他提出的建议低级得让人不能忍。
她说完站起身,甩出一个甜腻腻的笑容,在秦云彦探究的目光中迎向那“美羊羊”,声音不大,却让四周围的人都听得十分清楚:“学姐!哎哟,竟然在这里见到你了!人生真是大起大落不可估算啊!”
见她这样,秦云彦不由自主对“复古风”放出了同情的目光。
欢庆用一种看熟人的目光看她,“我前两天还见着你在摆摊卖破鞋呢,是不是参加了什么社会体验活动?”
美羊羊白净的脸瞬间变成了沸羊羊,脸色极难看地瞪了眼欢庆,“真巧啊,这里碰到你了。”
欢庆看着她嘴巴边上的肌肉一抽一抽的,心情很愉快,轻轻笑了声,“可不是。”回头拉着秦云彦的手臂,“老公,带你认识一下我的学姐。唔,你叫什么来着?”
美羊羊的脸更黑了,刚要说句话,又被欢庆抢了话头:“你说啊,做个安安静静的美丽校花多好,连名字都不用拿出来到处跟人说,只要说‘我是校花’就好了,又省心又省力气的。”她一脸赞叹地长出了口气,“而且没事还能替好朋友出出头,摆出一张脸放在那,想三谁?说话就是了!”
“多酷!你说是吧?”
秦云彦浅浅一笑,并没有接欢庆的话茬,只是朝不远处慢慢走来的一个胖男人点了点头。那胖男人一见到秦云彦,就把原本要搭在美羊羊肩膀上的手忙不迭朝他伸过来,陪着一脸讨好的笑容:“秦总,秦总,有幸在这里见到你,真是缘分啊。”
欢庆看到美羊羊气得通红的脸上显出一种叫做“不堪”的神色,还顺便掺杂了浓度不低的震惊。她又觉得,这个世界总是这样风水轮流转,昨天你家明天我家的,一点不留情,太残酷了。
“这位是……”胖男人陪着笑脸,看到欢庆,那双热情的大胖爪缩了回去。
“我太太。”
“原来是秦夫人!久仰大名,久仰大名啊。”胖男人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早就听说秦总有个漂亮夫人了!”
欢庆听了轻笑,朝秦云彦瞥了眼,“哟,在外头怎么编排我呢?明知道我不是校花,还跟人说我漂亮,故意的吧?”
胖男人知道自己马屁拍错了,连忙补救:“哪里哪里,秦总可是只有说过你的好啊。这漂亮可不是我们猜测的嘛,秦总这么年纪轻轻就事业有大成,想必秦夫人也一定是人中之凤啊。”
“那看来是让你们失望了。”欢庆可惜地摇摇头。
胖男人看秦云彦脸上的笑容很淡,心头有些惊跳,自己公司还有个年度大项目要指着这位大神呢,这马屁要是拍错了,简直就是灭顶之灾。
于是豁出去地拉过身边的美羊羊,坚定地说道:“哪能失望啊,秦夫人这样的女人往这一站,谁都得失色啊。看看我这大妹子,以前说是校花呢,跟秦夫人一比也是……狗尾巴草啊。”
欢庆笑得很开心,“您今晚上回去啊,可得挨一顿了。”
那胖男人看到秦云彦脸色缓和了许多,顿时松了口气,“我说的那都是事实。”完了生怕不够似的,又补了一顿刀,“我这妹子之前也就是在小店里做点小生意,卖两件衣服,跟秦总夫人可不就是天上地下的。”
那校花听他这样说,终于是绷不住表情了,眼睛红红的,死咬着嘴唇,伸手扭了那胖男人一把,被那胖子给一记眼刀瞪了回去。她却没有再闹了,低了头杵着,似乎是决心将从前高傲的脖子给连根折断。
“咦?原来是卖衣服么。”欢庆看着她那模样没了兴致,想想当年那情景,竟一时间有那么点贱贱的惆怅。
秦云彦看她表情变换,笑着搂了搂她肩膀,仿佛眼前这一出人间惨剧只是一个不那么好笑的玩笑,他朝那胖男人又点了点头,转头语气亲昵地问欢庆:“玩够了?就回家吧。”
欢庆满意地笑着点头。
“那么,校花学姐,再见了。”
转身那一刻,欢庆不可抑制地想起这朵校花依偎在她前男友身上的那个场景。
那时她只是神情淡淡然看着面前的两个人,听校花趾高气昂地宣誓所有权,而她一句话也没有说。现在,时来运转,她笑看这个所谓的校花学姐依偎在一个胖得流油的男人身边,听她的冷嘲热讽,而她一句话也没有说。
天道好轮回,不是不报啊。
欢庆那时分手,只是分手,从没想过她要在以后的某一天讨要回来。可这种讨要的时刻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出现了,在她早就淡忘了这件事情的时候。
不踩她两脚,都对不起自己脚上这双八厘米的高跟鞋。
一走出宴会厅,欢庆就放开了秦云彦,看着月光下他比月色还黑的脸,她赞许似的拍了拍他,“表现不错,配合良好,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她说着微微皱眉,仿佛是在思索,“唔,就是台词还不够霸气,秦总裁还要再接再厉。”
秦云彦正要说什么——
欢庆已经踩着高跟走向停车场了,夜风中她的声音清朗朗的,“我自己回去,你爱去哪,随意。”
他站在夜风里,看着那个潇洒离去的身影,笑得十分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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