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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今骑虎难下,她总不能把他再丢出去吧。
将他搬到床上,她翻箱倒柜找出一杯泡面,端着泡面坐在电视前看电视剧。双腿盘坐在沙发上,打开泡面正要吃,楼上传来东西摔碎的声音。杜夏神经紧张的蹦起来,飞速的往楼上冲去了。
有了昨夜的经历,现在她对什么都充满了警惕。
“怎么回事?!”冲到楼上,打开房门,只见床边男人正身上的纱布,被撕开的纱布沾染着血,那些还未来得及愈合的伤口鲜血淋漓。
听见门外的声音,他茫然的回头,看她。
阳光透过玻璃折射进来,洒落在他的脸上,暖暖的,他翘起的头发阳光下像在发光般,俊逸的脸上带着迷茫,安静的看着她。
杜夏微微张嘴望着眼前的男人,一瞬间有种错觉,这家伙真的是昨晚的那个混蛋吗?
他的眼眸是墨蓝色,深邃的颜色像一个漩涡,令人不自觉的沉溺,不可自拔。坚毅英俊的脸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慢与高贵,微薄的唇微微抿起,形成一抹好看的弧度。
看起来,这混蛋似乎是个混血儿。
既然他已经醒过来了,那么他也就没有呆在这里的理由了。
“既然你已经醒过来了,就从我这离开吧。”杜夏走过去,目光落在他撕落的纱布上,不由嘴角狠狠抽搐一下。
他在做什么?撕落纱布伤口会被牵动,他难道不会感到疼吗?还有,这家伙到底是谁,为什么会被杀死疯狂的追杀?
“你是谁?”他望着杜夏,迟疑的问,努力想要想起些什么,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
他的记忆一片空白,像一片混沌的雾,什么也看不清,记不起来。
杜夏冷哼一声,走过去,说:“我是谁和你没有关系,我不想和你有任何瓜葛,你给你家人打电话也好,给你朋友打电话也好,总之,尽快从我这里离开。”她说着,把手机丢在床上,向他扬了扬下巴。
他看看手机,又看看她,皱眉,问:“我们认识吗?”
他认得她吗?为什么他不记得她了?
“不认识。”杜夏想也不想的回答。
她和他不过是半路相遇,而且他还抓着她挡枪。她对他的印象坏到了极点,似他这样的男人,她宁愿这辈子也不要认识。
男人起身,走到的落地窗前,扫一眼楼下,又看一眼四周,扭身看她,说:“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杜夏愣住,顿了顿没好气的说:“废话,你不在这里早就见阎王去了,这句话我还想问老天呢,你为什么在这里?!”
该死的,要不是他卷她进了那场离奇的追杀抢战,他怎么会在这里,她怎么会把他带到这里来!
男人环顾四周,最后目光落在柜子上摆放的一瓶葡萄酒上,他走过去,很自然的打开红酒,嗅了嗅,拿起酒杯倒了一杯,在杜夏瞠目结舌的表情下,轻摇酒杯,抿一口,然后接着打量四周。
“你的房子?很没品位。”男人淡淡的扫一眼四周,然后坐下,修长的手指捏着酒杯,抬眸看目瞪口呆的杜夏,微微皱眉,把她仔细的打量,问,“你是我的女人?”
……
瞪着他,无声无息的瞪着他。杜夏心里有一千只草泥马轰轰烈烈的踩过,那该死的男人这是什么姿态?他手里拿着的那瓶酒可是她老爸千辛万苦从欧洲那边弄过来的,他老爸一口也舍不得喝,他居然就这么轻松的打开喝了?!
还有,他说什么?你是我的女人?
给她一把AK—47,她要把这该死的男人直接KO在地,送他去见亲爱的阎王!
“先生,我记得我们似乎昨晚才认识,我有没有品位和你没有半点关系,非常不幸,鄙人不是您的女友,还有,您喝的那瓶酒1775年份,黑市售价六万美元,劳烦您叫您的朋友来接您的时候带足现金,不接受转账。”杜夏瞪着眼前这该死的男人,努力压住心头的怒火平静的说。
他昨晚上不是还半死吗?现在怎么就有力气走动了?这家伙的身体真的是正常人的身体吗?简直就是奇迹啊!
他喝完最后一口酒,平静的说:“老实说,我并不记得自己是谁了,更不记得你是谁,但是既然我是在你家里,而你又是一个女人,那么,你应当是我的女人。”他说着,目光在她身上扫一圈,摸着下巴思索片刻,说,“难以置信,我的品位居然这么差。”
……
忍耐,忍耐,他是一个受伤的病人,他说他什么也不记得了,一定是昨晚的车祸造成的后遗症,所以这家伙的嘴巴才这么不讨喜。他是病人,不能和一个病人较真,没错。
杜夏深呼吸,告诉自己,作为一个有素质的人,不要和一个病人计较。
可是,该死的,这混蛋的意思是他失忆了?!
“老娘不是你的女人!混蛋,你给我听明白了,你是我在路边捡回来的,我救了你的命,你不是应该包含感恩的心情对我五体膜拜的吗?!你这是什么表情?!还有,你那是什么逻辑,你在我家里,我就是你的女人?!如果我是男人呢?你是不是以为我是你的男人啊!”杜夏忍无可忍怒吼一声,面对这个混蛋,她快要暴走抓狂了。
“你不是我的女人?为什么我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你呢?”他望着她,努力想着什么。
这个女人,他的确是在哪里见过,可是他一时想不起来,忘记了。
“我和你没有半点关系,你不必想起我是谁,现在,你给我滚出去!”杜夏气呼呼的冲这该死的男人吼道。
男人起身,跨过地上的碎纱布,走到衣柜前,打开衣柜,衣柜里只有一套女人穿的衣裳,他扭头看她,说:“OK,我可以走,烦劳你把我送回捡到我的地方。嗯,最好是把我的衣裳还给我,相信你捡到我的时候,我不是赤果着的。”
瞪着他,杜夏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家伙真的是失忆了吗?失忆的人口才会这么好?失忆的人会条理这样清晰?
不管怎么样,先把这该死的男人撵出去再说。
这样想着,杜夏瞪着他,恶狠狠的说:“你等着,我去给你找衣服。”
“好。”男人灿烂的笑着,目送她离开。
这个别墅很少有人来住,这里的衣服也不多,杜夏找了很久,始终没有找到一套男士穿的衣服,最后翻出一套积压在箱子里很久的衣服,一件牛仔裤和一件白色衬衣。那是裴宸的衣裳。
看着衣裳,杜夏怔怔出神,心情莫名的低落。拿起衣服去找那男人,她能找到的只有这一套了。
十三荡曾说,裴宸死了,再也无法站在她面前,她应当忘记他,向前看,往前走。
所有人都告诉她,裴宸死了,她应当忘记他,时间会替她背负所有的悲伤。
可是,有些记忆,并不是不去想,它就真的会消失不见的。比如裴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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