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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天海市附近海域。
一群身穿黑袍,衣身背后印有银色十字架的人,静静站在空中,隔着海岸线,眺望着对面繁华的都市。
领头之人,穿着一件绣满了金色奇异符文的白袍,静默不语。
奇怪的是,下方往来的一批批游轮客船,其上的人却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们上空这么一群不速之客。
“柏特莱姆大人,单方面地违反协约的话……”这时,其中一个黑袍人忽然开口道。
“复兴吾主的荣光,从此刻开始。”海风吹过,掀起白色的兜帽,露出下方苍老的一张脸孔,柏特莱姆看着远方一幢幢高楼大厦,声音平静:“秘法协会的那群人,想必也做好准备了吧。”
“秘法协会……”先前问话之人,同身旁的同伴对视一眼,相互之间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
这一次对华夏的突袭,教会作为德国盟友的身份,起到的是从旁协助的作用。而现在,如果说柏特莱姆大人一意孤行,违反协议,提前出手,已是让他们有些不解,那么刚才所提到的秘法协会,则是让教会众人震惊了。
“秘法协会……不是应该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经被毁灭了么,怎么可能还有传人存在于世?”黑袍男子心里猜测着,面上却不露分毫:“柏特莱姆大人之前也提到过,这次行动还有其他盟友,难道就是秘法协会?”
“可是就算是合作,也是以德国方面为核心,为什么如今却是同秘法协会一齐出手?”
这么想着,男子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却是再也不敢继续深思下去了。这种内幕,已经不是凭他的实力能够涉足得了的。
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有时候,无知才是福气。
“开始吧。”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柏特莱姆转过头,看了看远方的天空尽头,忽然开口道。
黑袍人们应声点头,互相变换所站的位置,最终形成了一个五芒星图案。
一道道圣力从各人身体中传递而出,通过特批的仪式转化,融合,幻化,最终形成了完整的神术。
这是教会独有的力量体系。通过信仰的传递,借由此来获取力量,释放法术。
这种奇异的力量体系不同于异能者或是武者,通过信仰获得的力量看似无迹可寻并且令人怀疑,然而却是真实存在的。
这么多年来,也不是没有人特意去研究过这种所谓的神术,甚至连教会自己的信徒,也有不少人抱有好奇之心。只是这样的探究,却是毫无成果可言。
用信仰换去力量,也正是旧时代教会称霸一方的基础之一。
而自新时代到来之后,所谓的神之遗迹的出现,让不少人认为教会的信仰之力应该与其有所联系。尽管经过多年的研究,证实两者并无直接关系,可是某些有心人,仍是没有放弃相关的探索。
以上这些算是题外话,而在此时,这个由教会的多人精英成员联合施放的神术,在几个呼吸间,已然成型。
一道道光芒,从天空中绽放。
所有的临海建筑,瞬息之间,被横扫而过。而光芒余势不减,分散射入了天际。
“轰隆”,无数的楼宇,崩塌倾倒,天海市的居民,就此迎来了末日。
这一击,粗粗算下,几乎毁灭了整个天海市的十分之一。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湛蓝色的光罩突然从天海市中心扩散开来,将整个天海市笼罩其中。
“反应倒是挺快。”柏特莱姆冷哼了一声,心里却并无太多惊讶。
对于刚才的突袭,他本就没抱多少期待。天海市有此反应算是正常的,若是没有第一时间开展防御,那才是不对劲。
方才的这一击,只是抢到一个先手而已,接下来的大战,才是重头戏。
“贼子敢尔!”一声暴喝,声如闷雷,响彻整个天海市上空。
这声暴喝落下,余音滚滚,环绕于上空不止。与此同时,一个人影,夹带着滚滚风雷之声,从天海市远处城区内踏空而来,速度快得惊人,几个瞬息就闪至眼前。
在他的身后,一个个爆发着强大气势的身影,或跃或飞,从楼房坍塌的漫漫尘埃中显现出身形,隔空向着远方空中教会等人对峙。
“这、这是……”在临海区域的某个街道处,一个背着照相机,戴着眼镜的男子愕然地看着天空上的两群人,突然露出了欣喜若狂的表情,也不顾自己周围的险情,直接拿起相机狂拍了起来:“居然能够飞在空中,难道这些人都是超人吗?!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大新闻啊!如此近距离的拍摄,外加第一时间的报道的话……哈哈,老子终于也有出头的机会了!”
