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在台湾玄幻市场如此不景气的情况下突破三千的销量,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加上作者用的是新笔名,这就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燃^文^书库][www].[774][buy].[com](燃文书库(7764))
对台湾出版市场这一块,我已经算很熟悉了,大部分书的销量都还是很清楚的,昨天偶然听到《超级骷髅兵》的销量突破三千,当时惊讶满面,于是决定今天把书找出来看看,看看究竟是什么地方能够有如此大的魅力,征服如此不景气的市场。
楔子!这是一个很让人头疼的东西,很多作者都不愿意去写它,因为往往一个楔子,要么就会把你故事后面的东西牵扯出来,要么就会扯一些背景,这样给人感觉总是显得多余。
骷髅兵同样有楔子。
在没看这书之前,就听雪帝峰说过这本书的楔子,他的形容几乎可以用过分这个词:“它能在三千字……不!是两千字!不,不,是一千字!一千字里,它就能带出一个小**,这样的开头,几乎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等我自己去看了之后,就不觉得他的形容过分,应该换成恰当一词了。
骷髅兵的开头很简单,楔子也很简单,好就好在,他暗合台湾读者的一个口味,那就是主角的升级。
在骷髅兵里,那段描叙是这样的:
???“我是一具骷髅,一具不知道存活了多少年的骷髅,从第一次圣战被里维同盟的死灵召唤师唤醒以后,至今已经第七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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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维同盟是一个神权至上的联盟制国家,全国有三十六个公国,信奉自然之神里维里斯特,同盟的名字便是以自然之神的名字命名的。对于不信奉自然之神的人,里维同盟称之为异教徒,而圣战便是为了讨伐异教徒而展开的战争。而不巧的是,里维同盟的东面,横断山脉的另一面有一个名叫夏柏的帝国,他们便是不信奉自然之神的异教徒,第一次圣战便是为了讨伐夏柏帝国而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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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在两国唯一的陆上通道科罗拉多大峡谷展开,在里维同盟的死亡召唤师召唤下,我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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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前锋部队,我和我的同类在死亡召唤师的指挥下冲向夏柏帝国的步兵方阵,我们不会死不会痛,所以没有恐惧不会退缩,但是当我们冲到对方步兵方阵的时候却发现,树立在我们面前的是一片钢铁的丛林,无数长枪斜对着我们,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挥舞的长枪把我和我的同类们搅成粉碎,这让我发现,我们骷髅的身体竟然是如此的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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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圣战就这样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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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是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再一次被唤醒,我的敌人依旧是夏柏帝国的军队,在死亡召唤师的指挥下,我们再一次悍不畏死地冲锋,然后再次粉碎在挥舞的长枪之下,有了上次的经验,我知道正面是无法战胜对方的钢铁丛林,所以接触的时候,我往地上滚了两圈,然后把手上破烂的骨刀刺入眼前一个士兵的大腿上。这一刻,我清楚地看见那位士兵面上现出无比惊骇的神情望着我。我不知道这种表情代表着什么意思,下一刻便被斜刺过来的另一把长枪敲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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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对方还是夏柏帝国,按照上两次的程序,我们开始冲峰,然后我甩出手上的骨刀,把一名士兵刺个透心凉,接着被搅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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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我学精了,慢吞吞地跟在队伍后面,等前面的同伴把方阵差不多淹没后,我再踩着同伴的骸骨跃进方阵之中,挥舞着骨刀肆意收割周围的生命,这个方法比较有效,我连续砍掉四名士兵的脑袋后才被四面八方刺来的长枪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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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重复上一次的方法,再次收割了十二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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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再次重复,收割掉三十七条生命,但是我却绝望的发现,四周还有无数的夏柏士兵,除非我有能力杀掉眼前所有的人,否则还是免不了再次沉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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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已经是第七次了,每一次都是一窝蜂冲上去,然后被敲碎后再次沉睡,这样不断重复的日子实在太无聊了,我没有能力杀掉数以万计的士兵,即然如此何必太拼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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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我不再落到后面,而是混在大队里,等冲到对方的方阵前时,我迅速伏倒在地。这是我七次圣战中学到的技能装死。本来我就是没有生命的骷髅,往地上一躺,不用装就死得很透了。我的同类们没有发现我的异常,依旧悍不畏死地冲向对方,然后被击碎敲散,堆积在方阵之前。”
这个开头看似平淡无奇,简单无比,文笔也没有什么值得赞扬的地方,但是根据我对台湾市场的了解,这恰好迎合了台湾读者的一个口味,一个升级似的主角口味,从第一次战争到第六次战争,主角从‘被长枪搅得粉碎’到‘装死不战’,这就是一个升级过程,一个智慧的升级。
???????台湾市场发展到今天,老套的情节依然能横行,但是必须要在老套中体现新意,瞥开这一千来字不谈,看后面的正文,文章的题材无非是魔法类的书,而且有征战天下的嫌疑,这样的题材,早已经被市场淘汰了,为什么骷髅兵依然敢尝试这样的题材呢?
