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一会游戏,感觉越来越怪,赶紧关上了,这个时候玩这种游戏,也太不合时宜了吧...
冠军伸了个懒腰,转头看着熟睡的三哥,三哥睡觉篡着身子,跟猫一样,显然缺乏安全感,衬衫微微掀了起来,露出了三哥的细腰,看着她熟睡的样子,倒真有几分可爱,这个女孩,生的一副天使容貌,体内却被凶神附体,冠军边看边想,这个女孩倒是跟自己很像,家里人貌似也都死了,孑然一身,在现在这种情况,也许这种身世的人才最幸福,外面无牵无挂,也不用担心亲戚朋友的安危。
看着看着,冠军突然盯住了三哥的胸,男人的本性,白汗衫本来就有点透明,三哥还穿了个黑色的文胸,自己一直都是光棍一条,还是头一次有女人睡在自己的床上,冠军突然脸一红,自己咳嗽了一声,赶紧转移了目光,妈的!现在不是看女人的时候!
混乱的第一天,他们终于熬了过去,但现在仅仅是第一天,未来更多的难关和恐怖在等待着他们,以后的每一天,都超乎他们的想象,未来他们会碰到什么人?遇到怎样的危险?这一切都超过他们所认知的一切...
黎明、阳光,冠军第一次感觉到阳光和自己如此接近,亲切,昨天经历的事情,甚至让他怀疑太阳能否照常升起,昨晚他是半醒半睡度过的,迷糊几秒钟,坚持几分钟,两个字,难熬。
今天似乎是一个大晴天,天亮了,反光把对面楼住户家的玻璃照成了一水的黑色,再也看不到窗子里面的事物,从冠军这个角度,透过窗帘的缝隙往窗外看,不管是蓝天还是旁边的高层建筑,平和的让人心安。
冠军家的窗帘是普通布料的,阳光穿透窗帘,当第一粟阳光打到三哥脸上的时候,三哥立刻本能的睁开了眼睛,没有多余动作的坐了起来。
“昨晚没事吧?”三哥起床的第一句话。
“没事!”冠军总觉得三哥受过某些专业训练,她起床时的口气和动作都一如既往的精神,没有丝毫懒散的过度。
说完三哥用手掀开了一点窗帘,往下面看去,冠军仔细注视着三哥的面部表情,因为他整夜坐在电脑椅上,直到天亮后他也没拉开窗帘往地上看过,只是用他的角度一直看着平静的天空,他家是五层,老式建筑的最高层,冠军是个喜欢神秘和惊喜的人,因为他这几十年的人生中从没有过惊喜,地面上的情况是好是坏,他想等大家都醒了,一起看。
“你看过了吗?”三哥看着地面问。
“没有!”冠军回答着,无奈,三哥面部无任何表情,没有喜悦也没有惊讶,可怕的冷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你看看!”三哥说着,用下巴往下一点,冠军已经憋了好久,立刻站起来,拉开窗帘往地面看去。
天哪!!看了地面的情况后,第一次有这样的感悟,平静的蓝天和疯狂的地面,天堂与地狱之间竟然隔得如此之近!!
丧尸的数目似乎又增加了很多,也许是昨晚就这么多,被黑暗欺骗了视觉,一眼望去不用细数,大概就有20多个丧尸头攒动,这也只是在他们视觉能见度内,看不见的地方会有多少?
这些丧尸的皮肉已经明显变成了斑斑点点的红褐色,是物理病变还是尸斑,不得而知,他们身体僵硬,走起路来像跳机械舞,有几个丧尸满脸是擦伤和血,可能是走路没走好自己摔的。
正在冠军和三哥欣赏着楼下恐怖景象的时候,突然二子大喊一声:“啊!!@#¥%……&*”
冠军吓的一回头:“什么??”