“数百年前,这处地方还是我等教徒的传教之地。如今时光辗转,物是人非,今日老朋友来了,还不起身欢迎,难道这就是华夏的待客之道?”就在此时,柏特莱姆开口道,而他所说的,竟是字正腔圆的华夏语。
他特地用上了一个扩音效果的小神术,使得其声音在天海市内也传播的极远。
“找死!”先前沉闷如雷的男子声音再度响起:“古武组,随我迎敌!”
伴随着男子的命令,一个个身影在天海市内辗转腾挪,有些具有踏空能力的武者,在一个络腮大汉的带领下,眨眼时间,飞出了光罩之外,隔着一定距离,站在了教会等人的对面。
柏特莱姆眯起了眼睛,仔细打量着自己第一个对手。能有如此实力并且活到现在的人,自然不会是什么傻子,在敌人率先进攻的情况下仍旧一马当先做出反击……换而言之,应该是对自己的实力具有强大的自信了。
“只是这样的自信,有时候可未必是件好事啊。”柏特莱姆盯着为首的大汉,如同是看着一个死人:“本来想打破防御层还需要一定的功夫,现在看来,倒是要轻松不少了。”
“先把你们收拾了,再消灭理事会的残余力量!”
ps:很多人都认为发便当有些不妥当,觉得很突兀,不合时宜,情节过于做作……说实话,作者菌也很为难啊。
首先要说的还是那句话,这本书某种程度上算是作者菌的第一本书,很多人第一本书都是纯当练笔的,而作者菌却是想要去构造一个故事,认真地写完第一本书,所以这其中的瑕疵是少不了的。
作者菌偶尔去书评区看看,大家提出的意见都很宝贵、很有用,作者菌也在努力地去改善不足之处。
可是众说纷纭,各人的想法和看书的喜好不同,作者菌也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有时候,就连作者菌自己都很茫然,这下面又该怎么写呢?情节怎么展开比较好呢?剧情发展怎样才算合理呢?人物怎样刻画才算深入人心呢?
种种此类,也是让作者菌很困扰的事情。毕竟是第一次写书,没有什么经验,有些地方确实没有做到位。
甚至有时候,作者菌也有着重新改动情节的念头,处理前面一些剧情中的不合理因素,不过想想,还是算了。
因为太累。
码字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专职的网络写手大多都有恶疾缠身。作者菌虽然没有那么夸张,但是写书确实是很消耗精力的一件事情。
有时候,你花两个小时码完一章,也许别人只用两分钟就能草草看完。这么对比起来,的确让人有点唏嘘。
作者菌写书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写作的动力,一部分是源于对创作的渴望,另一部分是来自读者的一点支持。
所以,能包容就包容一下,能体谅就尽量体谅一下吧。
不过有一点还是要说明。书评里也有说情节发展不对味想要弃书的,在这里,作者菌真心地说一句,如果觉得书不合口味的话,那就弃了吧。
这是真心话,不是反话。作者菌以前也喜欢看小说,所以能理解,一本不合口味却仍旧追下去的书,仿佛强迫症似的要求情节按照自己想法去发展……那种感觉的确不好受。
所以这又是何苦呢?
喜欢的话,那就将就着看看;不喜欢的话,弃书也无所谓。
各人有各人的喜好,也许在你眼里的小白文,在别人看来就是神作呢。
说了这么多,其实也没有多少意义。准确的来说,目的还只是凑字数而已(笑)。
不过要是在作者菌一番话后,明天收藏狂掉,那作者菌也会陷入石化状态了……
开玩笑的啦,只要还有一个收藏,那作者菌就仍有动力写下去,完整地展现这个故事。(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qdread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qdread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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