???????记得总有作者问“最近适合写什么题材的书?什么题材能卖?什么题材流行?”答案往往是一致的:“题材不限,好看就行!”
?????骷髅兵做到了这一点,老套的题材和情节,加入新的元素,成就了三千销量的辉煌。
????这个故事的大致框架是一个原本只是被死灵法师召唤的无意识的骷髅战士,无意产生了意识,开始了转化为人类,为自己的生存奋斗的故事。
?框架的吸引力就在于:一个曾经没有意识的骷髅兵,如何在人类的生活圈子里活下去呢?
?在这一点上面,作者情终流水找准了YY的地方,把第一本写得几乎可以称为处处潜藏着勾人的**。
在我看到一半的时候,会有很强的阅读**,为什么?因为被人类视为‘最为邪恶的不死生物’,他会如何生存下去?他如何去提高自己的武技?如何让一个骷髅在魔法横行的时代里生存?如何在学会了肌肉生还的技术后伪装成人类?用他那强悍的身躯,在人类世界里横行?
?要知道如果他的身份暴露,面对的将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攻击!
黄易的大唐,就是此道中的好手,如果有记得寇、徐击杀任少名那个情节的话,大家就明白我在说什么了,所有人都知道,二人是一定会杀掉任少名的,而且绝对是有惊无险!但是每个读者在知道了这个结局的情况下,都会去想,他们究竟如何杀掉任少名呢?
骷髅兵整个第一本,完全就是按照这样的模式在走,用前面的情节做铺垫,然后引出‘任务’,完成‘任务’,平淡中透漏着吸引力,明明大家都知道主角会完成这个任务的,但究竟如何去完成的?
除了整个情节的安排之外,第一本里还会吸引到人的地方,就是人物的刻画上,瞥开这些配角不谈,单单是主角的刻画,就是极其成功到位的。
主角是一个骷髅,众所周知,骷髅是没有意识,没有生命,没有**的!
这时候肯定有人会想:一具没有**,刚刚获得意识的骷髅,将如何去面对花花世界呢?
?这其中最为经典的一个片段是在一个小酒馆里,文章是这样描叙的:
黑龙在佣兵公会里接下自己佣兵生涯的第一个任务,因为只是初级佣兵团,所以这个任务很简单,就是帮城市一商人给一百公里外的某亲戚送一封信,星骑着不知疲倦的不死战马狂奔上百公里,八个小时后回来了,第一个任务完成,二十个银币的佣金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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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公会旁边一间小酒馆里,黑龙掂着第一个任务的酬金,不由说了句:“好少。”成立一个佣兵团就用了斯文哥尔两个金币。一个金币等于一百个银币,也就是说必须再做九个同等级的任务才能把建立兵团的两个金币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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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里不是很多人,黑龙和斯文哥尔一共十五人坐在一张桌子,旁边两张桌子也坐了二三十个强壮的佣兵,这个佣兵清一色是男人,身上的铠甲和武器都十分精良,胸口上纹着一个类似闪电的标志,显然是同一个佣兵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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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伦雅和月都是不可多得的大美女,艾琳的青春艳丽,月的英姿飒爽都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那群佣兵从一进门便给两人的美人吸引住了,有意无意地坐到了黑龙旁边的桌子上,不时转头来打量艾琳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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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的话显然被这些听到了,其中一个佣兵夸张地一声失笑:“嫌少?那还不如去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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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那群佣兵一群哄笑,打量着黑龙和黑大等人身上破烂的铠甲,眼神不由带上了不屑与渺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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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佣兵也大声说道:“两位小姐,你的同伴们好像只是初级佣兵啊,这样的佣兵团怎么能容得下两位尊贵的小姐呢?不如过来我们这边吧,我们雷神可是南方有名的一级佣兵团,绝对能给两位小姐最好的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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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对啊……”其他佣兵们听到同伴的话,也七嘴八舌地起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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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和月俏脸一寒,狠狠地瞪了他们一眼,但美人发怒一样还是美人,那些佣兵被她们的神态一惊,更是放肆地怪叫起来,口哨声此起彼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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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哥尔心中一紧,不安地向黑龙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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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根本不把这些佣兵的嘲笑放在心里,他是一个不死生物,心里暂时还没有人类那些愤怒,忌妒等负面情绪。但是这些佣兵的那句‘不如去抢’却让黑龙心中一动,转身打量起他们身上的装备。那些装备款式各异,但都显得十分精良,不是黑龙等人身上那些从战场上捡回来的破烂制式铠甲可以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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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转头向斯文哥尔问道:“像他们身上这样一套装备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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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哥尔不知道他心里打什么主意,犹豫了一下才说道:“一套这样的装备市价是三十个金币左右,武器也很精良,加起来差不多五十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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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黑龙现在的等级,接一个任务才二十个银币:“真的不如去抢。”黑龙轻轻地说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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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黑龙这句话,斯文哥尔心中一跳,暗叫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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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大等骷髅忽然跳了起来,飞快向那群佣兵扑去,黑龙也跳了起来,直接冲向离他最近的一个佣兵。一套装备就值五十个金币,要接多少个任务才赚得了这么多啊,真不如去抢。抢谁的好呢?即然他们身上有,就抢他们的好了。黑龙心里如是想到。
单看这一点,看不出什么来,但是主角的性格顿时跃然纸上,聪明,但却不谙人情事故,做事直来直往。
这样的性格,往往是书里吸引人的亮点,一个主角不怕你极端,就怕你不极端:要么是非常正义,要么是非常邪恶,要么是非常无赖,要么是非常痴情,要么是非常愚蠢,要么是非常聪明……
?没有极端,就没出采,想想金老的小说:虚竹的极端憨厚,乔峰、郭靖的极端正义,段誉的极端痴情,杨过的极端另类,韦小宝的极端无赖,往往会让人记忆深刻,也会让人喜欢不已!
