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晨曦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射进来,像金子般洒落一地,暖暖的光晕,让整个房舍充满新一天的活力。恋凤睁开惺松的双眼,起身坐了起来。抬眼望着窗外,想必是卓公子为了晨日的清新空气进来,早已将窗户打开,窗外不远处一棵海棠树开得正欢。柔蔓迎风,垂英凫凫,如秀发遮面的淑女,脉脉深情,风姿怜人。微风飘飘荡荡,娇柔红艳。远望犹如彤云密布,美不胜收。轻风拂面,阵阵清香扑鼻。树后面是竹篱笆。恋凤看着外面的一切,尽然有些陶醉了,既而又将视线转入这个简陋的房舍。真不愧是书生,满屋都是书籍,房间里除了书桌,一张凳子,一张柜子,再就是自己所睡的这张床。别无其它,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如果她不是无意闯入这房舍,想必这里应是卓公子的房间。不错,是个好地方,地处安静,环境优美。尽然产生了一种想长住此地的感觉,不知道卓公子会不会……哪怕是她再一次给卓公子当丫鬟,也无所谓,只要能避开所有尘世的纷扰,宇文俊,秦风,还有人世对她的另眼相看。
恋凤起身下床准备穿衣,不料脚一软,却瘫倒在地。无支柱之力,昨晚太辛苦了。只顾拼命的逃跑,可谓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夜的恢复,尽然还是走不动。第一次让她感受到了两腿酸痛,除了酸痛,还感受到无比的沉重。恋凤用两只手支撑着地面,想起身。
“莲子,你这是做什么?”卓清雨刚推开房门,手上端着一碗新鲜的鸡血正准备进房。却看到恋凤倒在地上。表情显得痛楚,又很无奈。见此情景,心里一惊,他慌忙快步走过来。将一碗鸡血放在桌上。赶紧过来扶恋凤。
“卓公子,我想起床,不料,腿一软,却倒在地上了。”恋凤解释道,看着新鲜的鸡血,她心里一暖。感激地看着他。双眸尽然有着少女的特有的情怀,脸上现出了红色的光晕。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不知道她是谁,也不把她当成异类看,不仅出手救了她,还时时关心她。
“莲子,你今天就好好休息,你昨晚太劳累了,体力透支,所以今天双腿困乏,很正常,什么都不要想了,家里就我一人,我父母都过世了,我这里虽没有城里丰足的生活,但我多养一个人还不成问题。就当是我妹妹好了。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卓清雨说完,轻笑地看着她,双眸里有着无限的温情,这让恋凤更加的脸红,她不敢正视他。
“谢谢你,卓公子,我还真想在这里呆下去,我暂且不想回城里,我也不想白吃白住,我给你做丫鬟吧!简单一点的我还会,只是不懂的地方还有劳卓公了。”
“不要叫我卓公子,显得生疏,叫我清雨哥,因为我比你大,我今年二十了,莲子,你呢?”
“我,差不多十二岁。”
“嗯,等你哪天想回去,我就送你回城。做我的丫鬟倒不必,能侍候好我的饮食起居就好了,让我专心读书,将来还想考个功名,我已是连续两年落榜了。如果再次落榜,我就再也不考功名了。我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我的父母临终的遗言。还有心中的一个愿望……”此话一出,卓清雨的脸上呈现一种难以言名的哀伤,眸子变得幽远,又夹着一丝仇恨的目光。恋凤看着他,知他也有很多的伤心事,如果不是,他也不是一人远离世俗,孤苦的在这贫苦荒村住下来。也似是逃避什么?
“那以后我就叫你清雨哥了。”恋凤说完,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卓清雨听到一声清雨哥,这下回过神来了。瞬间仇恨的目光被一抹笑容所代替,也明白了自己刚才的失态。
“清雨哥,你是不是刚才端了鸡血来了,快给我喝吧,我想早点恢复体力。也好早日侍候你呀,我不想像个废人躺在床上。”恋凤说完,朝卓清雨露出了一个俏皮的笑容。
“哦,刚才只顾说话,尽然忘了大事。”卓清雨爽朗的大笑了起来。起身就去端鸡血去了。眼前的这个叫莲子的小姑娘着实让他内心开心不已,今后生活中有她的相伴,也是一件开心之事。这也迷补了他近日来所有的痛心事。傅瑶的嫁人,对于他来说,是一生中撕心裂肺的痛苦,也是他的耻辱。他暗自发誓,这一辈子一定要出人头地。
恋凤看着他,感觉自己内心从来就没有这么开心愉快过,没有压抑,看来自己这步是走对了。她一定会长居此地。可人血呢?每月初一子时的人血呢?她陷入了沉思中,她要如何面对。她不能让这位卓公子知道真相。初一,是生与死之间和较量,是天使和魔鬼转换。她一定会努力克服一切,不会让他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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