二子没回应,看他的睡姿,四仰八叉的躺在窄小的沙发上,半个身子的胳膊和腿都耷拉下来。
冠军和三哥放下窗帘,走了过去,冠军看了看熟睡的二子,叹了口气说:“哎,这小子做恶梦了!”也是,经历了一天的恐怖,难免受梦魇所扰。
三哥点了点头,二子突然又大声说:“我结账!我结!哦!你结啊,那你结!”
三哥汗颜:“他是做恶梦呢吗??”
“……”
二子突然又把垂下来的手移到了前胸又开始说梦话:“小平叔!真,真不能再喝了,真#¥%,嗯。”
“小平叔??”冠军叨唠着。
“他可能是想他叔叔了吧!”三哥说。
“二子!二子!醒醒!”冠军用手推搡着二子,其实他真的不想打扰二子,原本以为这小子跟自己一样无亲无靠,没想到他还有惦记的人,现在这种特殊时期,有惦念的人是最难受的。
“啊!”二子突然从梦中惊醒:“怎么了??”
“没事儿,天亮了!”冠军说。
“哦..”“哎呀!”二子使了使劲,坐了起来。
“走!拿吃的去!”二子清醒后的第一句话,这小子还真现实,这么快就能进入状态。
......
去冠军父母家楼里拿吃的,是今天最大的一件事,随着二子的快速进入状态,大家也认真了起来。
冠军让大家在家里随便挑一些趁手的武器,三个人不约而同的都去了厨房,不过冠军家生活日用品少的可怜,能提供的武器还真不多。
大家开始在冠军家里翻腾着,不知道为什么,三哥对菜刀真是情有独钟,挑走了冠军家唯一一把锈迹斑斑的菜刀。
冠军不着急,先倚在厨房边的门上看着他们挑,因为自己早就选定了心目中的武器。
见三哥挑走了菜刀,二子找急忙慌的找了半天始终没找到个趁手的兵刃,二子甚至拿起平底锅甩了两下试了试。
冠军一乐,一转身,从另外一间屋里的暖气后面取出一把锃光瓦亮的砍刀,这种砍刀很正规,刀身大概50公分长,平头无尖,专门用来砍各种东西的,刀身末端刻个三个大字“金少爷”,“金少爷”大概是这把砍刀的品牌,说起这把刀还有一段小插曲。
冠军年轻的时候最爱滋事打架,崇尚暴力,他周围也聚集了一帮逃学游荡的坏孩子,这群坏孩子每天游走于学校门口、游戏厅等地方,遇见不服的就拳脚相向,几次群架未尝过败果,逐渐在同龄人里还打出了名声,成了点小气候,那时候他们一伙人的孩子王是一个比他们大3.4岁的青年,这把金少爷砍刀就是这个孩子王的,后来孩子王入伍当兵,临走前当着所有的小伙伴,把手里的金少爷交给了冠军,因为这个小团伙,除了孩子王以外,最勇猛,打架永远冲在最前线的就是冠军。
这把金少爷就如丐帮的打狗棒一样,谁拥有他,谁就是这伙孩子的老大,冠军哭别了孩子王,手持金少爷统领这群小伙伴继续为非作歹,后来小伙伴们逐渐都长大了,该工作的工作,该谋生的谋生,该继续上学的继续上学,逐渐都散了,互相没了联系,金少爷也就失去了它往日的光芒,冠军这个人一事无成,整天过的浑浑噩噩,身边的朋友也所剩无几,冠军就把金少爷珍藏了下来,因为拥有金少爷的这段日子,是他过的最充实最满足的时光。
把金少爷放在暖气后面一放就是小10年,今天再次拿起它,冠军感受颇多。用手摸了摸金少爷的刀刃,仍然锋利,举起来抡了抡,还是这么顺手。“这10年真是委屈你了!”冠军小声的对金少爷说。
二子见两个人都找到了武器,自己更着急了,从厨房翻到凉台,左翻右翻的,终于在一堆破木头中找到了一个惊喜,二子眼前一亮,赶紧拽了出来,并大喊一声:“就是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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