相反,张无忌,胡斐,陈家洛……这些主角性格的柔软,使得他们往往会被读者不喜欢。
抛开金老的人物,网文里的人物,能在这一年红起来的几本书里,我所知道的师士传说,主角的性格就很另类,这和骷髅兵又有异曲同工。
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做事的风格,决定了文章的走向。
经常听出版社的老板说:文章不能悲,不能沉闷,不能压抑,要以轻松,消遣为主,大方向不能出错,主线要分明……
?这原本与骷髅兵里某些地方有冲突,作者是如何处理这些冲突的呢?
?首先:战争,战争这方面,作者的处理手段就很显功力,一般描写战争,无非是阴谋,战略战术,战争场面;但骷髅兵不一样,除了加入了魔法背景下的各个种族外,骷髅兵里出现的佣兵团大规模作战没有,作者全部将主角和他身边的十五人做主,在夸大敌人实力的同时,让主角每次都以这十五人为攻击团体,往往这十五人,能干掉比自己人数多,能力强的对手。
?而且单单依靠主角十五人,扭转了整个大陆的佣兵界局势;这原本在YY小说里,算不得什么YY,有的书主角一个人就足够翻云覆雨了,但这本书每一次影响局势的铺垫,看起来都是那么自然,并不会给人感觉突兀,不合理!
曾经有作者前辈跟我说过:现在的网文,大部分都不会YY,要么就是YY不够,要么就是YY过头……
而这本书在我看来,应该是适度的,合理的利用书中情节,完成原本看似艰难而且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这就够了!
魔法题材的书看得很少,因为一直不喜欢看这一类的书,这次去看这本书,是因为先有耳闻,然后再去找寻自己需要的东西,原本以为这样去看一本书会丧失很多乐趣,因为这好象就是在完成任务一般。
但是等看完第一章之后,我整个人就被吸引住了,一口气读完作者现在写出来的,长长的发出一声叹息,总算找出了为什么这本书能飞过三千了。
虽然现在这本书鲜X只出了两本,看不出什么销量情况,但是我敢肯定,这本书的销量只会涨,不会掉,除非是情终流水开始胡乱对待。
?不过书的第二本,显然就落入俗套,而且很多地方也开始渐渐的恢复成一惯的情节中去,这样究竟是好?是坏呢?
希望流水能多做一些YY适度的情节出来,减少一些非必要的情节,让一本书真正做到三个小**,一个大**,这样的话,想保持销量,轻而易举。
??说实在话,抛开前几年的书不谈,近一年来,要找一本好看的书,很难很难,这算是一本不错的书吧,至少市场证明了我没有说谎。
?还有一点,关于这本书的文笔,我觉得,文笔不是指文辞多么多么华丽,而是指对整个文章的驾驭力,你的文字再好,情节滥,人物性格弱,那也就不是文笔好了!
?说了这么多,也算是为流水做个广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如果愿意认真去研究的写手朋友,只要眼光不错的话,应该能从这里面受到一些启发的。
?虽然我自己写书也不咋的,那是由于我的文字驾驭能力问题,但这并不影响我看书的能力,一本书是好是坏,能出不能出,大概我还是能看得出来,至少,走台湾市场的出版书,我还是能看得比较准。
?所以建议有想去研究台湾市场的朋友,可以看看这本书,毕竟能飞过三千的销量,绝对不是件容易的事!
?写这么多,为流水做广告是其一,真正的目的是想让更多的写手朋友去看看,看的时候大家可以自己问自己:为什么这本书能卖过三千?他究竟哪里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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